后世有人从《易经》内容所举例的动物,如龙啊!马啊!象啊!彖啊!鹿啊!等等着眼,并且采用《系
传》所说,我们的老祖宗伏羲开始画卦时有"远取诸物"的说明,认为原始的"易"字,便是取其象形飞鸟的观念。不过,此说并未引起重视。
到了近代,有人认为"易"便是蜥蜴的简化,蜥蜴这种生物,它的本身颜色随时随地变化多端,当它依附在某种物体时,它的颜色,便会变成与某种物体的色相相同。《易经》是说明天地间事物的必然变化之理,所以便取蜥蜴作象徵,犹如经书中的龙、象等一样。但总不能叫它是"蜴经",因此便取名为"易"。主张此说的,以日本的学者中最为强调。这等于在第二次大战前,说"尧"是香炉、"舜"为蜡烛台、"禹"是爬虫,同样的都含有轻薄的恶意诬蔑,不值得有识者的一笑,不足道也。
那么《易经》的"易"字,究竟是什么意义呢?根据道家易学者的传统,经东汉魏伯阳著《参同契》所标出,认为"日月之谓易"的定义,最为合理。"易"字,便是上日下月的象形。《易经》学术思想的内涵,也便是说明这个天地之间,日月系统以内人生与事物变化的**则。并且从近世甲骨文的研究的确有象形上日下月的"易"字。因此更足以证明道家传统和魏伯阳之说"日月之谓易"的定义之准确性。目前《易经》的学术思想,在西方欧、美各国,逐渐大加流行,我们自己对国家民族祖先文化准确的定名和解释,绝对不能跟着人云亦云,含糊混淆,自损文化道统的尊严。
前文談到《易學》的核心是《道》的問題。那麼,什麼是《道》呢?自古至今,各人都對其有不同的詮釋。愚也參閱過各家之說,起初,概念上也是比較模糊的。因為易學本身就是不容易理解得好的,加上歷代箸名的易學大師都對其發表過很多精辟的解釋。最經典的莫過於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了。而大多數易學界人士則認同於《一陰一陽之為道》,而對於認為以《易》為體,以《道》為用的爭論也持續了很長時間。真正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愚經過多年的思考,始悟出大道至簡的根本道理。愚個人認為,顧名思義,《道》者,道路也。只有沿著道路的指引,才不會迷失方向,才可以到達終點。如果離開了道路,便會走入迷途,不但會迷失方向,甚至會跌落懸崖,跌落陷阱。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如果用現代的話來說,也就是各有自己的客觀規律,客觀規律就是《道》!客觀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道》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如果我們弄清楚了這一根本問題,以此為出發點,去展開對易學包括術數的研究便有了方向,便不至誤入歧途,跌落陷阱。《易經》就是一本給人指出客觀規律及其運動軌跡與變化的書(當然包含了天、地、人)。而且是宏觀的,抽象的。而由其衍生出來的各種術數則就較為細緻的,具體一些的,對象更為明確的了。我們無論做學問也好,做事也好,甚至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做人也好,一定要按照《道》的指引,也就是一定要遵循客觀規律。如果要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認為可以改變客觀規律,認為命運是對手永不低頭。歷史的經驗已經告訴了我們,其結果如果則不用多說了。
現在愚又回過頭來再談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因為到目前為止,各網站仍不斷提出這個問題來討論。這就是《命運可否改變》。愚在許多貼文中都有談過了,只是沒有好好地系統談一下。其實本文已經很清楚地回答了這一問題,人自出娘胎,繼承了父母的遺傳基因,結合出生時的陰陽宅風水,時空點,地域分野。你這一生所應走的道路就給你定下來了。很多人馬上會說你這是典型的宿命論者,立刻舉出宗教說理、了凡四訓、及命理推出的結果經過我改變,就不一樣了、如此等等,一大堆《道理》。其實宗教說理也好,了凡四訓也好,都是嚾人為善,今生不好望來世。多行善積德,也就是釋教所說的因果吧!我們既然認為客觀規律是不能改變的,人也是其中的一份子,其它的不能改,人就可以改嗎?當然馬上又會有人說,人是萬物之靈,有主觀能動性,不但可以改造人,還可以改造世界,改造自然。這和上文愚所提到的與天鬥、與地鬥、與人斗鬥沒有分別。你可以去鬥,你可以在命運的迎頭痛擊下,碰到頭破血流,但仍不回頭。既然閣下願意背道而行,悉隨尊便!
至於談到命理推出的結果與現實不符,可以改變。這一命題本身就是錯誤的,是偷換概念而變成了詭辯。因為命理推出的結果不一定對,這一點愚在以前的文章中已經詳細說過了,這裡就不再重複了。如果推出對的,你改變不了,如果是推斷錯的,那你就不用去改。如果是真正研究易學的人,愚想大多數都是認同命運規律在大的原則方面是不能改的,至於用堪輿知識改變陰陽宅,對福主可以起到見福增福,見禍減禍。利用地域分野也可以做到這一點。正所謂木不南奔、水不西流也是這個道理。一隅之見,不揣冒昧,祈請易友們斧正!
LBHIDDEN[3]LBHIDDEN发现一个完全符合易经本义的六十四卦卦序。
《易经》自问世以来,卦序问题一直困扰着后人。历代卦序主要有:
1. 通行本卦序;
2. 邵子先天六十四卦卦序;
3. 常规二进制卦序;
4. 马王堆汉墓帛书卦序;
5. 京房八宫卦序等。
都是后人对原始易经的解释,未必符合经文本义。
通行本卦序,主要从易理入手,不是经文的原始卦序(原始卦序记录在经文爻辞之‘九.六’之中)。但它所强调的综卦、错卦关系,是检验卦序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
邵子先天六十四卦卦序,是根据各卦之阴阳爻自上而下作二进制数进位(即低位在上,高位在下)排成。与原始卦象未能完全吻合,综错卦关系混乱。
常规二进制卦序是按由下而上进位的二进制数挂列(即低位在下,高位在上)。它符合现代计算机数制规律,与先天六十四卦卦序异曲同工,两序列错卦序号相同,综卦互换。
马王堆帛书按宫排列合理,与常规二进制卦序相符,但各宫内序列混乱,因是要把上下卦相同的迭卦放在各宫的第一个。
纳甲八宫卦序中宫的排列与先天六十四卦卦序相同,是自上而下进位二进制,宫内排位复杂,综错卦关系混乱。
关键是八卦的排列。
按由下而上常规二进制排列:乾、巽、离、艮、兑、坎、震、坤。
天、风、火、山、泽、水、雷、地。
这表达了易经对大自然的理解。它是明确按天上地下、阳上阴下的规则列队的。天乃至高无尚;天下面的是风;风下面是火;继而是山,高山也;再下是泽;再下是水,海是低位;最下是雷和地。地乃最低,阴在下,不容置疑。雷却不是在天下,而在地上,说明先人对雷的理解是从地而生,与地震相关,故卦曰“震为雷”,并非从天而降。这是垂直Z坐标的分布。
按由上而下二进制排列:乾、兑、离、震、巽、坎、艮、坤。
天、泽、火、雷、风、水、山、地。
是平面X、Y坐标,先天八卦图的走向。
易经六十四卦的排序,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二进制排列相结合的产物。具体就是,‘以人为本’,上卦,按天人合一的理念,自下而上进位;下卦,按人类生活平面方位的特性,由上而下进位。上下两卦组成一个卦序号。这样组合,与卦象不符的缺陷全被消除,形成一个符合原始易经本义的卦序。
上下两卦按不同的规则进行进位组合,这是在卦序排列中,千古年来人们所不能理解突破的关键所在。
经这一方法排列所得卦序,暂称之为‘本义卦序’。比较列表如下:(上卦、下卦之‘1’代表阳爻,‘0’代表阴爻,自左至右依次与自上而下排列对应。)
本义卦序 上卦 下卦 常规二进制 汉墓帛书 通行本 邵子序
1. 乾为天 111 111 1 1 1 1
2. 天泽履 111 011 5 4 10 9
3. 天火同人 111 101 3 6 13 17
4. 天雷无妄 111 001 7 7 25 25
5. 天风姤 111 110 2 8 44 33
6. 天水讼 111 010 6 5 6 41
7. 天山遯 111 100 4 3 33 49
8. 天地否 111 000 8 2 12 57
9. 风天小畜 110 111 9 58 9 5
10. 风泽中孚 110 011 13 61 61 13
11. 风火家人 110 101 11 63 37 21
12. 风雷益 110 001 15 64 42 29
13. 巽为风 110 110 10 57 57 37
14. 风水涣 110 010 14 62 59 45
15. 风山渐 110 100 12 60 53 53
16. 风地观 110 000 16 59 20 61
17. 火天大有 101 111 17 50 14 3
18. 火泽睽 101 011 21 53 38 11
19. 离为火 101 101 19 49 30 19
20. 火雷噬嗑 101 001 23 55 21 27
21. 火风鼎 101 110 18 56 50 35
22. 火水未济 101 010 22 54 64 43
23. 火山旅 101 100 20 52 56 51
24. 火地晋 101 000 24 51 35 59
25. 山天大畜 100 111 25 10 26 7
26. 山泽损 100 011 29 12 41 15
27. 山火贲 100 101 27 14 22 23
28. 山雷颐 100 001 31 15 27 31
29. 山风蛊 100 110 26 16 18 39
30. 山水蒙 100 010 30 13 4 47
31. 艮为山 100 100 28 9 52 55
32. 山地剥 100 000 32 11 23 63
33. 泽天夬 011 111 33 42 43 2
34. 兑为泽 011 011 37 41 51 10
35. 泽火革 011 101 35 46 49 18
36. 泽雷随 011 001 39 47 17 26
37. 泽风大过 011 110 34 48 28 34
38. 泽水困 011 010 38 45 47 42
39. 泽山咸 011 100 36 44 31 50
40. 泽地萃 011 000 40 43 45 58
41. 水天需 010 111 41 18 5 6
42. 水泽节 010 011 45 21 60 14
43. 水火既济 010 101 43 22 63 22
44. 水雷屯 010 001 47 23 3 30
45. 水风井 010 110 42 24 48 38
46. 坎为水 010 010 46 17 29 46
47. 水山蹇 010 100 44 20 39 54
48. 水地比 010 000 48 19 8 62
49. 雷天大壮 001 111 49 26 34 4
50. 雷泽归妹 001 011 53 29 54 12
51. 雷火丰 001 101 51 31 55 20
52. 震为雷 001 001 55 25 51 28
53. 雷风恒 001 110 50 32 32 36
54. 雷水解 001 010 54 30 40 44
55. 雷山小过 001 100 52 28 62 52
56. 雷地豫 001 000 56 27 16 60
57. 地天泰 000 111 57 34 11 8
58. 地泽临 000 011 61 36 19 16
59. 地火明夷 000 101 59 38 36 24
60. 地雷复 000 001 63 39 24 32
61. 地风升 000 110 58 40 46 40
62. 地水师 000 010 62 37 7 48
63. 地山谦 000 100 60 35 15 56
64. 坤为地 000 000 64 33 2 64
按上下有别排卦得出的本义卦序是:
乾1、履2、同人3、无妄4、姤5、讼6、遯7、否8、小畜9、中孚10、家人11、益12、巽13、涣14、渐15、观16、大有17、睽18、离19、噬嗑20、鼎21、未济22、旅23、晋24、大畜25、损26、贲27、颐28、蛊29、蒙30、艮31、剥32、夬33、兑34、革35、随36、大过37、困38、咸39、萃40、需41、节42、既济43、屯44、井45、坎46、蹇47、比48、大壮49、归妹50、丰51、震52、恒53、解54、小过55、豫56、泰57、临58、明夷59、复60、升61、师62、谦63、坤64。
根据本义卦序排出六十四卦方阵如下:
?下卦|
上卦?| 乾 兑 离 震 巽 坎 艮 坤
|
乾 | 乾 履 同人 无妄 姤 讼 遯 否
巽 | 小畜 中孚 家人 益 巽 涣 渐 观
离 | 大有 睽 离 噬嗑 鼎 未济 旅 晋
艮 | 大畜 损 贲 颐 蛊 蒙 艮 剥
兑 | 夬 兑 革 随 大过 困 咸 萃
坎 | 需 节 既济 屯 井 坎 蹇 比
震 | 大壮 归妹 丰 震 恒 解 小过 豫
坤 | 泰 临 明夷 复 升 师 谦 坤
按此规律排列的方阵,完全符合卦象次序的原本意义,其中综卦与错卦的对应位置是十分有规律的。
左上右下对角在线是错卦。计有乾-坤、中孚-小过、离-坎、颐-大过,共4对。
与右上左下对角线平行的28对是综卦。诸如:小畜-履、大有-同人、睽-家人、大畜-无妄、益-损、夬-姤、贲-噬嗑、兑-巽、需-讼、革-鼎、节-涣、遯-大壮、否-泰、归妹-渐、既济-未济、随-蛊、屯-蒙、丰-旅、临-观、井-困、震-艮、晋-明夷、复-剥、恒-咸、解-蹇、升-萃、师-比、谦-豫。它们各自一一对应,相互平行,互不交错。
按爻的次序,即卦象进行排列,这是易经经文的初衷。而所排方阵经受得住综错卦关系的验证,说明此排列必是经文的本义排列无疑!
序列分八层,按天上地下的次序,每层保持着先天八卦的排列。如此美妙的序列方阵,完全符合经文的原始卦象。这一发现,是易经原始意图的复原,是千古谜底之揭晓。
发现本义卦序的意义:
1. 有助从总体上理解易经结构和经文的含义,启发思路,开辟易学研究新途径。
2. 证明易经本身存在着象数关系,纠正易学研究中无视象数关系的部分流派的观点。
3. 是自邵子排序后近千年来在易经排序中前进的一大步,也是完成本义排序的关键性的最后一步。
4. 从根本上搞清楚占筮排卦的方法。后人所用的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排卦方法都不是易经的原意,正确的排卦应是上下有别、上下结合,即上卦,由下至上;下卦,由上至下。
5. ……
LBHIDDEN[3]LBHIDDEN内容提要:本文分别研究和考证了古天文学和《周易》中的四象。沿历史上溯,古天文学中的四象体系演化有如下四个阶段:春秋末期的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时代、以四仲中星为代表的五帝时代、以西水坡龙虎墓和《周礼》中的四象旌旗为代表的仰韶时代和以创世神话为代表的远古时代。四象体系是一个综合时间和空间,包容天地的时空体系。是古代天文观测参考系。
在《周易》中,四象是八卦的基础和基本构架。《周易》的四象源自古天文学。
本文通过对四象体系的研究指出,在《周易》的筮法中蕴涵着天地之道,卜筮的过程象征着运用天地之道去寻求《周易》对应卦爻之中所规定的、万事万物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本文还指出,作为自然哲学概念,四象是阴阳两种要素对立运动,相互转化,此消彼长而形成的天地万物运行中的四种典型状态。
关键词: 四象、古天文学、四方主星、周易
四象一词的主要出处有二,其一是古天文学,其二是《周易》。在古天文学中,四象的意义比较明确,是指黄道二十八宿中的东方苍龙、南方朱雀、西方白虎和北方玄武,也称为四陆、四灵、四兽或四宫。而在《周易》中,四象一词的内涵则比较丰富,其涉及范围从各种自然现象,到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诸多领域。至于在两者之中的四象来源是否相同,意义是否一致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古天文学和《周易》之间的关系。从古天文学的角度来看,历法是古天文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国天文学史整理小组编写的《中国天文学史》的观点,远古人类最早的天文活动就是观象授时,这种授时实际上是最为原始和简单的历法,因此,中华民族的古天文学也可以称为古代天文历法。《淮南子?天文训》所云“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从哲学高度上总结了历法在天地之道中的首要和核心作用。如果再从《周易》的角度来看,“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所以,它与古天文学一定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鉴于此,笔者拟从考证古代天文历法中的四象入手,探索四象的起源和演化,以及它在古天文学中的作用,然后再从《周易》的自然哲学高度上来分析四象的意义和内涵,如此,我们将得益匪浅。
一、古天文学中的四象演化过程的基本研究方法
关于四象的记载,从现存的历史文献来说,最早的是《尚书》、《周礼》、《礼记》、《吴子》和《吕氏春秋》等先秦经典;战国时代的天文学家甘德、石申的著作(分别著有《天文星占》和《天文》二书)虽已佚失,但在《汉书?律历志》中的关于二十八宿的数据仍然来自于石氏的著作。[1] 到了西汉时期,在《史记?天官书》、《淮南子?天文训》等文献中,可以见到有关四象二十八宿的详细记载。另外,就考古实物而言,1978年在湖北省随县擂鼓墩发掘的战国早期曾侯乙墓(据考证可以确定为公元前433年或稍后的墓葬)中,发现一件漆箱盖,盖上绘有二十八宿的篆体古代名称,以及斗和龙虎的图案。1987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现的M45号墓(又称龙虎墓)中的龙虎蚌塑,对于研究我国古代天文学,特别是四象和二十八宿,具有重要意义。
四象的起源和演化是一个跨越若干历史时代的漫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正是在这一体系之中,人们才有可能比较准确地把握日月五星的运动规律,才能够制定科学历法,从而诞生了古六历——四分历。所以说,我们有理由认为四分历的创立时代就是四象二十八宿的完整体系最终形成的时代。其时间大约在春秋末期。确认了这一点之后,选择其中有价值的文献记载和考古成就把四象体系的演化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沿着历史一直追溯到中华文明起源的远古时代。
四象体系演化的四个阶段是:第一、春秋末期的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时代,第二、以四仲中星为代表的五帝时代,第三、以西水坡龙虎墓和《周礼》中的四象旌旗为代表的仰韶时代,第四、以创世神话为代表的远古时代。在这四个时代中,从古代记载、传说和考古发现中找到具有时代特征的代表性天象来探索四象的起源和演化过程,以及四象在中华民族古代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就是研究古天文学和《周易》中四象的基本方法。
二、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时代考证
这里所说的“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时代”,应该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具有完整的四象二十八宿结构,这是一个可以用来观测日月五星运行规律的古代天文参考系,其内容与《史记》和《汉书》中的有关记载基本相同,按照日躔顺序录入如下
东宫苍龙: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宫玄武: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宫白虎:奎、娄、胃、昂、毕、觜、参,
南宫朱雀:井、鬼、柳、星、张、翼、轸。
第二,通过天文观测已经具备较为完整的二十八宿的天文数据(距度和去极度)和日月五星的运行数据。这些数据是在制定四分历过程中的一系列大规模天文观测中得到的。所以说,四分历的制定,意味着一个完备的四象二十八宿体系已经创建完毕。下面将通过四分历的制定时间来确定二十八宿体系最终完成的年代,然后找到这一时代的天象记载,根据这一记载进一步确认当时的年代。
关于古四分历的制定过程,首先要提到的是《中国天文学史》中的有关论述:
春秋时代大致是处于从观象授时到制定科学历法的过渡时代,关于这一时期的历法,在《左传》中有两次用圭表测定冬至的记载,分别在鲁僖公五年(B.C.655年)和鲁昭公二十年(B.C.522年)。虽然这种观测的误差可以大到一、二天左右。但是通过长达几十年或数百年的观测资料的积累和平均,误差就会大大降低,得到较为准确的回归年长度,这样就有了建立科学历法的基础。当时测定的回归年长度是 日,因此,以此为基础的历法就叫做四分历。
另外,人们还发现,12个朔望月的总长度短于一个回归年,所以必须安排闰月。根据王韬、新城新藏等人的工作统计,从鲁宣公时代的B.C.589年以后,已经明确地掌握了十九年七闰的规律。[2] 这一规律的发现,在历法发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跃进,掌握了这一规律,测定了比较准确的朔望月和回归年长度后,历法工作者就进入了科学历法的大门。这样,四分历就诞生了,时间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前后的春秋末期。[3]
在战国时代的天文学家甘德和石申的著作中记载有大量的四分历制定时代的天文历法资料,虽然已经遗失,但在《汉书?天文志》和《汉书?律历志》中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些记载。由于西汉时期尚未发现岁差,故在汉武帝时代仍沿用甘、石的天文数据作为制定《太初历》的基准。在《汉书?律历志》中提到的“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就是对于《左传》中的两次测定日南至记载所作的说明。由此可见,关于“冬至牵牛初”的测定数据早在《左传》成书的春秋末期即已确定。另外,在《汉书?天文志》中同时又提到“夏至至于东井,冬至至于牵牛,春秋分日至娄、角”,“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元,三正之始”,这里的“历数”,指四分历,“三正”则是夏正、殷正和周正。以上这些记载,说明了科学历法创建时代以冬至为岁首,位于牵牛,也即二十八宿中的北宫玄武牛宿。
值得庆幸的是,在《汉书?律历志》中保留了当时的记载,其中有按照周历十二月、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测定的各项详细的天文数据,如表1。本文将确认:它们都是在春秋末期创建四分历时代测定的天文数据,后来记入甘、石著作的。
表1 《汉书?律历志》中的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星表
周正月 星纪: 初斗十二度,大雪; 中牵牛初,冬至;
周二月 玄枵: 初婺女八度,小寒; 中危初,大寒;
周三月 娵訾: 初危十六度,立春; 中营室十四度,惊蛰;
周四月 降娄: 初奎五度,雨水; 中娄四度,春分;
周五月 大梁: 初胃七度,谷雨; 中昴八度,清明;
周六月 实沈: 初毕十二度,立夏; 中井初,小满;
周七月 鹑首: 初井十六度,芒种; 中井三十一度,夏至;
周八月 鹑火: 初柳九度,小暑; 中张三度,大暑;
周九月 鹑尾: 初张十八度,立秋; 中翼十五度,处暑;
周十月 寿星: 初轸十二度,白露; 中角十度,秋分;
周十一月 大火: 初氐五度,寒露; 中房五度,霜降;
周十二月 析木: 初尾十度,立冬; 中箕七度,小雪。
为了确定这一星象年代,最简单而又可靠的方法是从考察其中的四个分至点入手。选择这种方法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在春秋末期,古人已经掌握了用圭表测影确定四个分至点位置的方法,精确度较高,它们是确定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的基准;第二,四个分至点的赤经和黄经完全相同,在以下的计算中无须做复杂的黄赤换算。
《汉书?律历志》星表天象的四个分至点分别是:冬至牵牛初、春分娄四度、夏至井三十一度、秋分角十度。现通过理论计算来考证以上分至点天象的年代,计算步骤为:
一、从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九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天文数据库》[4]中,选取B.C.600、B.C.500和B.C.400年的角、牛、娄、井四宿赤经数据,现归纳列入表2。
表2 角、牛、娄、井四宿赤经数据
角宿 牛宿 娄宿 井宿
B.C.600 168.0239 267.8103 354.6511 57.1223
B.C.500 169.2900 269.2653 355.9097 58.5533
B.C.400 170.5552 270.7211 357.1702 59.9903
二、为了提高考证年代的精确性,把年代的单位由原来的100年分割为10年;用线性内插法计算各年度的赤经,然后,按照星宿和年代记入表3(表中仅列入了从B.C.550年到B.C.440年的11个时间段的110年的数据)中对应的单元格左侧。计算过程从略。
三、在《汉书?律历志》星表中的二十四节气的位置是用入宿度表示的,所以,在考证星表年代时同样要用分至点入宿度来表示分至点位置,其中符合星表天象的数据按照星宿和年代记入表3中对应的单元格右侧的括号内。分至点入宿度的计算方法是
其中分至点赤经是:春分360°、夏至90°、秋分180°和冬至270°,对应距星依次为娄、井、角、牛四宿,代入公式(1)计算后即得到赤经差(古度),舍弃其中的小数部分后的整数就是分至点入宿度。例如,对于冬至点及其距星牛宿有
B.C.520: (270-268.9743)×365.25/360 = 1.0407 ,冬至点入宿度为牛宿1度。
B.C.500: (270-269.2653)×365.25/360 = 0.7454 ,冬至点入宿度为牛宿初度。
B.C.440: (270-270.1388)×365.25/360 = -0.1408 ,冬至点入宿度在斗宿内。
表3 二十八宿建立时代的分至点位置
年代 角宿(秋分点入宿度) 牛宿(冬至点入宿度) 娄宿(春分点入宿度) 井宿(夏至点入宿度)
BC550 168.6570 268.5378 355.2804 (娄4度) 57.8378
BC540 168.7836 268.6833 355.4063 (娄4度) 57.9809
BC530 168.9102 268.8288 355.5321 (娄4度) 58.1240
BC520 169.0368 268.9743 355.6580 (娄4度) 58.2671
BC510 169.1634 (角10度) 269.1198 (牛初度) 355.7838 (娄4度) 58.4102 (井31度)
BC500 169.2900 (角10度) 269.2653 (牛初度) 355.9097 (娄4度) 58.5533 (井31度)
BC490 169.4165 (角10度) 269.4109 (牛初度) 356.0358 (娄4度) 58.6970 (井31度)
BC480 169.5430 (角10度) 269.5565 (牛初度) 356.1618 58.8407 (井31度)
BC470 169.6696 (角10度) 269.7020 (牛初度) 356.2879 58.9844 (井31度)
BC460 169.7961 (角10度) 269.8476 (牛初度) 356.4139 59.1281 (井31度)
BC450 169.9226 (角10度) 269.9932 (牛初度) 356.5400 59.2718 (井31度)
BC440 170.0491 (角10度) 270.1388 356.6660 59.4155 (井31度)
由表3可见,只有在B.C.510?B.C.490年间的四个分至点入宿度与星表天象完全吻合,由此可以推定星表天象出现的时间大约在B.C.500年左右,春秋末年的鲁定公时代,略晚于前文所说的B.C.522年鲁昭公二十年的日南至观测记载。因为此时已经掌握了十九年七闰规律,说明当时的天文观测水准较高,所以理论分析与当时的观测天象完全相符。
从《汉书?律历志》中的星表来看,显然在这一时期已经有了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的完整体系,这是伴随着四分历创建过程中的长期的大规模的天文观测得到的。所有这些重大的科学数据和发明被记入甘德和石申的著作,以后又被班固用于《汉书》。以上所说的分至点位置、二十八宿距度、日月运行周期和《左传》中的闰月记载、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等一系列天文历法中的伟大成就都来自于这一时代。在这一时代,还产生了孔子、老子和墨子等伟大的思想家,以及他们创造的儒家、道家和墨家学派,形成了中国古代学术的百花齐放时期。这是中国第一个黄金时代。
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完整而准确的四宫二十八宿体系的基础之上。这一体系作为天文观测的参考系,为上述科学成就的取得奠定了基础。所以说,在公元前五百年左右,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同时制定了科学历法和创建了四宫二十八宿的天文观测体系。
三、五帝时代的四仲中星体系
四仲中星来源于《尚书?尧典》中的记载:“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以昏中星鸟、火、虚、昂分别作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标志,故称以上四宿为四仲中星。
为了研究这一天象,现仍然选用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天文数据库》中的基本数据。过去研究古代星宿位置大都采用岁差方法进行推算,但对于几千年前的远古时代,则可能有较大的误差。本文的方法是,先取B.C.1700年到B.C.2200的五百年间的上述四宿的赤经和赤纬数据,在考虑黄赤交角变化后,把赤经和赤纬换算成黄经(过程从略),有关公式如下
ε=23o27/08".26-0".4684 t
Sin B = CosεSinα-SinεSinαCosβ
Sin A = (CosεSinαCosβ+SinεSinβ) / Cos B
其中ε为黄赤交角,A为黄经,B为黄纬,α为赤经,β为赤纬。根据以上求得的黄经数据计算出从B.C.2200年到B.C.1700年五百年间的百年平均岁差,如表4。
表4 四仲中星的岁差
房宿 心宿 虚宿 危宿 昂宿 毕宿 星宿 张宿
-1700 α 188.6928 193.7868 272.2147 282.2210 5.917707 16.8509 95.7300 103.0900
β -9.30594 -9.90189 -14.9269 -12.4482 6.791774 4.1031 1.07 -3.07
A 191.6936 196.5510 272.1665 282.1539 8.154889 17.0802 96.20839 104.6115
-2200 α 182.3953 187.4492 265.1991 275.3297 359.6398 10.5422 89.4100 96.9600
β -6.48962 -7.12118 -14.8599 -12.8766 3.974365 1.3586 1.19 -2.58
A 184.8300 189.6858 265.3015 275.2930 1.288928 10.1949 89.36224 97.7652
百年平均岁差 1.37272 1.37304 1.37300 1.37218 1.37312 1.37706 1.36923 1.36926
然后以B.C.2200年黄经数据为起点,向上推算四仲中星的黄经和距度,如表5。
表5 五帝时代的四方主星的黄经距度
房宿跨度(黄经) 虚宿跨度(黄经) 昂宿跨度(黄经) 星宿跨度(黄经)
B.C.2300 183.4573?188.3128 263.9285?273.9208 359.9158?8.8178 87.9930?96.3959
B.C.2400 182.0846?186.9397 262.5555?272.5486 358.5427?7.4407 86.6238?95.0266
B.C.2500 180.7119?185.5667 261.1825?271.1764 357.1696?6.0636 85.2546?93.6573
B.C.2600 179.3392?184.1938 259.8095?269.8042 355.7965?4.6865 83.8854?92.2880
B.C.2700 177.9665?182.8208 258.4365?268.4320 354.4234?3.3094 82.5162?90.9187
由表5可见,从B.C.2700年到B.C.2300年的几乎整个五帝时代,房、虚、昂、星四宿全部位于四个分至点附近,理所当然地作为四方主星,成为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四方基准星宿,以此为中心形成了《史记?天官书》中记载的四象二十八宿体系的完整配置和对应关系。从这一体系的结构来看,四象对应四宫,每宫七宿,七宿中的第四宿(东宫苍龙房宿、北宫玄武虚宿、西宫白虎昂宿和南宫朱雀星宿)作为基准星宿分别位于各宫几何位置的中央,因此,每宫七宿对于相应的分至点来说是对称的。例如在东宫苍龙中,秋分点房宿位于中央,前后各有三宿(前方角、亢、氐,后方心、尾、箕),相对于房宿形成角对称。原来的苍龙曾经以尾宿为龙尾,增加箕宿的目的就在于保持东宫苍龙的角对称性。经过这样设置之后,从角宿一到斗宿一就成为东宫苍龙的疆域。西宫白虎、南宫朱雀和北宫玄武则分别对春分点昂宿、夏至点星宿和冬至点虚宿形成同样的角对称性。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以四仲中星作为四象二十八宿的基准一直得到人们的认同,甚至唐代僧一行在创建《大衍历》时,也按照这一基准进行大规模的天文测量。《新唐书?卷二十八》记载有“今以四象分天,北正玄枵中,虚九度;东正大火中,房二度;南正鹑火中,七星七度;西正大梁中,昴七度”。
东西南北是地面上的方位,用来确定地面上物体之间的相对位置。同样,把二十八宿分为东南西北四宫,是建立天空中的方位,用来确定天空中星宿之间的相对位置。但由于地球既有自转又有公转,在地球上的观察者看来,星空始终在相对于地面转动,它的东西南北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这样就需要选择一个特定的时刻,在每年的这时,星空中的东西南北与地面上的对应方位互相重合,这一特定时刻就是天地相合的基准。中华民族远祖选定的时刻是五帝时代的春分初昏,此时正值东宫苍龙房宿昏见,四个基准星宿与东西南北的四方正向重合,形成东宫苍龙位于正东、西宫白虎位于正西、南宫朱雀位于正南、北宫玄武位于正北的经典标准形式。从而建立了完整的四季、四方、四宫和四仲中星的对应体系,奠定了天空中方位的基础。
三、仰韶时代的龙虎墓和四象旌旗,创世神话
现在要从五帝时代上溯到更为久远的仰韶时代,并最终探索创世神话时期的四象。关于仰韶时代对四象体系的认识,这里将着重探索西水坡龙虎墓和四象旌旗。
濮阳西水坡遗址是本世纪80年代末发现的一处以仰韶文化内涵为主的遗址,在遗址的M45号墓中发现和出土了距今6000多年前的蚌塑龙虎图案(下简称蚌塑)。蚌塑自发现之日起,就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见诸报刊后,更引起世界性的轰动。蚌塑对于研究我国古代天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中就有关于古天文中的四象的探索。
在M45号墓中,墓主人的骨架头南足北,骨架的东西两侧分别发现了蚌塑龙虎图案,而在墓主人的脚下(即骨架的北面),则有用蚌塑和两根人胫骨共同组成的北斗图象。
研究认为,蚌塑龙虎应作为星象解释,它们与北斗共同组成了一个天文体系,龙虎分别代表东宫苍龙和西宫白虎。这一配置与真实星图的位置关系完全相符。因此,M45号墓中的苍龙白虎北斗星图,正是古人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为确定时间和生产季节的真实反映,这一星图反映了远古人类观象授时的要求。[5]
与仰韶时代四象有关的,还有《周礼》、《礼记》和《吴子》等先秦文献中的四象旌旗。《吴子?治兵篇》中有“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礼记?曲礼篇》也有同样论述。这是军旅和礼仪中的四象旌旗。《周礼?考工记?辀人》中的记载则更为详细:
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圜也,以象天也;轮辐三十,以象日月也;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龙旂九斿,以象大火也;鸟旟七斿,以象鹑火也;熊旗六斿,以象伐也;龟蛇四斿,以象营室也。
下面将针对这一记载先做文字解释,然后考证旌旗中天象标志的年代。
这一段辀人记载的精彩之处在于,它记述了国辀的结构是仿照天地和日月星辰的运动和相互位置来设计的,因此,国辀就是按照古代天道观设计的一个完整的宇宙模型,其中包括有天圆地方、三辰、四象、二十八宿等。辀是古代有轮的车,因其辕木弯曲,两端上翘如舟状,故称之为辀。其中的轸为车厢四壁,呈方形;盖为车上之伞盖,呈圆形;轸盖相合取天圆地方之意。“轮辐三十”象征每月三十日;盖弓是伞盖上的弓形木架,沿圆周排布,象征星辰即周天二十八宿;[6]轮辐与盖弓相合取日月星三辰之意。龙旂、鸟旟、熊旗、龟旐则分别是绘有蛟龙、鸟隼、熊虎和龟蛇四兽图案的旌旗,代表四象,即前文的四象旌旗。四兽图案分别象征二十八宿中的大火、鹑火、伐和营室四宿,简称四兽天象。
在《周礼?春官宗伯?司常》中还有关于九旗的记载:
司常掌九族之物,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龟蛇为旐,全羽为旞,折羽为旌。及国之大阅,赞司马,颂旗物,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
其中也提到了四象旌旗。这里记载了周代的旗帜共有常、旂、旜、物、旗、旟、旐、旞、旌九种,设专职官员“司常”执掌九旗。其中常为王旗,上绘日月龙三辰,象征周王朝的天命所归;而“交龙为旂”、“熊虎为旗”、“鸟隼为旟”、“龟蛇为旐”则以四兽天象为图案和标志,分别作为诸侯、将帅、六卿和县鄙四个等级官员的旗帜。从而实现了天上的三辰、四象和人世间的天子、百官间的对应。九旗广泛用于各种盛大庆典、祭祀、仪仗和军旅等,辀中用旗乃其中之一。周朝的旗帜由旗杆、縿和斿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縿作为旗帜主体是附于旗杆的直幅,上面绘有象征性的图案,斿是缀于縿侧面的、由若干条状横幅组成的旗帜装饰物。[7]
另外,在《后汉书?舆服志》中谈到辀的历史时说:“后世圣人观于天,视斗周旋,魁方杓曲,以携龙、角为帝车,于是乃曲其辀,乘牛驾马,登险赴难,周览八极。……至奚仲为夏车正,建其斿旐,尊卑上下,各有等级”。奚仲职司车正是在夏禹时代,因此,作为四象旌旗中的四兽天象的渊源当然要追溯到夏禹以前的更为久远的年代。
下面来分别考证四象旌旗中的四兽图案及其对应的四兽天象。
首先是龙旂。关于“龙旂九斿,以象大火”,大火即苍龙,九斿则为尾宿九星,故龙旂象征东方苍龙,以尾宿为标志,作为东方主星。
其次是熊旗。关于“熊旗六斿,以象伐”,熊旗即前文的“熊虎为旗”,后世按《史记?天官书》称西宫为白虎。最初的白虎或熊虎天象,由参觜二宿组成,觜宿为头,参宿的内三星为体,外四星为肩股,后来逐步演化为西宫白虎七宿。至于六斿,则如郑玄注:“伐属白虎宿,与参连体而六星”,六星是白虎的臀尾。由此可见,熊旗象征西方白虎,以觜参为标志,作为西方主星。
第三是龟旐。关于“龟蛇四斿,以象营室”,郑玄注云:“龟蛇为旐,县鄙之所建。营室,玄武宿,与东壁连体而四星”,室壁四星作为龟的四足形成龟旐的四斿。《石氏星经》称:“室名营室”,又称“室名玄冥”。[8]《礼记?月令》称冬季之神为玄冥”。杜预在《春秋经传集解》中称:“营室水也,玄冥水神也,故又云水方正而作”。所以,最初的北宫玄武就是营室,为玄冥水神,后来才逐步演化为北宫玄武七宿。这一过程与西宫白虎相似。故龟旐象征北方玄武,以营室为标志,作为北方主星。
现在已经确认了四象旌旗中的龙旂、熊旗和龟旐分别作为东方主星尾宿、西方主星觜参和北方主星营室的标志,下面需要进一步确认这一星象的年代。根据岁差理论,可以大致估计到该星象在五帝时代以前的数千年。现暂时追加翼宿为南方主星,用表5相同的方法,计算尾、室、参、翼四宿的黄经和距度,编制成表6。计算过程从略。
表6 仰韶文化时代四方主星的黄经距度
尾宿跨度(黄经) 室宿跨度(黄经) 参宿跨度(黄经) 翼宿跨度(黄经)
B.C.3000 187.1150-202.2086 284.5420-300.1846 11.7567-26.0925 105.5298-121.9902
B.C.3500 180.2590-195.3493 277.6918-293.3326 4.8765-19.2151 98.7589-115.1622
B.C.4000 173.4031-188.4900 270.8416-286.4806 357.9964-12.3377 91.9879-108.3342
B.C.4500 166.0150-181.3080 263.9914-279.6286 351.1163-5.4603 85.2170-101.5063
B.C.5000 159.6911-174.7733 257.1412-272.7766 344.2362-358.5829 78.4461-94.6783
由表6可见,在B.C.4500?B.C.4000年左右,尾、室、参、翼四宿正好分别位于秋分、冬至、春分和夏至四个分至点上。并且还可以看到,这一年代同时也正是距今六千多年以前的西水坡M45号墓中的龙虎天象时代。所以可以推测,尾、室、参、翼四宿作为四方主星的时代可以上溯到六千多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时代。
综上所述,既然四兽天象中的大火、觜参和营室分别位于仰韶时代的秋分、春分和冬至点,那么完全可以合理地设想鸟宿应该位于夏至点翼宿。
现在来研究鸟旟,以便验证这一设想。关于“鸟旟七斿,以象鹑火”,其中“鹑火”是十二次中的一次,要考证鹑火,首先要研究十二次。从《汉书?律历志》可知,十二次是依照次初为节,次中为气的原则,用二十四节气把黄赤道附近的天空等分为十二个区域。其中四个分至点即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分别位于降娄、鹑首、寿星和星纪的中点。在四分历的创建过程中,冬至牵牛初作为历元,同时也是十二次的起点,因此,牵牛初就成为十二次之首的星纪的中点。
但是,分至点是受到岁差影响的,所以,十二次和二十八宿的对应关系将随着年代的推移而有所变化。岁差造成的春分点的移动速度是每隔大约71.6年向西移动1度,每隔2148年左右移动30度,正好是十二次中的一次。如前所述,《汉书?律历志》中的星表天象年代在春秋末年的B.C.500年左右,在这一年代中,翼十五度位于处暑(黄经150°),是鹑尾的中央星宿。按照岁差理论推算,在此2148年以前的B.C.2650年前后,翼十五度位于大暑(黄经120°),是鹑火的中央星宿。由于翼宿距度为18度,在B.C.3000—B.C.1900年的一千多年间,大暑都在翼宿之内,这一历史时期囊括了整个五帝时代直到夏朝中期,翼宿一直保持鹑火中央星宿的地位。而在此4296年以前的B.C.4800年前后,翼十五度位于夏至(黄经90°)。由表6不难推算得出,大约在B.C.5300—B.C.4200年间夏至点都在翼宿内,这正是距今六七千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时代,也就是西水坡龙虎墓时代。这时的觜参、翼宿、大火和营室正好位于四个分至点上,成为四方主星。
由此可见,“鸟旟七斿,以象鹑火”中的鹑火应指翼宿,其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龙旂、熊旗、鸟旟和龟旐建立在同一时代,它们都以世代相传的远古时代的四兽天象作为建立旌旗图案的依据。既然龙、熊、龟分别作为仰韶时代的东、西、北三方主星,鸟旟理所当然地应取当时的南方主星翼宿作为标志和象征。
第二,翼宿本身的形状非常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鸟隼。由图1的翼宿明晰图可见,1、2、3、4为鸟体,5为鸟首,6为鸟尾,7、15为两足,8—14,16—22分别为左右两翼。每翼由七宿组成,象征“鸟旟七斿”。鹑为雕类猛禽,《诗经?小雅》中有“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南宫朱雀以翼宿似鸟而得名,这与西宫白虎以参觜似虎而得名的设想完全一致。
第三,“奚仲为夏车正,建其斿旐”。按汉陆贾《新语?道基》的记载,在大禹治水时奚仲“桡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浮舟杖帧,以代人力”。此时的翼宿即为鹑火主星,故翼宿应称为鹑火。
由于岁差的原因,作为十二次的“大火”的对应星宿就曾经有过变化。在《汉书?律历志》中确定的十二次和二十八宿的对应关系中大火为“氐、房、心”。而在《尔雅?释天》中的记载则为“房、心、尾”。“鹑火”和“大火”一样,其对应星宿也应该发生变化。在《汉书?律历志》中,鹑火对应“柳、星、张”,而在远古时代则应对应“张、翼、轸”。另外,尽管十二次作为一个体系未必创始得那样早,但这并不妨碍鹑火、大火等天区名称出现于十二次建立之前,就像二十八宿中的一些星宿早在该体系建立之前就已经广为人们应用一样。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说四方主星的概念出现在仰韶时代的话,那么在西水坡龙虎墓中为什么只出现了象征东西两宫的龙虎蚌塑,而没有南北两宫呢?这能否说明当时的人类只认识四宫中的东西两宫,而不认识南北两宫呢?这一问题值得探索。
在仰韶时代,每当春分季节来临之时,伴随着东方地平线上的大火昏见,在南中天同时呈现翼宿昏中的天象。同样,在秋分前后有参宿昏见和室宿昏中天象同时出现。同样,在夏至前后有室宿昏见,大火昏中,标志着炎夏季节即将来临;冬至前后则有翼宿昏见,参宿昏中,预示着人类将面临着寒风凛冽、大雪粉飞、江河结冻、鸟兽潜踪的严冬,只能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在山洞或房屋中躲避寒冷和风雪。早在农业社会来临之前的仰韶时代早期,远古人类的渔猎、放牧、采集野果等生产活动就都与寒暑乃至四季有关,所以他们很早就应该认识到寒暑变化与相应的各种天象之间的关系,以便安排人类自身的生活和有关活动,否则,就难以做到适者生存。特别是冬天,人类必须事先建造或修缮好房屋,贮备大量越冬用的食物和燃料。从不久前发现的天水秦安县大地湾遗址距今8000?5000年的村落和房屋群来看,早在仰韶时代以前,古人类就已经能够建造房屋,在仰韶时代甚至已经能够用木材和原始的混凝土来建造大型聚会用的、具有原始宫殿规模的建筑物。[9]可以设想,在仰韶时代早期乃至更早,虽然远古人类可能有了四季的概念,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寒暑,通过观象授时预知寒暑的来临;其次才是春秋。随着人类进入农业社会,农业上升为人类的第一需要,成为第一“职业”,只是在这时,春秋的概念才开始变得比寒暑更为重要,龙虎天象的授时作用才更为人们注意,并最终导致对龙虎天象的崇拜。
从表6中可以看到,早在公元前五千年(距今七千年前)乃至更早,室宿和翼宿就分别处在冬至和夏至点附近,过了许多年之后,参宿和大火才分别进入春分和秋分点,成为春秋的授时星象,只是在这时,火、参、翼、室四宿才全部进入四方主星的位置。换句话说,夏至室宿昏见和冬至翼宿昏见的天象早在农业社会的龙虎天象以前就已经形成,并一直延续到龙虎天象时代。正因为如此,在仰韶文化早期,人们完全有可能首先重视南北两宫,然后逐步建立四方主星的概念,从而形成四宫的原始体系。
四象又称四兽、四灵。四兽显然来源于四兽天象,而四灵则是由于对四兽的崇拜而神灵化的结果。由于在仰韶时代的早期,四兽天象正好位于四方主星的位置,由此就得到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四兽和四灵作为民族的图腾崇拜在仰韶时代早期就已经形成。这一时代,早于仰韶时代的龙虎墓年代。
仰韶时代秋分日躔尾宿,五帝时代日躔房宿,由于大火遍历房、心、尾三宿,以致苍龙能够在相当长的历史时代中作为授时星象存在,因此,仰韶时代的四兽天象和五帝时代的四仲中星两种古代著名天象都以传说的方式,融合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漫长岁月,流传并能够影响到久远的后世。如果我们继续追溯的话,可以达到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创世神话。长沙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中记载的中国上古创世神话中有:
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之时,先有伏羲、女娲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然,老四叫墨干。[10]
四神就是四宫,老大青干是青龙(又称苍龙),老二朱四单是朱雀,老三白大然是白虎,老四墨干是玄武(玄和墨都是黑色)。这就是说,后世的四宫的命名中保留了创世神话中的四种颜色,这说明了远在上古传说时代的人们就已经有了对四象的基本认识,后世的四宫来源于上古时代的传说。
四、四象体系的形成和演化过程综述
以上论述了古天文中的四象,不难看出,古人类对四象的认识来源于对春夏秋冬四季和东西南北四方的认识。这一认识过程是,最初,通过人类自身感官去认识一年中的寒暑和感受四季;然后,通过四方主星的昏见和昏中来认识四季;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不满足于这样的简单认识,于是发展到在四方主星的基础上建立四宫二十八宿体系,进一步认识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由此可见,对四象的认识实质上是对时间和空间的认识。
在对时间的认识上,人类不仅限于认识一年四季和二十四节气,而且还有对日和月的认识。例如,在古人类对日的认识中,通过对太阳升落时间的认识,把一天区分为昼、夜、晨、昏四辰。 在对月的认识中,通过对月亮圆缺的认识,把一月区分为望日、上弦、朔日、下弦四月相。这样就完成了对年、月、日、时的总体认识,奠定了历法的基础。
关于对空间的认识,人们通过日升日落的位置把地面大致区分为东、西、南、北四方。四方的建立首先在于选择基准,即以日出为东,日落为西,东西之中轴为南北。但是,日出和日落的方向是随季节而变化的,由春分到夏至期间的日出位置逐渐向北偏移,到夏至移至最北,由夏至到秋分则重新返回;由秋分到冬至期间的日出位置逐渐向南偏移,到冬至移至最南,由冬至到春分则重新返回。其中以春分和秋分时刻的日出位置居于这一移动范围的正中,是最为理想的基准。此时恰值春分苍龙昏见正东,秋分白虎昏见正东,并且由于此时人类已经进入了农业社会,突出了春分和秋分的作用。因此,虽然对东西南北的初步认识可能更早,但选定春分和秋分的日出位置作为正东,作为四方的基准,最有可能在农业社会的时代形成。
四方基准的确定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北极星。古人类很早就认识了北极星的作用,以此作为确定正北的基准。同时也认识到北斗七星围绕北极星的运行可以作为四季的授时星象。从前文所说的仰韶时代龙虎墓中的星象体系配置来看,墓主人头南足北,龙虎斗分列东西北三方,显然仰韶时代的远古人类已经有了这一认识。
只有建立了四方的基准,才能够确认四方。只有正确地确定四方,才能认识四方主星。由于四季是由四方主星的昏见和昏中确定的,所以,四方和四辰是认识四方主星和四季的前提和基础。这样一来,人类对四辰、四方、四季、四方主星和四月相的认识共同构成了四象体系的基础,于是,古代的四象体系可以综合表示如下:
春——东——主星苍龙(仰韶:尾宿,五帝:房宿)——上弦——卯(朝);
夏——南——主星朱雀(仰韶:翼宿,五帝:星宿)——望日——午(昼);
秋——西——主星白虎(仰韶:参宿,五帝:昂宿)——下弦——酉(夕);
冬——北——主星玄武(仰韶:营室,五帝:虚宿)——朔日——子(夜)。
由此可见,古代的四象体系是一个综合时间和空间,包容天地的时空体系。所有这一切至少在仰韶时代已经完成。最初的时空体系非常简单,每一个时间单元或空间单元用四个要素来表示:一年分为四季,一月分为四月相,一日分为四辰,大地分为四方,天空以四方主星标志四宫。这样的时空体系可以称之为原始的四象体系。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认识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四要素逐渐演化为四个基准点,其中最重要的一组四要素是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四个分至点,及其对应的四方主星。二分二至与四方主星的结合,建立了融天地为一体的四个时空点,形成了古代人类“观天法地”的基准,正是在此基准之上才有可能完成四象二十八宿体系——古代天文观测参考系。
本文以四方主星为主线,考察了这一参考系的演化过程。第一代四方主星是仰韶时代的尾、翼、参、室四宿,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这些星宿被人们崇拜为神灵,神化为图腾。第二代四方主星是五帝时代的房、星、昂、虚四宿,它被后世的天文学家和占星家作为四宫二十八宿体系的创建基准和天文观测基准。第三代四方主星是春秋末期的角、井、娄、牛四宿,它们是建立科学历法的的基准。由此可见,四象最初作为原始的时空体系和天文观测基准,后来演化为四宫二十八宿体系,同时它又是中华民族的神灵和图腾,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和标志。它已经融入到各个学术领域:政治、历史、宗教、军事、天文、地理、人文、神学等。在漫漫的万千年中,它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在这一历史长河中始终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四象体系不仅是天文观测的基准,而且是八卦的基础和基本构架。中华民族的先祖通过对四象的认识,创造了八卦和六十四卦。从这一点来说,如果没有四象体系,就没有八卦,就没有《易经》。《易经》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其根源在于中华古人类对于四象的认识。
五、《周易》的筮法蕴涵着天地之道
现在来探索《周易》中的四象。正是《周易》,把四象等古天文学中的科学概念总结并上升到哲学高度,从而建立了《周易》的世界观——天道观,形成了“天人合一”的中华民族古代文化。在《易传?系辞》中提到四象的有以下两处:
第一,在《易传?系辞上》第十一章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通常简称为“四句”。对“四句”的解释有两种主要观点,其一认为,这是孔子总结的、对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生和演化过程的总体认识,是“周易的世界模式”,或者说“宇宙生成论”;其二认为是对画卦和筮法的说明。[11]
第二,在《易传?系辞上》第九章有一段关于筮法的论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阐述了易经筮法和古天文历法之间的深刻的内在联系。
对四象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分别以汉朝的象数易学和宋朝的义理易学为代表。在汉朝的象数易学中把四象解释为四时,两汉诸多学者,乃至晋韩康伯、唐孔颖达、李鼎祚、北宋张载等都宗此说。例如在李鼎祚的《周易集解?系辞上》中有“虞翻曰:四象,四时也”。在《周易正义?系辞上》中孔颖达疏云:“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为数,以象四时。”北宋张载在《横渠易说》中云:“四象即乾之四德,四时之象”。今人高亨先生在《周易大传今注》中说:“四象,四时也。四时各有其象,故谓之四象”。由此可见,“四句”中之四象与筮法中之“四”同义,皆指春、夏、秋、冬四时。
宋朝的义理易学观点以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为代表,清代毛奇龄、李塨等人赞同此说。这一学派从义理学的观点来解释四象,在朱熹的《朱文公易说》中有:“四象是老阳、老阴、少阳、少阴;老阳是九,老阴是六,少阳是七,少阴是八”。今人朱伯昆先生的《易学哲学史》、金景芳和吕绍纲先生的《周易全解》、刘大钧和林忠军先生的《周易传文白话解(系辞上)》等也持此种观点。
由于对四象的解释有以上不同,所以对“四句”的认识也随之而异。但有人认为可以把这些不同观点统一起来,张其成先生在其所著《易学大辞典》中指出,近人尚秉和综合旧说,认为“四象即四时,春少阳,夏老阳,秋少阴,冬老阴也。老阳、老阴即九、六,少阳、少阴即七、八。故四象定则八卦自生。”尚、张两位先生的认识值得深入探讨。
在《易传?系辞上》的两段关于四象的论述中,“四句”的意义隐晦而艰深,筮法的论述则相对便于理解,所以,现在从分析筮法出发来研究四象,然后再进一步探索四象的意义,以及《周易》中的四象和古天文学中的四象之间的关系。
在筮法的一段论述中出现了一、 二、三、四、五共五个数字,这些数字是某种事物、概念或规律的标志和象征,破译筮法的关键就在于对这五个数字予以合理的解释。其中“四”和“五”的意义非常明确:关于“四”,原文是“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故“四”象征四时;关于“五”,原文是“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故“五”象征闰法或置闰规则。“四”和“五”都属于天文历法中的基本概念。如果考虑到“四”和“五”的产生,是由于卜筮过程中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和“挂一以象三”的三个卜筮程序演算形成的必然结果,再考虑到这一章节在理论上的逻辑性和筮法上的连贯性,只有把其中的全部数字用天文历法的有关知识来解释,才能切合《系辞》作者的本意。按照这一基本认识,可以对筮法一段作如下解释:
“一”为太一(指北辰),“二”为两仪(指阴阳、天地、经星和纬星),“三”为日月星三辰,“四”为春夏秋冬四时,“五”为闰法。
下面可以对这一论述作进一步破译。筮法中去一不用,即所谓“北辰居其所,众星共之”,象征北辰居中不动,作为天地之中。四十九根蓍草“分而为二”,象征万物分为阴阳,宇宙分为天地,日月星辰分为经星和纬星(古称恒星为经星,日月和五大行星为纬星),这是古人对宇宙万物的基本认识。“挂一以象三”,象征天地之间有日月星三辰,其中“日月”者,日月五星也,“星”者,二十八宿也,古代通过观测日月相对于四宫二十八宿体系的运行来制定历法,标示着古代天文观测体系和观测方法的建立。“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通过天文观测确定四时、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也。“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者,通过天文观测确定日月运行周期,以定闰法也。由此可见,一、二、三、四、五这五个数字,完整地表示了古人对宇宙的基本认识,以及在此认识基础上建立的天文观测体系和制定历法的过程,这是一个完整的宇宙模型,体现了中华民族古老的自然哲学观,简称为天地之道。由此可见,《周易》筮法的每一个程序都与古天文历法息息相关,蓍草之分、揲、挂、扐对应着天地万物的各种存在和运动之象,所以说,在《周易》的筮法中蕴涵着天地之道,或如《四库全书总目》所云“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也”。《淮南子?天文训》所云“律历之数,天地之道”,《系辞》所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其义均在此也。
在三易之中,《周易》之所以不同于《连山》、《归藏》者,就在于《周易》不仅为卜筮之书,而且为哲学之书;在于《周易》从哲学的高度上,总结了中国古代科学文化的精髓,归纳并上升为天地之道,从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
筮法是卜筮的总纲。筮法决定卜筮的结果,决定卜筮的灵验与否,所以,《周易》的关键在于筮法。因为筮法蕴涵着天地之道,而卦爻代表万事万物,所以说,卜筮的过程就象征着运用天地之道去寻求《周易》对应卦爻之中规定的、万事万物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惟筮法合于天地之道,易经才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才能“配天地”、“配四时”、“配日月”,才能与天地准,而“弥纶天地之道”。在后世诸多历史朝代制定历法时,都以易经理论为依据,如《汉书》、《晋书》、《隋书》、《唐书》等史籍中都尊此法,其原因就在于此。古往今来有许多人相信,正因为《周易》符合天地之道,所以通过卜筮可以窥测天机,从而实现天地与人事之间的沟通。《周易》之所以能够预测未来,其原因就在于此。
六、四象的自然哲学意义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周易》中的天地之道来源于古代天文历法,所以《周易》中的四象和古天文历法中的四象两者同出一源。有了这一基本认识,下面就可以着手分析汉代象数易学和宋代义理易学的观点异同。
事实上,汉代象数易学着重阐述四象的象数意义,是从认识自然和创建历法的角度来理解四象。而宋代义理易学,则更多的是从卜筮和哲理的角度来理解四象。虽然两者的认识角度有异,但其源头相同,因此,只要把象数易学的认识上升到自然哲学的高度上来理解,就完全可以把这两种看似不同的认识统一起来。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的自然哲学,从阴阳学说的观点来看,四象是阴阳两种要素对立运动,相互转化,此消彼长而形成的天地万物运行中的四种状态。这一观点首先来源于中国古代天文历法,来源于天地之道。在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诸如日月运行、昼夜交替、寒来暑往、草木枯荣等各种自然现象的运行规律都可以归结为四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状态。这四种状态就称为四象。
在阴阳学说中,阴阳是决定天地万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要素,在这两种要素中,阳为天、为白昼、为经星,又指向日、温暖和明亮等,阴为地、为黑夜、为纬星,又指背日、寒冷和阴暗等,正是阴阳的交替运行和相互作用形成了天地运行根本规律,左右着宇宙万物的生存和发展。在宋代的义理易学中,四象为老阳、少阳、老阴和少阴。所谓老阳,是指阴消阳长达到极点的状态;所谓老阴,是指阳消阴长达到极点的状态;在由老阴向老阳转化的阴消阳长过程中达到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阳;在由老阳向老阴转化的阳消阴长过程中达到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阴。这是《系辞》作者从哲学高度上总结和抽象出来的对自然现象演化规律的总体认识。
下面来分别讨论几种主要自然现象中的四象。
就四季而言,以日出位置和昼夜长度论阴阳,冬至日出位置在最南,故曰日南至,其日白昼最短,谓之老阴;夏至日出位置在最北,故曰日北至,其日白昼最长,谓之老阳;春分日出位置在正东,昼夜相等,处于由老阴(冬至)向老阳(夏至)转化的阴消阳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阳;秋分日出位置也在正东,昼夜相等,处于由老阳(夏至)向老阴(冬至)转化的阳消阴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阴。
就昼夜而言,以太阳位置和日照强度论阴阳,子夜(子正)太阳在正北,无日照,故为老阴;正午(午正)太阳在正南,日照最强,故为老阳;平旦(卯正)为日出,处于由老阴(子正)向老阳(午正)转化的阴消阳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阳;黄昏(酉正)为日落,处于由老阳(午正)向老阴(子正)转化的阳消阴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阴。
就月相而言,以月亮圆缺论阴阳,朔日不见月,为老阴;望日满月,为老阳;上弦见半月,处于由老阴(朔日)向老阳(望日)转化的阴消阳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阳;下弦也见半月,处于由老阳(望日)向老阴(朔日)转化的阳消阴长过程中的阴阳平衡状态,谓之少阴。
就四方而言,阴阳取决于太阳的位置,太阳在子夜、正午、平旦、黄昏分别位于北、南、东、西,故北为老阴,南为老阳,东为少阳,西为少阴。
就四宫而言,以春分黄昏时天地相合为基准,北宫为老阴,南宫为老阳,东宫为少阳,西宫为少阴。另外,以太阳日躔四方主星定春夏秋冬,日躔北方主星为冬,为老阴;日躔南方主星为夏,为老阳;日躔东方主星为秋,为少阴;日躔西方主星为春,为少阳。
就万物而言,以寒暑和日照论阴阳。故以植物初生为春,为少阳;以盛长为夏,为老阳;以结实为秋,为少阴;以枯衰为冬,为老阴。
由此可见,世上万物在阴阳两要素的作用下,由于阴阳的对立斗争和相互转化产生了四种典型状态,这一演化过程就是“四句”中所说的“两仪生四象”。《系辞》曰“易有四象,所以示也”,四象可以表示万物的基本运行规律。
《周易》中的若干重要哲学思想都来自于这一基本认识。在阴阳两要素的对立斗争中,达到老阴,必然向少阳转化,故曰“冬至一阳生”;达到老阳,必然向少阴转化,故曰“夏至一阴生”。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点必然向相反的方向转化,“福者,祸之所倚;祸者,福之所伏”、“否极泰来”、“亢龙有悔”、“易穷则变”都寓于这一深刻的哲理之中。
鉴于以上种种,笔者认为,四象一词是一个寓自然与哲理,寓历史与文化的多层次的、博大精深的普适性概念,正因为如此,它才能在“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周易》中占有特殊地位,成为《周易》符号体系中的基本要素,成为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基本构架,成为衍生万物的基础。《周易》之所以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者,不可无四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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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用八卦纪历。《史记?律书》说:“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索隐》注曰:“八谓八节之气,以应八方之风。”即说明古代曾用八卦记八节。除用以纪节令外,还用来纪节气,时日等。这种用八卦纪历的方法,后来发展为九宫纪历。即除了八卦八方纪历外,又采取利用中宫参与纪日,而有遁甲式历日。
《史记?律书》没有写到用八卦九宫纪日,但却同时记述了干支与八卦九宫的关系:“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按即十干,十二支),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即是说观察日月星辰,利用干支和钟律就可以建律、运历和纪日。因而《史记?律书》详细介绍了八方、八风、八节及星宿、干支、乐律等的安排。为遁甲式历日的建立,立了理论基础。
遁甲式日历就是将干支对(六十花甲)与八卦九宫作出匹配或对应。干支对以六十为一周,九宫以九为一周。六十与九不能通约,于是以三个花甲即180日为一周。将此三个干支周分排于九宫正好排尽。并将三个干支周分别称为上元、中元和下元,此三元即历经半年。
将六十花甲纳入九宫,自然显示出一种排布规律,即六十甲子自然分为六旬,每旬十日。这就是六甲。即甲子旬,甲戌旬,甲申旬,甲午旬,甲辰旬,甲寅旬。单从一旬看,是十干纳于九宫,则最后一位干癸必叠置于甲之上,而下一个甲就移至下一宫。若上元甲子起一宫,则甲子旬中最后一个干支对癸酉又排于一宫甲子之上。而下一旬首甲戌就在二宫。依此,甲申旬首排于三宫,甲午旬首在四宫,甲辰旬首在中五,甲寅旬首在六宫。然后中元甲子起七宫,下元甲子起四宫。
由于遁甲式日历在后世的发展中,具有某种神秘意义,因而习者渐少,大义逐渐隐晦。本文就其干支在九宫中的排列的若干问题叙述己见,就教于方家学者。
一、关于六甲六仪
前已述及一元六甲在九宫之分布,由于一元有六十个干支对,各叠加于六甲旬首之上。加于该旬首之最上,亦即最外者,名之曰仪。后世称遁甲式之所以遁甲,即甲隐于六仪之下。如甲子旬首排于坎宫,则将干支对排一周后,则癸酉叠于甲子之上,又排一周则壬午又叠于癸酉之上。如此排布,则叠于甲子最上之干支对为戊午,故戊午为甲子之仪,省去其支午,则戊为甲子之仪。共有六甲,故有六仪,即甲子戊,甲戌己,甲申庚,甲午辛,甲辰壬,甲寅癸。这是遁甲历日自然排布的结果。但是若与八卦九宫等时空模式联系起来,即以其宇宙观念为说,而有更多的含义。如甲子是六甲之首,其仪为戊,干支方位排列于中戊居中央,另戊又为天门。中宫在九宫中最居中央,有皇极之象。故以为“以甲为首,戊之数五,居九宫之中极,故为天门,犹皇极也。戊纳坎卦,坎卦在九宫中之一宫(按后天八卦图书)。甲子始终于此。义在无始终而循环无端,统帅万有,精微奥义实寓于此。”(霍斐然手抄本批语)。即说明甲子隐于戊仪之下,或有其更为深刻的含意。当然已超出作为历表的遁甲历日之本义。
为了进一步说明,要对六十花甲之顺逆排布稍作考察。因要考察的只是六甲旬头,故可舍去旬头之外的其它干支,以便于观察其变化规律。仍以甲子从一宫始作顺排和逆排,直到历经全部九宫。可作一图(图A)如下:
立夏 小满 芒种 夏至 小暑 大暑 立秋 处暑 白露
4 9 2
顺
甲子
甲午
逆
甲午
甲子
顺
甲寅
甲申
逆
甲辰
甲戌
顺
甲辰
甲戌
逆
甲寅
甲申
3 5 7
谷雨
清明
春分
顺
甲寅
甲申
逆
甲辰
甲戌
顺
甲戌
甲辰
逆
甲申
甲寅
顺
甲午
甲子
逆
甲子
甲午
8 1 6
顺
甲辰
甲戌
逆
甲寅
甲申
顺排
甲午
甲子
逆排
甲午
甲子
顺
甲申
甲寅
逆
甲戌
甲辰
惊蛰 雨水 立春 大寒 小寒 冬至 大雪 小雪 冬立
图A. 六甲九宫顺逆分布图
图A中除标明了六甲在顺排和逆排时在各宫的分布外,并在图外层标明了24节气,可以看出24节气只与八卦八宫对应,而不入中五宫。这正是遁甲式历的特点:即阳历系统而且与八卦对应。在这九宫中,六甲排布是依飞九宫或称为九宫行棋法进行的,即其排布顺序是按图中各宫所标数字次序排列。如顺排,则1宫起甲子,2宫甲戌,3宫甲申,4宫甲午等等;如逆布而仍1宫起甲子,9宫甲戌,8宫甲申,7宫甲午等等。前已说明,干支对之置放,仿易卦爻位之读法由下至上,先排之六甲在下,后来之六甲在上。
由24节气的顺天旋转的排布法,再看看图A中六甲顺天左旋的排布情况。先从顺布于一宫的甲子起,顺天左旋至八宫得甲戌,再顺天左旋至三宫得甲申,又左旋至四宫得甲午,再左旋至九宫,按六甲顺序,应是甲辰,但九宫中甲辰位于逆行布排之上层。然后又顺转到二宫,应是甲寅,甲寅亦位于二宫逆行布排之上面。然后又顺转至七宫,六甲顺序应是甲子(六甲循行无端,周而复始)。此时甲子位于七宫逆排栏之上层。由此再旋至六宫,六甲顺序当为甲戌,此时六宫逆行栏上面正是甲戌。至此已巡行一周。在此一周中,从一宫甲子起到四宫甲午,都属于各宫顺行栏之下位。从四宫旋转入九宫排甲辰之时,由行棋法之顺排转为逆排。其后皆为逆行排布。从顺天旋转的宫位上来看,即六甲在一、八、三、四宫时为顺排,而在九、二、七、六诸宫时是逆排,顺排为阳,逆排为阴,故一、八、三、四宫为阳,而九、二、七、六宫为阴。从二十四节气来看,就是由冬至到夏至为阳,由夏至到冬至为阴。从根本的阴阳原理而言,这就是《易?系辞》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由此亦可看出六甲在九宫的排布,是与宇宙的根本原理相关的。
二、关于六仪三奇。
在循甲式中,有一条根本规则,即“阳遁甲顺布六仪,逆布三奇;而阴遁局则逆布六仪,顺布三奇。”而三奇在遁甲式中是相当重要的,三奇与八门合称为奇门,遁甲式也称奇门遁甲。
在将一元甲子排于九宫中时,则若一宫甲子,二宫甲戌,三宫甲申,四宫甲午,中宫甲辰,六宫甲寅。前已说明,这时六甲隐去,而只有戊、己、庚、辛、壬、癸六仪,而七、八、九三宫之仪,则分别为乙卯,丙辰、丁巳,略去其地支,则为乙、丙、丁。而且在将一元六十个干支对排布九宫的情况下,七、八、九三宫都没有甲的干支时。而且八宫还没有乙的干支对,九宫不仅没有甲和乙的干支对,也没有丙的干支对。以下将六甲和乙、丙、丁在九宫中顺逆排布情况作出一个图(图B),以便考察。为了方便,除六甲外,乙丙丁的支都略去。
四 九 二
顺
乙 甲
丙 子
丁
逆
甲 乙
午 丙
丁
顺
乙 甲
丙 寅
丁
逆
甲 乙
辰 丁
丙
顺
丙 甲
丁 辰
乙
逆
甲 丁
寅 丙
乙
乙 甲
丙 午
丁
甲 乙
子 丙
丁
乙 甲
丙 申
丁
甲 乙
戌 丁
丙
丙 甲
丁 戌
乙
甲 丁
申 丙
乙
三 五 七
顺
乙 甲
丙 寅
丁
逆
甲 乙
辰 丙
丁
顺
乙 甲
丙 戌
丁
逆
甲 乙
申 丙
丁
顺
乙 甲
丙 午
丁
逆
甲 乙
子 丙
丁
乙 甲
丙 申
甲 乙
戌 丙
丁
乙 甲
丙 辰
丁
甲 乙
寅 丙
丁
乙 甲
丙 子
丁
甲 乙
午 丙
丁
八 一 六
顺
乙 甲
丙 辰
丁
逆
甲 乙
寅 丙
丁
顺
乙 甲
丙 午
丁
逆
甲 乙
午 丙
丁
顺
乙 甲
丙 申
丁
逆
甲 乙
戌 丙
丁
乙 甲
丙 戌
丁
丁
甲 乙
申 丙
丁
乙 甲
丙 子
丁
甲 乙
子 丙
丁
乙 甲
丙 寅
丁
甲 乙
辰 丙
丁
图B 六甲三奇九宫分布图
图B读法,亦仍自下向上之顺序,依排布时先出现之三奇干支对写在最下面。由图B可见,三奇皆是依丁丙乙的次序(极少的例外)。由此就呈现出若六仪顺排则三奇逆排;若六仪逆排,则三奇顺排。这是三百六十个干支对在九宫中顺逆排的自然结果。由于丁奇往往是最先出现。因而遁甲式称丁奇为奇中之奇。
三、关于甲己符头。
中国古代通用阴阳合历。即一回归年为365.25日,约当十二个朔望月,一朔望月约29天半稍多。因而一年以十二个朔望月为分时段。由于朔望月日数与回归年日数不可通约,常要以置闰月加以调整。回归年是阳历系统,朔望月属阴历系统。阳历系统也有分时段,即四时八节,24节气等等。但从纪历法方面看,六十花甲一周六十日,一年就有六个花甲的时段。而前已说明,每个花甲又划为六甲六旬。遁甲历日即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八卦九宫的历日体系。但是遁甲式的六甲体制,不能与四时八节或24节气的体系直接通约。若与二十四节气等连接起来,就确立了“一气三候,一候五日的更为短的时段。这一时段全年共有七十二个,称为七十二候,每五日一候。这一候之五日,实际上也是一个六十花甲的干支周,只不过其每一干支对所对应的是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那么一个节气有三候,即180个时辰,亦合三元之数,两个节气,或大约一个月,就是360个时辰,这360是一年的日数。按遁甲式日历,就是阳三元和阴三元,即遁甲式所言,自冬至至夏至为阳,自夏至至冬至为阴,各约180日。于是建立五日一候,实际上是一年压缩为一月。时段的压缩或伸展,是遁甲式历日的一个特点。使六十干支和九宫的历表有更多的应用。而遁甲式正是由此展示其六甲与节气对应体系。
遁甲式将五日视为一元,于是将一花甲分为十二个五日,即:从甲子到戌辰为第一元或上元。接着自己巳至癸酉五天为中元,又从甲戌到戊寅五日为下元。至此已历十五日,为一节气。然后又是下一节气的三元。即己卯为首的上元,甲戌为首的中元,己丑为首的下元。历经两个节气,历30天,约一个月。以五日为一元,也是将六甲旬头,变为五日一候的甲己候首,遁甲式称为甲己符头。列表于下:
1、甲子符头(上元) 2、己巳符头(中元) 3、甲戌符头(下元)
4、己卯符头(上元) 5、甲申符头(中元) 6、己丑符头(下元)
7、甲午符头(上元) 8、己亥符头(中元) 9、甲辰符头(下元)
10、己酉符头(上元) 11、甲寅符头(中元) 12、己未符头(下元)
由此表可见凡上元符头各干支对之支为子卯午酉,中元符头各干支对之支为巳申寅亥,下元各符头干支对之支为戌丑辰未。所以遁甲式说:甲己干加子午卯酉为上元,加寅申巳亥为中元,加辰戌丑未为下元。
四、置闰问题。
古代一年365.25日,但以甲己符头记日,则六甲六周只得三百六十日,其差5.25日又作如何处理呢?另外古代用历十分注意历与节候之对应,即是“天度与气数相应。”古代建立一年十二月个月体系之时,各月之称谓与季节相关。春季三月,正月称为孟春之月,二月称为仲春之月,三月称为季春之月。其它夏秋冬三季,三个月亦各称孟仲季月。《吕氏春秋十二纪》即按此分称各月。这表明月与季的密切关系。从四时八节24节气而言,某一节气表明了太阳在天空的位置(现在谓某节气时,论其太阳黄道经度多少),又同时表明了当时地面对应的气候、物候状况。因此遁甲式用甲己符头来纪日历时,就同时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即一年中余零日数的处理,和符头与节气的关系。
遁甲式提出的办法是“超神接气”和加置闰元的办法。
所谓超神接气是指符头与节令的关系。最初或是最理想的情况,冬至日为甲子,历三元而后,到中元己卯日,若每一节气正好十五日,则己卯日正好交小寒节。如果每个节气都恰好十五,则下元甲午日正好交大寒节等等。但是这种理想状况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节气都不正好是十五日。事实上,即使平均而言,每一节气应是15.21875日,因此一个节气后,符头即与节令不合,而是符头先到,而节令滞后。符头先到,节令后到的情况称为“超神”。超神超到一定程序,即符头先于节令日数太多就要加闰,一闰即闰一个节气。例如,芒种节己迟于符头达九日,则必考虑在芒种节再加三元十五日。如与芒种对应的符头应是己酉,但己酉日先于芒种节九日,于是己酉、甲寅、己未三个符头,再重历一次。这样一来,甲子符头本应在夏至出现,或早于夏至出现,却变成滞后于夏至日出现。这就称为“接气”。由此可知,遁甲式历日实际上是将余零部分,化在24节气中,通过置闰来加以调整。诸位可以参看下表,即知冬节气本应该对应的上元甲己符头。
冬至 雨水 夏至 处暑 霜降 甲子
小寒 惊蛰 小暑 白露 立冬 己卯
大寒 春分 大暑 秋分 小雪 甲午
立春 清明 立秋 寒露 大雪 己酉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遁甲式历日三元共180日,大致半年,故全年分为阴阳两个三元。阳三元为冬至到夏至,阴三元为夏至到冬至。因此加置闰元,必在夏至前或冬至前,即只有闰芒种或闰大雪。阴阳两遁(即两个三元)必须分明。
遁甲历日在具体运用时,是以时辰为基础的。例如,某年正月初九日(丙子日)丑时立春,那么其前一时辰戊子时还是先年大寒下元(因丙子日属甲戌符头,甲己干加辰戌丑未为下元)。自丑时起立春,于是就将丙子日己丑时至己亥时(共十一时),以及甲戌符头下丙子后的初十丁丑十一戊寅两日的二十四时辰,合共三十五个时辰,转为立春下局,称为立春下元残局(一元应是六十个时辰,现只有三十五时辰前二十五时辰为先年大寒下局)。接着正月十二日己卯为上元符头,即以己卯日为符头的五日(即十二日己卯,十三日庚辰,十四日辛巳,十五日壬午,十六日癸未)共六十时为立春上元局。正月十七日甲申日至正月二十一日戊子日为立春中元局。正月二十二日己丑日,二十三日庚寅日,二十四日辛卯日卯时(辛卯时)止,共二十八个时辰为立春下元之补局,即补足前三十五个时辰之立春下元残局。何以到二十四日辛卯时止?因为正月二十四日辛卯日辰时(庚辰时)交雨水节。即从此时起,至二十六日(癸巳日)亥时止,共三十二时辰为雨水下元残局。这就是遁甲式的拆补法。由此例中可看出,立春下元将残局和补局加起来是六十三个时辰。这样就将余零部分分散地加进各节中去。同时也看到既严刻遵守节令,也刻意保证符头制不乱。
五、遁甲式九宫。
现在再回到前面说到的图A,那是将六甲在九宫进行顺逆排布的结果。由图A可知,甲子起一宫顺排的结果,是只能出现在一、七、四宫,甲午也同样。甲戌和甲辰只能出现在二、八、五宫。甲申、甲寅只能出现在三、九、六宫。逆排时,仍以甲子、甲午起一宫,则出现在一、七、四宫,甲寅、甲申出现在二、八、五宫,甲辰、甲戌出现在三、九、六宫。若从顺天旋转的路线的顺序看去,则有下表:
一宫:甲子一、七、四;甲戌二、八、五;甲申三、九、六。
八宫:甲戌八、五、二;甲申九、六、三;甲午一、七、四。
三宫:甲申三、九、六;甲午四、七、一;甲辰五、二、八。
四宫:甲午四、一、七;甲辰五、二、八;甲寅六、三、九。
九宫:甲辰九、三、六;甲寅八、二、五;甲子七、一、四。
二宫:甲寅二、五、八;甲子一、四、七;甲戌九、三、六。
七宫:甲子七、一、四;甲戌六、九、三;甲申五、八、二。
六宫:甲戌六、九、三;甲申五、八、二;甲午四、七、一。
上表每宫之三局,即由上、中、下三元组成。阳遁局数依次递增,阴遁局数递减。这完全由六甲在九宫顺逆排列自然出现,非由人为。
遁甲历日是古代人们依照八卦九宫将纪日的干支进行排布的一种历盘,并不有什么神奇。但因其将干支纳入宫卦之中,而引起术家之利用。此系后世之改造,非遁甲式之原意。
关于伏吟、反吟,在各种预测术中每每言及,诚为不可或缺、不可不知的易占格局。伏吟、反吟的说法实有所本,适用也很广。
《系辞》中说道:“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可见,任何推算体系,势必都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动”的趋势的研判上,以此为依据,才有可能对吉、凶、悔、吝作出正确的推断。又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从中可以看到“式法”中用天地盘、易卦中用动变爻等的理论依据。
既然有静有动,就涉及到起始点和目的地,这也是评判吉、凶、悔、吝的标准。然而,正如天地盘模式所揭示的,天覆于下而地载之,天动于上而地承之,天盘可以加临地盘任意宫位,当加临本位时,相当于天地运动了半天,对于“人”的影响还是在起点上,未表现出任何实质上的变化,是谓“伏”;而当加临对位时,相当于天地运转以180度为步,虽然是产生了实质变化,但在效果上却还不如不产生变化,这是由于阴阳既对立又互根,只有通过消长的过程,走一个较为迂回的路径,才能发生阴阳转化,若直达对立面,只能是欲速则不达,例如,午临子位,而其阴神反归午位,仍未离其本位,所以说,虽动反不如不动,是谓“反”。
“伏”就是阳不健,“反”就是阴不顺,是乾坤皆失其德,以致阳气陷落阴中、阴气浸害其阳之时,于象为坎,故皆为“吟”。
纳甲法中也借鉴了伏吟、反吟的道理,将动神加临的思想比类到卦爻中,配于动变之爻,举凡动爻变入地支本位者,皆为爻伏吟,变入对冲支方者,皆为爻反吟。但实际上只有震乾互变时,才有爻伏吟,只有坤巽互变时,才有爻反吟。此外,卦亦论反吟,如坎离互变、乾巽互变等。
伏吟主事,沉吟不进,寸功难建,诸事必定逡巡;反吟主事,反复颠倒,百般徒劳,所求有悔无疑。伏吟须冲开乃解,反吟宜见合始宁。
正如野鹤老人等筮占名家所说,伏反在内内难安,在外外不宁,此一定之理。不过,又有伏吟有冲开、反吟逢合住,如卦变伏吟同时又是卦变六冲,不能径断为毫无突破!此类实例多有验证,无奈一些易友识不破这一层,因而常得不出正确的结论,或者似是而非。
曾有伏吟一例,那是几年以前,一球迷测国奥队能否出线,得“大畜”之“益”卦。太岁丙子入爻,动而生起世爻我队,朋友颇以为得益,确信必出,唯不知伏吟会主何阻,征求我的意见。我的判断是,应生世确是小成,卦爻又不弱,唯变爻皆为败笔!五爻化入绝地,世爻变入伏吟,且内卦伏吟是我方意外地未能有所突破!当时断为:离出线只半步之遥,功败垂城!结果验证,国奥队进入了最后一场决赛,当只要客场战平韩国队即可出线时,意外却出现了:由于赛场突然下起了大暴雨,临时决定更改赛场,改到了上一次预选赛国奥队在同样是面对韩国队、同样是只要踢平就能出线的情况下,不幸负于韩国队的那个赛场,结果是,历史再次重演了!中国国奥队再次负于韩国队,痛失良机,与奥运会失之交臂!
不过,象一些重大举措的开始,反而常选在伏吟时,是取“敦艮”之义。
反吟卦,其情如颠颐征凶,又如震往来厉,而多非所宜。
纳甲法中见反吟,如曾验问考学例,得反吟卦,则考到外地,且当分回本地工作。亦有伏吟、反吟同现验例,如:前几年,美国曾经要出兵,不知虚实,因与朋友谈起,遂以奇门起局。由于年久,其他论断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九星反吟,八门伏吟。而成败凭门定,情势以星推,故知,虽然当时局势已是剑拔驽张,但只是虚张生势,最终仍不出一卒。
LBSALE[200]LBSALE??摘要:‘周易·大壮’。‘‘丧羊于易,无悔.”‘旅》。‘‘丧牛
于易,凶。”从汉朝到清朝都解释错了.王国维从甲骨卜辞中发现殷先公
有“王亥”,将各种典籍所载王亥的事联系起来,证明王亥是创造服牛的
人,他在有易被杀,说明有易是一个部落.本文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按照王国维的思路,进一步研究,提出一些新的看法与疑问,供有兴趣者
共同研究.
??一、传统解“易”
??《周易·大壮》六五:“丧羊于易,无悔。”王弼注:“居于大壮,
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
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哉!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干
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日丧羊于
易。”朱熹注:“丧,息浪反。象同。易,以豉反。一音亦。《旅》卦同。
卦体似兑,有羊象焉。外柔而内刚者也。独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触。虽
失其壮,然亦无所悔矣。……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觉其亡也。……,
[1]朱熹的说法是有代表性的。《大壮》卦象,乾下震上,下面是四阳爻,
上面是二阴爻。下为内,上为外。故朱熹说有“羊象”,“外柔而内刚”。
六五是阴爻,失去壮,也不后悔。将“易”解释为容易之“易”。意思是
“忽然不觉其亡”。按朱熹的说法,这句话的大意是:不知不觉中丢失
了羊,所以不后悔。
??除了《大壮》,另有《旅》卦载“丧牛于易,凶。”张岱年先生说:
“这二条,从汉朝到清朝,人们都不懂其真正的意义,而把‘易’字解释
为‘轻易,。认为由于轻易,而丧失了牛羊,这是不吉祥的象征。"朱熹
的“容易”与“轻易”,意思差不多。张先生认为近代王国维从甲骨
卜辞中考察出商朝的先祖有个王亥,并且根据其他古籍找出王亥的事迹。
王亥发明用牛驾车,有一次到“有易”这个部落去放牧牛羊,有易杀了
王亥,夺走牛羊。“这个故事被《周易古经》的作者所采用,而战国以后
人们都不清楚了。可见《易经》是比较早的作品。
??二、王国维的贡献
??王国维从甲骨文卜辞中发现殷商的先祖有王亥,发明用牛驾车,“卜
辞多记祭王亥事”(《观堂集林》卷九《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下引
王氏同)。
??《楚辞·天问》日:“该秉季德,厥父是臧。”王国维认为:“该即
王亥。”卜辞中的季也是殷的先公,就是王亥之父冥。??《山海经·
大荒东经》记载:“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日王亥,两手操鸟,方食
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
出。”(《山海经》卷十四)[t’郭瑛注引《竹书>日:‘‘河伯、仆牛,
皆人姓名。托,寄也。见汲郡《竹书》。”
??《竹书》日:‘‘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繇臣杀而放之。
是故殷王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繇臣也。”(郭璞\n《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王国维认为,仆牛即服牛。
??《山海经》、《吕氏春秋》、《世本》等书都认为王亥是始作服牛之
人。
??《吕氏春秋·勿躬》:“王冰作服牛。”所谓“王冰’,也是王亥的
讹误。
??《史记·殷本纪》云:“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
丁立。"《索隐》:“振,《系本》作核。”
??《汉书·古今人表》作“垓,冥子。”王国维认为:“《史记》之振,
当为核或为垓字之讹也。"
??《世本》作“胲作服牛”,与“奚仲作车”,“相土作乘马”等
各种创造者并列。说明“服牛”不是人名,而是指征服牛,指利用牛拉车。
??综合以上古籍记载,我们得出这个故事的基本内容:殷的先公王亥发
明了利用牛驾车。他在有易、河伯两个部落的地盘上训练服牛,扰乱了社
会秩序。有易部落的首领繇臣杀了王亥,抢走正在训练的服牛。王亥的儿
子微(上甲)带兵经过河伯去攻击有易,消灭了这个部落,杀死这个部落首
领繇臣。??王国维在这句话的考据中,有两大贡献:一、各种典籍中似
乎不相干的名字,《楚辞》的“该",《吕氏春秋》的“王冰",《史记》
的“振”,《汉书》的“垓",《世本》的“胲”,与《山海经》、《竹
书》以及卜辞中的“王亥”。王国维合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印证。说明
这里讲的是王亥的故事。二、《周易》中所谓“丧羊于易",“丧牛于易",
这个“易,不是容易的“易",也不是轻易的“易”,而是“有易,,部
落的名称。??王国维的最后结论是:“王亥之名及其事迹,非徒见于《
山海经》、《竹书》,周秦间人著书多能道之。”以前,对于《山海经》、
《竹书纪年》、《世本》以及《史记》、《吕氏春秋》所记载三代的事,
都怀疑其真实性。地下出土的甲骨文卜辞证实了这些记载的一些内容。由
于历史久远,字体变化,讹误甚多,以致后人难以理解,以为全是伪托,
不敢相信。应该承认,战国秦汉时代记载的三代之事,有的是有根据的。
“非绝无根据也。”王国维利用甲骨文卜辞进行考据,获得许多重要成果,
佐证了古代典籍中关于远古时代的记载。王国维的学问及研究方法为后学
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启示—利用典籍与地下出土资料结合考证的方法。
三、几点疑问与试解
??功夫没到王国维那种程度,资料收集很难全,研读也很难全无遗漏,
那么,下结论就必须谨慎,要注意留有余地,推论自然也要更慎重一些以
上资料,细加推敲,还有多处疑问t未能解决
??一、《竹书》讲有易之君将王亥“杀而放之”,这个放是什么意思?
杀了就不存在流放的问题。还可以有多种理解:王亥不是一个人去的,有
一批人。一部分杀,一部分放;或者只杀王亥一人,其他人都放;或者杀
了人,放了服牛;或者放还有别的什么意思。
??二、“殷王子亥,,是否当了殷王?如果没有,《史记》“冥卒,子
振立。振卒,子微立。”就不能成立。如果死前是殷王,那么,有易杀的
王亥,就不是殷王子,而是殷王。或者可以这样理懈:按血缘系列,是冥
——王亥、王恒——微;按殷王系列,是冥——微。而《史记》讲的是血
缘系列但是,如果是血缘系列,那就不应该是“立”
??三、按《竹书》的说法,有易与河伯是两个相邻的部落。而郭瑛注引
《竹书》又说河伯、服牛,都是人名。是《竹书》的错误.还是郭璞注的
错误一样是郭璞注引《竹书》,怎么会有这样明显的矛盾?
??四、所有典籍中都是讲王亥与服牛的关系,没有讲羊的问题。因此,
壬亥的故事应该与《旅》卦中的“丧牛于易,凶”一致,与《大壮》中的
“丧羊子易,无悔,,无关。也就是说,《旅》卦中的“丧牛于易.凶,
讲的是王亥的故事,丧牛的同时被杀,是凶。而《大壮》中的“丧羊于易,
无悔。”讲的另有故事,不是王亥的故事。王亥被杀应该是“凶”,就不
存在“悔,,的问题。已经被杀死了,还后悔什么?无法挽回的大灾难,
是凶;无法避免的失误,才可以无悔。
??五、服牛,利用牛驾车,是王亥的发明服,有征服的意思,也可以作
训练理解。王亥在有易进行牛驾车的训练。服牛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训练到
可以驾车的牛。有易夺取王亥的服牛,就是这样的牛,与普通的牛不同,
价值更高。这个服牛,既不是人名,也不是一般放牧的牛。
??六、《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日王
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子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
河念有易,有易潜出。这一段话还有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困民国.是什
么意思?勾姓,一作句姓,与王亥有什么关系?“勾姓而食"如何理解?
“河念有易”是否河伯人怀念有易人?有易如果是部落,又如何“潜出"?
怎么理解“潜出"?
四、试??注
??做了以上考证以后,我们现在可以对《周易》那两旬古经文进行注释
了。试注如下:
??《周易.大壮》;“六五,丧羊于易,无悔。”注:在有易部落那里
失去羊群,不后悔。
??《周易·旅》:“丧牛于易,凶。”注:殷先公王亥在有易部落进行
训服牛的练习,有易部落的首领杀了王亥,抢走服牛,是凶祸。‘山海经·
大荒东经》记载:“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王
国维认为,仆牛即服牛。《竹书》日:。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
之君繇臣杀而放之。是故殷王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
君繇臣也。”(郭瑛《山海经·大荒东经》注1)
“后天八卦”方位结构分布 :em21: :em21: :em21:
周易略例
王弼
明彖
夫彖者,何也? 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
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 故眾
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
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無)二也。
物(無)妄然,必由其理。
統之有宗,會之有元, 故繁而不亂, 眾而不惑。
故六爻相錯,可舉 一以明也; 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是故雜物撰德, 辯是與非, 則非其中爻, 莫之 備矣!
故自統而尋之, 物雖眾, 則知可以執一御也; 由本以觀之,
義雖博, 則知可以 一名舉也。 故處璇璣以觀大運,
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 據會要以觀方來, 則六合輻輳
未足多也。 故舉卦之名, 義有主矣; 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
夫古今雖殊, 運 國異容, 中之為用, 故未可遠也。
品制萬變, 宗主存焉; 彖之所尚, 斯為盛矣。
夫少者, 多之所貴也; 寡者, 眾之所宗也。 一卦五陽而一陰,
則一陰為之主矣; 五陰而一陽, 則一陽為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 陽之所求者陰也。 陽苟一焉,
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 陰苟隻焉, 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
故陰爻雖賤, 而為一卦 之主者, 處其至少之地也。
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 卦體不由乎爻也。 繁而不憂亂,
變而不憂惑, 約以存博, 簡以濟眾, 其唯彖乎! 亂而不能惑,
變而不能渝, 非天下 之至賾, 其執能與於此乎!
故觀彖以斯, 義可見矣。
明爻通變
夫爻者, 何也? 言乎變者也。 變者何也? 情偽之所為也。
夫情偽之動, 非數之所求也; 故合散屈伸, 與體相乖。
形躁好靜, 質柔愛剛, 體與 情反, 質與願違。
巧歷不能定其算數, 聖明不能為之典要; 法制所不能齊,
度量所不能均也。 為之乎豈在夫大哉! 陵三軍者,
或懼於朝廷之 儀; 暴威武者, 或困於酒色之娛。
近不必比,
遠不必乖。 同聲相應, 高下不必均也; 同氣相求, 體質不必
齊也。 召雲者龍, 命呂者律。 故二女相違, 而剛柔合體。
隆墀永歎, 遠壑必盈。 投戈散地, 則六親不能相保;
同舟而濟, 則吳越何患乎異心。 故苟識其情, 不憂乖遠;
苟明其趣, 不煩強武。 能說諸心, 能研諸慮, 睽而知其類,
異而知其通, 其唯明爻者乎? 故有善邇而遠至, 命宮而商應;
修下而高者降, 與彼而取此者服矣!
2
是故, 情偽相感, 遠近相追; 愛惡相攻, 屈伸相推; 見情者獲,
直往則違。 故擬議以成其變化, 語成器而後有格。
不知其所以為主, 鼓舞而天下從, 見乎其情者也。
是故,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 曲成萬物而不遺,
通乎晝夜之道而(無)體, 一陰一陽而(無)窮。 非天下之至變,
其執能與於此哉! 是故, 卦以存時, 爻以示變。
明卦適變通爻
夫卦者, 時也; 爻者, 適時之變者也。
夫時有否泰,
故用有行藏; 卦有小大, 故辭有險易。 一時之制,
可反而用也; 一時之吉, 可反而凶也。 故卦以反對,
而爻亦皆變。 是故用無常道, 事(無) 軌度, 動靜屈伸,
唯變所適。 故名其卦, 則吉凶從其類; 存其時, 則動
靜應其用。 尋名以觀其吉凶, 舉時以觀其動靜, 則一體之變,
由斯見矣。 夫應者, 同志之象也; 位者, 爻所處之象也。
承乘者, 逆順之象也; 遠近者, 險易之象也。 內外者,
出處之象也; 初上者, 終始之象也。 是故, 雖遠而可以動者,
得其應也; 雖險而可以處者, 得其時也。 弱而不懼於敵者,
得所據也; 憂而不懼於亂者, 得所附也。 柔而不憂於 斷者,
得所御也。 雖後而敢為之先者, 應其始也; 物競而獨安靜者,
要其終也。 故觀變動者, 存乎應; 察安危者, 存乎位;
辯逆順者, 存乎承乘; 明出處者, 存乎外內。
遠近終始,
各存其會; 辟險尚遠, 趣時貴近。 比復好先, 乾壯惡首;
明夷務闇, 豐尚光大。 吉凶有時, 不可犯也; 動靜有適,
不可過也。 犯時之忌, 罪不在大; 失其所適, 過不在深。
動天下, 滅君主, 而不可 危也; 侮妻子, 用顏色,
而不可易也。 故當其列貴賤之時, 其位不可犯也;
遇其憂悔吝之時; 其介不可慢也。 觀爻思變, 變斯盡矣。
明象
夫象者, 出意者也。 言者, 明象者也。 盡意莫若象,
盡象莫若言。 言生於象, 故可尋言以觀象; 象生於意,
故可尋象以觀意。 意以象盡, 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
得象而忘言; 象者, 所以存意, 得意而忘象。
猶蹄者所以在兔, 得兔而忘蹄; 筌者所以在魚,
得魚而忘筌也。 然則, 言者, 象之蹄也; 象者, 意之筌也。
是故, 存言者, 非得象者也; 存象者, 非得意者也。
象生於意 而存象焉, 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
言生於象而存言焉, 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然則, 忘象者,
乃得意者也; 忘言者, 乃得象者也。 得意在忘象, 得象在
忘言。 故立象以盡意, 而象可忘也; 重畫以盡情,
而畫可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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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觸類可為其象, 合義可為其徵。 義苟在健, 何必馬乎?
類苟在順, 何必牛乎? 爻苟合順, 何必坤乃為牛? 義苟應健,
何必乾乃為馬? 而或者定馬於乾, 案文責卦, 有馬(無)乾,
則偽說滋漫, 難可紀矣。 互體不足,
遂及卦變; 變又不足, 推致五行。 一失其原,
巧愈彌甚。 從復或值, 而義(無)所取。 蓋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 義斯見矣。
辯位 (一)
案, 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 又, 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
亦不及初上, 何乎? 唯乾上九文言云, 貴而(無)位; 需上六云,
雖不當位。 若以上為陰位邪? 則需上六不得云不當位也; 若以上為
陽位邪? 則乾上九不得云貴而(無)位也。 陰陽處之, 皆云非位,
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 然則, 初上者是事之終始, (無)陰陽
定位也。 故乾初謂之潛, 過五謂之(無)位。 未有處其位而云潛,
上有位而云(無)者也。 歷觀眾卦, 盡亦如之, 初上(無)陰陽定位,
亦以明矣。
夫位者, 列貴賤之地, 待才用之宅也。 爻者, 守位分之任, 應
貴賤之序者也。 位有尊卑, 爻有陰陽。 尊者, 陽之所處; 卑者,
陰之所履也。 故以尊為陽位, 卑為陰位。 去初上而論位分, 則
三五各在一卦之上, 亦何得不謂之陽位? 二四各在一卦之下,
亦何得不謂之陰位? 初上者, 體之終始, 事之先後也, 故位(無)
常分, 事(無)常所, 非可以陰陽定也。 尊卑有常序, 終始(無)
常主。 故繫辭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 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然事不可(無)終始, 卦不可(無)六爻, 初上雖(無)陰陽本位,
是終始之地也。 統而論之, 爻之所處則謂之位; 卦以六爻為成,
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
略例下
凡體具四德者, 則轉以勝者為先, 故曰 "元亨,利貞" 也。 其有
先貞而後亨者, 由於貞也。
凡陰陽者, 相求之物也, 近而不相得者, 志各有所存也。 故凡
陰陽二爻, 率相比而(無)應, 則近而不相得; 有應, 則雖遠
而相得。
然時有險易, 卦有小大。 同救以相親, 同辟以相疏。 故或有違斯
例者也, 然存時以考之, 義可得也。
凡彖者, 統論一卦之體者也。 象者, 各辯一爻之義者也。 故履卦
六三, 為兌之主, 以應於乾; 成卦之體, 在斯一爻, 故彖敘其應,
雖危而亨也。 象則各言六爻之義, 明其吉凶之行。 去六三成卦之
體, 而指說一爻之德, 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 訟之九二, 亦同斯
義。
凡彖者, 通論一卦之體者也。 一卦之體必由一爻為主, 則指明一爻
之美以統一卦之義, 大有之類是也。 卦體不由乎一爻, 則全以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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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義明之, 豐卦之類是也。
凡言(無)咎者, 本皆有咎者也, 防得其道, 故得(無)咎也。 吉, (無)
咎者, 本亦有咎, 由吉故得免也。 (無)咎, 吉者, 先免於咎, 而後
吉從之也。 或亦處得其時, 吉不待功, 不犯於咎, 則獲吉也。 或有
罪自己招, (無)所怨咎, 亦曰(無)咎。 故節六三曰: "不節若,
則嗟若, (無)咎"。 象曰"不節之嗟, 又誰咎也"? 此之謂矣。
卦略(一)
屯。 此一卦, 皆陰爻求陽也。 屯難之世, 弱者不能自濟,
必依於彊, 民思其主之時也。 故陰爻皆先求陽, 不召自往; 馬雖班
如, 而猶不廢; 不得其主, (無)所馮也。 初體陽爻, 處首居下,
應民所求, 合其所望, 故大得民也。
蒙。 此一卦, 陰爻亦先求陽。 夫陰昧而陽明, 陰困童蒙, 陽能
發之。 凡不識者求問識者, 識者不求所告, 暗者求明, 明者不諮於
暗。 故童蒙求我, 匪我求童蒙也。 故六三先唱, 則犯於為女; 四遠
於陽, 則困蒙吝; 初比於陽, 則發蒙也。
履。 雜卦曰: "履, 不處也"。 又曰, 履者, 禮也; 謙以制禮
陽處陰位, 謙也。 故此一卦, 皆以陽處陰為美也。
臨。 此剛長之卦也。 剛勝則柔危矣, 柔有其德, 乃得免咎。
故此一卦, 陰爻雖美, 莫過(無)咎也。
觀。 觀之為義, 以所見為美者也。 故以近尊為尚, 遠之為吝。
大過。 大過者, 棟橈之世也。 本末皆弱, 棟已橈矣。 而守其常,
則是危而弗扶, 凶之道也。 以陽居陰, 極弱之義也, 故陽爻皆以居
陰位為美。 濟衰救危, 味在同好, 則所贍褊矣。 故九四有應, 則有
它吝; 九二(無)應, 則(無)不利也。
遯。 小人浸長。 難在於內, 亨在於外, 與臨卦相對者也。 臨,
剛長則柔危; 遯, 柔長故剛遯也。
大壯。 未有違謙越禮能全其壯者也, 故陽爻皆以處陰位為美。
用壯處謙, 壯乃全也; 用壯處壯, 則觸藩矣。
明夷。 為暗之主, 在於上六。 初最遠之, 故曰: "君子于行"。
五最近之而難不能溺, 故謂之 "箕子之貞, 明不可息也"。 三處
明極而征至暗, 故曰 "南狩獲其大首" 也。
睽。 睽者, 睽而通也。 於兩卦之極觀之, 義最見矣。 極睽而合,
極異而通, 故先見怪焉, 洽乃疑亡也。
豐。 此一卦明以動之卦也。 尚於光顯, 宣陽發暢者也。 故爻皆
以居陽位又不應陰為美, 其統在於惡暗而已矣。 小暗謂之沛, 大暗
謂之蔀。 暗甚則明盡, 未盡則明昧; 明盡則斗星見, 明微故見昧。
(無)明則(無)與乎世, 見昧則不可以大事。 折其右肱, 雖左肱在,
豈足用乎? 日中之盛而見昧而已, 豈足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