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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历》《历议》一
《太初历》邓平造。汉兴方整纲纪无遐历事,或言仍用秦《颛顼历》
,其比于六历之中最为微近,然弦望朔晦多非其实。至武帝元封七年,始命司马迁、邓平等造《汉历》,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并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元封七年复得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之岁。邓
平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借)半日,为阴
历;不藉(借)名为阳历。
《后汉书·历志》云,《太初历》斗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牵牛八度
。及王莽之际,刘歆作《三统历》其追《太初历》前卅一元五星会庚戌之岁为上元,而后学之士或以为《太初》本法不传,是以不知历而谓之
。
《推步》二
上元庚辰至太初元年丁丑积4617年算外。
统母:
日法81 闰法19 统法1539 元法4617 会数47 章月235 月法2392 周天562120 岁中12 月周254 朔望之会135 会月6345 统月19035 元月57105 章中228 策余8080 斗分385 朔实29.530864197 岁实365.250162443 气策15,336.667 弦策7,31 望策14,62 朔策29,43 虚分38 气法24 章闰7 节策45,1010
统术:
推日月元统,置太极上元以来,外所求年,盈元法除之,余不盈者,
则天统甲子以来年数也。盈统,除之,余则地统甲辰以来年数也。又盈统,除之,余则人统甲申以来年数也。各以其统首日为纪。
推天正,以章月乘入统岁数,盈章岁得一,名曰积月,不盈者名曰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岁有闰。求地正,加积月一;求人正,加二。
推正月朔,以月法乘积月,盈日法得一,名曰积日,不盈者名曰小余
。小余三十八以上,其月大。积日盈六十,除之,不盈者名曰大余。数以统首日起,算外,则朔日也。求其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十三。小余盈日法得一,从大余,数除如法。求弦,加大余七,小余三十一。求望,倍弦。
推闰余所在,以十二乘闰余,加七得一。盈章中,数所得,起冬至,算外,则中至终闰盈。中气在朔若二日,则前月闰也。
推冬至,以策余乘入统岁数,盈统法得一,名曰大余,不盈者名曰小余。除数如法,则所求冬至日也。
求八节,加大余四十五,小余千一十。求二十四气,三其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三百三十六,小分六百六十七。(余略。注:《三统历》于《太初历》唯增益之,用数大同小异。)
《例议》三
太初元年
推日月元统:
入天统甲子一年。
推天正、推闰余所在:
积年4617 积月57105 无闰余 无小余 无大余
天正十一月甲子朔。
天正十二月癸巳朔。小余四十三。(先藉半日为阴历,甲午朔。小余
五。)
正月癸亥朔。小余五。
二月壬辰朔。小余四十八。
二月
求上弦:上弦己亥日。小余七十九。
求望:望日丁未。小余二十九。
求下弦:下弦甲寅日。小余六十。
三月壬戌朔。小余十。
推冬至:
积年4617 无小余 无大余 天正十一月甲子冬至。
求八节:
己酉立春,小余一千一十。
甲午春分,小余二千二十。
己卯立夏,小余三千三十。
甲子夏至,小余四千四十。
庚辰立秋,小余四百三十三。
乙丑秋分,小余一千四百四十三。
庚戌立冬,小余二千四百五十三。
乙未冬至,小余三千四百六十三。
求二十四气:
己卯小寒,小余三百三十六,小分六百六十七。
甲午大寒,小余六百七十三,小分三百三十四。
己酉立春,小余一千一十。
湖南沅江 李肇华 -
历元前:历法之元始于公元前某年。
《黄帝历》:历元在公元前1350年农历辛卯年,岁前(上一年寅正)十一月甲子朔日冬至,即初一。合朔冬至从夜子时起,故名“朔旦”。“朔”即初一日,“旦”即起始之时。是以此年初一冬至。(余同此例)
上一元:因古六历并为“四分法”,而“《四分历》”元法为4560,故上加一元之数为前5910年岁次辛卯。
岁次:即以干支纪年之干支序次。
《虞历》:
《后汉书-历志》,《虞》用“戊午”为历元,推得其历元合“戊午”者(古历历元多在公元前二○○○年至公元前一○○○年左右,)唯公元前一千五百六十三年“己巳”合朔立春为历元。此正秦《颛顼历》历元“己巳”之故。其朔先《周历》九百四十日之三百零四分日,气先《周历》九百四十日之八百五十一分日。(《礼记》,《大戴》载“《虞》、《夏》之历建正于孟春”。)
古六历历元数据并具《开元占经》,唯《鲁历》积年有误。见《清史稿·畴人传》之《顾观光传》。
《殷历》:见《汉书·历志》及《清史稿·畴人传》之《李锐传》。
《夏历》、《鲁历》、《周历》:见《新唐书·历志》之《历议》,又具见于《汉书·志》、《晋书·历志》、《后汉书·历志》、《新旧五代史》。并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之中。
《周历》:《汉书·历志》称《四分历》其“历元”在前133864年即农历丁巳年。下距《周历》“历元”,前1624年共加29元。(元法,4560。29元计132240年)
《鲁历》:《新唐书-历志》、《汉书-历志》、《晋书-历志》所谓《鲁历》以闰余一之岁为部首。 即此年以《汉历》、《周历》推闰余为一。而“历元”之始须闰余为一。
《真颛顼历》:始见《晋书·历志》。“历元”在前366年农历乙卯年。《新唐书·历志》称其上元“甲寅岁人正甲寅合朔立春”,以《古四分历》、《周历》、《殷历》推算并无可能同时合于“甲寅岁人正甲寅合朔立春”之理,其中必有一误。如《夏历》,《开元占经》所载与史书《历志》所载之“岁次”相差一年。故其“历元”甲寅必是指“太岁”在“甲寅”之年,如此则正合“人正甲寅合朔立春”之说,况古今学者亦称《颛顼历》历元测定之年在此年。
《真夏历》:自己推定,因史书《历志》并言《夏历》“历元”在农历“丙寅”年,而推得合于“丙寅岁合逆立春”之条件的只有四次,故取其一“壬午合朔立春”为元。
《太初历》:
古历术《历术甲子篇》多有人以其为《太初历》,是不知《汉书-历志》、《后汉书-历志》皆称《太初历》用邓平八十一分法。更有甚者以《后汉书-历志》言汉初承用《三统历》,而却忽视了司马彪所称“《太初历》元用丁丑”,“刘歆作《三统》,追《太初》前卅一元,得五星会庚戌之岁,以为上元。”又云:“《四分历》追汉四十五年岁次庚辰之岁,追朔一日,以为元。加六百五元一纪,上得庚申。”按《三统历》历元在前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年,岁次庚戌之岁。(即:(143231-104)=143127,143127\4617=31,4617+104=4721,注,《三统历》历元前143231年,太初元年丁丑前104年,《三统历》:上元至太初丁丑积年143127,《三统历》元法4617,《三统历》去31元即前4721年〔《太初历》历元前4721年岁次庚辰〕。又《太初历》亦用三统之数(一统,一千五百三十九年)。)
以《太初历》历元前4721年推后汉《四分历》仲纪之元前161年,积年四千五百六十是为《四分》元法,朔积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是为《四分》部月(月法),以《四分历》推合无余分。又上六百五元一纪为二百七十六万零三百二十,是为上元庚申至汉文帝后元三年岁次庚辰仲纪之元之积年。
《乙巳元历》:见《汉书》、《史记》之《纪》、《志》等篇。“元鼎五年天正十一月朔旦冬至”推唯与《鲁历》相合,因以《历术甲子篇》排表法推“前1936年岁次乙巳天正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故以此为“历元”。亦起闰余一之岁。
《黄初历》:见《晋书·历志》、《宋书·历志》 ,今以所给出之“纪年、斗分”推得其相应数据,原失传之原历无异,而”历元“则参汉魏历法推定,理应无差别。
《黄初历》:
上元辛丑至黄初二年辛丑积年五万八千九百二十年算外,历元辛丑天正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日法一万二千零七十九、元法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九、余数二万五千六百二十、周天一百七十八万三千五百、纪法四千八百八十三、通数三十五万六千七百、朔策二九日;余六千四百零九、虚分五千六百七十、(余五千六百七十一以上其月大);斗分一千二百零五
、气策一十五日;余二千一百三十五、(余满九千七百六十六从大余),弦策七日;余四千六百二十二、甲子周六十、章数(《乾象历》:通数)二百五十七、会数四十七、章月二百三十五、章闰七、章岁十九、小周二百五十四、月周六万五千二百七十八、纪月六万零三百九十五、元月十二万零七百九十、会月一万一千零四十五、会岁八百九十三、岁中十二、气法二十四、没分八万九千一百七十五、没法一千二百八十一
湖南沅江 李肇华 -
http://www.guxiang.com/lishi/renwu/keji/200105/200105300033.htm
编制中国第一部较完整历法的刘歆刘歆,字子骏,西汉末年人。他是一个对天文学作出过重要贡献的伟大的天文学家。
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
刘歆是西汉皇室宗亲,其父亲刘向是当时的知名学者,博通经史,天文学方面也造诣很深,曾在朝廷中做过官。刘歆从小生长在这样一个学术气氛很浓的书香门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书,其非凡的才华逐渐显露了出来。少年时代,他已精通《诗经》、《尚书》等当时被认为是最古老最经典的书籍。当时的西汉皇帝是成帝,他听说刘歆小小年纪就学识渊博,特意召见他,让他做黄门郎。这是刘歆走上天文学研究的第一步。
河平年间(公元前28–公元前25年),皇帝令刘歆与其父一同负责整理校订国家收藏的书籍,这使刘歆有机会接触到当时的皇家的各种稀见之书。刘歆坐拥这些皇室典藏,如饥似渴地钻研起来。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刘歆的父亲刘向去世,皇帝任命刘歆为中垒校尉,统领校书工作,以完成他父亲的未竟之业。
汉成帝死后,汉哀帝继位,西汉王朝的统治权逐渐落入外戚王莽手中。刘歆曾与王莽共过事,二人关系十分密切。王莽就推举他做了侍中太中大夫,此后又逐渐升为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成为显赫的人物。后因与时人政见不合,请求外任。汉哀帝死后,王莽便任命刘歆为右曹太中大夫,很快又提升为羲和京兆尹,并封为红休侯。(羲和,西汉时称太史令,王莽夺权后,把许多官名都改为上古时的官名。羲和是帝尧(约公元前21世纪)时的天文官,王莽就把太史令之称改为羲和。)
刘歆任天文官时,做了一项很重要的天文工作,这就是编制了三统历,他对天文学的贡献都记载在三统历之中。
三统历是根据太初历改编的,其中加入了许多新的内容。太初历是汉初天文学家邓平、落下闳等人编制的,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一直使用到西汉末。刘歆系统地叙述了太初历的内容,又补充了很多原来简略的天文学知识,并仔细分析考证了上古以来的天文文献和天文记录,写成了《三统历谱》。《三统历谱》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完整的天文著作,它的内容有编制历法的理论,有节气、朔望、月食以及五星等的常数和位置的推算方法,还有基本的恒星位置数据。可以说,它包含了现代天文年历的基本内容,因而《三统历谱》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的雏形。
最早提出“岁星超辰”计算法三统历在中国天文学史上,首次提出了岁星超辰的计算方法。岁星就是木星,岁星超辰即:它在恒星背景上约每11.86年自西向东运行一周。由于11.86年与12年很接近,我国古代就认为它是12年一周天,因此把周天分为12分,称为12次,认为木星每年行经一次,12年正好运行12次,完成一周天。由于11.86年的周期较12年要快一点儿,因此经过若干年后,岁星的实际位置就较按12年一周天计算的位置超前一次,这就叫岁星超辰。设岁星经过X年超辰一次,按12年一周天计,岁星运行了X次;按照11.86年一周天计,岁星运行了12X/11.86-1
列成方程:
x=(12x/11.86)-1
解这个方程,X=84.71,就是说,岁星每84年到85年超辰一次。
我国在春秋时代已经发现了岁星超辰问题,但是没有提出超辰计算法。刘歆分析了《左传》等史书中关于岁星位置的记载,提出了岁星每144年超辰一次,数值虽然并不准确,但这是历史上第一个用科学的态度探索岁星超辰规律的十分宝贵的尝试,为在思想上实现天文学从神学向科学的伟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歆还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提出接近正确的交食周期的天文学家。交食包括日食和月食。交食周期的最早记载,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但由于可能是某些数字的错乱,现在很难确定它的周期值。刘歆坚信日月食都是有规律可循的自然现象,他通过分析各种书上的月食记载,提出了135个朔望月有23次交食的交食周期值。
刘歆还在《三统历谱》中对上古年代做了排比,引经据典,数值虽然不太精密,但这种方法是他的独创。
刘歆除了对天文学有重大贡献外,对于中国古代书籍的分类整理和史学研究都是功不可没的。 -
[ 這篇文章最後由yfsum在 2005/06/06 03:28pm 第 1 次編輯 ]
yfsum 贈與 丁易 5000 美元以示鼓勵
謝謝丁先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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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謝謝各位的支持。 :emm12: :emm12: :em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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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Emma在 2005/05/27 01:22am 發表的內容:
有人解惑嗎?愛瑪不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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