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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10:03 下午 in reply to: 请教前辈

    待我整理一下基本資料,再上傳,或有沒有其他大大願意幫忙? :emm02: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9:45 下午 in reply to: 请教前辈

    風水基本學問真是要靠自己下番苦功熟記,而基本學問大致是相同,我們網上有很多基本知識,自己找找對你有幫助.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7:26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大六壬玉藻金英

    LBHIDDEN[0]LBHIDDEN[這篇文章最後由PATTON在 2004/05/07 03:36pm 第 1 次編輯]

    阳宅秘旨
    家宅秘旨
    以支为宅,单占宅,则看支上一辰为主,吉凶以神将为主定之。
    夫宅之吉凶,一本于地气,风水之吉凶,宅乘得地理之吉气,则其宅必发富贵旺人财;若得地理之凶气,财退败、逃移,或三五十年而绝,或居不久而绝。
    将相公侯,胥此出焉?荣华富贵,何莫不由宅,岂可忽哉?故把字字看起。
    一支来生干,造屋基,是人发福,夫妻、兄弟、父子、奴仆孝善和睦,乃好基址也。
    二支就干生干,则孝义出常,发福尤异,诚为妙也。
    三看本支字,若得旺相之气,就风水正兴,人家正盛,气运大好。
    假如子支就阳龙落脉,壬癸行西北,金水相生,迤逦活动,其穴合作,上局申辰山向,次作丁丙山向。
    如亥支就是阴龙落脉,西北杂行,宜修亥入首,上作甲卯丁未山向,次作巳丙丁山向。
    如丑支,是阴阳混杂,理气不全,或自东转北,或东,上宜作巽巳山向,次作庚酉山向,再次作丁坤丙山向。
    如寅支带艮龙,或东入首,上宜作丙午辛戌向,次宜作坤申庚酉向。
    如卯支东龙入首,乙甲夹行,上作乾亥丁未向,次作坤申庚酉辛向。
    如辰支出面,巽巳丙入首,上宜作壬子坤申向,次作庚酉辛向。
    如巳支自东南入首,上宜作庚酉丑艮向,次宜作亥辛向。
    如午支自巽南来,上宜作艮寅辛戌向,次宜作壬癸艮向。
    如未支自南入首,或西转南,上宜作乾亥甲卯向,次宜作亥寅壬艮向。
    如申支自未坤落脉,上宜作壬卯辰乙向,次宜作寅申向。
    如酉支自西出脉,上宜作巽巳癸丑向,次宜作艮卯丙向。
    如戌支来脉不清,阴阳混杂,上宜作艮寅丙午向,次宜作卯巽巳向。
    以上旺相者论,若休囚者不以此论也。
    又法,以干支三传中有三六合旺比生者立向。
    假如甲寅以亥为六合,午戌为三合,亥子为生相,寅卯为比,取其旺乾为向,此妙法也。
    又以支合旺相比生者,立向不合此二法,则从前论为妙法也。向首既定,就看龙穴砂水何如。
    龙是后山之来龙,以玄武是也。玄武所乘之本神,是本车来出面之形体。
    如子为大水星,旺相则为正体,主水高声端丽。若临长生,则来龙踊跃,体势清着,临败则出面破碎,身体欹斜。
    临官克旺,则峰峦秀丽,入首有仪,临衰、病、死、墓、绝,则懒缓猥衰,低而屈伏。临胎养必怀抱负堆,或弯肚伸脚,或大小不齐、三五森列。丁马则奔驰无停,或分枝臂于东西左右,或断续相连,于前后抱环,带刑则金木脚。
    带刑则金头木脚,带火或石巉岩煞重。
    带冲破则两势如斗,彼断此缺。
    带害则割坏尖射,煞气伤人。
    带空则缺断亚风,或起或伏。
    以玄武之阴占来龙之后事并龙上景物。
    如子加旺相、长生、冠官、丁马则后来龙,必有平坡水涌之势,或大溪涧水而长流也。
    休囚空陷则消长不一、旱溢无常。若刑冲克破其支,必有洪水冲宅,并水来伤击,成流破长生。
    如亥则为山水,或塘,或井,或水窟在后来刑冲破害其支,则塘、井、窟不宜,必生灾发祸。
    又亥为楼,带生气、喜、成神,并龙、合,其上必有屋楼,六合传入丁马,楼前后有竹木或梅花。
    如丑,必来龙坦伏,中有窝地,或田或园,带吉则吉,带凶则凶;带丁马、路神,其必后有楼渡;乘贵人死气,必有古庙一所;乘龙贵生气,又旺,必有寺观庙庵、今古圣神。
    如寅,必有水星旺相尖秀,休囚平伏或歪斜,乘生气、喜、贵、龙、常,必有书院、庵观、寺观也。
    如卯,必低小,木星过峡,或竹木丛柴;乘贵、常、丁马必有鹿、免。
    如辰,主后龙高峻;带死气、冢坟墓煞必有古墓;旺相与支干相生,主此坟发财发福;若休囚与干支刑冲克破害,主此坟生灾发祸;带井煞、乘天后有井泉,又有池塘。
    若巳,主来龙平伏,或勾连宛曲;带生气、喜、常、会、合神,主有妇人作勾引,或有酒店也。
    如午,乘朱有火木飞扬之势,带丁马势如马奔,马、生气又为屋。
    如未,主后龙平软玉屏之势,生气、井煞必有井泉,死气为墓。
    如申,主伞形,带道路神又主有大路一条,贵、死气有庙。
    如酉,主来路员净,大小相连。生气、喜神、太常,必有果子。
    如戌,主高耸岗岭。二死、坟葬,有古墓。带火鬼有窑灶,空主有坑坎。
    以上论来龙,余类出散,前后可以类推之。
    青龙论左边之砂水所乘本位点龙身上之形状。
    如子加子是比,其龙活动扭摺。若乘旺相,其来龙止处,必有水涧、池塘、界水之类也。
    如子加丑,是下克上,其青龙边必开有田与园。或修理成形体也。
    如丑带愿神、月鬼,其龙边必有庙,若旺相必有寺观之类。
    子加寅,上生下,带道路神,必有大路。带月鬼、愿神、鬼神、月将旺相,为寺观庵堂。
    上生下,其青龙前面有寺或庵。
    子加卯,上生下,又带刑,卯为木、为泽、为舡、为雷,作无礼之刑。若生气闭口,则被竹木遮闭。带井煞,有坑作水泽。带雷煞、劫煞,则曾被雷惊。带丁马、天车、道路,主有船车往来。
    子加辰入墓,又被克,二死、坟墓,前必有墓。带丁马、愿神,龙边有水。
    今被人改了,此间无水,不修作池塘。
    子加巳,上克下,巳为窑灶、为泥。带劫、金神,其龙边有崩塌。带火鬼,又为窑灶。
    带丁马破碎,必有掘作泥。
    子加午,上克下,又为冲、为田、为店、为花。若带丁马破碎,必有间作田。
    带成、喜、生气,必有店榭,带鬼煞有花。
    子加未,下克上,为害、为井、为酒店、为坟墓。带丁马、劫煞、井煞为井。
    喜、德、生气为酒店。坟煞、二死为坟。上下相害,彼此皆不利。
    子加申,为今、为渡、为祠寺、为路、为碓磨。带丁马,乃津渡也。带道路为路。
    带愿神、月将、月鬼、月符,为祠堂、庵、寺观。带天车、回环、三交为碓坊。
    子加酉为下生上,为酒店、为婢屋、为古坑,带开眼为塘。石煞为石。
    生气喜、会,为酒店、婢屋。
    子加戌为下克上,青龙边有挖。而为坟墓,或被伤,或有塘。
    子加亥为比,带丁马有津渡。带生气、喜、会有楼屋。带愿神则主神庙也。
    青龙破碎是破体面。带劫与刑害,若不昂高拭泪,必主生灾作祸。
    带丁马有走窜奔逃之势。带倾家荡产缺破陷,带风煞有亚风。
    以本位青龙即断青龙之本位,阴神断青龙之第二重并景物;以神将定其吉凶。
    白虎本位断其出面之形体,阴神断其白虎之第二得并景物;神将断吉凶。
    朱雀本位管前山,以本位断其吉凶。雀之阴神定其山之第二重。以上俱同龙例断其吉凶。
    勾陈管明堂,以本位断内明堂,以阴神断外明堂。
    勾陈乘亥子带生气、喜、吉神,其明堂周正,好水上堂。子为长流大水,亥为地塘、涧湖小水。带丁马凶神,则明堂斜侧水,或倾流。上生下为卷帘陡泻。下生上为穿胸射穴。上克下为水不顾,下克上为飞箭无情。亥加申有屋遮。
    勾陈乘寅卯,系明堂长涧,势屈而直。带吉神则为有情。乘破碎,明堂崩破,磊磊块块,或长如枪,或弯曲如刀。生气、喜神、愿神,主有神庙,或房屋遮蔽闭口,或树木遮蔽。带丁马,明堂直走;刑冲克害,明管交射。
    勾陈乘辰、戌、丑、未,旺相带吉神,则明堂方正,四角光明,众水聚会。带凶神则磊落。欲知彼高此低,又不方。幅东障西堆,或土堆如员峰,或如摆拢,或石头以巉岩,或古墓而累累,或恶砂恶石,或池塘、沟涧崩塌,以明煞言之。
    勾陈乘巳午,则明堂如纸,光明员澜。带火鬼,有火烟人家。
    若带破碎,刑冲克害,又生气、喜、合、禄神,主有酒店;带空亡主火鬼,主有窑灶。
    勾陈乘申酉旺相喜吉,主圆坦有情。金土托带道路破碎,有路冲破。
    带劫煞,主恶石祸箭。丁马奔走。天车回环。愿神、月鬼,主有寺观庙堂。
    以上俱论屋基外面之形势。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6:55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大六壬玉藻金英

    大六壬玉藻金英
    [阳宅、阴宅秘旨]
    刘日新著 李崇仰重编===集文书局印行
    《大六壬玉藻金英》目次
    阳宅秘旨
    家宅秘旨
    法以干支三传三合六旺
    以玄武之阴占来龙之后事
    青龙论左边之砂水
    以本位青龙即断青龙本位
    看天官加临支宅吉凶
    论宅二所
    二网丁孝
    看传用
    言宅之福荫何如
    阴位定其后来之成败
    具生克子下
    论宅之左右前后并本宅所近何者
    占门上景法
    占墙垣之景
    占灶景
    占井景
    占厕景
    占各人房内事
    论眼前时事
    人品如前
    其面如前
    论买宅舍
    论居宅吉凶
    论家长以上坐位
    论分宅
    论宅吉凶
    论鬼祟有无
    入宅后有何妨害
    修造宅屋
    阴宅秘旨
    地理秘旨
    先看干为来龙
    看课中龙之阴神
    辨阴阳龙向
    看穴上星体
    灵上为亡人之穴
    穴上带空
    定何形穴上神定之
    克墓上之神
    总言久后大体何如
    再分房分
    再断代数
    论人物
    照山宝鉴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4:32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鬼谷子神奇相法全書

    鬼谷子神奇相法全書卷之一
    純陽相法入門第一 呂巖字洞賓號純陽
    閱人先欲辨五形 金木水火土也。
    陳圖南云:金形方正色潔白,肉不盈兮骨不薄;木形瘦直骨節堅,色帶青兮人卓犖;水形圓厚重而黑,腹垂背聳真氣魄;火形豐銳赤焦燥,反露氣枯無常好;土形敦厚色黃光﹐臀背露兮性樂靜。呂尚云:木瘦金方乃常談,水圓土厚何須寬。麟鳳記云:相剋於中蹇難多,金木水火由不和。
    秘訣云﹕
    五行凶:金形帶木,斷削方成,初主蹇滯,未主超群;木形多金,一生剝落,父毋早刑,妻子不成;水形遇土,忽破家財,疾苦連年,終身迍邅;火形水性,兩不相並,剋破妻兒,錢財無剩;土逢重木,作事無成,若非夭折,家道伶仃。
    五行吉:金逢厚土,足寶足珍,諸事營謀,遂意稱心;木水相資,富而且貴,文學英華,出塵之器;水得金生,利名雙成,知圓行方,明達果毅;火局遇木,鳶肩騰上,三十為卿,功名蓋世;十添離火,戊己丙丁,愈暖愈佳,其道生成。
    次察陰陽精氣神 骨為陽,肉為陰,精乃血之主;氣乃神之本,神乃精之附。
    《貧女金鏡》云:骨陽肉陰兩平和,一生終是無災害;陽勝於陰多孤剋,陰勝於陽多夭折。《鬼眼經》云:大道凝成有三般,精能養血冠眾體。王朔云:氣所以養形而化成者也。《易》云:神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秘訣云:一陰一陽不偏胜,此道由來天賦定,精氣相資體之充,神攝萬靈為主帥。
    三停八卦求相稱 三停者,有身上三停,有面上三停。八卦者,有面列八卦,掌列八卦。《玉篪》云﹕身上三停頭足腰,看他長短欲勻調,上停長者人多貴,長短無差福不饒。《冥度經》云:凡天中至印堂,曰上停,山根至准頭,曰中停,人中至地閣,曰下停。陳圖南云:五行不正,相君終始薄寒。八卦豐隆,須是多招財祿。
    秘訣云:身面三停俱勻調,掌面八卦悉豐盈,不踹玉階地,定處金谷園。
    五岳四瀆定高深 左顴泰嶽,右額華嶽,額為衡嶽,頰為恒嶽,鼻眾為嵩嶽。一瀆耳為江,二瀆目為河,三瀆口為准,四瀆鼻為漢。
    《通仙錄》云:五嶽兩顴額鼻頰,高隆開闊非凡胎。《混儀經》云:四水莫教淺,五六主凶亡。
    秘訣云:五山朝拱,四水流通,德行須全,福自天然。
    語默動靜身須識 一語一默,一動一靜。
    郭林宗云:言語不妄,口德也,緘默自持,心德也。《易》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秘訣云:語成爻,默成象,動與天懼,靜與天游,非身具至,德孰如斯。
    吉凶悔吝色當明 吉凶者得失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
    《易》云:得則吉,失則凶,吉凶相對,而悔吝局其中,悔自凶而趨吉,吝自吉而向凶也。
    秘訣云:前節論身之德,此節論色之變,識其德察其變,相焉廋哉。
    行年為主遠限決 行年部位,運限併沖。
    麻衣云:骨格為一世之榮枯,氣色定行年之休咎。《風鑒》云:運限併沖,明暗九更,逢破敗,屬幽冥,倘若得時部他好,順流氣色見光晶。
    秘訣云:行年為主運限扶,轉於此處定榮拈,石中美玉何繇辨,一點神光照太初。
    相逐心生相術真 心能生相,原生理也。
    陳圖南云: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相逐心滅。《神機》云:心在形先,形居心後,此之謂也。
    秘訣云:裴晉公的主餓死,因香山還帶之功,宋狀元未必元魁,由造蟻橋之力,一念之善格天,終身福履綏之,心之關係,豈渺廓云乎哉。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4:23 下午 in reply to: 大六壬苗公射覆鬼撮脚

    《大六壬苗公射覆鬼撮脚》卷之下
    下 卷
    八卦属十二将物类诀
    坎宫,神后子,数九,为纯水,在石中,其色黑,其物水中这类,为江湖,为沟渠,其音为羽,其性为智,其情为奸,其味为咸,其方在北,其人为耳痛、心病、肾虚之症。其形内实外虚之象,或为音乐、妇人所用之物。
    艮宫,大吉丑,数八,为杂土,在冢墓,其色黄,其物山中之类,为门阙,为经络,其音为宫,其性为信,其情为哀,其味为甘,其方在东北,其人在手指脾胃,其形为上实下虚之象,或为杂金。
    艮宫,功曹寅,数七,为柔木,在山林,其色青,其物山岩之类。其音性情味方形俱照前大吉下断之。或云五色、文章,或为茂盛花果,或结实而细。
    震宫,太冲卯,数六,为低木,在门户,其色青,其物林木之类,为墉屏,为车船,其音为角,其性为仁,其情为怒,其味为酸,其方在正东,其人为足股,为腓,其形下静上动。又云,其物无根,水陆行盘络丝纶,或门哀悼动用,或圆而柔软。
    巽宫,天罡辰,数五,为杂木,在城市。其色青,其物水池中之类。为官司中,为山野,其音为角,其性为仕,其情为怒。其味为酸。其方在东南。其人为寡发,为广额,为白眼,其形长,辰中有水,其物近水池,或坚刚物,火烟囚死焦破之类,其形方圆。
    巽宫,太乙巳,数四,巳中有杂金,在炉灶,其色红黄,其物木火之类。为文书,为囚禁,其音为角徵,其性为仁礼,其情为怒乐,其味酸甘,其方在东南,其人为发额,为皮毛,为方静之象,其物弓弩、锁钥,其色青黄,生山野并飞令之属。
    离宫,胜光午,数九,为纯火,在屋宅,其色赤,其物炎热之类,为文章,为兵戈、甲胄,其音为徵,其性为礼,其情为恶,其味为苦,其方在正南,其人为心目,为文人、诗客,其形光明彩色,内虚外实之象。又云,为太阳,其物有彩色,或线蚕,或文章盖物。
    坤宫,小吉未,数八,未中有杂土,在田地,其色黄白,其物土产之类,为衣裳,为布帛,其音为宫,其性为信,其情为哀,其味为甘,其方在西南,其人为腹,其形为圆,共物酒器、碎微、尘土,又为绢帛,或言女子衣服,或有滋味之物,似鱼类。
    坤宫,传送申,数七,申为少阴,在平野,其色黄白,其物铁石之类,其音性情方与小吉同,其形外硬心空之象。又云,其物有心,又硬而心空宝器之物,或砂尘铁类。
    兑宫,从魁酉,数六,为纯金,在金石,其色白,其物金铁之类。为银钱,为利器,其音为商,其性为义,其情为喜。其味为辛,其方在正酉,春人为口舌,为耳目头类,其形尖圆。又云,其形有耳,或尖圆金钱刀鞘之类。
    乾宫,河魁戌,灵敏五,戌中有辛火,在官府。其色黄,其物金钱壳果之类,为龙马,为金玉其物为衣,其音为宫,其性为义,其情为喜,其味为辛,春方在西北,其人为首之类,其形为圆正刚硬之象,或五谷铁石细碎之物。
    乾宫,登明亥,数四,亥为杂阳,在河水,其色黑,其物水中之类,其音性情方皆同河魁,其形圆实多动之象。又亥为重阳,其物无定,逐人情意,小儿戏物,或酸味,鱼子醋酱之类。
    五行出现物类
    水上见水,其物有足而多动之象又云四足好走。水上邮火,其物水土坏物之象。水上见木,其物有轮足转动之象一云轮转物。水上见金,其物生禽之象生命之物。水上见土,其物土中昆虫故旧之象。
    火上见水,其物破损故旧之象。火上见火,其物好行少静之象。火上见木,其物花果蔬菜之象。火上见金,其物为陶冶之象。火上邮土,其物瓦磁器皿之象。
    木上见水,其物带花生长之象。森上见火,其物残焦枯槁之象。木上邮木,共物花纹木器等类之象。木上见金,其物伤损之象铸断刀缺枪。木上见土,其物棺椁之象。
    金上见水,共物金石之象。金上见火,其物炉冶之象。金上见金,其物五金成器之象。金上见土,其物石器之象。
    土上见水,其物和柔之象。土上见火,其物光明之象。土上见木,其物坚牢之象。土直见金,其物瓦石之象。土上见土,其物城垣之象。
    润下水之类,曲直木之类,炎上火之类,从革金之类,稼穑土之类。
    天乙贵加十二辰射覆物类
    天乙临日辰物黄白,珍宝可食,光明文章,女子首饰物。变异水木之类,鱼甲鳞物,五谷为麻术类,禽虫为虾蟹类。
    临子笔墨文章等物。临丑为鱼蟹美和有泥土物鱼虾美味。临寅为陶冶、砖瓦、磁器。临卯为竹笛、箫笙、空哭等物。临辰为黄土白物。临巳为结花、衣服、棉麻、布帛等物。临午为缕紫赤红衣裳物类。临未为贵物珍重酒肉之类。临申为黑彩牛畜等物。临酉为黄白泥塑佛像等物。临戌为草黄蜡等物。临亥为酒醋铜锡器硬诸等物。
    腾蛇临日辰,其物赦,为文章、书史,变异为毒物,甘美可食,五谷为豆、粟类,禽虫为蛇鹿类。
    临子为井为龙井中龙。临丑为渠孔穴等类。用临寅为蛇形等物。临卯为刀剑、玲珑、花果、船车等物。临辰为砖瓦、磁器、珠宝异等物。临巳为蛇虫、锦衣、丝棉等类。临午为尖物、女衣、彩帛、衫类。临未为文字、黄物、颜色等。临申为金玉、虾炼等物石银。临酉火灰石牛、吃物之类。临戌为自死沙中之物。临亥为烂木、柏皮等物。
    朱雀临日辰,其物赤黑色,罗网、捕缚、有晶明、光彩=毛心、文章,变异为烟火烧灼之物。五谷为豆黍、麦类。禽虫为雉、雀、鸦类,兽为马、驴之类。
    临子为文章、笔墨等物。临场面为司长秽、尘灰等物。临寅为鸡雉、毛羽之类。临卯为果类、黄色之物。临辰为罗网、水虫、赤色等物。临巳为烧炼、药石之物。临午为衣裳、獐鹿、骡、兔之物。临未为带口舌文章。临申为钗环、刀铁等物。临酉为铜镜、梳子、钗钏等物。临戌为飞禽、巢穴、器皿等物 主,鸟巢,印子。临亥为玳瑁、象牙、泥土等物牙梳、玳惠梳。
    六合临日辰,其物色光彩、竹木、金石所伤之物。音声之类,变异可食,五谷为桑麻类,为盐,禽鸟雉兔等物。
    临子为青白贮水火物。临丑为伤破、刀割、锹锄等物。临寅为文书、喜信、刀尺、果食、猫狸、刻雕等物。临卯为术士、车轮、挠搭、草果子等物。临辰为土石盆瓦等物。临巳为竹管、空虚、火筒、军器等物。临午为镜匣、盒子、木梳、磁器等物。临未为婚姻、宴享、器物臭 烂盐黑子。临申为争斗、铸成、镜匣,或白盒子。临酉为女子剪尺等物。临戌为妇逃、矸磁、角瓦等哭 。临亥为盂盒物类四足纸器帛。
    勾陈临日辰,其物青黑、木植之类,伤损勾连之物。罗网之象,变异为瓦石、金钱,禽鸟鱼蟹、龟鳖、水虫等物。
    临子为后土、绯紫物类或不生花。临丑为花纹、塌锋之类塌锋、尖结、花纹。临寅为瓦石、树根如兽形、四足之物。临卯为桥柱、河栋,如早蛇类。临辰为龟鳖鱼蟹、钓网等物。临巳为衣服旧物。临午为描样、符印、文书、符篆刻物。临未为粟、帛、绢丝、鱼肉香美等物。临申为铁器刑伤。临酉为白色铁镜垍器等物。临戌为绯紫、衣服等物。临亥为盂盒物类。
    青龙临日辰,其物青赤木之类,悬空可食物,变异文章、羽翼、螭虎狼狐兔之类。
    临子为蝉蛇之形状。临丑为铁锅枪钻等物。临寅为箱柜、孔窍、兽形龙状之物。临卯为木器、果子、贵人家物。临辰为石头、瓦器、术杖、龙形。临巳为奴婢相连双合相连。临午为烧成可食之物。临未为烂木槿茶果之物。临申为腰带可用之物。临酉为刀伤器物之类。临戌为刀割人形之类。临亥为果子白色,如瓜形状刀伤物。
    天空临日辰,其物主印绶、金石,变异为虚而不实、臭恶之物,禽早狼狗之类。
    临子为石土、砖瓦、缸垍、器皿等物。临丑为出形、人鑕锁镜奁等物。临寅为没底物,盂类火灰。临卯为土石等物。临辰为砖瓦空虚等物土烧过物。临巳为生气物,蛇虫有角足之类。临午为不用破损之物破碎、污秽、泥粪。临未为可食甘甜之物。临申为有角坚铁石物。临酉为自破哭 用等物。
    白虎临日辰,其物色白,金玉、刀剑、锯等物。若伤人死伤等物。五谷为豆、黍类,兽为虎狼猿猴之属。
    临子为烧成瓦器等物。临丑为刀斤物类。临寅为铲锹尖刀利器。临卯为割成铁物。临辰为铜铁环子等物。临巳为金钱利刃孝服。临午为弃石药器。临未为白或针烧铸形象。临申为铁钳环子。临酉为锹锄铁器镜铜等物。临戌为兽形、螭吻、锹钮、有口铜印等物。临亥为刑伤、虎豹、四足、小儿戏物。
    太常临日辰,其物黄可食,形圆好,珍宝,变异医药、金石、文章,有日月耳目,生毛发,五谷为订类,兽羊鹰之类。
    临子为花罗衣裳。临丑为旧衣服。临寅为师人、笔研、刚物、僧道法衣。临卯为童行、经卷。临辰为土、光明之物。临巳为花装之物,故破之物。临午为飞雁之书。临未为衣服、黄褐色等物。临申为猴畜、白锡钱物。临酉为白色物,花毬、鸡雉、雁属之类。临戌为破白赤色衣服。临亥为勒白带绳等物。
    玄武临日辰,其物出水中,相勾连,鳞甲,文章。变异为内虚、女子之物。五谷为豆类,禽虫为鼠燕之属。
    临子为鱼虾、蝉、经卷之物。临丑为羊角,高分子鸟,金箭。临寅为皂色木植勾动之物。临卯为瓜果圆中之物。临辰为黄黑瓦石戊属
    黄瓦、烧赤、石砖垍。临巳为破瓶、旧翁之类。临午为心虚、赤色之物。临未为厨中吃食之物泥中物,吃食。临申为蛇虫、螮蜂、白蝇子石垍砖、兔形。临酉为金银匹帛之类泥乞。临戌为斑驳花纹、瓦器。临亥为果木喜美之物草木美物,因滋味来。
    太阴临日辰,其物黄白色,为金银刀针这类。变异生产水中之物,五谷为麦米类。飞禽为鸡雉之属。
    临子为面麵麪、甘甜可食之物。临丑为鲜明、妇人衣服之物。临寅为刀斧、器用、可食、黄色之物。临卯为其物似钱光明。临辰为钗钏花朵等物。临巳为布帛妇人衣饰之物。临午为白色铜铁器用、剪刀、白毛。临未为黄色堪食、油麻之物。临申为女子钗钏、小麦、鸡雉。临酉为金银、雉鹅、鸡鸭之类鸽。临戌为发毛、羽翼虫,不然多足物。临亥为雉鸡、刀锥、通白物。
    天后临日辰,其物皂白,女人用物质,变异为草木可食,五谷为稻豆类,禽虫为蚕蛛之类一云洁白物,虾蟆。
    临子为妇人黑白衣衫青黑花彩。临丑为瓦石器用等物。临寅为香味黑甜果子。临卯为泥土草木之物。临辰为土中所产之物,秽污物,赤色。临巳为水中火中所出之物烂白及服。临午为水煮羹之物并破物。临未为果品、饮宴之物。临申为形如猫虎之类。临酉为白色衣绢之物。临戌为黄衣土泥之物。临亥为水中鱼虾之物,水族类,酸醋物。
    八卦射覆断诀须用例。
    乾卦
    河魁、登明主之。内赤外白,内方外圆。遇水则软,遇火则坚。夏火金败,秋月金全。上有文字,节义相兼。旺则珠玉,休是铜钱。仰如鼎立,覆似钟悬。团圆外貌,坚硬内坚。人见敬仰,富贵双全。上有文字,绳索相连。聚而成实,散而无缘。细想是卦,无过铜钱。仰似鼎立,格似钟悬。若非金铁,即是银铜。团圆外实,里面虚实。人见敬贵,能鉴身容。
    坎卦
    神后主之。均性成风,依近水中。下浮南北,又浮西东。有形不动,落亦无踪。腾浮万物,便似飘萍。悠悠之物,外典内黑。性喜潜藏,情同隐匿。长在家居,惟能野合。去即被擒,逢生不识。
    艮卦
    大吉、功曹主之。艮青之形,不动其情。内虚外实,团圆所成。旺相则实,无气则灵。木能生火,岂能停停?人惊响谷,形如覆盆。春秋不改,积世长存。此物团圆,内悔外贞。能屈不动,种之生生。若非青白,即是龟纹。
    震卦
    太冲主之。震物动停,内白外青。圆头尾小,将变其形。震主变动,身无定形。如蚕作茧,能腾能生。能团能圆,似兽能声。逐物改变,色体苍然。下不著地,上不侵天。若非果物,即是鱼蚌。
    巽卦
    天罡、太乙主之。巽主风雪,节气氤氲。声添琴韵,远听时闻。乍吟乍笑,时矛时群。形如彩螮,曩如青萍。奔注为形,光彩金生。游行照影,强索之形。空中隐映,神歌鬼哭。里实外虚,空谷传声。
    离卦
    胜光主之。似龙无角,似马无讹。若非牝马,即是驴骡。人头即少,离体身多。不临溪谷,即是长城。先白后赤,水土圆藏。雕形鳞族,内柔外刚。外头虽实,里畔虚张。贼人盗得,灰土埋藏。
    坤卦
    小吉、传送主之。坤体外黄,其色内苍。水上而实,内圆外方。形如瓦碟,坚实能刚。若非古器,即是橐囊。卦体名坤,土性长存。朝则平野,墓则孤村。人来扣抱,逐伴随群。若非牝马,即是其◎左“牛”右“享”。
    兑卦
    从魁主之。兑为金外地人,坚硬栽截。乍刚乍柔,有时曲折。内里光彩,外边欠缺。若非连珍,衣加带刚。兑性居平,外缺里明。形依静域,炫耀光生。遥为宇殿,似佛光荣。若非铜钱,即是金银。
    五行占物之所主
    木主曲直,作酸,木实之性,为木之物类。主曲折、长短、粗细之形象,曲折木器之物。
    火主炎上,作苦,火焦之性,为火之物类。主光明、华彩、虚心之形象,烟火虚心之物。
    土主稼穑,作甘,土养之性,为土之物类。主包含、广大、厚重之形,像匠士所养之物。
    金主从革,作辛,金坚之性,为金之物类。主坚硬、雕刻、锋利之形象,坚硬雕镂之物。
    水主润下,作咸,水生之性,为水之物类。主柔弱、卑下、绵软之形象,水中之物。
    课名用神物之所主
    不备之课乃不全之物。返吟乃远路入来之物。伏吟乃远近出物之物近处持至之物。四孟神为用神,乃方而有棱角之物。四季神为用神,乃圆转敦之物物圆实。四仲神为用神,为物平直。用起水神,日辰上见火神,乃半虚半实之物。土木为用神、加临日辰,乃陆地所生之物。水为用神,得青龙、白虎、玄武者,水中所生之物。
    十干五行颜色诀
    甲乙日与春同,木青,火黄,土黑,金红,水白。
    丙丁日与夏同,火红,土白,金青,水黄,木黑。
    戊己日与四季土旺日同,土黄,金黑,木白,火青,水红。
    庚辛日与秋同,金白,水青,木黄,火黑,土戏。
    壬癸日与冬同,水黑,木红,火白,土青,金黄。
    十干五行旺相死休囚诀
    当生者旺,我克者死,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生者相。
    甲乙日与春三月同,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
    丙丁日戌夏三月同,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
    戊己日与四季土旺日同,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
    庚辛日与秋三月同,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
    壬癸日与冬三月同,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
    甲乙树木,丙丁炉冶旗象,戊己冢墓,庚辛钗钏、利、刀兵、铠甲,壬癸江河泉源。
    甲草木,乙竹管,丙炉冶火烛,丁鼎釜火,戊湿润,己甲土生物,庚刀枪利器,辛珍宝,壬雨露,癸江河。
    金,旺金土珍宝,相铜铁利器,死锅釜,囚铅锡,休银针。
    木,旺材木,相竹苇上叶,死棺椁,囚染栋船车,休朽木柴薪。
    水,旺雨露江河,相山泽流泉,死地坑池湖,囚死水沟渠,休,湿地、厕。
    火,旺炉冶,相灯烛,死光明,囚灰炭,休烟、尘埃。
    土,旺山岳,相丘阜田,死冢墓、石、墙壁,囚砂泥,休屋宇、地基。
    苗公发休旺诀
    《苗公密宝》云:“五行每二日一迁换,每十日则一轮转。”此六壬占法,旺相之精髓也。常行说却以四季分之用者,谬矣。在抵天元六甲运气治病,次五行相四时,而分五脏,乃医家治病法之妙处。若在谭式之中,每月三十日之间,五行三周,每旬十日,五行轮一遍,此六壬式用课之活法也。
    山阴道士口诀
    山阴道士云:“凡丙日计二十四时,五行各有旺相死囚休处。过两日而递收换也。假令甲乙日森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象春之时序也。余仿此。先贤之玄秘,圣人之奥妙,愚欲隐之,恐后人不明,故为是说也,学者秘之。”
    二十八宿起法因是纳甲内容,大六壬苗公射覆鬼撮脚卷终

  • 劉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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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4 月, 2004 在 3:54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千里命稿

    五行篇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其数有五,并往来乎天地这间,而不穷者也,故谓之行。

    原始: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乃生金。
    性:属少阴,沉下而有所止。
    体:至阴中含至阳,故光明可照。
    质:坚刚。
    天干:庚辛属金。
    地支:申酉属金。
    支藏:申酉戌巳丑中皆藏金。
    生克:受土之生;生水;为火所克;克木。
    种类:金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金,当令或繁为强,喜木分力,火煅练,水吐秀,忌土生金,金加重。
    (二)弱金,失令或頹少为弱,喜土生金,金比助忌水分力,火克制水泄气。
    (三)埋金,土多易埋,喜木制土,忌火助土
    (四)沉金,水多易沉,喜土克水,水泄木,忌金助水泛。
    (五)缺金,木多易缺,喜土生金,忌木加重。
    (六)熔金,火多易熔,喜水制火存金,土泄火生金,忌木助火积。
    四季金之喜忌
    春:值囚令。
    喜:未尽,贵乎火气为荣,性体柔弱,爱得薄土之资生,既见火,由喜金来比助。
    忌:水盛则金寒,有用等于无用,木盛则金折,至刚转为不刚。
    夏:值死令
    喜:性柔,遇薄土则资生有益,形未充,得金比,则扶持精壮。时方在炎,逢水滋则金润泽。
    忌:火多则销熔,木盛则伤身,土厚则埋没无光。
    秋:值旺令
    喜:当权得令,遇火煅练,则成钟鼎之材;见水吐秀,则精神发越;逢木斫削,则施威逞才。
    忌:金助愈刚,刚过必缺,土再资生,反为顽浊。
    冬:值休令
    喜:形寒性冷,土能制水,金体不寒,火土并来,温养更妙。
    忌:木多则难施斫削之功水盛则不免沉潜之患。

    原始: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风乃生木。
    性:属少阳,腾上而无所止。
    体:阳中含阴,故枝叶繁荣于外,而内空虚。
    质:柔和。
    天干:甲乙属木
    地支:寅卯属木
    支藏:寅卯辰亥未中皆藏木
    生克:受水之生;生火;为金所克;克土。
    种类:木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木令当,或繁盛为强,喜土分力,金斫削,火吐秀,忌水生木,木加重。
    (二)弱木,失令或稀少为弱,喜水生木,木比助,忌土分力,金克害,火泄气。
    (三)浮木,水多易浮,喜土制水,忌金助水。
    (四)焚木,火多易焚,喜水克火,土泄火,忌木生助,火炽烈。
    (五)折木,土多易折,喜水生木,忌土加重。
    (六)断木,金多易断,喜火制金存木,水泄金生木,忌土助金,金坚锐。
    四季木之喜忌
    春:值旺令
    喜:余寒犹存,得火温暧,无盘屈之枸,遇水资扶,有舒畅之美,见薄土则材丰。
    忌:土多则反损力,重金伤残克伐,则生意索然。
    夏:值休令
    喜:根竿叶桔,水盛有滋润之功,无土则根之不固,缺金则不能斫削。
    忌:火旺招焚化之患,土厚则反为灾咎,金多亦转伤残,木太多亦无可为用。
    秋:值死令
    喜:气渐凄凉,形凋败,木多有多材之美,初秋喜水土相滋,中秋爱刚金原削,寒露遇火则木实。
    忌:土厚无已任之材,独霜降水盛,则有木漂之患。
    冬:值相令
    喜:得金多以为用,遇火以成功,欲土厚而培养。
    忌:水盛则忘形,木虽多而难助。

    原始:北方阴极而生寒,寒乃生水。
    性:属太阴,润下。
    体:积阴之寒气反而为水,水虽阴物,阳含于内,故水体内明。
    质:沉潜
    天干:壬癸属水。
    地支:亥子属水。
    支蒇:亥子丑辰申中皆藏水
    生克:受金之生;生木;为土所克;克火。
    种类:水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水当令或繁盛为强,喜火分力,土堤防,木泄秀,忌金生水,水加重。
    (二)弱水,失令或稀少为弱,喜金生水,水比助,忌火分土,土克制,木泄气。
    (三)滞水,金多易滞,喜火制金,忌土助金。
    (四)缩水,木多易缩,喜火泄木,金制木,忌水生助,木繁盛。
    (五)沸水,火多易沸,喜金生水,忌火加重。
    (六)淤水,土多易淤,喜木克土存水,金泄土生水,忌火助土,土坚实。
    四季水之喜忌
    春:值休令。
    喜:土盛则泛涨无忧,木见则施功可期,籍金生扶,欲火相济。
    忌:水盛则崩提堪虞,金多火繁均非所宜。
    夏:值囚令。
    喜:时当涸际,爱金生,而欲同类之帮扶。
    忌:火旺则干涸堪虞,木盛气耗,土重流塞。
    秋: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表光裹莹,见金则澄可爱,火多财盛,木重妻荣。
    忌:遇土则混浊可嫌,水多则泛澜堪忧(水既重重方爱得土清平)。木火过多,亦非所宜。
    冬:值旺令。
    喜:专权司令,遇火则增暖,木盛为有情,见土则无泛滥之忧。
    忌:金多无义,土多无恩(惟泛涨时,可籍作堤防)。

    原始:南方阳极而生热,热乃生火。
    性:属太阳,炎上。
    体:积阳之热气反者为火,火虽阳物,阴在其内,故火体内暗。
    质:炽烈。
    天干:丙丁属火。
    地支:巳午属火。
    地藏:巳午未寅戌中皆藏火。
    生克:受木之生,生火,为水所克,克金。
    种类:火分六类,和有喜忌。
    (一)强火,当令或繁盛为强,喜金分力,水相济,土泄秀,忌木生火,火加重。
    (二)弱火,失令或稀少为弱,喜木生火,火比助,忌金分力,水克熄,土掩晦。
    (三)炽火,木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坚重。
    (四)晦火,土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坚重。
    (五)熄火,金多易熄,喜木生火,忌金加重。
    (六)灭火水多易灭,喜土制水存火,木泄水生火,忌金助水,水盛旺。
    四季火之喜忌
    春: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见金可以施功,继多无防,木少可得生扶(过多则火炎)。水只宜其两济。
    忌:火盛则多伤爆燥,土多则蹇寒无光。
    夏:值旺令。
    喜:恃势行权,遇金为良工,得土成家穑(金土虽美,缺水则金燥土焦)。逢水则自焚可免。
    忌:见火有倾危之虑,遇木有夭折之患。
    秋:值囚令。
    喜:性息体休,重叠见火而光辉,遇木生,亦有复明之庆。
    忌:土重则掩光,水克则陨灭,金多见,其体亦能损伤。
    冬:值死令。
    喜:休绝形亡,木生而有救效,土制水以为荣,水比则有利。
    忌:见金难任为财,水克必以为殃。

    原始:中央属阴阳交而生湿,湿乃生土。
    性: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喜相济得所,忌太过不及。
    体:土包四物,故其体能兼虚实。
    质:含散持实。
    天干:戊己属土。
    地支:辰戌丑未属土。
    支藏:辰戌未巳午寅申中皆藏土。
    生克:受火之生;生金;为木所克;克水。
    种类:土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土,当令或繁盛为强,喜水分力木疏通,金泄秀,忌火生土,土加重。
    (二)弱土,失令或稀少为弱,忌水分力,木克制,金泄气,喜火生土,土比助。
    (三)焦土,火多易焦,喜水制火,忌木助火。
    (四)焚土,火多易焚,喜火制金,水泄金,忌土助金,金坚实。
    (五)流土,水多易流,喜火生土,忌水加重。
    (六)倾土,木多易倾,喜金制木存土,火泄木生土,忌水助木,木繁盛。
    四季土之喜忌
    春:值死令
    喜:土势虚弱,火生扶,土比助,金能制木为祥(按金多仍能盗土气)。
    忌:木太过,水泛滥。
    夏:值相令。
    喜:土势燥烈见盛水则滋润成功,见水复遇金生,更为有益。
    忌:旺火煅炼焦赤,见火复遇木生,则生克无良(惟土太过者,喜木),土多见则蹇塞不通。
    秋:值休令。
    喜:子旺母衰,不厌火重,炼金成材,最爱木盛,制伏纯良。土多则颇可助力(惟至霜降,则毋用土比)。
    忌:金多而耗盗其气,水泛而一定非祥。
    冬:值囚令。
    喜:外寒内温,木温火暖,则寒谷回春,再加土助,则尤佳。
    忌:金水气冷,则冰寒土冻,再加身弱,多损寿元。

  • 劉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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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4 月, 2004 在 1:15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六爻预测风水浅谈

    六、卦身看住宅环境
      卦身临巽宫,住宅为四周树木菜园之所。
      卦身临干宫,处高亢这处。
      卦身临坎宫,近湖沼池塘。
      卦身临艮宫,离山陵坟墓很近。
      卦身临震宫,近闹市林木之地。
      卦身临离宫,近窑场学校很近。
      卦身临坤宫,近平郊、旷野坟墓很近。
      卦身临兑宫,近池塘沼泽很近。

  • 劉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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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4 月, 2004 在 12:54 下午 in reply to: 黃帝龍首經

    下 卷

    第三十七 佔馬吉兇法
    正日時,以勝先佔之:勝先與吉將並臨所生之鄉,即吉;與兇將並臨所賊之鄉,即兇;以勝先上將及所臨之鄉吉兇深淺言之也。
    假令勝先與青龍太常,並臨木火辰來未之地,即吉,是為良馬也;若臨金鄉,即咬人;臨戌,躓戾;臨水,為病;臨醜,喜走;與玄武並,因放自亡;與白虎並,且死;與騰蛇並,驚敗事,他皆效此也。

    第三十八 佔牛善惡法
    正日時,以大吉佔之:大吉臨木,為病;臨火,且驚,以得賣;臨金,且欲賣之;臨水,田牛也;臨土,畜也。若天地吟,且用神與天乙並臨有氣之鄉,且入縣官,與白虎並,為自死;與勾陳並,為抵觸人;與騰蛇並,時時苦驚;玄武並,且亡遺,他效此(亡遺,責大吉,大吉湖神也,一法,又責軫星,下亦責太沖也)。

    第三十九 佔羊可養得否法
    正日時,以小吉佔之:加金,欲畜之;加木,欲殺之;加火,可畜;加水,為衰耗。與吉將並臨有氣之鄉,即吉;與兇將並,即兇。得白虎,為死,加寅戌,數逢狼,加辰,入墓,亦死。

    第四十 佔豬善惡法
    以登明加巳午,即放;加水鄉,溷豕;加金木,可畜;加土,為病死;加王相鄉,欲與天乙太陰並,為祀豕也;與兇將並臨囚死之鄉,為兇;登明與白虎並,即走失,欲知生死,以氣言之,有生氣,生;有死氣,死,自死;與騰蛇並,為驚亡,加日辰人年,人墓,亦死(佔亡失,登明加酉,不得責未上從魁,不得責巳上小吉,日辰陰陽能制之,即得)。

    第四十一 佔犬可畜否法
    正日時,以河魁佔之:子能捕鼠;加卯,卯能走獵;加巳午,善聲;加未,能鬥;加辰,自死;加亥,賣之;加寅,狂走;加戌,嚙人;與太陰並,為用禱祀也。

    第四十二 佔雞可畜否法
    正日時,以從魁佔之:加未,能鬥;加金水,可畜;加醜,為自死,或被殺;加辰,為子;加未,欲用祀;與吉將並臨有氣之鄉,即吉;與兇將並,又臨囚死之鄉,即兇。
    假令與騰蛇並,為好驚,作怪祟;與朱雀並,非時好鳴;與勾陳並,雌雞坐鳴;與玄武並,且亡走,與白虎並,為貍所食也。

    第四十三 佔奴婢下賤利主否法
    正日時,視其日辰陰陽及用神傳中,從魁與吉將並,有王相休氣,與今日日辰相生,宜主。直用神上賊下,皆為吉。深利親附甚蕃息,從魁不在日辰陰陽,及用神傳中。又與惡將並,而賊今日,又用神賊上,其為慢諂,欲害其主。
    假令八月壬子日日時,天罡加未,佔奴婢吉兇,傳送為玄武臨壬,從魁為太常臨子,從魁與壬,而王相相生,又在日辰陰陽中,勝先為用而臨酉,上賊下,此時佔下賊者,皆好。
    假令十月乙卯黃昏時,功曹加戌,上賊下,從魁為六合臨巳,不在日辰陰陽中,又賊小吉,為用臨卯,下賊上,皆為慢誕,欲害其主。

    第四十四 佔買賣財物六畜知售否法
    賣者欲使今日之辰王相,買者欲使今日之辰囚死,皆令物類之神,在日辰陰陽及用傳中,與今日日辰相生,即吉,賣者可售,買者可得。若物類神不在日辰陰陽中,及用神傳中,又與日辰上神相賊,買賣俱不得其所。
    假令十月癸亥日日時,功曹加未,佔人買賣牛,小吉臨水,陰上神得功曹勝先臨亥,陰上得大吉,為在陰陽中,又與辰上神不相賊,賣之與買,兩得其所。
    假令是庚辰日,卜賣牛,太沖臨庚,陰上神得河魁登明臨辰,陰上神得勝先大吉不在日辰陰陽中,是無其類也,日辰上神皆與大吉相賊,買賣兩不得其所。
    假令今日日上神賊大吉,客不肯,取辰上神賊大吉,主不肯,與日辰上神俱賊大吉,妄有所語。他效此。

    第四十五 佔人亡所在吉兇法
    正日時,視所問人鄉上神,與今日比者,在;不比者,為不在也。假令今日甲也,若問午地人在否,午上神得傳送,與甲為比,比謂有甲申之例也,則所問人在也。假令午上神得大吉,無甲醜,為不比,所問人不在。
    又一法,欲行諸人家,知人在否。正日時,神後臨日辰,與婦女欲飲酒;天罡臨日辰,在後家欲訟錢;太乙加日辰,其作小車,若木器(一雲:近出欲遠);小吉臨日辰,其人在床上臥,未起;傳送臨日辰,行不在;從魁臨日辰,在後家;天魁臨日辰,其人病;登明臨日辰,其人在土上數錢;大吉臨日辰,在吏家,須臾還(或雲:在酒家,正欲出);功曹臨日辰,在吏家,與長者客語(一雲:在家,木作不出);太沖臨日辰,見在門中(一雲:在舍,此作舟車處,砍木)。

    第四十六 佔欲上書奏記見貴人法
    欲上書奏記,及見貴人,皆欲令所見事類神將,上下自相好,所臨上下相生,即大吉得福,非此者,兇。
    假令上書欲見王者,天乙居金火土,而加金火土之辰;見諸侯,以太常;見將軍,以勾陳;見二千石,以青龍;見令長,以朱雀,效此。非必在日辰陰陽中,宜視其事類神將,觀其所喜善惡也,所應喜,歸母子。

    第四十七 佔人奏文書劾事解否,及何時來報法
    日辰上得吉神將,有王相相生,即為吉,功曹與吉將並,青龍與吉神並者,皆吉,及直用神終見其子,有救者,為事解,無救者,為不解。
    假令望文章所在之鄉,在南方否,功曹登明;若青龍在北方,下為且至,以功曹登明臨日辰,為至期,法以傳終救神,為至也。

    第四十八 佔詞訟吉兇事勝負法
    以日上神為客,主上賊下,先者勝;下賊上,後者勝。勝者不可令先者年上下相賊,上下相賊,雖勝,後必敗秧。日辰上下不相賊,兩解不鬥。
    假令八月丁巳日,時加巳,年立卯,功曹加之,勝先加丁日辰之陽神,並比和,此為兩解者,準此。若欲以長幼則知勝負,以今日長年,辰為少壯也,日勝辰,長者勝,謂日勝辰上神也;辰勝日,少者勝,謂辰勝日上神也,以日辰上將言之,以知其勝負。
    假令將得勾陳,見以鬥爭事相告也,勾連;將得白虎,紛爭至死;將得騰蛇,恐死有罪,罪謂被笞也;將得天空,所言非是,謂以論長短相告也;將得朱雀,當獄訟,謂爭口舌事也;將得玄武,謂辭而亡,亦主妄言。
    假令訟者,年立卯,傳送臨之,為年上下相賊,先者為客,後者為主。

    第四十九 佔諸吏謀對計簿當見上官知喜怒法
    正日時,視日上得吉神將,有王相及休氣,與所欲見事類神相生,即吉。
    假令欲見:王者以天乙;諸侯以太常;將軍以勾陳;卿相二千石以青龍;令長以朱雀,與日辰人年上下相生,即喜悅,所言並見聽,非此者,皆兇。
    假令欲見將軍,勾陳所居神,賊日辰人年上神,即怒也;日辰人年上神,賊勾陳,則將軍不肯見人。雖不相生,不欲相賊。

    第五十 佔諸欲攻讎報隙法
    無令謀事類神,賊謀事者年上神,及地下辰,皆兇。假令諸欲報謀者之年立寅,白虎在傳送上,此白虎所居神,賊人地年也。
    假令謀者年立辰,而功曹臨之,而白虎所居神,賊功曹,為賊人年上神,皆兇,不可行也。
    假令數人謀,系在各以其年上神與所立之辰,與白虎所居神相賊,則兇;不相賊,有王相氣,則吉,王相者,則謂人年上神將也。謀殺人,以勾陳;盜人,以玄武;謀燒人屋,以朱雀;匿罪人,以太陰六合;謀娶婦女,以天後,諸所造為事類,皆欲令賊事。事者,年上神也,各取其事類神,三傳之終於王相,為有福;於囚死,為有賊也,他準此。

    第五十一 佔諸被賊圍包陷陣客主勝負法
    正日時,鬥加四季,利為客,可先起步;鬥加四孟,利為主,宜後起兵。兵常背神後,系勝先大吉也;鬥加四仲,不可起兵,客主俱敗也。若時迫,不得不戰,即背小吉,系大吉,此為逆兵也。天地吟,無舉,兵行伐,必見圍也。若日墓欲休息者,兵將常居今日小吉時前三辰是也。
    假令正月中大戰,墓欲宿,兵將軍常居卯辰巳寬坐,不可伐,小時常與月建俱也。他皆效此。

    第五十二 佔欲獻寶物以遺尊貴知勝吉兇法
    今日之辰王相,又欲今所遺神好辰之上神,及其所奉物類神,即見喜,而愛敬也。
    假令奉王者,以天乙;諸侯,以太常;乃至令長丞尉,以朱雀;皇後,以天後;庶人婦女,以神後,此為諸所遺者也。
    假令欲獻婦女物類等,謂:田宅,以勝先;谷米牛,以大吉;雞狐犬,以天魁;豕,以登明;羊鷹酒食,以小吉;奴婢飛馬虫豸,以從魁;虎狼野禽,以功曹;船車貉兔,以太沖;刀兵璧玉,以傳送;蛟魚水虫,以天罡;布帛衣服,以太常,錢財寶物,以青龍;絲帛,以太常;布物,以神後;皮革,以白虎;田蠶,以勝先之類是也,皆不欲令所遺神好之,辰上神將得天空,物損,而無得,若相好而受者,即蒙其福也。
    假令三月辛卯日食時,從魁加辰,欲遺二千石以璧玉,功曹為太常臨酉,傳送為朱雀臨卯,登明為青龍加午,青龍為所遺神,傳送為奉物,又為辰上神,而青龍所居神好之二千石,必喜,所奉物必地福報也(神樞雲:假令二月乙卯日午時,傳送臨辰,欲遺二千石璧玉,傳送為所奉之物,又為辰上神,而青龍所居神好之,此為二千石必悅,而受之也。好之為相生也,彼人克所貢之物,為貪而受之;若畏所貢之物,物克之,則不敢受也,所謂皆欲令今日之辰王相,及所貢之物類與彼相好,即悅而受之也。)

    第五十三 佔求婦女法
    正日時,視陰中有天後神,上下相生,日上神與辰上神不相克賊,即可得也。若日神陰陽中,無天後神,天後上神與辰上神相賊者,不可得也。

    第五十四 佔求婦女有兩三處,此婦女可取誰者,為良相宜法
    欲取,求其鄉上神,有與天後神後相生者,可取也。
    假令九月甲子日平旦時,太沖加寅,求申鄉女,午鄉女,辰鄉女者,以神後為天後臨亥,申鄉上神得從魁,午鄉上神得小吉,辰鄉上神得太乙,小吉土太乙火,與天後神相克賊,獨從魁金與天後神後相生,即取申鄉上女,為吉。欲知婦好醜,天後王相好,囚死者,醜也。欲知其顏色者,以年上神言之(神樞曰:天後在陽,或乘王相之氣,為好,而且少也。若天後囚死,為醜老。又神後加孟,長女;加仲,中女;加季,少女,亦柔;以天罡年上神遇火,火加金,為色赤白,亦柔;以天罡所加之,凡太沖從魁登明小吉為太陰,或用此者,皆陰翳婦人之位,其人主為再嫁之象)。

    第五十五 佔夫婦相便安否法
    各以其年上神相生,即吉;相賊,即兇。夫年上神賊妻年上神,妻有咎,妻年上神賊夫年上神,夫有咎(神樞曰:去與留,視喜憂,注雲:夫妻和睦,為留,不和者,為去,皆視日辰,若吉神善將;臨日辰,上下相生者,為留,若惡神將臨日辰,上下相克者,為去而不睦也。一雲:天後克六合,婦妾將奔隨人,若六合克天後,自誘他妻妾也,一雲:三傳內,人本命相入者,為和,反吟,不和。一雲:日辰上神相生,與吉將並者,妻妾安其室。日辰上下相克,神將內戰者,煎熬不寧,不寧為不安其家室也。一雲:傳送太沖臨日辰者,妻妾有二心。一雲:大吉傳送臨日辰,妻妾愛外人也。)

    第五十六 佔懷孕為男為女法
    正日時,視時下之辰,與今日比者,男。假令甲日時,加午,甲午為比,比者,生男。
    假令今日甲時,加未,未為時下之辰,無甲,未為不比,生女無疑也。
    又一法:以天罡佔之,天罡加陽,為男,加陰,為女。舊說雲:傳送加夫本命,婦人遊年上,得陽神,為男,得陰神,為女。

    第五十七 佔諸貴人欲救罪人得否法
    正日時,以直神言之,得其子,有救。
    假令木神直用,傳得水神將,而火在其上,他效此。傳得其勝,其子為將,但許人耳,而心欲相賺也。
    假令水神直用,傳得土神,而火在其上,所謂用神得其子。
    假令正月丙子日,從魁辛亥食時,登明加辰,勝先臨亥,下賊上,為用傳得其子,,為救。
    假令正月丙子日,從魁加申,大吉子上賊下,為用,子水懷憂,大吉傳送得功曹,得憂者之子,為有救;取用神終不見憂者之子,不解也。他效此。

    第五十八 佔居處去留所宜法
    視日辰上神將,無王相休氣,上下相克,宜去;日辰上神之陰,得吉神將,王相休氣上下相生者,宜留,以陰陽神將言其形狀。
    假令白虎在陽,以去者,死喪;不在陽,可留。他效此。

    第五十九 佔諸聞王甲有罪吉兇法
    視日辰陰陽中,有其事類與今日日辰比者,是也,不比者,不是也。
    假令聞某為盜,今日甲也,而勝先為玄武在日辰陰陽中,即是也。勝先有甲午,為比,太乙為玄武,無甲,巳為不比也(說雲:或聞所議,死若白言所乘神,與今日合,則死;與今日比,亦死;今日子,子與醜合,為白虎是也,非此者,皆虛。聞子孫吉兇,亦同前比合之法。若聞吉事,視青龍與六合臨日辰者,是實也,非此者,不是;若聞兇事,傳視白虎所臨辰上神佔之,得青龍六合與今日比者,則所聞者,不吉,是實也。然此例多不可備舉,並在神樞書上佔所聞虛實篇)。

    第六十 佔人所造為事成否法
    視其事類在日辰陰陽中,與日辰上神相生者,即吉;若日辰陰陽中,無其事類,又與日上神相克者,不成。
    假令欲治宅,而大吉勝先在陰陽中,與日辰上神相生,則吉,成;非此者,為不成。

    第六十一 佔人有憂事得解否法
    以問事時佔之,正日辰視日辰上,及人年上,得吉神將,有王相氣,直用神,傳得其子,為憂;解用神,為王相氣所,傳得其子,其子無氣,雖解,尤難;無氣,不能制;有氣,用神為囚死所賊,傳得其子,其子囚死,俱有氣,可為解;其子王相,為憂兩解。
    假令十月丁亥時,加未,佔憂疑,勝先臨亥,下賊上,為王相所克,傳得大吉,為得其子,其子囚死氣,為憂有解意,然亦難。
    假令四月丙寅日醜時,神後臨丙,上克下,為囚死所賊,為用火懷憂,傳得小吉,小吉火之子,而有王氣,為憂兩解也。欲知解期,視用神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兇期。也以用神所臨地辰,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兇期。
    假令勝先臨水,為用,以戌巳為吉期,壬癸為兇期;勝先臨金,為用,以壬癸為吉期;丙丁為兇期。他效此。

    第六十二 佔捕前事得否法
    行時,欲今日日辰上神,與人年上神賊,所求物神,即日得;若物類神賊日辰上神,又害人年上神,為兇,兇即不得也。所謂物類者,虎豹,以功曹;鹿兔,以太沖;野獸豕,以登明;鳥,從魁;馬,以勝先。

    第六十三 佔人始欲帶制新衣吉兇法
    正日時,欲令日辰上,得吉神將,有王相氣,又令青龍太常在日辰陰陽中,陰陽中所居神,與今日日辰相生者,吉,非此者,兇。縱青龍太常不在日辰陰陽中,宜視青龍太常所居神,與今日日辰相生者,亦吉也。

    第六十四 佔弟子始事師得成達否法
    以今日之辰佔之,日為弟子,身辰為所學者,時下辰為師。欲令其子,加母時,必見受道成於師,又順天道。又欲令日辰上,得吉將神,有王相者休氣,上下相生,其用神終於吉神將,有王相氣者,吉;無令辰上神,上下相賊,其發用神,又終於神上之墓,而無氣者,憂學不達也。
    假令正月丁卯日,日出時,登明加卯,丁為弟子,卯為所學者,時下辰為師。丁日加卯者,子從其母也。卯上神上下相生,用終功曹,將得金神,不相刑,又有王相之氣,此為學者達矣。

    第六十五 佔內寄者吉兇法
    內寄者無令,五行加其所憂,及今日之辰陽神,所臨之地辰,賊今日日辰,皆為害主人。
    假令九月甲寅日,時加酉內寄者,此為五行加其所憂,又今日日辰陽神功曹臨申,申為金,賊今日甲寅木,此為臨地辰,賊今日日辰也,他效此(又式經曰:凡有室宅,欲內他人者,慎。無令時下辰之陽神,臨日辰,皆今日日辰為害辰。假令十月甲寅,功曹加申,此為時下之神,害今日之辰也,謂申上之神,傳送加寅之上下克日辰,日辰覆在申上,被克也。時下者,諸日所加十二辰也,辰之陽神者,今日時下支上神也,謂不欲此支上神,令加其所臨日辰,傷今日辰也。又各從豹尾來,不可,諸物皆同。假令十月丁巳日申時,以月將功曹加申,太乙臨亥,太乙巳之陽神,火也,亥水也,亥遇克,丁巳為害主,為所臨日辰害今日日辰也,他準此,其合主一賊入家。假令七月癸巳日,太乙加此合,效之。神樞曰:若欲寄止於人家,神後臨行年者,主人欲謀危客,日辰上見天魁白虎者,主人欲謀殺客,日辰上見登明天空者,主人欲謀拐客,並宜急去。若日辰上見吉將王相相生者,並吉,無他故也)。

    第六十六 佔怪祟惡夢法
    正日時,視日辰人年上神將,有王相休氣,上下相生者,吉;非此者,兇。魁罡騰蛇白虎臨日辰人年者,兇(其神將王相,憂王事,死喪囚氣,主亡遺病伏廢憂六畜也)其用神在陽,為憂外事;在陰,憂內事,各以其家人年上神言之。
    假令年俱立惡將,以天罡所臨別加陽,憂男;加陰,憂女;加孟,為長;加仲。傷家母;加季,憂小口(式經雲:神在外,比鄰受秧;在門,家人受秧;在內,身受秧。又曰:人年日辰上見戌,犬怪;見酉,釜鳴;見申,兵刀,不葬鬼怪;見木,墓鬼呼怪;見午,馬血怪;見辰巳,龍蛇怪;見寅,鳥獸怪;見醜,牛畜風塵怪;見亥子,豬風怪也)。

    第六十七 佔知死人魂魄出否法
    正日時,時下辰為死,加辰上神,勝日上神,及時下神者,為復殺(式經雲:以家長行年加子,若太歲人年命,日辰上見魁罡小吉騰蛇白虎有鬼),天罡加陽,男坐之;家陰,女坐之;加孟,為家長;加仲,傷家母;加季,憂小口。天地伏吟殺,不出;天地反吟,雖出復還;魁罡臨日辰,為復重殺,非此者,皆為出也。欲知所牽,為魁雄,為罡也。欲知兇鬼,在家處所法,視天上鬼星臨,即是鬼所居處也(式曰:魁罡臨甲,鬼在戶;臨丙,在堂;臨丁,在宅;臨戊,在庭及房;臨己,在碓;臨庚,在雞棲;臨壬,在豬圈;臨癸,在廁)。
    又一法,欲知死人家有余秧已否,正月以將加死時,魁罡加日辰,重有死者。欲知在何日月禍至,視所加日月為陽,取男; 為陰,取女。
    又一法,欲知雄雌,所起雌隨午,雄隨罡。

    第六十八 佔喪事法
    必先定五行,若勝先時下辰,與今日日不比,及推式慎,無令魁罡臨今日日辰,又勿令白虎臨有氣之鄉,即大吉,後乃無咎,不如法者,禍起之始。
    假令十月乙酉日,申時,欲令葬埋,為日加申,申為時下辰,與乙為不比,太乙為白虎,太乙火冬死,為無氣,此時葬,大吉。欲知蒿裡道,常以天罡加太歲月建,功曹傳送下地,為蒿裡道,可葬,其下大吉。又後世不得蒿裡道死,不止無後嗣,絕煙火也。
    假令神後加太歲,功曹傳送下地,是為地中蒿裡道喪,其下亦吉也,為葬埋者。擇時,常令魁罡騰蛇白虎,此四神藏沒四維中,乃大吉。推葬日,常以魁罡加月建,功曹神後大吉下日辰;推月吉日,常以魁罡加加月建,功曹傳送下日,定開之日,可葬;勝先神後下滿成等日,可娶婦。

    第六十九 佔始舉百事有風雨否法
    常以始舉事時正日辰,功曹臨今日日辰,在天乙前,即風起矣;傳送臨今日日辰,在太乙後,即雨至矣。
    又法,得陽兇,逢風,得陰兇,逢雨。日辰上得陽神將,為陽兇,得陰神將,為陰兇。若天旱,欲知何日雨至,以問時佔之,其用神傳終於有水神上者,即有雨氣;非水神者,無雨氣,必欲知何時雨者。
    假令傳送登明神後即雨,傳視其陰得何神,而知時也。
    假令得勝先,以丙丁日,雨得金神;庚辛日,雨得木神;甲乙日,雨得土神;戊己日,雨得土神,雖雨尤早;若得水神,以壬癸日,雨傳終無水神,及得土神者,並為旱也。欲知旱幾時,當有雨以九九算之。
    假令用神傳得大吉,大吉神臨子,大吉醜,醜數八,子數九,八九七十二,當雨(若大吉臨巳,巳四,四八三十二日當雨)。欲知今月雨多少何如,以問時佔之,用神傳終有水神,即雨多;無水神,即雨少。
    又一法,以月將加時,龍在前三錢五者,雨;在後二後四者,風雨,旱虎在前,亦風。功曹為龍,傳送為虎,卯為雷子,為雲,雲從龍,風從虎,虎龍所乘有氣,必有風,龍虎與雲雷並者,必有大風雨。又雲:傳送加日辰,在天乙後者,雨也,功曹臨日辰,在天乙後,亦爾。
    又法,欲知何時雨,以大吉加月朔,神後,下大雨;太沖,下小雨。
    又法,佔雨何時止,以月將加時,視魁加四季,不雨;加申,雨止;加子,為陰;加巳午,為旱;加神後,雨後有風,加寅卯,見白日。
    又法,以月將加月建,辛癸加地下辰,晴,求雨亦爾。
    又法,魁罡加季,止;加孟,不止;加仲,已不已。
    又法,月將加月建,視天上壬癸下加地辰,是晴日,壬子所臨,亦雨也。

    第七十 佔欲入山去物法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陰得吉神將,王相休氣,上下相生者,吉,為得物多矣;陰得兇神將,囚死,上下相賊者,即兇,必為陰雨泥塗,為敗,此謂:陰兇,逢雨;將得白虎,逢惡禽獸;將得玄武,為寇盜,日上神兇者,尤甚;辰上神陰兇,可忍;俱兇,大惡。
    假令七月庚寅日平旦時,太乙加寅,登明為朱雀臨庚,太乙為太常臨寅,功曹為天後,為登明陰,傳送為青龍,為太乙陰,皆所求得遂,日辰俱吉者,尤吉;俱兇者,大兇。

    第七十一 佔欲入深水渡河法
    正日時,視日辰上地吉神將,有王相氣及休氣,上下相生者,即吉,反此者,大兇。以風波,為敗,謂陰陽也。
    假令八月甲子日,天罡加未,登明為太陰臨甲,從魁為太常臨子,傳送為白虎為登明,上下為青龍為從魁,此為陰也。神樞雲:支傷幹,吉更長;幹傷支,吉欲減;支幹俱傷,亦減,並吉也。

    第七十二 佔馳使往來信實否法
    以使來時佔之,時勝日上神,如其所言日勝時上神,所言不實也;辰上神亦如所言時,與日辰相生,欲來知合也,又雲:辰上神與日上神相生者,亦欲如其言也。太陰天罡臨日辰,及將軍年上,其言不信;傳送為朱雀,天空加日辰者,其言及覆口舌來,為奸詐,不自奸,說左右邊,即奸詐人也。又佔,欲逃亡戰鬥當避,太乙向之,敗也,太乙正月在子,二月醜,三月寅,四月卯,審賊來否:若太乙神後加今日幹,天罡小吉前,若刑殺兇神俱加,今日幹為賊;今日至支幹上不見此神,為不來也。望見道上人,疑是賊否,支傷逕,可前;幹傷逕,不可前。又道上望見人,以月將加時,視日上辰加功曹傳送登明,見吏;若神後太乙,奸人盜賊;魁罡主喪;若病人,從魁勝先;太沖小吉,白衣人;神後臨卯,為冤家也。
    次客:一用起神後,二從魁,三功曹,四登明,五天罡,六大吉,七勝先,八太沖,九傳送,十太乙,十一天魁,十二小吉。陽取後三,陰取前五。

  • 劉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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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4 月, 2004 在 12:52 下午 in reply to: 黃帝龍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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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卷

    第一 佔歲利道吉兇法
    陽歲以大吉臨太歲,陰歲以小吉臨太歲,視天上甲庚所臨為天道,天上丙壬所臨為一道,魁罡所臨為拘檢(一雲,天上丙壬下天道,乙辛下兵道,丁癸下鬼道,舉事從天道大吉,利人道,次之甲庚是也)。架屋、起土、買賣、田宅、入官舍,便時在天道,百倍在人道,十倍在拘檢道,縣官大兇。
    假令今年太歲在寅,大吉臨寅,視天上甲庚臨地,乙辛為天道;天上丙壬臨地,丁癸為人道;魁罡臨巳亥,為拘檢,魁為拘,罡為檢,他歲效此。若歲在子午卯酉為四仲,天道及人道皆在四維,難可移徙,謂陽歲在子寅辰午申戌,皆以大吉臨之;陰歲在醜卯巳未酉亥,並以小吉臨之。

    第二 佔月利道吉兇行法
    陽月以大吉臨月建,皆視天上甲庚所臨為天道,丙壬所臨為人道,魁罡所臨為拘檢。陽月為奇月,陰月為偶月,移徙吉兇皆如太歲法,月禁又急不可見犯。
    假令正月建寅,以大吉臨寅,視天上甲庚臨地下,乙辛為天道,丙壬臨地,丁癸為人道,魁臨亥為拘,罡臨巳為檢也。

    第三 佔月吉嫁娶祠祀法
    欲令魁臨月厭,以魁順數左行:登明、神後、大吉、功曹、太沖、天罡為陽也;以魁逆數右行:從魁、傳送、小吉、勝先、太乙、天罡為陰也。陽將五幹,陰將六屬,二謂甲乙丙丁等,亦為日也,六屬為子午等為辰也。陽將日殺男,陰將辰殺女,陰陽不將乃為吉也,日辰若得陽中之辰,陰中之日,舉百事,福及子孫矣。
    假令正月厭在戌,魁臨壬癸,甲乙為陽將五幹日也;酉申未辰巳午為陰將六辰也,吉日。若得丙子、丙寅、庚子、庚寅、丁亥、丁醜、丁卯、辛亥、辛卯、辛醜皆陰陽不將日辰也,十二月皆效此。魁罡下辰為厭,沖破大兇,月厭正月戌、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逆行十二辰。

    第四 佔月宿何星法
    常以月將加卯為地上乙,所得星右行如今日數止,即月宿星也(正月一日宿在室,二日在壁,三日在奎,四日在婁,以次逆行空月盡日,月宿在壁;二月一日月宿在奎,至月盡日,月宿在婁;三月一日月宿在胃;四月一日月宿在畢;五月一日月宿在井;六月一日月宿在柳;七月一日月宿在張;八月一日月宿在角;九月一日月宿在氐;十月一日月宿在心;十一月一日月宿在鬥;十二月一日月宿在女。若閏月朔宿後一宿是也。假令正月閏壁是也。)
    假令二月五日,以魁臨卯,乙上見奎星,當唱言奎,一婁二胃三昂四畢,五則為月宿星日在畢也,十二月皆持月將臨卯,取乙上神所得星,右行數,唯正月獨卯上星數右行不從乙也。假令正月三日登明臨卯,卯上見營室,數右行營室一東壁二奎,三為月宿星得奎也,他準此。

    第五 佔星宿吉兇法
    春三月,東方七宿為歲位、南方七宿為歲前(神樞雲:傳送、從魁下是也)、西方七宿為歲對、北方七宿為歲後;孟夏二星為負沖,季夏二星為掩沖;正月初春夏秋冬效此,歲位負沖、折沖、掩沖,歲前夾顯皆兇,歲後、歲對、天倉、天府皆大吉,日辰雖兇不能為害也。

    第六 佔天倉天府法
    常以天罡臨月建,大吉下二星為天倉,魁下為天府,小吉下二星為致死。仲月無天府,及為沖星;孟月無致死,及為折沖星;季月無天倉,及為英星;天倉天府舉事,德及三世,大吉;致死、負沖、奄句芒星,舉事致死喪,大兇。

    第七 佔天乙日遊所在婦人產避法
    天乙日遊以戊戌日,上天六日以甲辰日,下地中宮居。東室五日,以巳酉徙居;東北維中六日,以乙卯日徙居;東方五日,以庚申日徙居;東南維六日,以丙寅日徙居;南方五日,以辛未徙居;西北維六日,以戊子日徙居;北方五日,以癸巳日入中宮居;西方五日,又以戊戌日上天,遊不在中宮。乳婦要須出,當避之所在之方,莫向之也。
    凡產忌法,常以月將大時,月將下為咸池,神後下為豐隆,大吉下為日大將,功曹下為女蓐,太沖下為宮星,天罡下為天候,太乙下為招搖,勝先下為軒轅,小吉下為女夭,傳送下為雷公,從魁下為月飲,河魁下為日刑。

    第八 佔神月空劇乳婦廬法
    常以璇璣加三五孟,謂寅午戌之月則加寅,申子辰月加申,巳酉醜加巳,亥卯未月加亥。天罡下為天候,太乙下為軒轅,小吉下為招搖,從魁下為月殺,河魁下為雷公,登明下為咸池,神後下為豐隆,又為具時。時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無恩之刑也;醜刑戌,戌刑未,未刑醜,逆刑也;子刑卯,卯刑子,互相刑也。孟月以功曹,仲月以神後,季月以魁臨月建,視天上丙壬,丙壬所臨地下,皆空,吉可居也,皆避雷公、招搖、軒轅、咸池、具時、豐隆、天候時刑也。

    第九 佔知臣吏心善惡法
    以問時事佔之(一雲天罡加月建為重陽,天魁加太歲為重陰,罡臨太歲為陽覆陰,臣欺君;魁加月建為陰覆陽,君欺臣也),日辰上神陰得吉神將,有王相氣休氣,上下相生,與日辰上神不相克,則臣下忠孝,常懷愛上敬教;日辰上陰神得兇將,有王相氣休氣,下賊其上。又今日之辰自賊,其日及辰陰上日神賊上神,此臣下不忠順、奸猾、難折、勒驕,常有篡弒之心也。
    假令陰上神登明天空,貪污慢欺;朱雀巧言,令色;天罡、勾陳持上罪過,魁居白獸,欲為大亂。
    假令九月丙午日中時,佔臣下心意何如,功曹臨丙(丙上遇前三之將也),太沖臨午(午上遇前四之將也),功曹陰上得登明,將得天乙,天乙居日之陰神,太沖上神得神後,將為騰蛇,騰蛇辰上,辰上陰神為發用也,皆上下相生,自和遙生。日辰上陽神功曹、太沖,此為臣下忠孝,安上愛下也(此亦從兩神克日,以日比為用,故用神後子取有兩幹之比,主從外來之事也)。
    假令六月壬辰日,日入時,勝先臨酉(酉上遇後一之也,以此酉時天乙東太沖),傳送為臨壬日上陽神也,大吉為臨辰,辰上陽神也,傳送陰上神得太乙(日之陰神太乙發用也),上克下,又遙賊日上神(大吉為神陽,其陰上見傳送也),得魁,魁為兇神(辰之陰上神後五之將也),今日之辰,復賊日(謂辰土,賊壬水),此為臣子不忠孝,謀欲亂君以錢財之事,他效此。

    第十 佔人君欲拜署五官法
    記吏當謁,時無令,所謁之官,傷君年上神,到王相時,為君憂患。以君年上神將,為所憂形狀。當謁水官曹吏無令,火神臨君年;謁木官曹吏無令,土神臨君年;謁金官曹吏無令,木神臨君年。
    假令君年立巳,當謁金官曹吏,時功曹臨巳,將為朱雀,為傷官君年上神(金克木,故也),朱雀告言口舌事也,利秋金,王時必為所言於上府,皆效之。功曹庭劇為土官;曹庫吏為金官;獄曹、賊曹、倉部曹皆為水官;臥曹為木官;戶曹為火官,外部吏及內不屬五曹者,皆屬功曹,為土官。

    第十一 佔諸君吏吉兇法
    將及小吏始,入官臨政視事,時慎無令人年上神,賊初拜除日,又無令所出,門上神賊人年上神,文官欲得青龍,武官欲得太常,與日辰相生,不欲相刑克(神樞雲:欲入文官、武官,必今日辰陰陽中,及用傳中有青龍、太常者,吉)。
    假令人年立醜,以甲乙日,拜官署事始,到官視事時,始從魁臨醜,此謂人年上神賊,初拜除日也。
    假令人年立亥,小吉臨之,而南之午地視事,時功曹臨午,此出門上神賊人年上神也。文官視事,青龍在勝先,此謂與日相生,必遷。日辰陰陽傳中,宜視其神所言之。欲知遷官離,青龍太常為月期,以青龍所臨辰,為時期。
    假令從魁臨未,而文官欲入官視事,勝先為青龍臨辰,以甲相生法,遷,增利日離。青龍三辰,為三歲辰離,青龍七辰,為七月。青龍所居之神主土,其日戊巳,青龍加辰,為時期後三歲七月戊巳日辰時遷。太常效青龍,月生青龍太常,為遷在外;青龍太常生日,遷在內。內者,坐遷增秩,即不能備此法者。慎無令魁罡騰蛇白虎玄武,臨日辰人年立行,惡加其墓,即不可用也。甲乙墓在未;丙丁墓在戌;庚辛墓在醜;壬癸墓及戊己,墓並在辰(神樞雲:兇期以青龍太常所畏為,憂期以四時之氣,休老囚死,為所坐輕重。他效此)。

    第十二 佔諸吏吉兇遷否法
    以月將加時日辰及人年上,得吉神將,上下相生,即大吉,其神又有王相氣時,加王相之鄉,為得遷,非此者,皆兇。得休氣,且免官退罷;囚氣,且系;上下又相賊,有罪;死氣兇惡神,傳得吉神將,有救,為憂外;日上神將王相吉,為遷;年上神將王相吉,也遷;日年上神皆兇,辰上神雖善,為不遷;日辰年皆吉,為遷不疑也,欲知遷期,以魁離今日之辰為期。
    假令今日之辰,是寅魁加午,為在向後五日,若五月,他效此(金櫃雲:遷不遷問何官,謂問文武之官也,說曰:日辰上皆有王相氣,遷文官;若陰上神有王相,遷武官。日辰及陰上上神,俱相重,遷。用神加孟仲,遷在內;加季,官遷在外)。

    第十三 佔諸吏君安官舍,欲知家內吉兇法
    日辰上之陰得吉神將,有王相氣者,吉;休囚皆兇,次神將,言其形狀。
    假令得天魁為白虎,主死喪,玄武言亡遺矣。欲知衰吉是誰,以年上神言之,陽神為父,陰神為母(神樞雲:所謂安不安,以神言則,是此篇之例也)。

    第十四 佔諸吏君安官否法
    日辰人年上,得吉神將休氣,上下相生者,為安官,其有王相氣,遷;其神將兇,有王相氣,上下相生,亦安官;上下相賊,不安官;吉神兇將俱有氣,又上下相賊者,彌不安也;得傳送,有行來事;得朱雀,口舌,言訟事;得玄武,亡遺盜,憂疑事也(光明符雲:以月將加月建行年上,見休老之氣者,免官。神樞雲:日辰陰陽俱囚休廢氣者,當失職也)。

    第十五 佔君吏欲刑戮舉事法
    人君及部吏,欲得行刑,推問當事,時無令,天乙吉神將及王相之氣,臨今日之辰,吉神者,謂功曹勝先傳送神後大小吉也;吉將者,謂天乙六合青龍太常太陰天後也,皆不可使臨今日之辰與辰之陰。又辰陰上之神不可使克人年上神,克人年上神必還害身也。
    假令人年立未,太沖臨之,今日之辰,巳也。大吉臨巳,大吉陰在醜,從魁加醜,此為陰上之神克人年上神法,行此事吉。神將及王相氣臨今日之辰,與辰之陰上神,賊人年上神,謂從魁克太沖也,殃及後嗣,害子孫,人年謂人君及部吏之會也。他效此。

    第十六 佔諸郡縣有盜賊否法
    正月辰時,騰蛇臨今日之辰,若玄武在日辰,陰陽皆為有賊盜。欲知何黨賊,以用上將言之,用得白虎,殺人賊;朱雀,燒人賊;玄武,小盜。在陽,且有在陰,巳有傳,得六合,為不發,若用神為囚氣所勝,獄囚且墜亡。君欲謀下害吏者,皆以用神處其福奇所在。
    假令功曹為用,而得勾陳,當有賊在東北角。他效此。

    第十七 佔諸殺人亡命可得以否法
    以其殺吉時,正月辰,以玄武為主,日辰又其上神有制。玄武者,為得,日辰上下不制,玄武所臨為亡人。
    假令二月丙申日人定時,河魁加亥,有殺人者,時登明,為玄武陰臨子,亡人在北方。丙上得天罡,申上得小吉,皆為土神,並克北方,能制。登明法為戊己日得。他效此。 

    第十八 佔被盜,無名盜,可得否法
    以其亡時佔之,若不知亡時,以人來言時佔之。正月時,以玄武陰上神為盜神,日辰及年上神,有制盜神者,可得。
    假令十月甲子日人定時,功曹加亥(亥上得後五將),此時射盜太乙為太陰臨甲,太沖為太常臨子,天罡為玄武臨醜法。以玄武陰上神為盜賊,小吉為天罡陰上神,小吉即盜也。家在西南,為人黃色羊目多鬢,好出行。今日甲木也,為制盜神。子上神得太沖,太沖木也,亦克盜,神兇,盜不出刑中也,必得之。日辰及年上神不制盜神及玄武者,賊不可得也。他效此。
    第十九 佔聞盜吉兇亡人所在,欲捕得否法
    以聞知之時射之,今日日辰上神,有克玄武所居神者,即得;日辰及其上神,無賊玄武所居神者,不得。
    假令九月甲午日,日未時,太沖加未,聞賊在其家,魁為六合臨甲,功曹為天後臨午,天罡為玄武臨申,天罡土神也,甲木日也,功曹臨午之木神也,並克玄武所居神,為得,賊不敢格戰;當將兵馬圍賊家時,兵馬王當居,神後上系勝先下也。
    假令到賊家時,神後臨酉,宜居賊家,酉上東向,系卯地,必勝獲之。他效此。
    假令五月甲寅日巳時,小吉加巳,魁為玄武,甲寅木日辰也,並制玄武,賊必不敢鬥也,法背水攻火,又建今日辰,及起其後二,攻其前四。
    假令今日甲子後二在戌,當從戌攻辰是也,又無令,囚對王相攻,言夏壬癸不可向四維也,他準此,為囚死,當王如秋,甲乙不可西向攻盜賊也,必以陰功陽,背子亥登明神後向勝先太乙攻,此當慎之。自五月巳下,皆式經正文。

    第二十 佔問囚徒,知實情法
    正月時,四面有席,疑欲令今日之日辰,自制其辰(如甲辰,丁酉、乙醜,甲戌,戊子,癸巳,丙申之例是也),問者,吏居青龍,及功曹下,置囚於勾陳及天罡白虎下,必令玄武居無氣之神,即玄武所居之神,畏今日日辰及青龍所居神,囚即翰冒辭不敢更言。
    假令神上將得天空,囚忍痛懷漫;得朱雀,囚空言自誣;得騰蛇,囚惶怖稍伏;得白虎,自殺。
    假令正月甲辰平旦,登明加寅,吏欲問囚,今日甲木制辰土,功曹在巳,青龍居勝先臨於酉,責問囚時,吏宜居巳及酉,天罡在未(未上得六合將),勾陳在申,使囚居未地。若申地,傳送為白虎在亥巳,問囚宜於亥地上,為玄武臨醜日,甲克土,土神畏今日甲申,有王氣,問囚,囚不敢欺也。他效此。

    第二十一 佔六畜放牧,自亡,不知所在,各隨其類,以其亡時佔之
    正月時,馬責勝先之地,牛責大吉,犬責河魁,雞責從魁,羊責小吉,豬責登明,欲知東南西北,各隨其神所臨:在所勝之地,為放縱;在所畏之地,為拘系;在所生所喜之地,為人逃匿之。天乙順治責,騰蛇逆責,玄武為各隨其所居神,日辰上神有制,騰蛇玄武及物類神者,為得;不制者,不得。其物類神自臨其日辰者,為歸家;其神與白虎並臨囚死之地,為死亡;其神與六合太陰並,為人欲隱藏之。欲知遠近,以其物類神所臨上下相乘,為道理數,日辰上制物類神,為得日期。
    假令三月壬申日中時,從魁加午時,馬自放,責勝先,勝先臨卯(式經雲:東南西北各隨其世,是也),為在東方,勝先為午數九,卯數六,六九五十四裡,今日之辰申上神,得登明,為制勝先法,壬癸亥子日尋得。
    假令先得壬癸,壬癸日得,先得亥子,亥子日得。又一法,以其神所來乘,為道裡數,臨子午九,醜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乃至巳亥四,此並為道裡數也。他效此。
    假令今日日辰上神,但致玄武騰蛇不制物類之神,亦為得,若制玄武騰蛇,玄武等亦得。兩制者,保十,必得無疑也(物類若驢騾當責太沖也。一雲,從魁為刀,太沖為項,神後為屠,太乙為斧。刀臨項,死;頭臨項,不死;屠臨斧,死;斧臨屠,不死也)。
    假令六日,壬寅日巳時,佔失豬,天乙居太乙而加辰,為順治合責;騰蛇居天罡而加卯,太沖為辰之陽神,而克天罡,此為日辰上神制騰蛇,所失豬,果自歸,為登明加戌,戌與亥相近,故也。他效此。

    第二十二 佔諸欲知病人死生法
    常以其初得病日時,佔之。
    假令騰蛇白虎魁罡克初病日及佔日,日上神人年所立辰,辰上神者,皆為死;白虎所居神王相,而賊初病日及病人年,白虎陰上神,又有氣,佐白虎,共克病日人年者,急呼妻子,出病者必不起立,死也。死氣,為白虎克人年病日者,死;又魁罡為白虎,加病人元辰者,立死;白虎非必在日辰陰陽中也,視直所居神與病日人年相克以否。
    假令不知初病時日,以今日日辰上神訣之,今日日上神克病人行年及年上神者,死。陽命男陰命女,以前八後六為元辰,陰命男陽命女,以前六後八為元辰。
    假令陰命未生男,即從未至子,為前六後八,他準此。白虎所居神,賊今日及人年上神,亦死。若獨賊病日之辰,不克今日,為癒。說者雲:白虎生初病日,病日生白虎,皆為病癒,白虎賊病日人年,一一皆死。白虎與病人年日辰相生,皆為癒,與病日同類,為安久。
    假令甲子日佔病,登明神後為白虎者,此為白虎生病日,病者不死。春以勝先太乙為白虎者,此為病日生白虎,病者皆癒也;功曹太沖為白虎者,此為同類,為病久,白虎陰陽皆有氣,並傷日,立死;不傷,立起;白虎無氣,病者癒。
    假令白虎所居神,金也,時秋有氣,若以甲子日佔之,雖年及甲上有火神,火將恐死,謂火至秋無氣,恐不能救,有氣也此,並式經文也。假令不知病日人年所居立之辰,以今日用神訣之,三傳終於白虎,若日入墓者,為知吉兇,期以用神言之。
    假令功曹直用,當丙丁日,癒;庚辛日,死。又天乙為用,生氣在醜未辰戌之日,騰蛇為用,死在巳亥日。他效此。
    又一法,不知初病日時,以人來問時佔之,日辰人年臨其墓,亦為死;日人年所立辰之陰陽神,入其墓者,亦死;日墓還臨日辰者,亦死;年墓還地年者,亦死。
    假令甲乙日,射病時,天上甲乙臨未,為日入其墓,若小吉臨甲乙,為墓其日也。
    假令病者年立子,問事時,神後臨辰,為年所立之辰陰陽神,入其墓,若天罡加子,為墓臨其年,皆死,辰墓效日墓之例。
    又一法,用神始,終得日墓,皆兇;天罡系今日日墓,為墓門開,亦死;甲乙寅卯木墓在未,丙丁巳午火墓在戌(余支幹準此之例也),小吉木墓,河魁火墓,大吉金墓,天罡為水土之墓(式經曰:白虎陰陽有氣,傷病日人年者,死;人年上神王相克白虎者,癒;病日生白虎者,亦癒;白虎生病日者,死;白虎與病日同類者,為之安久也)。

    第二十三 佔知囚系罪輕重法(式經雲:先建系日日辰陰陽,而取其當者,而傳其始終,終休,罪重;終囚,加罪;終死,罪重後輕)
    正日時,視用神終於王相之氣,貴人救之,無罪;終於休氣,罪重;終於囚氣,加罪;終於死氣,先重後輕;終於騰蛇,罪重無疑,必死;終於朱雀,數見掠苔;終於勾陳,有所勾連;終於玄武,置辭而亡;終於天空,空無所有(有實也);終於白虎,被罪致死;終於吉將,傳得其子,為有救,罪得解;傳入其獄,為有罪;傳得他獄,為移獄所為。獄者,墓也。
    假令功曹太沖小吉為獄,登明神後即天罡,是其獄,他例此。所謂移獄者,假令起功曹終於河魁,為移獄。一法,以初系日佔之,各以其所犯為坐,假令鬥傷人以勾陳,殺人以白虎,竊盜以玄武,相告罪名以朱雀。
    假令犯坐傷,以勾陳所居神賊系日,即論也;系日賊勾陳者,不論也;勾陳與日同類,為系久;傳神得其獄者,必論。
    假令以甲乙日系,天乙居小吉臨未,系日丙丁;天乙臨戌,系日庚辛;天乙臨醜,系日壬癸;天乙臨辰,系日戊己;天乙亦臨辰,為必離訟獄。傳勾陳之陰,得白虎,白虎所居之神與勾陳並賊,其系日者死(式經曰:假令以甲乙日系,勾陳所居在金神上者,此為勾陳勝系日者,即被論罪也,若勾陳居土神上者,為系日勝勾陳,即免被論罪也);傳勾陳之陰,得天乙,天乙生系日日辰者,為貴人救之也;傳勾陳得系日子母,人將哀,哀可為上書也。
    假令七月巳未日食時,傳送為太常臨巳(謂日辰上共得後四之將),神將不相刑,又有王相氣,謂金玉故也。天罡為勾陳加卯,傳得其母(謂辰上得太乙也),勾陳與日同類法,為安久,不然蒙聽令。欲知吉兇之期者,以用神傳終,為有救期也。
    假令七月巳未日酉時,天乙治神後加於辰,太沖亦加今日日辰,神將不相刑,有王相氣,傳得其母(登明加卯故也),勾陳與日同類法,當系久。然蒙得出傳,而得傳送天乙,為移獄也。

    第二十四 佔諸欲遠行,使出門吉法
    始行時欲令今日日辰人年上得吉神將,有王相休氣而出;小吉得傳送,下即大吉,慎無令魁罡臨所出門上,所出門上之神,又不可傷行者年上神,門上神者,所出門也。
    假令八月甲申日時卯,正日時,行者年立戌,戌上得登明,欲傷行之午,午上得小吉,小吉傷登明,此為門上神傷行者年上神也,門傷行者之年,道必有秧;年傷門,行者不安,必有疾病而還(此謂年上神傷門上神也)。又到日無令,賊初發之時。
    假令始行之日,以甲乙時加寅卯,慎,勿以庚辛日申酉時到也。若到時,賊初發之日,咎及先君。又勿令陰陽中絕其類,謂凡欲出行。欲令日辰陰陽中有傳送,傳送上遇吉將,則行者吉;有兇將,則行者兇也。
    假令行時傳送不在日辰陰陽中,直視傳送上有吉將,亦吉,不可有惡將也。
    假令遇兇將是騰蛇,為驚恐;朱雀,口舌,拘留;勾陳,見鬥戰;玄武,亡遺;天空,見耗病,所求不在;白虎,死喪。他效此。
    又法,欲將帥出行,欲令天罡臨四季,為神樞外,百事吉(神樞又雲:無令所之之鄉,傷其年,乃有喜。假令欲行,行人年立四季,此為所之之鄉,傷其年也。他效此)

    第二十五 佔諸欲行求事者
    以始行正日時,無令今日日辰上神,傷行者年之所立地辰,所立地辰亦勿令傷辰上神,若傷辰上神,是謂相刑,其事不成也。
    假令年立巳,而今日丙寅,神後臨寅,此辰上之神,傷人年所立地辰也。
    假令是日時,神後臨寅,人年立辰,此為年所立地辰,傷辰上神也,法欲有求作者,欲令今日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其事類,事類者,謂:求財,欲得青龍小吉;求繒彩,欲得太常;求蠶,欲得勝先之比也,故式經雲:辰上神傷其地年,所求難得,後自亡遺。

    第二十六 佔諸望行者吉兇來否法
    必當視所至地之陽神,以卯,為限;以子午上神,為至期;東方南方以酉為限,子上神,為至期;西方北方以卯為限,午上神為至期。
    假令望酉地人,從魁加戌,為已發;加子,為半道;加卯,為得限,當來以午上神為至期,午上神得神後,以壬癸亥子日至。
    假令望巳地人,太乙加午,為已發;加酉,為得限,當來以子上神,為至期,子上得傳送,期庚辛申酉日至。
    假令望寅地人,功曹加酉為來;望申地人,傳送加卯,為來;望子地人,神後加卯,為來;望午地人,勝先加酉,為來,皆以子午上神為至期,諸望行者過限,皆以為聞,其聞為不來也。要所至事類度,為不來,所為事類者,望貴人以天乙(亦為望父)望父母;以太常望兄弟;以太陰望婦女;以天後望子孫;以六合望友及夫,錢財二千石等;以青龍望盜;以玄武望死喪;以白虎望奴婢;以天空(下也同使)望吏捕人;以朱雀望行道;還以騰蛇望鬥戰;以勾陳並以所加今日日辰,皆以此為來,傳以為至,其度限為不來也(集靈記雲:幾望行人以甲乙日佔,用得巳午神者,為將至;用亥子神者,為背日,背日為不至也。金匱雲:至不至問前四,言甲午日前四,戊戌上所見神為至期。假令戌上見功曹,則寅上至。一說雲:應至而不至,乃用此法也,又雲:佔行人以生王,為至期。假令用起水神,則甲子日至,遇墓者則不來。假令壬癸日,用起天罡為遇墓,遇墓即止而不來史蘇經曰:卜外人,以生王而至,卜家人,遇墓亦至也。凡佔吉兇賒促所之遠近,皆以計神佔之,計神者,河魁是也,故金匱雲:數以魁離日。假令魁加未,未數八,魁數五,五八四十,為吉兇在四十日內,行人當之為四百裡也,他皆仿此也。一說雲:魁罡離初發日,為期日臨而發日,即日至也)。
    又法,居外望內人,以夏至辰之陰神;居內望外人,以冬至辰之陽神臨今日日辰,日辰與太沖臨未皆為來。
    假令夏至以卯,卯之陽神太沖,今日丙丁太沖臨寅,為本;臨午為中;臨戌為末,皆為來也。
    假令太沖臨午,當以丙丁巳午日至,月期五月,假令冬至以午,午之陽神勝先也,今日甲乙勝先臨亥,為本臨;卯為中臨,未為末,皆來。假令勝先臨亥,當以壬癸亥子日至,月期十月。
    一法,望行者天罡,系今日日辰,為今日至,順系;日辰至,逆系,日辰為不至。所謂逆順者,假令望西方人,天罡系北方,東方日辰為順,順即來;系南方,西方為逆,逆不來也。天道左遊,天罡為逆,天罡臨月辰人年,懸門候之,望西方北方人,以卯為門,午上神為至期;望南方東方人,以酉為門,子上神為至期。凡所望神入其門,即為至;凡望不至者,皆雲:刑人以刑。
    假令望寅地人,寅上有兇將,以兇事留;有吉將,以吉事;有青龍太常,為錢財酒食,為吉。他效此。
    假令白虎為死喪,勾陳為鬥戰,朱雀為口舌。對吏,望吉人,得吉將;兇人,得兇將,即來。他效此。

    第二十七 佔諸欲知行者吉兇法
    審知行者年所立辰之陽神,與吉將並臨有氣之鄉,上下相生,即吉,無過;與惡神將並臨囚死之鄉,上下相賊,又臨年墓日墓者,皆兇也。
    假令行者年立寅佔時,而功曹當與白虎並臨未者,此為與兇將並臨,其年墓也大兇(日墓假之)。又一法,若不知行者年,以日為行者身,辰為行者日之辰陰陽,得辰之神陰,為與吉神將並,即吉,與兇神將並,即兇也。

    第二十八 佔諸行者欲知家內吉兇法
    正日時辰上神之陰,得吉神將,王相休氣上下相生,即吉;得兇神惡將,即兇。以其極而論之。假令得白虎,死喪事;得大吉及休氣,為耗病,各以善惡將言之,他效此。

    第二十九 佔諸架屋舉百事吉兇法
    正日時無令,今年太歲陽神,臨今日日辰,及欲所治地,即十二歲滅門;又,無令魁罡騰蛇白虎臨今日日辰,大兇。欲使大吉勝先功曹在日辰陰陽中,與日辰相合,即大吉,非此者,皆兇。欲入廬舍,效此。以日辰上神將,言其吉兇,將得白虎,多死喪;將得玄武,多亡遺;將得勾陳,多鬥訟;將得朱雀,多口舌。縣官將得騰蛇,多怪;將得天空,多哀耗,治生不成,六畜不蕃息。朱雀與登明天乙並合,宅見誅直,用神傳中有救,為後起者,當避之。
    假令今年太歲在卯,八月甲戌日,日出時,天罡加卯,欲架屋及蓋屋,太沖為太歲,陽神臨甲,將得朱雀,魁為玄武臨酉,日辰陽神中無大吉勝先功曹。又太歲陽神下臨日,以舉百事,大兇。
    假令是日時,欲治,寅地居,為在太歲陽神下,亦大兇也,他效此。

    第三十 佔宅舍可居否法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神陰得吉神將,有王相休氣,上相生,可居,吉;若兇神,有囚氣,上下相賊,即兇,不可居,以尤者言其形狀。
    假令白虎死喪,天空虛耗。他效此。

    第三十一 佔田蠶種五谷好惡法
    正日時,欲令今日日辰上神,多王相氣,與所欲為物類神相生,又欲天乙所居神,與太歲上神相生物類神,即大吉。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其物,必成熟也。無令魁罡騰蛇白虎囚死之氣,臨日辰者,兇。物類者,謂:蠶以勝先;禾以功曹太沖;黍小豆以以太乙勝先;麥以傳送從魁;稻大豆以登明神後;麻以大吉小吉。
    假令欲佔蠶,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勝先,因而三傳勝先皆得吉神將,得天乙所居神,與太歲上神相生,勝先即大吉也。
    假令太歲在辰,四月戊辰日中時,傳送臨午,佔蠶善惡何如,勝先臨辰,此為有其物類,太歲上神自得勝先,將得青龍,神將相生,天乙在大吉,不與勝先相克,則為太歲日辰上神,皆有王相之氣,無有災害。諸物類此等,並效此。也若物類神與太歲上神相賊,天乙所居神,克日辰陰陽中無其事類,則為大兇,敗也。

    第三十二 佔今年舉百事商賈田蠶法
    皆以日辰,及家長年上神將言之。
    假令得傳送青龍,及王相之氣,可為商賈。得勝先大吉神將,皆宜。田蠶亦以所欲為類神上,得兇者,言所生,得玄武,為亦遺。余效此。

    第三十三 佔諸市賈求利吉兇法
    正日時,欲皆令今日之時辰上神,及人年上神與所欲為市,買物類相生者,吉;又欲今日日辰陰陽中,有小吉青龍,青龍所居神,與今日日辰上神相生者,吉;太歲上神,不克人年上神,人年上神不制青龍者,吉;又欲令所往至之地,上有吉神將,有王相氣,與人年上神不相賊,世估有利。
    假令九月戊子日日時,太沖加未,欲為估市,人年立巳,太歲在寅,大吉為天乙臨於戊(戊寄位在巳,巳即人年立辰),傳送為青龍臨子,此為有其物類,其日辰與人年上神,及青龍所居神相生。大吉臨人年,魁臨太歲,不與人年神相賊,而此出傳送下,大吉利。雖先備二吉一兇,可用,務令今日辰人年上神相生物類者,可用也(式經雲:審問所之之鄉,東南西北四維,得與年相生,多王相之氣者,即有福,估市有利,不逢賊盜所居,見好,所欲皆得。但青龍居有氣之神,而加有氣之鄉,即得財,若青龍制人年,即無所得)。

    第三十四 佔諸欲畜集何者好法
    正日時,各以其事類在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其物類,類又與人年上神相生者,吉利,可為蓄積也。直用神始於無氣,終於王相,即前利少後利多,非此者,皆兇。所言物類者,粟以木神,黍小豆以火神,麥以金神,麻以土神,稻大豆以水神,絲棉以太常,布帛以神後,皮革以白虎,田蠶以勝先。
    假令七月甲子日雞鳴時,太乙加醜,謀欲收麥,天罡加子,陰上神得傳送,傳送金神為麥類,在用神陰陽中,人年立申,申上得神後,與傳送相生,為物類與人年上神相生也,是為可收也。用起天罡,天罡氣休老,傳終皆得王相氣,為後多利,他效此。

    第三十五 佔諸欲畜生類可得否法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無魁罡騰蛇白虎,即吉,可畜收。 視其物類神王相,臨有氣之鄉,為吉,多利。魁罡所加,不宜畜也。
    假令魁罡加未,羊不可畜;加亥,豬不可畜。他效此。

    第三十六 佔欲買車舟吉兇何如法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陰陽,及用神傳中,有六合太沖與吉將並合,又與日相合者,吉,可乘為使,利主;與兇將並賊今日者,損主,勿乘之。
    假令太沖與玄武並者,乘而亡之,與白虎並,數載死人,宜喪事。他效此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12:49 下午 in reply to: 黃帝龍首經

    [這篇文章最後由PATTON在 2004/04/28 12:54pm 第 1 次編輯]

    黃帝龍首經


    黃帝將上天,次召其三子而告之曰:吾昔受此《龍首經》於玄女,經章傳義十有二緒(言六壬十二經也),蓋吾所口授不傳者(謂龍首記三十六用也),吾今日告汝,汝固能行之乎,內以自輔,外修黔首(黔首者,民也)。術與賢者,若不能行則埋之名山三泉之下。慎無妄泄使不神,吾將為汝參會其中(謂起用也),遂其終結(謂三傳也)。要正之本(謂止日辰),同之一首(謂陰陽有四時,其用一也),萬物俱主各自理(言事物唯非一,各各自其部分),義不相幹,事不相擾(言雖有,事事鋒至,各以其物次第期之,事雖眾多,各有次第,事不相擾亂也)。敬修其神以為天寶,天一常居太淵之宮(言天一至尊固守而不行,以四時氣遊於四方,太淵者宮名也,在北鬥維之中央,直仲後使左右),春遊玉堂(大吉臨四仲時),夏遊明堂(神後加四神),秋遊絳堂(登明加四仲),冬遊生死之場(河魁),其居一也(言一坎數在幹)。右玄賓(少陰也,言向南面西六也),左明光(少陽也,言其向南面,在東也),背太陰(背子亥也),向正陽(向巳午也),翳華蓋(鬥名也),西乘玉衡(大吉、小吉),回璇璣(鬥七星也),而臨八方(東南西北及四維也),將四七(謂二十八宿),使三光(日月星也),通八風(謂八節之風也),定五行(謂東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四季土,長用事之此),令六壬領吉兇(言日辰陰陽及所坐所養之,御三陰三陽,故曰六壬也),使旬始將五岳(謂六甲之始也,凡數旬始,必以五子元起,假令甲子旬青龍在神後,將兵所立;次得丙子朱雀在神後,執法所立;次得庚子白獸在神後,敵家之處;次得壬子玄武在神後,捕吏兵士處,此遁甲五方時下所在之也)。二神受氣或處陰或處陽(言魁罡也),各盡其正(言魁罡臨人五方十二日也),以處五鄉(東南西北及中央為五鄉也,天罡臨東方木青,臨南方火赤,臨西方金靜,臨北方水清,臨四維土盛下。天罡為陽,所臨皆生,天魁為陰,所臨則死也),金木水火土上下相當(謂神與用日辰四課,上下相克傷也),死生之決,前後相更(謂天一前後將之,言兇,三傳思之也),子且識之,思念勿忘(常被服飲食精習也),口授賢士,無傳泄其章(勿傳龍首與非其人)。三子拜受而起,龍忽騰翥,三子仰首瞻,尚見龍頭矣,遂以名其經曰龍首雲。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12:38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易理探微

    第二篇 占卜環境

    任何一種遊戲的形成,首先要塑造其特有的環境,其次才是制定遊戲的規則。六爻占卜的環境是六個陰?陽爻組成重卦(也就是兩個八卦上下相疊),由本卦得到變卦後,再將卦爻配上地支及六親。並根據占者所問的主題,決定用神,然後以用神的五行生剋判斷吉凶。

    茲將占卜所需認識的環境,分別說明如下:

    一、拿卦

    以隨機的方式,取變數一到四,分別代表少陽、少陰、老陽、老陰,取一次即得一「爻」。其中少陽及少陰分別是陽及陰,老陽及老陰則除了自身代表陽陰之外,還要將陽變陰、陰變陽,變出一個「變卦」來。

    每卦有六爻,意即上述手續要重複六次,由下到上,組成「本卦」,有「變爻」者(即取得老陽或老陰者),則另組成「變卦」。得卦後,把各爻排列成為固定形式之手續,即稱為「拿卦」:

    1. 本卦:即《易經》之六十四卦,各卦必屬於某一卦宮(以八純卦為宮)。
    2. 變卦:每一卦之各爻皆可變,故每卦可變出六十四種變卦。
    3. 納甲:將各爻配用地支,地支因賦有五行生剋,故為判斷利害之根本。其法相傳為漢朝京房氏所創。再依其所屬各宮,決定世應及六親。
    4. 判斷:判斷前,先依世應或六親決定用神,再以用神與日、月及各動爻間之關係,以定待占事件的吉凶及趨避之策。

    二、排列組合的機率

    六爻占卜之難度極高,所用的參數雖然有限,但規則靈活,適用於人生的各種事務。可能組成的變化高達九千億種以上:

      1. 一卦有六爻,每爻有陰陽兩種變化,故有卦 64種
      2. 變卦每卦從無變爻起,至六爻皆變,共有 64*64=4,096種
      3. 時間以月計,每年有十二月 12*4,096=49,152種
      日份為天干地支循環配用有720種 720*49,152=35,389,440種
      有時判斷需加年支太歲12種 12*35,399,440=424,673,280種
      4. 用神涉及判斷有七種 7*424,793,280=2,972,712,960種
      5. 六神有六種 6*2,972,552,960=17,836,277,760種
      6. 占卜分類在五十種以上 50*16,535,317,760=891,813,888,000種

    粗略估計此排列組合總共約有8,918 億種,遠遠超過了人類所能應用的上限。同時也可以想見,六爻判斷的難度,遠高於紫微或是子平了。

    由上數據可知,易卦是一種以簡馭繁,隨機排列組合的、極為複雜的結構。在這九千億以上的排列組合中,僅憑五行生剋以及六親六神等象徵符號(尚可連續拿卦,層層交集),加以綜合分析,以預知事物的前因後果。

    如果再配合《易經》爻辭及易象做判斷,其排組合將臻至無窮大。也就是說,絕對有可能涵蓋人生各種事象。有此能力之人,已然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也因如此,學習此判斷法則必須按步就班,仔細玩味。更重要的是,現有的占法及規則,尚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希望後學者能秉持科學求真的精神,繼續努力。

    三、判斷法則

    要做出正確的判斷,第一步要先掌握客觀事象的相對因素,也就是先釐清概念的含糊性,再觀察時空變化的結果,以資核對。

    例如要判斷是否會下雨,第一要知道在客觀環境下,何謂下雨,何謂不下雨。在山區或某些地勢特殊的地方,經常是雲氣瀰漫,要先確定何種情況為下雨。然後根據天候的變化,逐一比對實際狀況,方能斷定。

    其次要確定下雨的時空範圍,占卜用的是陰曆,每到晚上十一時,也就是第二天的子時了。另外空間區域也要分清楚,因為我們無法要求自然界配合人,硬性畫出一條線來,嚴格要求雨一定要下在哪一邊。還有,大自然是沒有「整數」觀念的,由不下雨到下大雨之間,有無數種可能的類型,我們只能取某些概略的狀況,如毛毛雨、大雨等。

    人世間已有了太多人為規定的習慣法則,人生活在其中,如果一切順利,不需要經常檢討修正,時日一久,人的思想就會僵化,以為事事都理當如斯。

    占卜是根據前人所歸納的規律,用象徵的符號,截取一段隨機的時態,再展開成為一種模擬自然因果的狀況。人面對占卜的資料,針對所需要瞭解的事物特性,根據一些判斷規律,選擇出最恰當的排列組合,再加以判斷。

    日常生活中,人也隨時需要下判斷,但那往往是根據習慣經驗所作的抉擇。我們身處的大環境早已在人為法則的控制下,可能發生的危害業已減至最低程度。人類生存的社會,就相當於植物的溫室,越是完善、問題越少,人的判斷力也就越趨退化。一旦喪失了判斷力,人的智能自然降低,對環境的依賴也就相對的增加了。

    因此,即使是從思維訓練的角度上看,學習占卜也有助於個人判斷力的提高。

    在任何環境中,對任一個體而言,能否成功的生存,完全基於「利」與「害」的多寡上。多利即生存,大害則死亡。在人的立場上看,事態似乎並不如此單純,但若仔細加以分析,任何事物不外利與害的組合,只是各種關係比例有所不同而已。

    僅以利、害兩種因素,用二進位方式組合成為概念,當然可以排列出宇宙中人類所熟知的一切。可是這種組合有多大的義意呢?概念是為了人類的瞭解應用而發明的,其中最重要的應用功能,就是判斷。因此,概念的組合方式,應該要能符合判斷的需求。

    一般說來,判斷的範圍要廣,參考的資料要多,決定的速度要快,運作的空間要小。要達到這些目的,就必須利用「生機結構」的組合方式,予以有效地應用。

    前篇曾介紹過DNA 與八卦皆建立在生機結構上,而這種結構,一定要有分層分類的各種嚴格規律,以下即據此一一分析。

    四、相對因素

    感官接受外界各種刺激,並比較當前訊號與前級訊號之強度差,由此產生認知。此一強度差,即為一相對因素。同理,各種不同的刺激因素與不同的感覺器官,亦可視為高一級之相對因素。如此推論下去,所有的刺激訊息,皆可用兩個相對因素,編成代碼代表。

    陰與陽是兩個相對的現象,可以代表現代物理學上能量之正與負。在人的認知上,亦可以視為「動、靜」,「有、無」,「開、關」等相對觀念。事實上,如果把陰、陽二元分別視為0與1兩個不同的數值,正好就是二進位數理的基礎。在現今電腦資訊上,此二數值之價值與意義,委實無與倫比。

    真理是宇宙萬象的基本,而基本必是結構最簡單者。在邏輯上,二進位之0與1是最簡單的結構形式,其觀念更是符合客觀世界的相對因素,《易經》的認知體系即以此為結構。此外,在機械及電子設計上,並利用了此一「開、關」特性,發展出資訊工具 ── 電腦。

    五、利害循環

    漢儒崇尚陰陽五行之術,今人卻視之為迷信,此乃現代人忽視事物抽象關係之故。前文說過,人之認知無不來自經驗事物之利、害關係。所謂利害關係,皆係以「自我」為中心,並以之與外界做相對之比較。事實上,宇宙中所有的現象,也都是以利、害(物理上之用語為吸引力、排斥力)為能量變化的基礎法則。

    利有「利於我」、「我利於」兩種,害亦有「害於我」、「我害於」二類。因此,利與害對於一主觀個體而言,即有四種相對關係。這四種關係乃人性必備的基本判斷因子,無時無刻不在人之潛意識中作用。

              ┌─┐          ┌─┐
              │利│          │害│
              └┬┘          └┬┘
                └──┐  ┌──┘
                    ┌┴─┴┐
                    │  我  │
                    └┬─┬┘
                ┌──┘  └──┐
              ┌┴┐          ┌┴┐
              │利│          │害│
              └─┘          └─┘

    由於利、害關係過於主觀,為了便於說明各種利害交雜的世態,需要以更宏觀的角度來分析。如果將「利於」視作「生」,「害於」視為「剋」,於是便有「生我」、「我生」、「剋我」、「我剋」四者。從概念而言,主觀之利、害,就是客觀的生、剋。

              ┌─┐          ┌─┐
              │生│          │剋│
              └┬┘          └┬┘
                └──┐  ┌──┘
                    ┌┴─┴┐
                    │  我  │
                    └┬─┬┘
                ┌──┘  └──┐
              ┌┴┐          ┌┴┐
              │生│          │剋│
              └─┘          └─┘

    這四種現象各有其外來或內在的原動力,可視之為四種「體」。此四種「體」實為原動力與「自我」之間的互動關係。也就是說,若「我」不存在,該四種體即毫無意義。以下便是這四種現象的展開,為與實際生活相符合的一種「應用體系」:

    茲假設利我 生我 甲生我
    我利 我生 我生乙
    害我 剋我 丙剋我
    我害 我剋 我剋丁

    而此四者之中,皆有一個「我」。

    茲再假設「我」=戊。則得:
       利我 生我 甲生戊
    我利 我生 戊生乙
    害我 剋我 丙剋戊
    我害 我剋 戊剋丁
    甲乙丙丁戊既然僅為五種代表符號,亦可代之以金、木、土、火、水。
      設 甲=金,乙=木,丙=土,丁=火,戊=水,前式便為:
       利我 生我 金生水
    我利 我生 水生木
    害我 剋我 土剋水
    我害 我剋 水剋火

    由此可証明,五行的觀念非但不是迷信,反而是現實人生事務的基本現象!

    六、五行生剋

    鄒衍是第一個將金、木、水、火、土五個具有象徵性、又有聯想條件之因素,分別賦與了均衡且循環互動的「生、剋」概念。由於其象徵性精簡有效,適用於各種模式,在中華文化思想體系上,曾經受到相當的重視。

    生: 土生金,亦即土利於金;聯想->金屬礦物埋藏在土中,破土而出謂之生。
    金生水,亦即金利於水;聯想->金屬在加熱後,熔為液體,即成水質。
    水生木,亦即水利於木;聯想->樹木之生長,有賴雨水之滋潤。
    木生火,亦即木利於火;聯想->木燃燒發光,是木生成火。
    火生土,亦即火利於土;聯想->火燒後物質化為灰燼,即為土。
    剋: 土剋水,亦即土害於水;聯想->土質厚重,能阻止水流。
    水剋火,亦即水害於火;聯想->水吸收熱量,能使火熄滅。
    火剋金,亦即火害於金;聯想->火有能量,能熔化金屬。
    金剋木,亦即金害於木;聯想->金屬堅利,能切斷木材。
    木剋土,亦即木害於土;聯想->木之生長,能穿透土地。

    上述之生剋觀念,實為一互動、循環的抽象關係,至於聯想部分,則祇供參考,表達其中的象徵關係而已。

    下面先以「甲、乙、丙、丁、戊」五個符號,說明生剋的循環關係:

                  ┌─┐                        ┌─┐
              生>┤甲├>生                剋>┤甲├>剋
            ┌┴┐└─┘┌┴┐            ┌┴┐└─┘┌┴┐
            │戊│      │乙│            │丁│      │丙│
            └─┤      ├─┘            └─┤      ├─┘
              生│      │生                剋│      │剋
              ┌┴┐  ┌┴┐                ┌┴┐  ┌┴┐
              │丁├生┤丙│                │乙├剋┤戊│
              └─┘  └─┘                └─┘  └─┘

    再將上面兩種象徵的循環關係,代入五行如次:

     五行:設甲=金,乙=水,丙=木,丁=火,戍=土
                  ┌─┐                        ┌─┐
              生>┤金├>生                剋>┤金├>剋
            ┌┴┐└─┘┌┴┐            ┌┴┐└─┘┌┴┐
            │土│      │水│            │火│      │木│
            └─┤      ├─┘            └─┤      ├─┘
              生│      │生                剋│      │剋
              ┌┴┐  ┌┴┐                ┌┴┐  ┌┴┐
              │火├生┤木│                │水├剋┤土│
              └─┘  └─┘                └─┘  └─┘

    七、六親的關係

    金、木、水、火、土這五種象徵符號,實際上就是人性認知的基礎,茲再以生活中具體的概念說明:

      「父母」生「我」,「我」生「子女」。
      「制度」管「我」,「我」管「家財」(管可視為「剋」)。

    在客觀的立場,「我」可以象徵同輩的「兄弟」;「子女」則相當於「子孫」;「制度」可以說得再露骨一點 ── 「官鬼」,其中正面、有力量的是「官」,負面、或沒有能力的,卻也要管我的,就是「鬼」;至於家財,也包含了妻子,故合稱「妻財」。

    再將上面兩種象徵的循環關係,代入六親如次:

            六親:設甲=父母,乙=兄弟,丙=子孫,丁=妻財,戊=官鬼
                    ┌──┐                      ┌──┐
              生>─┤父母├─>生          剋>─┤父母├─>剋
            ┌┴─┐└──┘┌─┴┐      ┌┴─┐└──┘┌─┴┐
            │官鬼│        │兄弟│      │妻財│        │子孫│
            └─┬┘        └┬─┘      └─┬┘        └┬─┘
              生│            │生          剋│            │剋
              ┌┴─┐    ┌─┴┐          ┌┴─┐    ┌─┴┐
              │妻財├<生┤子孫│          │兄弟├<剋┤官鬼│
              └──┘    └──┘          └──┘    └──┘

    由上可知,生剋實為一種象徵關係,可以極為靈活地應用在任何事物的利、害判斷上。比如說,父母生兄弟,兄弟生子女(子孫)原屬於人的自然行為。而子孫生財物(妻財)及財物生官鬼,則具有相當強烈的象徵性。

    這些象徵性,實質上說來是一種人生哲學,為了徹底理清這些觀念,茲特地列表說明各種象徵關係:

      符號 特性 事務 行為 天候 家庭 社會 物體物件 生的象徵 剋的象徵
      父母 能力 文書 辛勞 雨雪 長輩 師長 保護我者 生我養我 嚴格控制
      兄弟 業力 阻撓 競爭 風雲 同輩 朋友 阻謀我者 工作支援 欺凌掠奪
      官鬼 權力 功名 邪祟 雷電 官吏 拘束我者 服務照顧 制度管理
      子孫 願力 品德 福德 日月 子孫 德者 藥,動物 創造價值 理想純真
      妻財 財力 事業 謀利 天晴 僕從 金錢財物 供我驅使 沉溺敗壞

    此五者有得有失,且互利互害。若以「自我」設身處地,則對「我」而言,其間各種利害得失關係,無不令人一目瞭然。

    不論在理論上或現實生活中,人由於受到時空的限制,不問有何種機緣,得之一隅必然要付出失之另一隅的代價。這與其說是中國人的人生哲學,毌寧說是人間至理,因為以有限去追求無限,是絕無可能的。人竭盡全力,在功名、幸福、思想中擇一而事,終其生能有所得已屬不易。更何況因果不同性質則異,一個人如何能面面俱到?舉例來說:

    1. 人若為「官」,是其機緣所在。而想要事業功名順遂,必然要付出時間、心力。再者,為官必須具多重性格,對上待下手段殊異,見人見鬼說話不同。處世要圓融,裡外皆通,否則遲早會中箭落馬。此外,好官為人民謀福,壞官為己爭利,利己則多不利人,是以所有為害者,皆視之為鬼,其理當然。
    2. 在利的立場看,「財生官」,因財是力量,是利益,有了財便有了「官位」。過去有所謂「捐官」,今日則美其名曰:「商而優則仕」。再如「官生父」,因父母代表能力、保護者。得其官位,便有權力,可以保護大眾。「子生財」是指和氣生財,如果不是兩得其利,就不可能有財。
    3. 在害的立場,代表理想、純真的「子孫」,可以說是「重視自我原則的人」,這種人不宜做官,故「剋官」。人一旦做了官,對上待下都必須容忍,但基於權利不可共享的至理,對同一階層、利害相同之競爭者,絕對不能容情,是「官鬼」必剋「兄弟」。

    除了以上所舉各例外,還有很多理由,不是那麼明顯,可以立刻從經驗中找到線索的。例如在卦中若有「隨鬼入墓」之象,則除了求官之外,多為死兆。而「子孫持世」則為吉兆,卦書解釋說子孫是福神。再如剋害本為凶兆,但若「妻財剋世」,則此財必得。根據前面的分析,六親也不過是些變數,怎麼在此突然又成了不變的常數呢?

    (註:這是一個值得推敲的課題,就算前面的推論合乎情理,為什麼當爻上配屬了某些人們常用的概念,卦爻的象徵性會改變呢?難道時空流程也瞭解中文的概念?這是我最初不能接受易卜的重要原因,劉基曾將<黃金策>定名為<千金賦>,謂任何人能改易一字,即有千金之賞,在我看來,頗似落魄文人的文字遊戲。然而經過大量的驗証,我發現原文可議之處雖然甚多,然而上述不可思議的現象,卻一再反覆地証實無誤。)

    八、十二地支的時間因素

    在時間觀念上,前面已經討論過,太陰曆符合天體力學,以之解釋宇宙的架構,才能真正發揮其功能。

    1. 中國位於北半球溫帶,一年四季的變化非常穩定。春季草木興旺,欣欣向榮,所以青綠的「木」就成為「春」季的象徵。東部瀕海,是日出之地,為由「艮到震」之象。
    2. 春天過去,夏天到來,炎熱的陽光,具有「火」的能量。就方位來說,「南」部近於赤道,東南風吹,是「巽到離」之象。
    3. 然後是秋季,清風驟起,景色蕭殺,相當「金」的堅肅與「西」方荒涼的廣原,是「坤到兌」之象。
    4. 最後是寒冬,「水」的變化最為活躍,而且西伯利亞的冷鋒來自「北」方,是由「乾到坎」之象。然後冬去春來,天地之間,守信不爽。
    5. 前述季候的演變,必然離不開「土地」。也就是說,五行雖然有相互循環之準則,但是立中有破。在季候的演變上,土與其他四行,卻保持等距的關係。這一來,金木水火四行各分配兩個月份(一陰一陽),餘下四個月,則皆屬土。

    古人這種精妙的設計,巧則巧矣,是否完全符合宇宙時空的絕對真實,以現代人具備的常識而言,似乎有相當多的疑點。

    (註:從地球物理的立場來看,前述四季與方位的關係,僅符合北半球的溫帶環境。設若換至南半球,其預測的根據又何在?話說回來,即令是在北半球,緯度及地形的高低等因素變化下,就未必能符合前述的時空現象。然而,以我所知,似乎《易經》的占卜系統,尚未聽說有因地緣環境而產生誤差的,這又是為什麼呢?)

    太陰曆一年有十二月,有小、大月,由廿九到三十天不等,每三年左右則有一次閏月。因採用六十甲子連續計數,日與月有絕對的獨立性,即閏月依然以干支連續計算。

    每年元月從春天開始,以「寅」木代表欣欣向榮的新氣象,依序將十二地支分配在每個月上。子、丑雖然在序位上先於寅卯,在月份上卻代表十一及十二月。這種觀念有著很不平常的意義,即地支並非僅是一種序列,尚代表了一個無盡循環、週而復始的段落。

    十二地支象徵地球繞日的黃道,地球以日為橢圓之中心,沿著黃道十二區運轉。在科學家眼中所看到的是物質、能量、運動的數據與公式。而在預測的角度,則是要在這些現象中,找到絕對的關係,以判斷物質運動的過程,與「自我」相對的利害。

    顯然,那些運動的數字、軌跡,只是線性的連續關係,是能量變化的另一種結果。在運動發生之前,地球、太陽以及其他星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就已經決定了這一系列的連續變化。其中的根本,是整個宇宙時空能量的循環因果關係,因為有這種循環,所以地球一直維持在軌道上。

    只要在這個循環的過程中,將已知的自然現象,用十二支來代表。應用時透過各支的相對關係,即可知道必然的因果。前人在設計之時,並未賦予十二支絕對的定義,即為靈活應用符號的象徵性。

    在人世這個段落中,配合了前述的四季消長,將金、木、水、火平均分配在十二個月份中,象徵自然界事物十二個循環不已的階段。以人之生死輪迴為例,其階段分別是:由無到有的受「胎」,在母體中之孕「養」,然後誕「生」,生後的「沐浴」,青年的「冠帶」。到了壯年能力展現,是為「臨官」。中年以後,事業有成則如「帝旺」。自後漸走下坡,始而「衰」,再而「病」,以致於「死」。死後必當入「墓」,入墓則生機已「絕」,絕後又是另一個循環的開始。

    至於占卜時,僅取其中四個量 ── 生旺墓絕,唯一的理由,是經驗印証所致。

    下面且以表格列出地支與四季、五行的循環關係。












                   
                   
                   
                   
                   
                   
    西                
    西                
                   
                   
                   
                   

    上表看似簡單,其中卻顯示了嚴謹無比的統一體系。除了「土」以外,若把五行欄與長生、沐浴對照,就相當於前述的五行「相生」關係;若與「絕、胎」查照,則得到五行的「相剋」關係(唯一的例外,是木之於金)。

    土的長生理論甚多,正是因為理論不一,也就影響到了預測的準確性。我們正在作大量的統計研究,在沒有肯定的答案以前,在此僅能介紹一種常用的觀念,就是「土寄生於水」。也就是說,土之長生與水相同。

    九、先知的啟示

    人的智慧原來沒有很大的差別,但知識卻藉著時間的累積而不斷增加,先知、後知永遠是程度上的差異而已。唯一值得探討的,是有沒有可能在幾千年後,一個後知後覺的人,會比幾千年前的先知所知要多?

    很不幸,我們找不到任何証據,可以証實現代的一個大學畢業生,會比伏羲氏所知的道理要來得多。當然,如果要比唱卡拉OK,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前面我曾提出了一些疑點,記在「註」中,很希望能人高士予以指點。個人在此先提出一個假說:

    1.既然我們能根據易卦的規則,印証現實狀況與卦象所象徵的內容完全符合,我們便不能不承認,易卦所組合的「時空流程」確實存在。

    2.假如1.所述為真,則像伏羲、文王、京房、陳搏、劉基之流,即是不折不扣的先知。正是他們的努力,將時空的結構及流程,設計成為一些象徵符號,我輩後知後覺者,才得以上窺天心。

    3.再假設2.之陳述為真,則人只能猜測、模倣「天」,此一「時空流程」顯係由一超自然的力量所推動。也就是說,人只能瞭解,但不能參與此「時空流程」的製作。

    4.在六親與地支的解說中,我曾提到兩個疑問,一是為什麼像「隨鬼入墓」、「子孫持世」、「妻財剋世」等等,這些完全屬於人類應用的概念,會成為「非人所設計」的時間流程中極罕見的例外現象?一是為什麼地支所代表的時空性質,在時空條件已經改變時,其結果卻不發生任何偏差?

    5.有種可能的解釋,是該時空流程的設計者曾經是人,或者就是前述的先知。只要他們還在工作崗位上,就有可能在設計之後千百年以降,不管在任何時空下,易卦仍然與以前一模一樣(這種說法有些荒謬,連我自己也不能相信)。

    6.更合理的解釋,是宇宙中有個超然的力量,事先已將時空流程設計妥當。所謂的先知,不過是此流程中的介面,將另一境界中的訊息,透露給此一世界。同理,既然中文文字的若干概念,如「官鬼」、「妻財」等,也成為卦象的固定意義。那麼,中文與卦象顯然也有著密切的關係。

    7.假設前述推理成立,則意味著人生有兩種生命,一種建立在人體上,生活在各種外來訊息的刺激中。另一種則為連續的時空變化流程,只是一種精神狀況,宛如一系列的電磁波,由一個電台放送到另外一個電台。在電訊微弱時,人體即失去了主宰,妄從身外追求刺激,以填補空虛的心靈。習以為常後,遂逐漸喪失了原有的功能。再若人體機能消逝時,那電波仍然在空中傳播,行將佔據另一座電台,重新開始調整頻率、籌劃新節目。

    所以,那些一再傳播在電台之間的電波,有的已經遠屆其他星系。有些俗緣未了的,憫於芸芸眾生的頻道中充滿了噪音,特別留下了一點奇跡,以導引那些靈台還算清明的有緣之人,增強波幅,擴大功率,效那大鵬萬里之遊。

    這些奇跡是時間流程中,有意無意洩漏的天機,中國人可算得天獨厚,從而知曉了人在這個世間只是個過客。如果參透了這一層,就懂得什麼叫做身外,什麼是為性命了。

  • 劉銳山

    會員
    28 4 月, 2004 在 11:04 上午 in reply to: [轉貼]掌紋學的四大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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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洛起卦法(陳摶老祖述,邵康節著,東張西望譯並整理)
    元堂位置圖
    陽爻 子時 醜時 寅時 卯時 辰時 巳時 午時 未時 申時 酉時 戌時 亥時
    0個 陰1 陰2 陰3 陰1 陰2 陰3 陰4 陰5 陰6 陰4 陰5 陰6
    1個 陽1 陽1 陰1 陰2 陰3 陰4 陰1 陰2 陰3 陰4 陰5 陽1
    2個 陽1 陽2 陽1 陽2 陰1 陰2 陰1 陰2 陰3 陰4 陽1 陽2
    3個 陽1 陽2 陽3 陽1 陽2 陽3 陰1 陰2 陰3 陰1 陰2 陰3
    4個 陽1 陽2 陽3 陽4 陰1 陰2 陰1 陰2 陰1 陰2 陽1 陽2
    5個 陽1 陽2 陽3 陽4 陽5 陰1 陰1 陰1 陽1 陽2 陽3 陽4
    6個 陽1 陽2 陽3 陽1 陽2 陽3 陽4 陽5 陽6 陽4 陽5 陽6
    女生於冬至後夏至前
    陽爻 子時 醜時 寅時 卯時 辰時 巳時 午時 未時 申時 酉時 戌時 亥時
    6個 陽6 陽5 陽4 陽6 陽5 陽4 陽3 陽2 陽1 陽3 陽2 陽1
    男生於夏至後冬至前
    陽爻 子時 醜時 寅時 卯時 辰時 巳時 午時 未時 申時 酉時 戌時 亥時
    0個 陰6 陰5 陰4 陰6 陰5 陰4 陰3 陰2 陰1 陰3 陰2 陰1
    至尊卦之換卦
    64卦中有三個卦比較特殊,我們稱之為“至尊卦”。它們是分別是坎為《水》,水雷《屯》,水山《蹇》。如果它們作為先天命卦,而元堂爻又在九五爻或上六爻,則其轉換成後天卦的方式有所不同。
    出生月的陰陽屬性如下:
    陽月:一、三、五、七、九、十一月
    陰月:二、四、六、八、十、十二月
    1、元堂在九五陽爻:
    1)生於陰月,元堂爻陽爻變陰爻,上下卦不互換。即《坎》變《師》,《屯》變《復》,《蹇》變《謙》。
    2)生於陽月,元堂爻陽爻變陰爻,上下卦要互換。即《坎》變《比》,《屯》變《豫》,《蹇》變《剝》。
    2、元堂在上六陰爻:
    1)生於陰月,元堂爻陰爻變陽爻,上下卦要互換。即《坎》變《井》,《屯》變《恆》,《蹇》變《蠱》。
    2)生於陽月,元堂爻陰爻變陽爻,上下卦不互換。即《坎》變《渙》,《屯》變《益》,《蹇》變《漸》。
    大運卦
    陽爻值運九年,陰爻值運六年。由先天命卦的元堂爻開始,自下向上行,行完上爻後再從初爻開始,直到行到元堂下一爻,即行完先天命卦的六個爻。之後再從後天命卦的元堂開始行起,方法同先天卦行法。這裡所指的歲數均為虛歲。即出生就算一歲。
    流年卦
    1、先確定此流年在先天卦或者後天卦的那個大運爻裡面,再以這個大運爻起排流年卦。
    2、如果流年所在的大運爻為陽爻(行九個流年):
    1)如果大運初年為陽年,以先天卦或後天卦為此大運中第一個流年卦;以第一個流年卦為本,將與大運爻相隔兩爻的爻陰陽變換,得到第二個流年卦;以第二個流年卦為本,將大運爻位置的爻陰陽變換,成為第三個流年卦;以第三個流年卦為本,變換大運爻上一爻的陰陽屬性,成為第四個流年卦;以第四個流年卦為本,變換大運爻上兩爻的陰陽,得到第五個流年卦。以此類推,直到第九個流年卦生成。
    2)如果大運初年是陰年,以先天卦或後天卦將大運爻變換陰陽後為第一個流年卦;其余八個流年卦的變換方法同上。
    3、如果流年所在的大運卦是陰爻(行六個流年):
    不論大運初年是陰年還是陽年,將先天卦或後天卦的大運爻變換陰陽後為第一個流年卦;以第一個流年卦為本,變換大運爻上一爻的陰陽屬性,得到第二個流年卦;依次類推,得到六個流年卦。
    實例:甲子年出生(元堂在六爻)
    1)一歲至九歲的流年運,甲子年出生,故本大運之首年為陽年
    2)起十歲至十五歲的流年卦
    3)起十六歲至廿四歲之流年卦,十六歲時是己卯年,屬陰年
    流月卦
    1、先起陽月卦(一、三、五、七、九、十一月)
    2、後起陰月卦(二、四、六、八、十、十二月)
    3、以每年之流年卦為本,變元堂(如流年剛好是在先天卦或後天卦之內,則以先天卦或後天卦元堂位計)以前一爻為正月卦,逐月向前變換而得出陽月之卦。
    4、陰月卦則由陽月卦變換而得,即以正月卦之變爻的應爻變換成二月卦,三月之變爻的應爻再變換成四月卦,如此類推。

  • 劉銳山

    會員
    27 4 月, 2004 在 9:11 下午 in reply to: [轉貼]賦文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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