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四柱八字的准确率

  • jay905424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30 上午

    原帖由 fourp8w 於 2006-4-20 02:10 PM 發表

    什麼? 說一句 “黑金政治” 就違反法律, 台灣真有這樣的法律嗎?

    迷有呀~~黑金政治ㄉ意思~~沒有人身攻擊~~
    只能說他亂引用~~在耍寶啦~~嘿嘿~~:f50:~~
    而且他也可以說~~”我滴帳號被盜用”等等話語~~逃避責任~~
    能夠告嗎!?在下很懷疑~~:f36:~~

  • 翊展堂翁老師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37 上午

    原帖由 fourp8w 於 2006-4-20 03:20 PM 發表

    是這樣嗎 ? 舉一例:

    假如我是台灣人, 本網站又是台灣註冊的網站,, 假設我對台灣
    的政局不滿, 在本網站批評是 “黑金政治”, 那就會被有關當局
    起訴 ?

    當然兄您也此說法無誤
    但要看您說此話的用心何在???

    “黑金政治”他說此言是否達到違反公共秩序
    其背後隱藏的動機何在??????
    有關當局絕對是可以請他到案來說明動機的!!!

    此事亦曾在台*論壇確確實實
    有因某人一再以口出穢言辱罵有關當局
    而遭起訴的實際個案
    我絕非在此危言聳聽!!!

  • doctoryuan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43 上午

    原帖由 fourp8w 於 2006-4-20 03:20 PM 發表

    是這樣嗎 ? 舉一例:

    假如我是台灣人, 本網站又是台灣註冊的網站,, 假設我對台灣
    的政局不滿, 在本網站批評是 “黑金政治”, 那就會被有關當局
    起訴 ?

    没有的啦!全世界网路管理最严的是欧洲,那里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台湾现在也民主多了……否则李敖先生就要:f22::f22::f22:
    翁老师是说“隐语”啦,其实只是希望继续交流…….
    一个地方法院的院长有能怎样…….[Ylei_Au01]
    您就不要问了,交流的气氛已经够热烈了!!!face0face0face0

  • 笨人7777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44 上午

    原帖由 fourp8w 於 2006-4-20 03:20 PM 發表

    是這樣嗎 ? 舉一例:

    假如我是台灣人, 本網站又是台灣註冊的網站,, 假設我對台灣
    的政局不滿, 在本網站批評是 “黑金政治”, 那就會被有關當局
    起訴 ?

    兄 :

    法律 之見解 是 隨各地 文化 民情 設定

    只要有 針對性

    出現了 人 . 事 .時 .地 .物 都成立 之 證據

    就有 機會 成立

    當然 要看 當事者 如何 認定 !!!

    就如 某兄 對 翁兄 這 樣攻擊

    只要有 上述 這五項 條件

    就符合 要件

    只是 這一事 是 翁兄 與 某兄 之事

    小弟 不願 事件擴大

    勸和 為要

    萬事 以和為貴

    這是 初衷

    況且

    “爭贏了 輸了朋友 爭輸了 沒面子”

    都是 兩敗俱傷 之 下場

    又何必呢 !!

    只要 不理他 不就 沒事了

    結論 是

    還是 專心討論 術數 !!!

    莫管 無聊 攻詰

    做自己 走 自己 地路

    才是 真理 !!!

  • 翊展堂翁老師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45 上午

    原帖由 jay905424 於 2006-4-20 03:30 PM 發表

    迷有呀~~黑金政治ㄉ意思~~沒有人身攻擊~~
    只能說他亂引用~~在耍寶啦~~嘿嘿~~:f50:~~
    而且他也可以說~~”我滴帳號被盜用”等等話語~~逃避責任~~
    能夠告嗎!?在下很懷疑~~:f36:~~

    又何必亂說話呢???
    您以為法官都可以讓您亂說的嗎???
    那一些網路犯罪都可以~~”我滴帳號被盜用”等等話語~~逃避責任~~
    就無須成立此一大隊警察專門來管理此事

    知否?!若真有機關提出公訴
    在此公共論壇煽動不實言論
    嚴重影響公署機關之公正者
    是絕對隨時可請他到案來說明的!!!

  • doctoryuan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45 上午

    现在两大疑点是:
    1.t大的方法是否可以断准版主的命题!
    2.t大是否有证据来支持自己对翁老师的指责!!!
    期待结果……..[Ylei_Au07]

  • doctoryuan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0 上午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6-4-20 03:44 PM 發表

    兄 :

    法律 之見解 是 隨各地 文化 民情 設定

    只要有 針對性

    出現了 人 . 事 .時 .地 .物 都成立 之 證據

    就有 機會 成立

    當然 要看 當事者 如何 認定 !!!

    就如 某兄 對 翁兄 這 …

    7哥:小弟的意见是劝和没有意义,公道自在人心!如果t大没有证据,就真的该公开道歉,如果有证据拿出:f22::f22::f22:起码翁老师在小弟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
    等结果吧!!!:f25::f25::f25:

  • 翊展堂翁老師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1 上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6-4-20 03:43 PM 發表

    没有的啦!全世界网路管理最严的是欧洲,那里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台湾现在也民主多了……否则李敖先生就要:f22::f22::f22:
    翁老师是# …

    隨便到法律顧問去諮詢看看就知道
    今t某人在此一再的做人身攻擊
    是否觸法???

    我無須再此多辯???
    網路如此發達您一問便知真假!!!
    是否有任何的危言聳聽!!!

  • 劉銳山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1 上午

    聲明:本網是香港註冊網站,普通刑事罪與及民事罪行,均一律受香港法律監管,香港法律不會因為個人言論背後動機而觸犯法律.

    至於有人破口大罵,而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也不會構成罪行,這是言論自由.在本網所有會員均一律受到香港法律監管.我這番說法並不是鼓勵大家作出人身攻擊及誹謗,只是說明香港法律不會因言論而定罪.

    至於你們私人恩怨請不要帶到論壇上,多謝合作!

  • 笨人7777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6 上午

    原帖由 翊展堂翁老師 於 2006-4-20 03:51 PM 發表

    隨便到法律顧問去諮詢看看就知道
    今t某人在此一再的做人身攻擊
    是否觸法???

    我無須再此多辯???
    網路如此發達您一問便知真假!!!
    是否有任何的危言聳聽!!!

    翁兄 !!!

    忍 !!! 忍 !!!!忍!!!!

  • doctoryuan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6 上午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6-4-20 03:51 PM 發表
    聲明:本網是香港註冊網站,普通刑事罪與及民事罪行,均一律受香港法律監管,香港法律不會因為個人言論背後動機而觸犯法律.

    至於有人破口大罵,而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也不會構成罪行,這是言論自由.在本網所有會員均一 …

    100%支持!这里是八字交流版块!好该用八字知识论述自己的观念!:f24:(当然,命理道德是前提)
    期待真正的八字命理交流……不要继续争吵!:f19:

  • 笨人7777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9 上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6-4-20 03:50 PM 發表

    7哥:小弟的意见是劝和没有意义,公道自在人心!如果t大没有证据,就真的该公开道歉,如果有证据拿出:f22::f22::f22:起码翁老师在小弟心目 …

    無論 對錯 !!!

    都是 私人恩怨  !!!

    不要妨害 版主 檀主 管理 

    這很重要 !!!!

    讓 事件 自然 落底 如何 !!!

  • 翊展堂翁老師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7:59 上午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6-4-20 03:51 PM 發表
    聲明:本網是香港註冊網站,普通刑ごo與及民事罪行,均一律受香港法律監管,香港法律不會因為個人言論背後動機而觸犯法律.

    至於有人破口大罵,而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也不會構成罪行,這是言論自由.在本網所有會員均一 …

    p大此言差矣!!!
    雖是香港註冊的網站
    在台灣的法律針對其人身攻擊之事
    亦可提出民事名譽方面的告訴

    深信身為總監的您當可去諮詢看看
    我絕對是有一份證據說一句話!!!

  • 翊展堂翁老師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8:05 上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6-4-20 03:50 PM 發表

    7哥:小弟的意见是劝和没有意义,公道自在人心!如果t大没有证据,就真的该公开道歉,如果有证据拿出:f22::f22::f22:起码翁老师在小弟心目 …

    他已說過是針對客戶命例交流而來
    試問我從頭到尾有說過是誰嗎???

    好啊!!!將原文貼上來啊!!!
    多少的八字命例都是這樣累積來的
    為何不用一交流的心來探真呢???

    我並沒有錯 因我只是單純提供一個萬分之一人的命例來討論
    而不像某人直接指出姓氏!!!

  • doctoryuan

    會員
    20 4 月, 2006 在 8:10 上午

    原帖由 翊展堂翁老師 於 2006-4-20 03:59 PM 發表

    p大此言差矣!!!
    雖是香港註冊的網站
    在台灣的法律針對其人身攻擊之事
    亦可提出民事名譽方面的告訴

    深信身為總監的您當可去諮詢看看
    我絕對是有一份證據說一句話!!!

    翁老师:算了!不要在命理区争法律问题了!!!公道自在人心!!
    小弟到是建议p总监将此贴置顶,以体现本网站的公正立场!万一t先生所言无凭无据,可以及时还翁老师一个清白!!!:f18::f18::f18:
    不过,无谓的争吵则另开一贴合适些……..

Page 7 of 8

Log in to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