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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數社交學習平台討論區相學密碼大家给袭警狂人杨某看下相

  • doctoryuan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2:44 下午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8-7-12 09:04 PM 發表。
    然后,老yuan还说杨佳“祸国殃民”,我大吃一惊,我只听说过西太后、袁世凯这等手操大权的人物可以祸国殃民,没有听说过一介平头百姓也有资格“祸国殃民”了,请问,他祸了哪个国,殃了哪个民?

    看兄弟修改过帖子,估计是怕我接受不了,修改了一些口头禅,谢了!
    中国的术数就这个样子,啥玩意都搞四个字的,您别挑理,我呢就说说我的看法:
    毛主席的那段话是建国初期说的,说的对不对呢?我认为超对!但就如同原始共产主义同理想中的共产主义世界一样,同样的目的,完全可以在法制框架下解决,当年是建国初期,没有条件,现在就该保持主席当年的目标,但是逐步建立法制管理!
    靠人,有多少伟人?!靠完善制度我觉得更好!
    至于杨某,中国没事还有王八蛋造谣生事,望中国人头上倒脏水呢!现在这个时间搞这个屁事,对国家对民族有多大贡献,除了报一己私怨有任何作用吗?!最实在的,警察部门因此就杜绝粗暴执法现象了!!!???我不以为然!!!

  • doctoryuan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2:51 下午

    杨某既无为国为民的心,也没有起到为国为民的作用,反而成了国内外一些王八蛋奥运前造谣生事的枪杆子,我不取之!
    再说看相是同风水最相近的术数,我不敢班门弄斧,但我认为在怪的穴”藏风聚气”总是要的,形极差神附于何处???

  • doctoryuan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3:06 下午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8-7-12 10:19 PM 發表。

    呵呵,等你回国来在陌生城市被警察修理一顿之后,你就明白杨佳行为的社会意义了!刑事案件多的是,人们都不关注,但是为什么杨佳案件关注的人那么多?你看本版的那个强奸杀人狂魔的案例在整个网络上有多少人评论?这跟杨佳案件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事情!

    杨佳案件,总的一句话,体现的不是法律意义,而是社会意义!如果仅仅从法律意义上看,没什么好说的,一件刑事案件,杀人偿命;但是他杀的是普通人吗?难道你不知道从整体意义上来说,基层警察这个群体已经是腐化和罪恶的代名词了吗?在二三十年前,“人民警察”四个字何等光荣,何等有威慑力,一遇犯罪分子,大喝一声:“我是警察!”贼人立马束手;看看今日,若遇到犯罪分子,大喝一声:“我是警察!”贼人反骂一句:“老子打的就是警察!”为什么?因为今日之警察,很大一部分,仅仅是警察而已,不再是“人民警察”。

    杀人不太对劲儿?呵呵!杀得好!因为这一行为确认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人民天然具有反抗苛政的权利!记住,这是一切社会的最高原则!凡是不敬畏这条原则的一切人们,终归是要被埋葬的!

    总结我的观点,我认为杨佳是报私怨,对于体制建设没有作用,最后说反抗苛政,哼哼,我可得着理了!我做生意十年了,算社会地层的小人物了,我就觉得这界政府好过上一界,给了我希望,虽然没有什么实质的重大改变,但是方方面面都看见希望,我不如您位高权重,但我一个平头小民还是很愿意看见这希望一天一天壮大的!!!:pig12:

  • doctoryuan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3:17 下午

    我太太在边上看了我的回帖,也补了一句:”这界政府挺好呀!要说苛捐杂税上界政府收的还多!”
    也就是个社会地层的民妇,怎样?人同此心!
    公正的说,有多少问题是上界政府吃人饭不干人事,坐享太平搞什么狗屁无为而治遗留下来的,遗留了这么多问题,总要花时间解决吧!
    没看见那个狼心狗肺的京城地产商任*强,好象想他亲爹亲娘一样想朱总理,为啥!那时侯折腾老百姓谋取暴利,爽啊!!!
    … …
    还有很多,所以别提反抗苛政,先把上一界最高层贪的反一反,才真的大快民心!

  • 初中生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4:03 下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8-7-12 10:44 PM 發表。
    看兄弟修改过帖子,估计是怕我接受不了,修改了一些口头禅,谢了!

    中国的术数就这个样子,啥玩意都搞四个字的,您别挑理,我呢就说说我的看法:

    毛主席的那段话是建国初期说的,说的对不对呢?我认为超对!但就如同原始共产主义同理想中的共产主义世界一样,同样的目的,完全可以在法制框架下解决,当年是建国初期,没有条件,现在就该保持主席当年的目标,但是逐步建立法制管理!

    靠人,有多少伟人?!靠完善制度我觉得更好!

    至于杨某,中国没事还有王八蛋造谣生事,望中国人头上倒脏水呢!现在这个时间搞这个屁事,对国家对民族有多大贡献,除了报一己私怨有任何作用吗?!最实在的,警察部门因此就杜绝粗暴执法现象了!!!???我不以为然!!!

    不是的,我把帖子修改了是因为有几个谐音字打错了,倒不是带了什么口头禅。因为你潜水很久了,我对你感觉有些陌生,而我是从来不对有陌生感的人讲口头禅的,我只对惺惺相惜的朋友讲口头禅,不过你要是常常浮出水面,估计我又会没大没小起来,那时你可不要生我气。

    你说的伟人与制度,无非就是那些搞法律的人们成天讲的“Rule by the law”和“Rule in the law”。兄弟是搞理工科出身,用我们搞理工科的脑子去看法律家们的陈述,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不太笨的理工科人士基本认为法律家们是在扯淡。

    为什么这样说?我问你第一个问题:“法律能不能涵括活生生的社会万象?”答曰:“不能!”第二个问题:“在法律不能涵括活生生的社会万象时,法律采用什么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答曰:“仅作原则规定,留出依原则作弹性裁量的空间。”

    好!问题来了,既然世界上任何法律都自我承认具有不能涵盖的短处,并且处理这个短处的技术方法是仅作原则规定并留出做弹性裁量的空间,那么执法人员的机会就来了。不知兄弟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名词叫作“合法侵害”?这指的就是执法者在法律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间里进行侵害!——这是整个世界、包括西方发达国家里的普遍现象!如果你要避免这种侵害,那么就要按照潜规则行事,什么叫做按照潜规则行事?就是你们广东话说的“速速磅水”(我的广东话是在老美的地盘上跟华侨学的,不知道走样了没有,呵呵……)

    比如说,你的车子违反交通规则被扣了,开的罚单标明罚款若干元(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很合理的标准)以及领回车子所需证件,于是你要到交警部门去交罚款领车子,到了地点之后交过罚款,去停车场凭证件领车,结果证件一出示,人家告诉你,你的证件不全。咦,奇怪了,罚单上不是明明印着只需这些证件么?是的,不过人家说:“但是,近来窃车案件频发,我们‘临时’加了一些证件和凭据,地方政府有权在上级规定的原则下按照本地方的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请你配合!”结果你浪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排队、交罚款、磨嘴皮、跑上跑下,还没有领回车子。你很沮丧,垂头丧气地走出了交警队大门。可是这时,注意,可是这时有几个常年盘踞在交警队停车场大门附近的瘪三,朝你跑了过来:“先生,先生,车子没领出来吗?”你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想不想立马就领出来?”想!当然想!“那好,****元!一口价,不还价!先交钱,后拿车!”你吓了一跳,我靠!比他妈的罚款还贵至少一倍!但是,为了省得再跑一趟,咬咬牙,老子认了!——钱交给瘪三,车子领出来了。你一边开车回家,一边想:“我这笔钱不是仅仅被瘪三讹诈的吧…”

    什么叫做“合法侵害”?这就是合法侵害!法律能消灭这些陋规么?呵呵,或许能,但是你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比如还是上述案例,你可以拒绝瘪三们的勒索,进而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交警部门。你可能会赢得诉讼,也可能会输掉诉讼——因为交警的“临时”规定“确实”合理!我们姑且从好的方面来估计,你赢得了诉讼,但是实际上你却输了,你输了什么?你输了时间、精力、律师费——这是比瘪三勒索还要高的成本!

    现在,经历了这一切的你,还要说“完善制度”是一个可以期望的目标吗?你不会!难道制度还不完善吗?是的,是完善的,你有足够的法律救济手段。但是你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你失败了,因为你付出的成本太高,高得吓人!

    此外,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所谓“完善制度”是那些依靠操作文牍混饭吃的律师们捏造出来的谎言,因为制度越“完善”,就意味着条例越繁杂,而条例越繁杂,非专业人士自助操作的难度就越大,必须依靠律师才能完成这一系列的专业操作,而律师在这里就有了巨大的蛀蚀机会。

    还是回到杨佳案件,你就可以看见什么叫做典型的“合法侵害”。有直接证据表明杨佳在因涉嫌盗窃自行车被扣留派出所期间受到过暴力侵害么?没有!警察的一切作为都是合法的,但是世人没有一个会相信警察的说辞!当年兄弟认识一纽约警界的老油条,他告诉我要怎样拷打犯人才验不出伤,他告诉我29种方法,兄弟那时还挺单纯,说“以后验伤技术进步了就好了”,这老油条大笑,拍着我的肩膀说:“虽然我们通常相信上帝,但是处处都是魔鬼。”——翻成中文大概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意思,你有进一步的验伤技术,我有进一步的拷打技术。后来我又遇见一搞人体生物学的,他告诉我55种打完人后验不出伤的方法;再后来我认识一武术家,他告诉我324种打完人后验不出伤的方法。——你看看,一个天真的乡下人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 初中生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4:09 下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8-7-12 11:17 PM 發表。
    [size=13px]我太太在边上看了我的回帖,也补了一句:”这界政府挺好呀!要说苛捐杂税上界政府收的还多!”[/size]
    [size=13px]
    也就是个社会地层的民妇,怎样?人同此心!

    公正的说,有多少问题是上界政府吃人饭不干人事,坐享太平搞什么狗屁无为而治遗留下来的,遗留了这么多问题,总要花时间解决吧!
    没看见那个狼心狗肺的京城地产商任*强,好象想他亲爹亲娘一样想朱总理,为啥!那时侯折腾老百姓谋取暴利,爽啊!!!
    … …

    还有很多,所以别提反抗苛政,先把上一界最高层贪的反一反,才真的大快民心! [/size]

    谢谢尊夫妇对本届政府的评价,发自内心的感谢,有这样一声评价,累死了也值得了!

    但是,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这也许是因为你面对的生活宁静和单纯。希望天下人都有一个像你们一样甜美、宁静和单纯的生活!

  • 初中生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4:18 下午

    再多说一句,现在执法者的侵害行为绝大多数都是“合法侵害”,这在东西方社会、尤其是在条文繁琐的西方社会已经是一个大潮流。这里面的黑幕,只有亲身吃过苦头的人才能体会得到,而且只能体会,无从公开宣示——因为执法者的行为从外观上看都是合法的!

    法律能解决吗?不能,因为这正是法律力所不能逮的死角。制度还不够完善吗?不是,能规定的都规定了!怎么办?这是一个沉重的课题!

  • 初中生

    會員
    12 7 月, 2008 在 4:33 下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8-7-12 10:44 PM 發表。
    至于杨某,中国没事还有王八蛋造谣生事,望中国人头上倒脏水呢!现在这个时间搞这个屁事,对国家对民族有多大贡献,除了报一己私怨有任何作用吗?!最实在的,警察部门因此就杜绝粗暴执法现象了!!!???我不以为然!!!

    发现还有这一段没有回答。

    不要怕!一切反华反共的人们总是要跳出来的,没有机会他们要跳出来,有机会他们更会跳出来。要让他们跳出来,早一点跳出来就早一点察觉、早一点收拾。——现在楼价大跌,而热钱却有很大一部分撤不出去,滞留在境内,你还怕没有人很我们么?呵呵,恨得牙根都磨出血来了!

    让他们骂!让他们疯狂!我们大步走自己的道路,但是,向前赶路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检讨我们还有那些做得不够的地方,这样的检讨是必要的,不是为了向那些洋奴那样,在外人面前挣得什么面子,而是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更加美好的中国!

  • doctoryuan

    會員
    13 7 月, 2008 在 1:08 上午

    但是我有几个疙瘩您解释解释:
    治理国家我是不懂的,但是依照我管我的生意上那几个人的经验,觉得警察系统最大的问题就是监管不独立!这次杨佳的事情关系到警察,可是调查取证的还是警察!就象交警执法不公,你投诉吧,处理的还是交警!随便有些管理经验的都明白,再好的人一旦有了不受约束的绝对的权利,腐化是很快随之而来的… …我说的完善制度指得就是这个!当然,已经得到了利益的既得利阶层肯定要阻碍这个的发生!我在我的小生意里想推行类似的改革还难上加难,何况国家系统!您说说是这个理吗?!
    其次,问题既然是系统的问题,就不能仇视警察个人,您说杀的都是警察油子,有调查过的详细资料吗?有之前的罪恶记录吗?我没有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狠劲,我很同情他们的家人,35以上正是家中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的年纪,令人很难不动恻隐之心!您怎么看呢?
    最后:杨佳一己之私杀人,也没有杀到真打了他的人,是为乱杀!我可不是广州人,我是北京人,打架是常有的事情,但不能无限制的扩大报复范围报复力度,您说呢?
    PS:您指点过我几处术数关键点,以您的本领也许是随口指点,但我不能不感恩,一直当您是师友,您就算出些口头禅我也无所谓的!

  • joyinjoy

    會員
    13 7 月, 2008 在 3:14 上午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8-7-12 10:19 PM 發表。
    呵呵,等你回国来在陌生城市被警察修理一顿之后,你就明白杨佳行为的社会意义了!刑事案件多的是,人们都不关注,但是为什么杨佳案件关注的人那么多?你看本版的那个强奸杀人狂魔的案例在整个网络上有多少人评论?这跟杨佳案件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事情![color=#333333]

    [/color]

    那是因为您老没有参与呗~~~~~~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8-7-12 10:19 PM 發表。

    杨佳案件,总的一句话,体现的不是法律意义,而是社会意义!如果仅仅从法律意义上看,没什么好说的,一件刑事案件,杀人偿命;但是他杀的是普通人吗?难道你不知道从整体意义上来说,基层警察这个群体已经是腐化和罪恶的代名词了吗?在二三十年前,“人民警察”四个字何等光荣,何等有威慑力,一遇犯罪分子,大喝一声:“我是警察!”贼人立马束手;看看今日,若遇到犯罪分子,大喝一声:“我是警察!”贼人反骂一句:“老子打的就是警察!”为什么?因为今日之警察,很大一部分,仅仅是警察而已,不再是“人民警察”。

    杀人不太对劲儿?呵呵!杀得好!因为这一行为确认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人民天然具有反抗苛政的权利!记住,这是一切社会的最高原则!凡是不敬畏这条原则的一切人们,终归是要被埋葬的!

    偶觉得警察放肆欺负人,也是因为制度问题,要是没有暂住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外来人员也不会那么受歧视。还有说道歧视,我们中国人自己要去北京参加奥运,都没外国人方便呢。说起来外国人在中国可以作威作福的,中国人自己都没那么舒服呢,谁比谁低人一等啊?

    中国制度上,对中外国籍户口的区分不少,而且给外籍的好处机会更多,这不是逼着大家往外跑?:pig2: :pig2:

  • 秦人

    會員
    13 7 月, 2008 在 11:48 上午

    我断杨某杀人前未经精心策划,是断错了.看相技术不高的缘故.

    至于初生和老yuan争论的问题,我以为人类社会无法根本解决. 本质上的解决之道,在于最大限度的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能作到吗? 人类正在关系搞得越来越复杂.

    初生似乎是在美国. 你觉得美国把自由裁量权交给陪审团,而不是司法人员的做法,是不是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呢?

  • 初中生

    會員
    14 7 月, 2008 在 12:23 下午

    原帖由 doctoryuan 於 2008-7-13 09:08 AM 發表。
    [size=13px]但是我有几个疙瘩您解释解释:[/size]
    [size=13px]
    治理国家我是不懂的,但是依照我管我的生意上那几个人的经验,觉得警察系统最大的问题就是监管不独立!这次杨佳的事情关系到警察,可是调查取证的还是警察!就象交警执法不公,你投诉吧,处理的还是交警!随便有些管理经验的都明白,再好的人一旦有了不受约束的绝对的权利,腐化是很快随之而来的… …我说的完善制度指得就是这个!当然,已经得到了利益的既得利阶层肯定要阻碍这个的发生!我在我的小生意里想推行类似的改革还难上加难,何况国家系统!您说说是这个理吗?!

    其次,问题既然是系统的问题,就不能仇视警察个人,您说杀的都是警察油子,有调查过的详细资料吗?有之前的罪恶记录吗?我没有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狠劲,我很同情他们的家人,35以上正是家中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的年纪,令人很难不动恻隐之心!您怎么看呢?
    最后:杨佳一己之私杀人,也没有杀到真打了他的人,是为乱杀!我可不是广州人,我是北京人,打架是常有的事情,但不能无限制的扩大报复范围报复力度,您说呢?

    PS:您指点过我几处术数关键点,以您的本领也许是随口指点,但我不能不感恩,一直当您是师友,您就算出些口头禅我也无所谓的! [/size]

    第一个问题,关于监管问题。
    我说一句话,不要相信世间存在什么独立的监管机构,这是赤裸裸的谎言!所谓独立的监管机构,在一个极小规模的体制里是可能存在的;但是,在任何规模稍为大一点的体制里,监管机构都无法独立,它不是成为张三的代言人,就是成为李四的代言人。为什么?因为在一个规模足够庞大的体制里,有足够的利益使得人们去赎买这个机构,而在数额巨大的赎买诱惑下,监管机构里的人员也有充分的动机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寻租。

    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独立的监管者就是群众,只有群众是无法被赎买的,因为人数太庞大,诉求太多元;也只有群众不能给予寻租者以实质的利益,因为分布太分散,力量太细微;但是,无论群众的人数何等庞大、诉求何等多元、分布何等分散、力量何等细微,一旦他们有机会发出呼声,这个呼声就会很快汇集成一个主流的倾向,这就好像在完全竞争市场形态下,虽然买者和卖者人数都很多,但是依然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价格一样。

    那你会问我,这种群众的呼声有技术保障吗?有!毛泽东讲:“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现在我们也可以说:“自从有了互联网,中国发展的面貌也就焕然一新了。”你看看自从21世纪以来,中国的群众力量曾多少次有力地改变了政府的不当决策?我记忆里的头一件就是当年群众有效地阻止了政府向日本购买京沪高速铁路技术,你知道那时日本人有多恼怒?好些个前首相、资深国会议员、自民党派系领袖访华啊,都是重量级人物啊。为什么这么紧张?因为这里面蕴含着巨大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只要京沪高速铁路采用日本技术,那么日后的京广、京九高速铁路,为了与京沪高铁接轨,也自然而然地必须采用日本技术,就算你中国人再精明,很快掌握了日本人的技术,在日后建设京广、京九高速铁路时你已经能够自主建设了,但是,由于你是跟日本人学的,那么日本人对你的技术就了如指掌,万一日后中日再爆发战争,日本人就有先天的条件在铁路交通上捅你一刀,而众所周知,中国的机动陆基打击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是依赖铁路的,你想想,这是何等可怕的前景?

    那你又会问我,你能够保证群众的呼声不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利用吗?对此,我建议你再去看《毛泽东选集》,我一个国外留学回来的理工科学生,无论身处国内国外,都他娘的每年坚持通读一次《毛泽东选集》,你老yuan在生意场上混饭吃,不读毛选,那是找死啊!毛泽东告诉弟兄们什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记得21世纪头几年时,那些在美国欧洲学法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社会学科的人们有多牛么?端起一副所谓“精英”的面孔,回到国内教训这个,教训那个。可是老子们这伙搞理工科的都他娘的明白这帮人也就是个屁!为什么?因为老子们跟这伙人熟呀。当年我就跟某位“心胸万丈”的搞政治学的仁兄打赌,他自以为回到中国去必然能够有效地影响中国政府决策,我说你要是能够影响中国政府决策,老子把脑袋割给你!还有一旁观的弟兄说得更绝:“你要是能够影响中国政府的决策,我就拉杆子上山,组织队伍,重新革命!”他很生气,觉得我们是在挤兑他。唉,都他娘的是同胞,我们挤兑你干嘛?你一个搞社会科学的,要影响中国社会,根本就不该跑到美国来留学,你的教师在工厂、在乡村、在企业、在黑社会…在中国的一切地方,独独不是美国!结果他回来后又跑回美国去了,写文章大骂共产党、大骂中国人民。我的这位同学的道路证明,人民的眼睛确实是雪亮的!谁的屁股坐在他们那一边,人民心里是有数的!一定要相信人民!

    二十世纪一百年来,中国只有两个真正的明白人,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梁漱溟,他们自青年时代起就在北京相识,都是搞社会科学的,都没有留过洋,都意识到了中国革命其实是社会革命,都明白中国的力量在于民众的觉醒、尤其是乡村民众的觉醒,都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开了各自的行动。不过,梁漱溟有了思想的基础,却没有组织的基础,有了批判的武器,却没有武器的批判,这局限了他的施展,也局限了他的眼光。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毛梁二人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争论过去三十年后,那时中国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毛也已经死了,而梁还健在,并接受了美国记者的采访,当被问起最佩服当世何人时,梁还是不假思索地说:“毛泽东。”——我个人认为,倔强耿介无人能出其右的梁漱溟在垂暮之年以这种方式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那场划时代的争论画上了句号。

    第二个问题,关于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
    这个是一个老问题,由于我不了解你的公司实际情况,我只能用一个寓言的方式来说明我的观点,那就是著名的“猫吃辣椒”的故事。用什么办法使猫吃下辣椒?第一种办法,把猫抓住,硬灌下去——这是强迫,凡是强迫的东西都是不能长久的;第二种办法,把辣椒混在猫食里,让猫吃下去——这是欺骗,凡是欺骗的东西同样也是不能长久的;第三种办法,把辣椒抹在猫身上,当猫感到浑身火辣辣时,它会自己去舔掉它。——这会不舒服,但是没有强迫,没有欺骗,都是心甘情愿的。你要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其实不难,最难的不是措施,而是决心。——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存在的原因是由于这个集团里有一些你不忍心下手的人。通常能够下这种决心的人很少。

    第三个问题,杀的是不是都是警察油子。
    如果杨佳有能力搜集信息,辨明目标是否警察油子,然后再实施精确打击。你知道我会有什么反应?如果杨佳案件是这种情况,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这不是杨佳的个人行为,杨佳的背后必然有一个集团支持,必须立即查处,予以严厉打击!

    [ 本帖最後由 初中生 於 2008-7-14 08:24 PM 編輯 ]

  • 初中生

    會員
    14 7 月, 2008 在 12:38 下午

    原帖由 秦人 於 2008-7-13 07:48 PM 發表。
    [size=13px]我断杨某杀人前未经精心策划,是断错了.看相技术不高的缘故.

    至于初生和老yuan争论的问题,我以为人类社会无法根本解决. 本质上的解决之道,在于最大限度的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能作到吗? 人类正在关系搞得越来越复杂.

    初生似乎是在美国. 你觉得美国把自由裁量权交给陪审团,而不是司法人员的做法,是不是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呢? [/size]

    秦爷客气,都是兄弟,也没什么你高我低的。

    兄弟已经从老美的地盘回来参加八路了。关于陪审团问题,容兄弟日后再禀报,这几日有些事情在弄,一天累得很,回过了上一贴后,确实瞌睡,呵呵。但是,由于兄弟不是搞法学的,只能说些外行人的观点,大家都别当真。

  • 初中生

    會員
    14 7 月, 2008 在 1:00 下午

    原帖由 joyinjoy 於 2008-7-13 11:14 AM 發表。

    偶觉得警察放肆欺负人,也是因为制度问题,要是没有暂住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外来人员也不会那么受歧视。还有说道歧视,我们中国人自己要去北京参加奥运,都没外国人方便呢。说起来外国人在中国可以作威作福的,中国人自己都没那么舒服呢,谁比谁低人一等啊?

    中国制度上,对中外国籍户口的区分不少,而且给外籍的好处机会更多,这不是逼着大家往外跑?

    唉,前几日听北京使馆区的外事警察们说,由于奥运开幕在即,需要清查一下北京外籍人士,普罗阶层的外籍人士们倒很懂规矩,问啥答啥,查啥给啥,每每跳出来左拦右阻的却是中国人——某些高级洋人机构豢养的狗。

    前一阵子你不是从未名空间转贴了一个关于地震期间外国间谍纷纷潜入灾区刺探情报的帖子?除了国外间谍之外,还有好些中国人也为国外间谍充当狗腿,也冒充志愿者潜入灾区作鼠窃狗偷、煽风点火之事。这帮狗日的纷纷被弟兄们弄住。后来审讯时,还有一王八蛋强辩说:“我拿了人家的钱,就得为人干活,你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做‘忠义’?”气得某弟兄一口浓痰啐到他脸上,大骂:“你爹当初怎不一屌把你射到墙上?!”

    洋奴多啊,兄弟!

  • thera

    會員
    15 7 月, 2008 在 2:23 下午

    看大家谈的这么热烈让我想起06年的陕西杀人狂魔邱兴华,顺便贴几张图大家比较比较
    不过毕竟有些时间了,找到的图比较小,看看能否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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