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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乙木用神提要『正月乙木』
常理:
? 乙生寅月,劫財當令;餘寒未盡,先用丙火;乙木喜潤,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潤天和,富貴之象。變理:
? 春初之木,寧丙火多於癸水,勿癸水多於丙火;否則癸多困病,終為寒士。丙癸兩邊透隔位不合,富貴可圖。
? 總之,初春乙木,以丙火為真神;身強,專用丙火洩秀,富貴非輕。
? 身弱,喜用比劫,支見寅卯亥等字為美,因比肩當令,用神有力。取癸印生身雖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 煞強於身,取丁食制煞為用;用水化煞者,終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濕,木根被水腐蝕之故。【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丙 乙 甲 戊
戌 巳 寅 子乙木見甲,藤蘿可附,調候用丙,富貴有準。惜支下寅巳相刑,富貴不久。
2. 貧命:
丁 乙 壬 丁
亥 丑 寅 未驅寒用丙,丙藏於寅;用丁,丁逢壬合;況運行水金,貧賤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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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別著急,我會慢慢的順序發出來.
因為我是對著原著一字一句慢慢敲出來的,所以甚花時間.
請大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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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九干還需要麼?
如有需要請大家留言告之,謝謝!
[ 本帖最後由 rondeau 於 2006-3-7 05: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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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甲木』
常理:
? 甲生丑月,財星當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當令,自然有土。變理:
? 凡三冬之命,用丙者為貴,無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 身強,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貴非輕。故身強得庚丁兩透,亦為上格。
? 身弱,仍用比肩為助,見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為三冬甲木之真神。
?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貴,獨有三冬及初春可以無庚。一見丙火,自然有福。【附例】
1. 知縣之命:
丁 甲 癸 壬
卯 寅 丑 午無丙用丁,但見癸傷壬合,貴不能大;幸支聚寅午,吉神尚存;戊午運,用神得力,得選知縣。
2. 孤貧之命:
乙 甲 癸 癸
亥 午 亥 亥水太多而火太少,丁藏於午,應有衣食;惜運行金水,饔飱不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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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甲木』
常理:
? 甲生子月,印星當令,先丙後戊,理同亥月。變理:
? 身強見丙戊出干,富貴非輕。
?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橫夭;有戊此水,方許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論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當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滅子,水泛木浮。
?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總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附例】
1. 王候之命:
丁 甲 庚 丙
卯 午 子 子調候用丙,寒木向陽;尤喜運走東南,貴至王候。
2. 凶命:
壬 甲 戊 乙
申 辰 子 巳支成水局,水泛木浮,生於冬月,木冷木寒,有巳火則苟又延殘喘,申運刑巳,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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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甲木』
常理:
? 甲生亥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壬水當令,又須見戊止水培木;身強,丙戊兩透,富貴定然。變理:
? 身強,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 身弱專用祿刃,支見寅卯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無丙,即支藏有丙,亦屬可貴;否則水冷木凍,兩者無生受之象。
? 凡冬月用火土,非運相助,不能發跡;因冬月火土失氣,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屬正氣。『附例』
1. 尚書之命:
丙 甲 辛 丁
寅 戌 亥 酉調候用丙,丙根於寅,運入南方,貴為尚書。
2. 貴命:
庚 甲 辛 丁
午 午 亥 卯冬月甲木見丙,名為『寒木向陽』,此命無丙見丁,格局較遜,幸兩丁寄根於兩午,南方火運亦見鷹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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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甲木』
常理:
? 甲生戌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支聚祿刃為上。變理:
? 身強,用庚用丁,皆可貴顯,因戌月庚丁有氣。
? 身強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 身煞兩強用丁,傷官制煞,貴而有權。
? 身強用丁洩身,戌中有財,非僅一富,抑又可貴。
? 身弱,印比相機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強身弱或食傷洩身用印之理。
? 又戌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須支藏一兩點癸方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附例】
1. 黃興(克強)之命:
甲 甲 甲 甲
戌 寅 戌 戌原局無水,木枯土燥,運入水地潤木,名標史冊,戊寅運丙辰年,火炎土燥嘔向死。
2. 貴命:
己 甲 壬 戊
巳 辰 戌 辰化土格,出任州牧,頗顯政績,惜運行水木,未能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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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甲木』
常理:
? 甲生酉月,正官當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強,支通寅卯未為美。變理:
? 身強,專用月令辛金,正氣官星,富貴必然。
? 身煞兩強,喜見丁火,故亦喜用。
?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為上。
? 金多木弱,名然來剋身,必主殘疾。原局有火制金無用,蓋日元虛弱,見火被洩益弊,名剋洩交加,凶夭之論。
? 凡遇剋洩交加,必取印星為用,以印化然煞制傷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附例】
1. 侍郎命:
乙 甲 己 丁
亥 辰 酉 酉七殺當令,丁透則用丁制煞,原命火木兩弱,行運得以配之,仕路亨通。
2. 孝廉命:
丁 甲 丁 丙
卯 寅 酉 戌身強於官,書云:『有官先論官』,食傷制官太過;北方水運,制傷存煞,得擧孝廉,卯運沖破酉官不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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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甲木』
常理:
? 甲生申月,庚煞當令,書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強,方能任此強煞。變理:
? 身強,專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貴無疑。
? 身煞兩強,又要見丁,傷官制煞,位高權重。
?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宮金水相生,專取為用亦可致貴;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轉秋寒,相機配以丙火,方有生意。【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丁 甲 庚 戊
卯 申 申 戌剋洩交加,用申中壬水,時支卯木為強根;中行水木之運,貴邁群倫。
2. 盜賊之命:
癸 甲 壬 甲
酉 子 申 申母慈滅子,水多木漂,亦為漂蕩無依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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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甲木』
常理:
? 甲生未月,財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氣,金水進氣;甲木首要身強,支聚寅卯亥為美。變理:
? 身強,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 身強用丁,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 煞強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
? 傷官制煞,傷官為月令真神,位高權重。
? 財多身弱,專用比肩,無比用劫,乙刼亦未月之旺氣。
?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從財格論,蓋未為木庫,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從。
? 干見戊己支見辰,甲己化土,元神發露;化土成格,富貴非輕。【附例】
1. 宰相之命:
甲 甲 己 癸
子 申 未 亥調候用癸,但見己出,妙在甲己逢合,土不剋水;況乎癸水通根亥子,用神有力;中晚一路木水,富貴顯達。
2. 凶命:
甲 甲 癸 庚
戌 午 未 寅支成火局,甲被旺洩,調候生木,皆須見水;原命金水雖見,惜兩皆無根,丙戌運不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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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甲木』
常理:
? 甲生午月,傷官當令,根焦葉枯;調候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傷官佩印,富貴非輕。變理:
? 原局無水,運入東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運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無疑;運入西方,『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 若滿盤丙丁,不見印比,木火傷官變為炎上之類,反為貴論。歲運喜東南而為福,忌西北而招咎。【附例】
1. 尚書之命:
丁 甲 丙 壬
卯 申 午 寅五月甲木,枝葉俱枯,丁火透出,喜壬合制;木根於申,源長流遠,運游西北,榮華富貴。
2. 將軍之命:
庚 甲 甲 辛
午 子 午 卯原命有金有水,貴顯必然,兩午沖子,用神受傷,後遭陣亡之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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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甲木』
常理:
? 甲生巳月,食神當令,甲被旺洩,癸印為先;火炎土燥,調候為急,亦以癸水為真神;惟四月之水,歸於絕地,用壬癸者,必須有庚辛為配。
變理:
? 無癸用壬,無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貴少。
? 四月之甲,見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貴上品;因丁出干,為病重得藥,自然上格;旗鼓相當,格局方顯堂皇。
? 調候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附例】
1. 貴命:
丙 甲 癸 辛
寅 子 巳 丑甲得時寅,日元有根,調候用癸,通根於子,尤喜辛金發水之源,五行配合得宜,富貴自然有準。
2. 先成後敗之命:
庚 甲 丁 癸
午 午 巳 未調候本應用癸,但地支巳午未會齊南方,金水無根;丁傷透出,變作『從兒格』論。初行木運,財業財興;一入北方破格,遭火災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