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回覆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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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受益匪浅,尤其是“初中生”先生的渊博知识和严谨缜密、事实求是的研究学问态度。谢谢各位的精辟见解!
有句话叫“实践出真知”,如果把高深的技术用到预测计算的实践中,可能对理论的正谬会有真正的理解。 -
人气不旺!
说明此类研究还未有一定价值。希望有类似实例的同道,有机会共同探讨此类人生特点。 -
“若為現代案例,亦屬個人經驗,請勿提出,感恩!”
雪版此言差矣!
现代案例如果不能提出讨论,术数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如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生活需要,术数是否有存在的价值?
“不薄今人爱古人”,古今中外天地心。心中有我,我为苍生,心中无我,我即是空。名利累身,人生如草木,白驹过隙,只有道法恒真。
诗一首,与诸位仁兄共勉:
道易气数序类生,
开合动静通和中;
万千变化发于机,
一点真神在虚空!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易学术数只有与时代同步,与社会结合,只有创新和发展,才会为民所用,体现价值,方能与日月同辉,共天地长存。
有机缘愿与诸兄探讨心易。
如不能理论结合实际,古典为今所用,墙上画马,纸上谈兵,实非在下所欲。
最后,祝愿“梅花易数”栏目红红火火,前程远大!
也祝福雪版和诸位仁兄道术精进,大业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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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象的讨论,在下认为还是结合实例加以探讨解决较好。理论要结合实际,实践产生真知灼见,一切经典无不来源于实践。因此,在下提到的“吊灯坠下”的案例,还是要供诸位仁兄练手探讨,以供取“象”讨论之实例。
因为是书中例子,答案也在书中。是把书上传,还是发给版主,怎么发送?是在本帖探讨,还是另开新帖?请明示。糊涂之人只懂明理求知,考虑不周。如有不妥,甚至影响取“象”讨论,敬请斧正。
雪玄子按?
若是古人書中案例請在『梅易學堂』發帖,但請同時上傳完整該例書頁,採大家共同推敲古人論斷思路之方式討論,若為現代案例,亦屬個人經驗,請勿提出,感恩!
說明:古人案例必經後人驗證推論正確方能流傳,故不屬個人經驗。[ 本帖最後由 雪玄子 於 2007-3-8 06:3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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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帖已经关闭,按照雪版主的要求,在此回帖。希谅察。
原帖如下: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923&extra=page%3D1&page=3
首先感谢雪版兄的宽宏大量,免于处罚。在下未遵守本版规定,没有事先发答案给版主,当自责。并希望在以后和诸位仁兄一道认真遵守版规,以免影响探讨交流,促进论坛的健康发展。
第二,要说明的是《梅花与杏花的“梅花易数”》一帖非为呼应什么活动,在下一向对时髦凑热闹反感。发帖的原因是于易友交谈中感悟“天人合一”的博大精深,人与自然的神机妙应。对版规没有非议,至于雪版主所说的“结果是否真实”,在下以为只有市井无赖或居心不良之徒才会浪费时间进行捣乱。研究易学之人群中会有一两个害群之马,但要相信参与交流的诸位仁兄的起码道德品质。
第三,在下坚决响应雪版主的倡议:不論是誰,一律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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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梅易资料,发现书中一例,也是灯的事例。该例与雪版的有所不同,是吊灯坠下。
雪版和诸位仁兄认为是贴在此处继续探讨,还是另开新帖?恭请发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