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鳳翔風水筆記-論愛幸昭昭與藏奸隱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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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鷹飛 on 9 5 月, 2004 在 3:46 下午

    明朝人偽託元朝之開國元勳劉秉忠著之玉尺經,三合家奉為圭臬者也。清朝趙廷棟著地理五訣,有云:「元太師趙國公劉秉忠能神其術,著平砂玉尺,某旨遠,其文明,其法備,實地理之宗師,楊公之功臣也。」云云。

    中華書局編印之辭海,所載劉秉忠之資歷云:「元而邢州人,博學精於易,初為僧,從世祖平定中原,奏請國號曰元。典章制度,皆出其手,拜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預中書省事,始還俗易服,卒諡文正,著有藏春集,玉尺經。」相信辭海之資料,取自中國人名大辭典,但中國人名大辭典其中收集之資料是有些不可靠。如謂劉秉忠著玉尺經,楊筠松著撼龍經、疑龍經、立錐賦、黑囊經等書之類。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秉忠精於陰陽術數,世祖稱其占事知來,若合符契。嘗相地建上都於龍岡,又建大都城。其規制皆秉忠所定。顧史不載其著有是書,永樂大典備收元以前地書之書,亦無是編。明嘉隆以前語地學者皆未嘗引及,知其晚出,特依記於秉忠者也。題劉基註,註中有貴州北界之語。貴州在元季為順元宣慰司,明初改貴州宣慰司,永樂間始置貴州布政司。基雷太祖時,何由與廣東雲南並稱。是註之偽託,亦不問可知。」

    吾人研究術數,首先要明辨某書是否某人之著作,其次則明辨該書之內容是否有價值。因為傳世之地理書,多是偽託前代名家之名。清朝考據學大家戴朿原說得好;「譬猶子孫未睹其祖父之貌者,誤圖他人之貌而事之,所事者固己之祖父也,貌則非矣。實得而貌不得,亦何傷。嗚呼!誤圖他人之者,未有不化為他人之實者也。」辨明某書確非其人所作,並非謂確係某人所作則此書為真,方有價值,否則便無價值。因為書之價值是另一問題,儘有書為真而無甚價值者。例如道家之老子,兵家之孫子,醫家之內經,雖然撰人不明,但並無損害其價值。

    玉尺經,偽書也,其中矛盾之處甚多。例如:「年少蜚聲魁第,必是水來寅甲。」又說:「寅甲水來,那堪瘋疾纏身。」但其中亦有至理名言,如:「只喜愛幸於昭昭,大忌藏奸於隱隱。」秀砂秀水,人多易見,但秀砂秀水之中,隱藏凶砂惡水,所謂「君子中小人,蓬生麻內」,人多忽略。張九儀所云:「生神旺神之中,隱藏洩神煞神。」又如沈氏玄空輯錄之章仲山宅斷,亦歷歷言之。

    張九儀砂法要訣云:「相厥山川,毓秀鍾靈。水法仁山旨最難,至於砂法更當明。砂數別來有五種,奴旺煞兮洩與生。彼剋我兮是為煞,我生彼也是洩名,旺神即是我見我,彼來生我號食神。食神科甲誕人丁,旺同財祿多子孫,生不正向止及旺,兩旺高明過一生,煞砂高聳則禍絕,洩砂出現漸消伶,我剋奴砂為財帛,居官得祿而和平。此乃砂法之大綱,其中巧變則由人。」

    註解謂:

    食神,即子平所云印綬也。

    旺神,即子平所云比肩也。

    彼以劫財為忌,以扶助為喜也。洩氣盜氣,即子平所云傷官也。

    煞砂,即子平所云剋我者也。

    奴砂,我去剋他,則他受制為我之奴,即子平所云妻財是也。

    食神發甲,旺神發科及丁財,若在龍身,莊嚴明健亦發甲,食神單弱欹斜,亦止發科,旺神砂體秀穎,精光閃鑠,則財丁大旺,官祿豐美,故得一無力之食神,又不如得一豐厚之旺砂者,此又訣中之訣者也。

    張九儀又云:「煞砂高一丈,勝於生砂十丈。」是故生砂之側,隱藏煞砂,殊可畏也。

    章仲山宅斷中,引述馬姓祖墓,辰山戌向,七運扦葬。沈竹礽註解云:「葬後初運順利,旺星到向,向上又有水也。然形巒巉巖,故吉不抵凶,且運又甚短,壬申年太歲八白入中,九到向,山上之九移於向上,故損丁。況案外朝山斜飛不靜,一交八運,向星入中,己未年官訟者,太歲三碧入中,七到離,離方巉巖,故主訟。丁酉年太歲一白入中,七到坤,坤亦巉巖,故又訟也。」

    註1:太歲八白入中,九到向,山上之九移於向上,故損丁:9/5之會合也.

    註2:一交八運,向星入中者:八運天心居中,九紫到乾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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