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數的初學者

  • pasta

    會員
    26 6 月, 2005 在 5:12 下午

    如果有一人會因吸毒而令前途盡毀,他聽你指點不沾毒品,那你已幫助了一個人,這好事算是功德,你亦是泄露天機,那是不是要受罰???

  • Austin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2:37 下午

    因果關係﹐非凡人所能了解。歡迎分享意見。

  • Austin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2:43 下午

    下面引用由pasta2005/06/26 04:54pm 發表的內容:
    受人尋仇報復那只是算命者專利,醫生律師都會有機會,甚至一個小職員.此乃命運,與算命無關,再者,身為一個算命人連自己會不會受報復都算不出,枉為術士,應該轉行!

    你大概誤解了。這裡的報復是指靈界的報復﹐其中因果複雜﹐就不是在這裡可以討論
    的。可以到其它的宗教版去研究看看。
    pasta兄如果有辦法算出靈界的報復﹐或是很有心得﹐應付靈界的事﹐歡迎分享。

  • popoll88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34 下午

    [ 這篇文章最後由popoll88在 2005/06/27 03:05pm 第 1 次編輯 ]

    也可以學佛學啦,因佛學是多元文化的教育,明白宇宙人生的真相,很殊勝
    對學習術數也很有幫助

  • pasta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46 下午

    下面引用由Austin2005/06/27 12:43pm 發表的內容:
    你大概誤解了。這裡的報復是指靈界的報復﹐其中因果複雜﹐就不是在這裡可以討論
    的。可以到其它的宗教版去研究看看。
    pasta兄如果有辦法算出靈界的報復﹐或是很有心得﹐應付靈界的事﹐歡迎分享。

    有一人在過馬路時將被車撞,你一手拉他回來,救回一命.以你講法,那本來想取他命的靈因你救了他而向你報復,那人生中種種拯救行為是否都應停止?包括醫生,
    又或早前南亞海嘯.見人在困境,災禍時我們由他自生自滅好了,免得靈體報復 :em12:

  • popoll88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3:19 下午

    [ 這篇文章最後由popoll88在 2005/06/27 03:45pm 第 1 次編輯 ]

    善易之人
    不用卜卜
    明白宇宙人生的真相,還要算命嗎

    :em02:

  • Austin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0:13 下午

    要撥千金也要有三兩力。發善願﹐造善業不只是為己﹐也是為人。
    所以學習術數之人﹐更要修行。地藏王菩薩發下宏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學習術數之人﹐更要能通天地之間的變化。如果分不清什麼是造善業﹐什麼是造惡
    業﹐當然最好不要研究。
    商業上營利的行為和自發行的行為又不同。求人和被人求就建立了因果關係。同樣
    的救人和被救也有因果關係。有人積極行善﹐就是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每個
    人。
    當然有人在過馬路時將被車撞,一手拉他回來,救回一命﹐也是因果。也有人在有人
    過馬路時將被車撞﹐還有人再推一把﹐讓車撞個正著。這也是因果。有了這些因果﹐
    就一直在六道輪迴。等因果都了結了﹐就沒有兄說的這些煩惱事了。
    也些高人明白因果關係﹐生死並不是一件大事。反而是件好事﹐表示他的因果完了﹐
    不用再受輪迴之苦。
    如果學習術數是要救世濟人就要有本事﹐該拉人時﹐反而推人入火坑﹐就造孽了。
    醫術也是五術之一。但是一旦扯到金錢交易﹐所有的善心大概都會化之無形了。
    :em14: :em14: :em14:

  • okshop

    會員
    27 6 月, 2005 在 11:44 下午

    :emm10:
    十分同意Austin大大之說法,我覺得善惡不是那麼簡單,特別在現今社會.
    因為每一個人都有多個身份,在一個身份他表現了善良的一方面,在另一個身份他可能表現了惡的一面,其實有很多事都是有很多面的.
    我發出之前的問題,是因為我真的幫人算命後而正行生意差了,可能是洩漏天機吧!!!!
    我也試過給靈體弄得差點掉了命,我能活到今天都是賺回的了,所以不介意幫人,但幫人前應加強自己的修行,我會努力的,一起努力吧!!!!

  • Austin

    會員
    28 6 月, 2005 在 3:37 上午

    俗話說沒有三兩三﹐不要上梁山。雖說命理風水可以說是純推理﹐但是總是難免會牽
    扯到一些我們無法理解的現象﹐總是“小心使得萬年船”﹐自己要是個泥普薩﹐最
    好是不要去淌混水。
    以下這一篇是從網路找來的﹐可以參考看看。或是自己到網路搜尋一下﹐到處都是。
    ==============================================
    一、業的定義 古印度語稱為竭摩,梵語(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譯為
    “業”。 業有三种含義:一者、造作;二者、行動;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
    的古 印度,人們對業的解釋為”做事情”。他們認為因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
    望,我們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為有欲向就會造業,有業故有果報。佛教用
    語中的”業”特別有”造作”之意。我們起心動念,對于外境与煩惱,起种种心 去做种
    种行為。行為可分為身,口,意:用身體去做,用口去講或心里在想,這 些都是行
    動,稱為造作,也稱為業。這樣的一個造作過程,就會招感到將來的果 報,從果報
    來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謂業的因;從業的因到業的果報,就有所為的 業力,既是說
    由業力与外緣配合形成果報,就是所謂的業力。 1、業因:我們再造作時,所做的
    行為,以及所做的事,稱為業因。然而真正的 業因是煩惱,如果沒有它,我們就不
    會造作,故煩惱才是造作(業)的真正 之因。 2、業力:我們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
    股力量,將來使我們承受各种果報。比如說 我們罵人一分鐘,這一行為(業因)一
    分鐘后就已消失,但他有力量存在著, 到將來有因緣時,它就形成果報,此稱為業
    力。業力本身沒有控制者,沒有 主宰者,是行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說天下雨,
    大地自然被它淋濕,它有 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著;我們造作各种行為之后,
    自然會形成一股力 量,將來我們就得要承受各种果報,此為自然界的現象。 3、業
    果:既是業報。我們過去造業,因緣成熟,就形成果報,稱為業報。有了 業因,就
    形成業力,但未必既有果報,因為業力形成果報,要依賴外在的因 緣來引發,所謂
    因緣成熟,既是業力(一般人所說的業因)与眾緣配合,而 形成果報的;如果沒有
    眾緣,就不可能形成果報。故經中常說:”若經千百 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聚時,
    果報還自受。”這是佛教中一個很著名的偈 語,它的意思是:我們所做的行為(業
    因),形成了業力,它需要眾緣來引 發,才會形成果報。如果業因沒有形成果報,
    它的勢力可延續到千百劫之久, 等到因緣會遇成熟時,我們必定要承受那個果報。
    二、業的分類:業可分為很多种類。 1、以身,口,意三業來分。   ?身業:身
    體的行動是一种造作,故身體的行為就是身業。   ?口業:用心驅使口講話,是
    一种行為造作,故講話是口業。   ?意業:我們的思想,也是一种造作,故驅使
    心去思維事物,就是意業。身, 口,意三業的真正造業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們的
    心。故有身,口 業,必然會有意業存在,有意業未必有身,口業。 2、以業的性質
    來分。   ?善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好的果報。   ?惡
    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惡的果報。   ?無記業:我們造作
    的一切行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比如走路,扒 痒,這其中無善亦無惡,那
    只是你身體痒,就很自然,很習慣的扒了一下, 這就是無記業。有人說無記業沒有
    果報,這是不正确的,大乘佛教認為, 無記業是有果報的,比如說,在一起飛机意
    外失事的事件中,當時机師并 沒有生起殺害搭客之心,但是當一些搭客在命終時,
    可能生起嗔心,怪罪 於机師,認為這是他的疏忽所致,將來那位机師就可能要受到
    果報。善惡 是指我們的心起善或起惡心而言,但有時候并非完全如此。我們有時候
    會 因為愚痴而起善心造惡業。比如說,有人病的很痛苦,你起善心殺了他, 殺人
    是惡業,以后要受惡的果報,但你卻以為幫他脫离苦海,解脫了。依 佛教的因果業
    報來說,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遲到下一世罷了。所以 善惡業有時候并不因為
    我們的心是善或惡,而是要以果報來決定才是最正 确的! 3、以共業与不共業來分:
      ?共業:我們造一些業,互相影響,關系密切,大家一起受果報,稱為共業。
      ?不共業:我們造一些業,只影響個人的身心,個人受報,稱為不共業。每 個
    人的身心都是不共業所形成的果報,比如我們內心的思維,別人是不能 和我們共同
    享用的;有比如我們共用佛堂來听聞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 此皆是我們的共業。
    但共業中有不共業,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 個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資,享
    受自己的家庭生活,這就是共業中的不共業, 他們造了某些同樣的業,共業組織家
    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業。 4、以定業与不定業來分:   ?定業:有些業
    的”果報”与”受報的時間”都以肯定,稱為共業。比如殺 人,果報是將來墜入地獄,
    稱為報定;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也肯定,稱為 定業。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不肯定,
    稱為不定業。在佛經中說,殺父母親 的業是逆罪,死后下一世必定墜入地獄,稱為
    定業。   ?不定業:有一些業的”果報”与”受報的時間”都不肯定,稱為不定業。
    經常听說拜佛忏悔消業障,如果我們有深入經藏的話,就知道佛陀有三不 能,其
    中一項就是”定業佛不能轉”比如殺父殺母,定業不能轉,今生死 后必定墜入地獄,
    任有你怎樣拜佛忏悔,都無法改變它的果報。但是不定 業就不同,可以通過拜佛忏
    悔,修行來改變它。所以有許多人想靠忏悔來 把一切的業消滅掉,這是不可能的。
    有些定業沒辦法轉,一定要受報,那 佛陀不是很差勁,沒有能力嗎?那也不是這樣
    說,佛世時有一位阿闍世王, 他殺父篡位,后來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后,墜入地
    獄,但是很快就脫离 地獄之苦,這是因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寶,求佛忏悔等种种
    善根因緣, 是他的定業有如此的改變,但”墜入地獄”的這一定業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業与滿業來分:    ?引業:我們造了某些業,可是今生死后到六道中的
    某一道出世,稱為引業。   ?滿業:我們投生到某一道,必須要有一些業報,使
    這一生的業報完滿,稱 為滿業。我們今世做人,就是過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
    的引業,但每 個人的果報都不一樣,所以除了引業之外,還有其他的業,這种种業
    与引 業配合起來,才圓滿我們這個人生,這些業報,稱為滿業。又比如我們造 很
    大的善業,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報;如果造了很大的惡業,也可使我 們墜落到地
    獄中受苦,這就是引業,但墜入地獄的每個眾生的業報有不同, 此為滿業。業的分
    類很多,現在只講這些,它們之間都有關系,比如身口 意三業,有分善惡与無記,
    就是說身業有善惡与無記,口業有善惡与無記, 意業有善惡与無記。身業有共与不
    共業;口業有共与不共業;意業有共与 不共業,它們之間都有關系。 三、業的活
    動:   我們造業后,來世要受果報,它們的活動過程是怎樣的?其實,業的活動
    就 是我們生死輪回的相續,我們日复日年复年的生活著,這就是業的活動。我們在
    受業報的過程中,又再造新的業因。比如說,我們有這樣的身體,腦袋和思想,
    那是過去的業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們仍然利用現世的身心繼續造業,故我們的 業
    報不一定是前世帶來的,有些是今世做,今世受。比如說抽煙,今生通過一些 因緣,
    你染上了煙癮;但是今生也可能下決心把它戒掉,這也是業。所謂業是种 种行為造
    作,然后引發其他的因果報應,所以學佛者不應該誤會業是前世帶來的, 我們可通
    過修身,修戒,修心和修慧,使重業輕受,輕業消除。如有人認為生病 是過去的業
    報,就不去醫治,那就不對。我們今世可造業也可以轉變業果,因為 不是所有的業
    都是定業,有許多業是不定業,它是隨著不同的因緣而轉變相續下 去的。我們的業
    如瀑流,并沒有停止不變的業因,這句話怎樣講?有些人以為我 們造的業因儲藏起
    來不動,遇到了某一些原因,就形成果報,這是不對的!而是 我們造了种种業行為
    之后,它們互相影響,一直產生變化,延續下去。如果影響 他的外緣不夠強,它的
    變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為它不動;如果外緣勢力強大, 它就形成了一個大的果報。
    打個比喻:你小時候打死一只蟑螂,這個業有很多, 一個是你的行為,一個是你与
    蟑螂的關系,更有你當時起的惡念–殺心。這個惡 念延續下來到今天,一直在你的
    心中,但是你把它遺忘了。它一直延續影響擴大, 使你將來會打老鼠,乃至以后會
    殺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業,如持戒,忏悔 等,它又會減小,甚至會消滅。我
    們眼前所見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樹 木等,都是過去業的活動所形成的果
    報。它顯現在眼前,我們對它內心執著,又 升起新的內心造作,以后它又會形成新
    的果報,所以說山河大地也是我們業的活 動与果報。 四、業的造作者:   業的
    造作者并不是單一的個體,并不是一個”我”再造業,它的主謀是五蘊 當中的”行蘊
    “。這個”行蘊”就是造作的种种心。五蘊的”行蘊”當中包含著 我們的种种煩惱,這
    些煩惱沒有主人,煩惱本身就是煩惱,并不是有一個主人說 他有煩惱,也不是有一
    個人有煩惱,當中沒有一個”我”,他沒有一個主宰者。 假如我們有修行,斷除一些
    因緣,那煩惱就沒有了,故造業者實在是不可得。但 是認為沒有”東西”在造業也不
    對,它是五蘊當中的行蘊中的煩惱在造業。比如 說天下雨,大地潮濕了,這是因為
    雨水弄濕了它,這當中沒有主宰者使它潮濕。 同樣的也沒有人在造業,而是煩惱驅
    使”業”向前繼續活動。我們過去造种种的 業形成力量(業力),加上過去与現在种
    种煩惱的引發,使我們所做的行為向前 繼續推動。煩惱本身沒有主人,你今天有嗔
    心,但明天可能就沒有。如果你有修 行,嗔心就會消滅,所以嗔心沒有主人。以佛
    法來說,它是五蘊法因緣生滅的相 生相續的幻相,既是五蘊之間的种种法互相作用
    –相生互相一個接著一個的延續 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這個例子:水
    一滴一滴的從高處相生相續地 瀉下來,就形成了一個我們以為”瀑布”的幻相。同樣
    的,在我們五蘊身心相生 相續的過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為我們有執著,我執,
    就以為有造業者,有 受業者,而實際上業与制造者,只不過是因緣生滅的幻相。既
    是說造業者,受業 者只不過是五蘊的生滅,也就是因緣的生滅幻相罷了。我們再以
    瀑布這個幻相來 做比喻:有一個瀑布,下面有一塊石頭,經過長年累月的小滴沖擊,
    石頭變得光 光滑滑的,你就會說瀑布把石頭沖的光光滑滑的。同樣的道理,里面并
    沒有瀑布, 只不過有很多很多的水滴連續的瀉下來,經過了很久,石頭就光滑了。
    并沒有一 個單一的個體使石頭光滑,而是不知几千万滴的水把石頭沖的很光滑。同
    樣的道 理,五蘊形成我們這個身心,而它又把我們向前推動,使得我們以為有人在
    造業。 五、業的止息:   修行解脫者,進入無餘涅槃后,他今生的果報身都舍
    掉,不再執取,以后再 也不會在三界六道中受生,既是不受后有。業的止息并非把
    它完全滅除,這是斷 滅見;或是把所有的業果受完后,業才止息。正确的說法是當
    業沒有煩惱為緣, 將來的業果就不會生起。比如說,新加坡的蓄水池里有很多水,
    你家要裝置水管, 再開水龍頭,自來水才會到你的家里來。如果沒有這些設備,你
    家就沒有自來水。 在此比喻中,水管是外緣,蓄水池里的水是業因,業因沒有外緣
    的引發,是不會 形成果報的,此稱為業的不生。我們千万別誤會,以為解脫者把所
    有的業完全斷 除,而是他們沒有煩惱為外緣,業果就不能生起。故經中說:此滅故
    彼滅,此生 故彼生。此話之意是:我們現在的煩惱不生起,將來的業有也沒有机會
    生。因為 互相因緣作用,有因必須要有緣,緣不生,因就不會生成果報,所以此滅
    故彼滅。 沒有業果就不可講有業因,因,果是相對的,沒有儿子就沒有爸爸,沒有
    爸爸就 沒有儿子。比如我現在出家了,我不是爸爸,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就是
    你孩 子的爸爸,那你就有爸爸与孩子的因果。如果沒有業果,業因就不可得。打個
    比 方說:這里有一罐油,如果沒用它來點燈,那就不可說它是燈的因,如果用它來
    炒菜,吃了就排泄出去,怎莫可以說油是燈的因,故沒有果就沒有因。一個人沒
    有煩惱,那就不會受果報,過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稱為業因。所以煩惱的止息, 就
    是業的止息,并非斷盡業因來止息業,也不是承受完所有業果來止息它。 六、業的
    自性:   佛法中所講的”緣起性空”是最講究的法。這句話之意是:一切法都是眾
    因 緣在生滅,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沒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無償的,
    這是万法的實相,就是空相。這個業也是万法,除了一些少數的無為法以外,一
    般的法都是業的作用。業是因為眾生執著而有;我們迷惑,在這緣生緣滅的万法 中
    執著而做种种行為与造作,使他向前延續,這其中一無所得,沒有東西在生滅。 一
    個有智慧的人去尋求業的生滅相,其實是不可得的,因為它沒有一個完整的自 相,
    自體,故業沒有自性。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論上對業的解說: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這句話之意是: 一切業本來不生,只有
    迷惑者才看到業的生滅。比如我們從凌晨二點到六點, 坐在森林里觀察”霧”,我們
    看到朦朧的霧,觀看它合适生滅?又比如我們 把冰放在水里,冰慢慢的溶解,那它
    何時不見掉?我們不能夠看不到冰就說 它不見掉,它一剎那一剎那溶成水,當你看
    不到它的形狀時,你說它滅掉。 同樣的,我們看到霧的形狀時說有;我們看不到它
    的形狀時說滅。如果我們 真正坐在那尋找的話,是看不到它的生;同時等它”生”出
    時,在坐在那儿 觀察:早上陽光照到”霧”,你也看不到它的滅。 只不過經過一個
    時候,你就會發現到看到有一個自體,自性的”霧”,就認 定它在或不在,結果就發
    現它生,它滅。而實際上是沒有”霧”在生,”霧” 在滅。只不過是空气冷了,水分子
    慢慢的增加凝結起來,我們就看到朦朧的 一片,你就認為”霧””生”了。當陽光普照
    大地,空气熱了,水分子慢慢 蒸發,”霧”慢慢不見掉,你就認為”霧””滅”了。就是
    這么一回事,里能 暫伏煩惱 面沒有”霧”。”霧”是我們給那片蒙蒙的水份一個名稱
    罷了。所以 業報也是如此,它沒有生,因為沒有自性;因為沒有生,所以它沒有滅。
    ?、”若諸世間業,從于煩惱出,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這話之意是:世 間的
    一切業報都是由于煩惱而生,但它本身是不實在的;現在煩惱,待會儿 就快樂了,
    明天又煩惱了。它是變化無常,不實在的。不實在的東西做出來 的東西,怎么是實
    在的哪?因為業与煩惱幻生幻滅,所以我們才可證悟到解 脫。既是說:如果業是實
    在的,我們就不可能解脫。因為業本身是如幻如化 的生滅,它沒有自性,是不實在
    的,沒有人束縛你,一切都是我們迷惑,執 著而認為實有,當我們把這個執著放下,
    我們就解脫,不會被這個業所轉; 如果業是實在的,有自性的,我們把執著放下的
    話,那么這個業還是存在, 阿羅漢就不可能解脫生死了。 七、 我們對輪回產生迷
    惑的原因: 1、我們生不知來自何處?死不知往那里去?我們沒有宿命通,不知道
    過去世怎 樣來?我們沒有天眼通,不知道將來死了往哪去?結果我們生起一些邪見,
    胡思亂想,想出一套道理。 2、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听到見到他人講一些生前死
    后的事,因為我們本身沒 有體驗,不知是要信或不信?不知是真還是假? 3、世間
    有很多宗教和學說,在解說人生的來去時,講法都不一樣,我們沒辦法 判斷誰是誰
    非,結果對這個輪回就迷惑,不知道是否有此事。 八.輪回的證据 ?再生轉世的記
    載:有些人能記得他的過去世,今生是從哪里轉世而來,被人 家報導出來;中國有
    這樣的事,印度以前就有了,現在的西方也有這樣的報 導。 有一個人,他出生后
    還記得前生的父母親、儿子;是某個地方的人;住怎樣 的房子等等。有些科學家,
    或好奇者帶他去尋找,結果找到了。他的前世的 儿子已經變成老公公,他說出那個
    人名字,小時候所發生的事情,結果證實 是他前世的儿子,那些科學家以及好奇者
    都相信他。 十多年前《海峽時報》曾經記載了一個女孩,她自稱前世是埃及一個法
    老王 的婢女,法老王死后,他是其中的一個陪葬者,她被關在金字塔里,不能出
    來,就死在里面。由于它記得法老王埋葬的金字塔的入口處,并且知道怎樣 開了,
    她帶專家去試驗,結果發現真的是如此。這就是再生轉世的真實記載, 這就證明了
    我們有前生。 ?通靈的現象:既是靈媒,這些人能与死人通消息,這种現象證明人
    死后并不 是什么都沒有了。這些靈媒的神識可以离開身體,讓死者上他的身講話,
    這 聲音就是死者的聲音,這證明人死后并不是一了百了,還是在活動中。 ?天才儿
    童:他們生下來不必學習就有特別的能力。最近報道一個六歲的女童, 他的父親發
    現她有特別的能力,他放下電腦的工作,專心教導她,結果十二 歲的她考上了大學,
    十六歲要考取博士學位,她的愿望是要當一名大學教授。 一些天才音樂家,如莫扎
    特、蕭邦等,有些小小年紀就會拉提琴,有些會作 曲,他們的天份是前世的業帶來
    的,是不需要學習就會的。 ?催眠術:現在的催眠術很厲害,有一些人通過催眠后,
    可以講出前生的一些 事跡。一些心理學家對這些事情半信半疑,但經過研究,調查
    后發現真有此 事,這說明每個人都有能力記憶起前世,因為他們在清醒時被現前的
    境界所 轉,所以沒有辦法回憶。 ?宿命通与天眼通:一些有高深禪定工夫的修行人,
    可以用宿命通,知道自己 或他人的過去世,或是以天眼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未來世。
    在印度的喜馬拉 雅山附近,有許多修禪定者能入很深的禪定,他們有宿命通,知道
    過去世与 未來世,有些修禪者甚至能觀察到八万劫以前的事情,他們相信有輪回,
    所 以印度是世界上第一個相信有輪回的國家。 九、對業与輪回的誤解:   佛教
    徒相信業、相信輪回,但對他們有誤解。 ?、有些人認為佛教的業与輪回,是釋迦
    牟尼佛從印度教的修行者那學習來的, 而事實上并不是。業与輪回是世間的真理,
    因為印度的一些外道先發現,他 們演說出來,而釋迦牟尼佛是一位覺者,自覺覺他,
    覺行圓滿,覺悟這世間 的真理,它所講演的佛法也必定符和真理, ?、釋迦牟尼佛
    詮釋的業与輪回与外道所講的不一樣:佛教認為業与輪回是無作 者、無受者、沒有
    主宰,佛陀說諸法無我,故無造業与受業者;印度外道發 現業与輪回的存在,但是
    卻找不出原因,他們認為業与輪回有一個主宰者- -大梵天;而佛教認為業与輪回
    沒有主宰,這只是世間自然的法則,以佛法 來講,既是”法爾如是”。 ?、業与輪回
    是假有的幻相,我們相信業与輪回,但千万別把它當作是實有,它 是假有,因緣幻
    化而有,不實在的。這個業非常,非獨立存在。”業非常” 之意既是:有些人認為在
    百千万劫以前造一個業因,它可以儲存不變,留到 今世才受報,這就是”常見”。如
    果一個東西”常”,它就不會再變化,故 業非”常”。”業本身不是獨立存在的”此話之
    意既是:我們造了一個業, 它并不是獨立形成的,是眾多的東西配合成的;即是我
    們造業時,并非只造 了一個業,而是同時造了很多業。這些業之間互相為因緣和合
    而生成。所謂 因緣和合,既是一個東西,并非由單獨一個東西生起,而是由很多東
    西互相 配合而形成的。業也是如此,既然是因緣和合,它不是單一的,不是獨立一
    個存在的,它是由很多東西互相影響,因緣和合而形成的。比如:我們做了 一個
    偷盜的業,人們往往會認為它是單一的行為表現,但是事實并非如此; 它是貪心、
    有惡朋友、或是沒福報,需要它,但又得不到,而造成要偷盜。 業是不能斷滅的,
    他一直向前延續,与不同的外緣作用,就有不同的轉變。 當它轉變形成了果報,我
    們就要受報;它不形成果報,咱們就無需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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