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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生戒
不杀生戒
杀戒最基本的是自己不杀和不指使人杀,杀的对像主要是人或动物。杀业成立要有三个条件,即有杀心,有杀行,被杀著死(或杀伤)。如果你光有杀心,无杀行,这杀心是不好的,但构不成杀业;如果有杀心有杀行,但对方未死伤,也构不成杀业,只是这行为本身是不好的,从戒律角度讲,有破戒的意味。如果无杀心,有杀行,导致被杀者死呢?比如像开车,无意间辗死马路上的一只蚂蚁,那因为你本身只是开车,而并未关心蚂蚁的生死,也即无杀心,所以从戒律上讲不算破戒。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随便开车压死蚂蚁,还是一定要尽量小心,爱护一切生灵,避免造罪。因为这还是有罪会遭恶报的,只是很小而已,比如被人无意间踩一脚什么的。
杀戒包括伤害人或动物的一切攻击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很大的嗔恨,并且也为诸佛菩萨一切善神所不喜。比如如果你未杀人,但你把人打残废了,乃至把人弄瘫痪,或者弄瞎,或者毁容,那这些行为,依据其程度,罪业可能比杀人还要重,因为这些情况下对方受的苦,以及对你的嗔恨,可能比杀了他还要大。考虑到连辱骂别人也可能遭大恶报,为佛门戒律所不允许,所以伤害行为更是戒律所不允许的。
这个杀包括用武器杀、用毒药杀等看得见的杀,也包括用符咒、诛法等隐秘的方式杀。后者属于神秘领域的事物,通常不为人知,但确实存在。比如《密勒日巴尊者传》中就曾提到西藏有用诛法杀人的事情;内地也有以符咒杀人的法术。遭诛法可能是意外灾难而死;遭符咒则可能是突然生病而死。不过现在这种事情应该是非常少了。如果碰上,世俗的法律很显然会因为缺乏证据而难以惩治,不过冥冥之中的报应却将是丝毫不爽的。懂法术的人应该也懂因果,切不可以法术行恶,就算成功的以法术把别人干掉,并逃脱世俗的惩罚,但仍要遭地狱恶报,结果还是自害害人。
杀人或伤人亦为世俗法所不容,所以这儿理论上我就不多说了,只是分析一些现实中可能碰上的疑难问题。
1,出于正当防卫或集体防卫而杀人,是否可以?
比如1个歹徒劫持了10个人,正要引爆炸弹,这时唯一能阻止他的方法就是一枪把他杀了,这时杀他是否可以?
对此我的分析是:你杀这个人是还有罪业的,这个人,以及他的亲人,以及可能的这个人的灵性眷属,会对你产生嗔恨,乃至报复你;但你救10个人的功德更大,你也得到更多人的祝福,你本著救人的善心出发,也会得到诸佛菩萨及诸天善神的护佑。两者相较,还是功大于过。
要减少罪业,你最好不要对你杀的这个歹徒本身起嗔恨心,而应持公正心,要确定你只是为了要阻止他杀人而杀他,而不是因为对他本人的恨而杀他,这样,因为你不是针对他本人,你所遭受的嗔恨应该要小。而你所得到的功德却一点不会小。
2,如果杀人行为未导致嗔恨,是否会遭相应果报?
这主要出现在病人已经没救,又受病痛折磨,希望安乐死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确定没有任何人或神会恨你,那么应该就不会遭受嗔恨导致的果报,关键在于这很难判断,因为神识的意识逻辑很难为人理解。所以能避免尽量避免。
如果确定是病人自己的愿望,亲属本著减少其痛苦的善心,而结束其生命,原则上还是可以的。但为了尽可能的确定其愿望的准确,以及避免滥用,施行安乐死要极为慎重。比如说,要有两个以上医师签字确定其病是没救了,所有病人直系亲属同意,两名律师和两名国家公证处官员签名见证,以及5个以上其他人签名见证,才能有效。只是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有问题,诸佛菩萨是全知或接近全知,明了因果,可能认同,但诸天善神却不一定全部了解和认同,还是可能认为你造杀人罪,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否会遭报,我不敢给出确定的回答。
如果阴谋杀害了一个人,被杀人以及其他所有人对你在这个事情中的作用毫不知情,乃至仍把你当朋友,一点也不恨你,这种情况下你会不会遭报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了:神识是全知一切的,就算一个人到死也不知情,他死了以后神识也会知道,诸佛诸神也都知道,所以你罪业一点也不会小。所以不要玩弄世智聪明,要真正的坚守善道。
3,如果一个人犯了罪,根据法律判决,执行死刑,算不算犯杀人戒?
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要牵涉到社会整体综合分析了。简而言之,如果是在一个过于严刑峻法的国家、时代,乃至偷个面包都要砍头什么的,那么立这个恶法的人,就要承担主要罪责。所以立法者切不可立恶法,否则冥冥中可能造很多罪业。
其次如果法制本身适当,但法官量刑有问题,过重,这个法官就要承担严重罪责。我的建议是死刑的判决一定要慎之又慎,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并且一般来说只要不涉及人命或人身重伤就不要判死刑。因为如果只是钱的问题,那钱毕竟是身外之物,不要因为钱而夺人的命。
法制总体还是要以宽容、慈悲为主,以避免对众生更大的损害为出发点惩治罪恶。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人间看到的事情,而不清楚往世全部因缘,所以人对人,一定要以慈悲为本。一个人造恶,他自当承担罪业,乃至可能下地狱受无量苦,但人不可给人制造地狱。
如果法制、量刑都适当,那么我们一般认为,社会给了他应有的公正,如果杀他有什么罪业,也应由整个社会一起承担,具体的死刑执行人,我们人类社会认为是无罪的。但从众生的角度看,则可能还是会遭小恶报。因为诸天神鬼不一定认同这样的杀人行为,而被杀者,以及其眷属,还是可能会有嗔恨。
总之,一个人如果可以选择,最好不要做死刑执行人,就像如果可以选择,最好不要以屠夫为职业一样。如果只能做,那么注意执行的时候要怀无可奈何之心,同时也切不可欺辱犯人,导致犯人将仇恨加于你头上,而要让犯人平安离去,否则你遭的恶报可能就大了。
最好给死刑犯有个临终忏悔的机会,并乃至劝其念念阿弥陀佛、地藏王菩萨等,使其往生善处。死刑犯也要慈悲对待。西方基督教国家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处死死刑犯前可以由犯人意愿有神甫帮他忏悔,中国是佛教社会,那么可请和尚帮其忏悔。监狱最好要营造环境让他忏悔、念佛。这是有大功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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