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詢問、尋找答案,向各方術數同好交流
與世界術數連接

術數社交學習平台討論區九重天出家的條件及方法(歡迎轉載功德無量)

  •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歡迎轉載功德無量)

    Posted by yik on 16 10 月, 2009 在 4:04 下午

    [font=標楷體]圖丹喇嘛開示[/font]
    [font=標楷體][/font]
    [font=標楷體](一)依據如來的正法規(dhamma)與律(vinaya),以及國家相關規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擁有虔誠恭敬且正確的信念之外,尚須具備以下的條件:[/font]
    [font=標楷體]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四肢齊全(佛制)。 (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痺症患者、痲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五官端正(佛制)。 (瞎眼、鬥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 (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佛制,債務還清了可以出家)。 (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 (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沙彌年齡不小於7歲(佛制),沙彌年齡不小於17歲(政府)。 (佛制年滿二十受大戒,不滿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彌。出家年齡沒有上限,佛在世時有一百二十歲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夠自理,有能力修學受持戒律,否則不許出家。)
    8.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後可以出家)。 (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心理健全、正常。 (雙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font]
    [font=標楷體](二)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規定。[/font]
    [font=標楷體]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佛制]。
    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係。

    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非佛制]、 學習沙彌律儀[佛制]、學佛教基礎知)。

    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鬚髮,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font]
    [font=標楷體](三)對於出家的學歷要求,並不是很多人說的要大學學歷。國家沒規定有(只是擔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嚴格),各地政府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現在規定就是高中文化,實際有許多還是小學文化出家) (非佛制)。[/font]
    [font=標楷體]以上,除註明為[佛制]外,餘皆非佛制。其根據在《四分律藏》中,由於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彌不得閱讀《四分律》,所以具體經典出處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內容也不夠全面,但希望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幫助。

    要想成為僧人,首先必須出家。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從佛陀的大悲心出發,是沒有不可以的,但為了僧團的純潔,避免社會譏嫌,為了出家後堪能辦道,弘法利生,因此,對於出家的條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這些條件在戒律中稱為難遮,出家受沙彌戒一定要先問難遮。其內容列表歸納如下:[/font]
    [font=標楷體]1、罪行嚴重
    污尼(在家時,曾姦污清淨比丘尼)
    邊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賊住(曾冒充比丘,盜聽說戒,接受供養等)
    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
    [/font]
    [font=標楷體]2、不屬人類
    非人(鬼神變化為人)
    畜生(天龍變化為人)
    [/font]
    [font=標楷體]3、身體病弱或生理缺陷
    黃門(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時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癲誑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font]
    [font=標楷體]4、條件不具
    年紀不合格(七歲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缽不具(不具有袈裟、缽孟者)
    [/font]
    [font=標楷體]5、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內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復不定者)
    [/font]
    [font=標楷體]6、家庭和社會不允許\r
    父母不允許\r
    負債
    官人(國家重要軍,政人員)
    奴婢
    [/font]
    [font=標楷體]以上六類十九種人不具備出家受戒的條件。 [/font]
    [font=標楷體]第一類人是屬於罪行嚴重:如污尼、邊罪、賊住,都是因為在僧團中犯下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他(她)們給佛教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使僧團失去純潔,罪大惡極,又曾經被趕出僧團,所以不能再接收他們出家。可惜當今教界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經沒有捨戒就還俗了。舍戒還俗,在戒律中是允許的,可是沒有捨戒,甚至在僧團中,就過著夫妻生活,這就犯邊罪了。 [/font]
    [font=標楷體]近幾年來,由於宗教政策落實,許多人重新回到僧團,再現比丘相,因此教界流行了補戒的說法。考戒律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出家受了戒,不能堅持,或羨慕世俗生活想離開僧團,只要捨戒就行了,之後又想出家,可以再受戒,如此反复可以允許七次。所謂補戒一說,律上根本沒有,現在提出,可能是針對破戒一詞而言。須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遠失去當比丘的資格,像缽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樣,豈能再補? [/font]
    [font=標楷體]有些人自以為補了戒,儼然以大德面目出現,接受人家供養、禮拜、位居僧首,實為無慚無愧。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規定,其出路主要有二:一、永遠離開僧團,這是指破戒後不能悔過自新的人;二、在僧團中當學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無比丘之實,但不能得到僧團的種種利益,只能盡心侍奉大眾,這是為痛改前非者開設的方便。現在人破了戒,又不誠心懺悔,還以大德自居,只能說是標準的賊住比丘了。 [/font]
    [font=標楷體]五逆,今人只能犯殺父和殺母二種,不逢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種:一、破羯磨僧,二、破說正法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自稱是佛,始能破說正法僧。破僧的事件,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達多一例,時值末法,很難有阿羅漢出現,要想得而殺之,那是不容易的事了。 [/font]
    [font=標楷體]第二類不屬於人類,《四分律藏》記載,有善現龍王仰慕沙門釋子的清淨生活,現少年相,到僧團中出家受戒,後來在睡眠時還現本相。諸比丘把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裡,佛陀說:“畜生於我法中無所長益,若未出家不得與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當滅擯。 ”[/font]
    [font=標楷體]第三類是身體病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1、患有嚴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癌症、心髒病、愛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它不治之症。
    2、身體衰弱:律本說:不能耐寒、熱、風、雨、飢、渴、持戒、一食、忍惡言及毒蟲十事。此指不能夠吃苦的人,也是不能出家的。
    3、生理缺陷:這裡舉出了黃門、二形兩種。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受戒緣集篇》則列有一百四十餘種,從眼、耳、舌、身、發毛、頭、顏色、口、形相、病患等方面,說明了凡是身體殘廢、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類年齡條件不具:出家年齡最低從七歲開始,七歲以下或七歲以上不能驅烏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歲止,七十歲以下行動需要別人照顧的人也不能出家。因為太老和太小的人,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能談得上聞法修行呢?

    如《央掘經》中記載:央掘摩羅的老母請求出家,佛陀以偈勸止說:“汝今年衰老,出家年已過,但當深信心,以法自蘇息。”

    又《四分律》中記載:佛陀的父親淨飯王要求出家,佛陀對他說:“但觀無常行,足以得道,不須出家。”從這些事例看來,出家學道,正是需要年輕力壯的時候,不是老弱病殘的人所能堪任的。 [/font]
    [font=標楷體]第五類是智力低劣的人。智力低劣有二種,一、愚癡到極點,連自己的名字及和尚名字都記不清楚;二、沒有主見,分不清正見和邪見,一會兒信這個,一會兒信那個,反复無常。佛教是覺悟的宗教,以有智慧為前提,然後始能聞法修行。像這樣愚癡的人,在佛教中得不到什麼覺悟,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類是因為家庭和社會不允許。父母對子女養育恩重,必須得到允許,才能出家;負債人因為欠他人的債務,也需還清債務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財產,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可以出家;國家軍政人員,对国家的安全负有责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不能出家。從這裡看,我們接收一個人出家,要調查清楚他的來歷、家庭狀況及社會關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團度人出家,都要經過以上六個方面的嚴格審查,現在傳戒根據見月律師編的《三壇正範》,雖然也有問難遮,但只是流於形式,這一關口如果沒有把好,勢必造成佛教的混亂。筆者現將“出家的條件”闡述於此,以期引起諸大德及佛教界的注意。[/font]
    [font=標楷體][/font]

    yik replied 16 年, 9 月 前 1 Member · 0 Replies
  • 0 Replies

Sorry, there were no replies found.

Log in to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