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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試煉與超越──從清初幾則精怪變化傳說中的「避雷劫」情節談起
摘要
中國傳統精怪變化傳說中,有關精怪「避雷劫」情節的傳說與記錄,是民間傳說對宗教思想的材料的容收並加以運用,以試圖在逐漸僵化了的故事內容與敘述模式上作出改變的實際例證。在此,筆者以為注意到這些精怪傳說中所謂的「雷霆劫」此一名詞,其中所特別提出的「劫」的觀念,實是嘗試解讀這一類傳說情節時重要的「關鍵詞」(key word)之所在。從此一關鍵點切入,正可以顯露出在這些故事中的雷霆的作用並不在懲罪,而是另有其重要意義存在─這即是「試煉」的關卡作用。這是精怪變化傳說中將精怪形成原因從早期素樸的物老成精說,引入宗教中的修煉思想後,並進一步對故事內容加以理論化、系統化之後的成果。本文即試圖對此一故事情節類型予以討論:一方面從民間故事類型學分析其情節單元;另一方面則配合從宗教、民俗與社會文化史的角度,觀察其故事內容與文學環境之間所可能的交互影響的關係;最後則希望能嘗試著從「試煉」這一關鍵觀念出發,綜合性地討論解析其中的敘述模式與思考理念,如何構成了當時由整個敘述者與閱聽者所共同構築起來的精怪變化傳說的觀念世界─這即是從「試煉到超越」的修煉過程的具體實踐。這是明清時期志怪小說中重要的情節類型之一,亦是觀察中國傳統敘述文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的重要切入點。
關鍵詞: 試煉、精怪變化傳說、雷劫
一、前言
中國傳統精怪變化傳說中,有關精怪「避雷劫」情節的傳說與記錄,是民間傳說對宗教思想的材料的容收並加以運用,以試圖在逐漸僵化了的故事內容與敘述模式上作出改變的實際例證。這些傳說情節的內容因為明顯地與傳統雷神信仰中對雷神職責的認知不一致,以致於受到以理性主義為主的筆記小說家紀昀的質疑。紀昀在其《閱微草堂筆記》中提到:
狐避雷劫,自宋以來,見於雜說者不一。夫狐無罪歟,雷霆尅期而擊之,是淫刑也,天道不如是也。狐有罪歟,何時不可以誅,而必限以某日某刻,使先知早避?即一時暫免,又何時不可以誅,乃過此一時,竟不復追理?是佚罰也,天道亦不如是也。是又何說以解之?
在此,紀昀的思考主要是以一個認知為基本前提:雷霆的轟擊與否是以罪的有無為依據,「有罪受罰」這是傳統雷神信仰與天道觀結合而成的思維模式。從這樣的角度出發,追索故事中「無罪受罰」與「有罪免誅」的不合理性,當然會發現這些情節中有問題存在。但有趣的是,既然是不合理的情節,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作者將其運用在故事中呢?在紀昀的話中所提到的「自宋以來」的「雜說」,雖因未明確指出其實際的作品,故目前筆者尚難找出相關篇章。但他在後文中所交待,引起他思考這個問題的《夜譚隨錄》 ,則確實可以找到至少有兩則故事中出現了精怪避雷劫的情節。除此之外,如:蒲松齡的《聊齋志異》、袁枚的《子不語》及溫汝適的《咫聞錄》這幾部清初的文言小說集中,都不乏有這類傳說情節的出現。難道這些故事的敘述者不知道其不合理性嗎?難道閱聽者不會因為認為其不合理而產生質疑甚或排斥嗎?從這些志怪小說集流傳與受重視的情況,以及閱聽大眾對這些故事的接受程度來看,我們實在很難說敘述者和閱聽者會認為這些故事情節是完全不合理的。那或者竟是敘述者有意為之的結果呢?若是如此,則其背後是否應該另有一套敘述理據來補充說明呢?否則如何去調和這之間的不合理性呢?
討論這個問題,讓我們先將注意的焦點離開精怪傳說本身,看一下與精怪傳說有相近題材的神魔小說名著《西遊記》中的一句話,或許有助於從另一方面來思考。在《西遊記》第二回中,須菩提祖師要傳授地煞七十二變化給悟空之前,先對悟空解釋了何謂「三災利害」:
此乃非常之道:奪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機;丹成之後,鬼神難容。雖注顏益壽,但到了五百年後,天降雷災打你,須要見性明心,預先躱避。躱得過,壽與天齊;躱不過,就此絕命。再五百年後,天降火災燒你。這火不是天火,亦不是凡火,喚做『陰火』。……再五百年,又降風災吹你。這風……喚做『贔風』。自顖門中吹入六府,過丹田,穿九竅,骨肉消踈。其身自解。所以都要躱過。
在此之前悟空已得祖師傳與長生之妙道,而且悟空自稱其修行成果「法性頗通,根源日漸堅固」,自以為經由如此不斷的修行,已是「道高德隆,與天同壽;水火既濟,百病不生。」,從此可以「萬劫不老長生」了,卻想不到還有所謂的「三災」的關卡存在。而這所謂「三災」的出現,也並不是為了處罰修行者的罪行,而是因為修行者所希望修到的境界是「奪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機」的「非常之道」,「丹成之後」勢必具有「非常之能力」,因此「鬼神難容」要對其能力進行打擊與試煉。注意到這裡的「三災」中為首的「雷災」,正是與精怪所要逃避的「雷劫」相呼應。從這個角度切入,精怪之所要避的雷劫,是否也和悟空要避的雷災一樣,都是對修行者的一種試煉呢?
早期的精怪變化傳說中,對於精怪的出現的原因,多歸之於以氣化論為基礎的「物老成精」說,干寶所謂:「物老則群精依之,因衰而至。」 認為其時間上的「非常」長度,容易造成氣的衰亂現象,引來精怪的憑依。這樣的說法只是解釋了精怪的「出現」而未涉及精怪的「形成」,是較單純而素樸的精怪變化論。後期為配合傳說內容的日漸豐富,對於故事中原屬於自然界中「正常」生命型態的動植物,如何能具有變化能力而成為「非常」型態的精怪這樣的問題,就不得不去加以面對並嘗試解釋,最常見的即是援引道教中修煉成仙的理論,將其轉化為精怪的修仙理論基礎。於是精怪和人一樣,都可以經由某種方式的修煉而達至成仙的地步,而這種修煉的過程最重要的,即是以適當的方式通過層層的試煉,最終能達到超越的境界─登仙。
在此,筆者以為注意到這些精怪傳說中所謂的「雷霆劫」此一名詞,其中所特別提出的「劫」的觀念,實是嘗試解讀這一類傳說情節時重要的「關鍵詞」(key word)之所在。從此一關鍵點切入,正可以顯露出在這些故事中的雷霆的作用並不在懲罪,而是另有其重要意義存在─這即是「試煉」的關卡作用。這是精怪變化傳說中將精怪形成原因從早期素樸的物老成精說,引入宗教中的修煉思想後,並進一步對故事內容加以理論化、系統化之後的成果。
本文即試圖對此一故事情節類型予以討論:一方面從民間故事類型學分析其情節單元,此一部分是偏向文學文本的形式分析部分,試圖說明此一「精怪避雷劫」故事情節在傳說敘述的結構型態上有何特殊之處,同時亦確立其型態特徵為何;另一方面則配合從宗教、民俗與社會文化史的角度,觀察其故事內容與文學環境之間所可能的交互影響的關係;最後則希望能嘗試著從「試煉」這一關鍵觀念出發,綜合性地討論解析其中的敘述模式與思考理念,如何構成了當時由整個敘述者與閱聽者所共同構築起來的精怪變化傳說的觀念世界─這即是從「試煉到超越」的修煉過程的具體實踐。這是明清時期志怪小說中重要的情節類型之一,亦是觀察中國傳統敘述文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的重要切入點。
二、「精怪避雷劫」傳說的早期發展與敘述型態
探尋精怪避雷劫傳說的早期型態,在《太平廣記》卷三九四至三九五所收,皆是與雷相關的故事,其中頗不乏在型態及內容上都與本文所討論的精怪避雷劫情節近似的故事。卷三九三引唐韋絢《嘉話錄?僧道宣》條記蛟龍藏身於僧人手指甲之中,藉以躲避雷霆轟擊的故事:
唐劉禹錫云:「道宣持律第一。忽一旦,霹靂遶戶外不絶。宣曰:『我持律更無所犯,若有宿業,則不知之。』於是褫三衣於戶外,謂有蛟螭憑焉。衣出而聲不已。宣乃視其十指甲,有一點如油麻者,在右手小指上。疑之,乃出於隔子孔中。一震而失半指。黑點是蛟龍之藏處也」。
敘述者首先明示故事中主角「持律第一」,直接告訴閱聽者關於主人公不可能因罪行而受雷擊的前提,而且主人公對自我信心的肯定非常堅強「我持律更無所犯」,於是故事必然只能朝向導致雷擊的罪行是由外而來的此一方向發展。而不論是「褫衣於戶外」,或是將疑為蛟龍所藏的右手小指甲伸出到窗戶外,這樣的動作都在暗示:雷不敢擊這一位主人公,這正可能是因為他是一位持律甚堅的僧人,以其非常的修持而得到非常的地位,而且罪不在此而不能擊之。蛟龍似乎即認識到這一點,遂試圖躲藏在非凡主人公的身上以求得庇護。然蛟龍最後終究不免於禍,敘述者認為這是「一切分定,豈可逃乎。」的結果,將失敗的原因歸結為宿命所決定,這樣的說法使得故事中蛟龍的努力與作為成為一場空談,整個故事成為對主人公的一次信心危機處理程序。另一方面,對一位以持律修行為最要件的僧人而言,雷霆轟擊的威脅所暗示的「犯律」、「犯罪」,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將自己犯律的可能性藉由外界其他理由─不知來源的「宿業」或蛟螭的「憑依」─來承担,從敘述的的立場來說亦不失為是一種對自我信心的再次肯定。
卷三九四引唐張讀《宣室志?智空》條亦講蛟龍藏於襌堂外槐樹中,以試圖逃避雷擊而失敗的故事:
唐晉陵郡建元寺僧智空,本郡人。道行聞於里中,年七十餘。一夕既闔關,忽大風雷,若起於襌堂,殷然不絶,燭滅而塵坌,晦黑且甚,簷宇搖震。矍然自念曰:『吾棄家為僧,迨茲四紀,暴雷如是,豈神龍有怒我者,不然,有罪當雷震死耳。』既而聲益甚,復坐而祝曰:『某少學浮屠氏,為沙門迨五十餘年,豈所行乖於釋氏教耶?不然,且有黷神龍耶?設如是,安敢逃其死。儻不然,則愿亟使開霽,俾舉寺僧得自解也。』言竟,大聲一舉,若發左右。茵榻傾糜,昏霾顛悖,由是驚慴仆地。僅食頃,聲方息,雲月晴朗。然覺有腥腐氣,如在室內,因燭視之,於垣下得一蛟皮,長數丈,血滿於地。乃是襌堂北有槐,高數十尋,為雷震死,循理而裂,中有蛟蟠之跡焉。
同樣是道行甚高的名僧,同樣在不明原因的情況下發生雷電轟擊不止的情況,兩者都是在雷霆轟擊的威脅之下,仔細省察自己所可能犯的過錯,「有罪當震死耳。……儻不然,則愿亟使開霽,俾舉寺僧得自解也。」由此可看出「有罪受罰」的觀念相當明顯。在堅定地抱持無罪的自信心後,發現原來是蛟龍憑依在身上或附近以逃避雷擊所致。
此外,孫光憲的《北夢瑣言》雖是宋代的作品,但《太平廣記》卷三九五引該書〈陳絢〉條記載的則是發生於唐末五代時期,雷擊壁間小龍的故事:
偽蜀王氏彭王傅陳絢,常為卭州臨溪令。縣署編竹為藩而塗之,署久,泥忽陊落,唯露其竹。侍婢秉炬而照,一物蟠於竹節中,文彩爛然,小虵也。俄而雷聲隱隱,絢疑其乖龍,懼罹震厄,乃易衣炷香,抗聲祈於雷曰:「苟取龍,幸無急遽。」雖狂電若晝,自初夜迨四更,隱隱不發。既發一聲,俄然開霽,向物已失,人無震驚,有若雷神佑乎懇禱。
這三則被收入《太平廣記》中的傳說故事,在敘述的時間上自中晚唐到五代之間,在內容上都是以龍避雷擊為主題。故事中的龍既未幻化為人形以求助,亦未能得到主人公的保護,在被主人公發現行跡之後即被送出保護的範圍而遭到雷擊死亡。思考故事中的龍為什麼要逃避雷擊?或者說故事中的雷為什麼要擊龍呢?雖然敘述者在故事中並未明言,但是從道宣說:「我持律更無所犯。」因此認定自己無罪不應受雷擊;智空亦言:「有罪當雷震死耳。」若無罪「則愿亟使開霽,俾舉寺僧得自解也。」而陳絢認為雷之隱隱若發,是為震擊「乖龍」而來。由此亦皆可看出龍之被雷所擊其背後原因仍是與犯罪─可能是逃離了原來的職守,亦即「乖離」─故要遭罰有關。因此,從故事內容都是以逃避雷擊為主題來看,這幾則故事與後來的精怪避雷劫傳說最大的不同,除了龍原即不屬於精怪或妖怪一類,更重要的是這幾則故事仍是以罪罰的觀念來解釋雷的轟擊原因,而尚未引入「劫」的思考。
至於宋洪邁《夷堅志?甲志?卷七?查市道人》條所記則是人避雷擊的故事:
常德府查市富戶余翁,家歲收穀十石而處心仁廉,常減價出糶。每糴一石又以半升增給之,它所操持,大抵類此。慶元元年六月,在書室誦經,雷電當晝暴作,有樵夫避雨立門外,忽一道人青巾布衣,引入余宅,扣書室見翁,謂之曰:『可令此村叟蹲伏經棹下,暫避雷聲。』道人遂就坐。少頃,雷火閃爍,入室旋繞數匝而息,及雨霽,一僕報言門楣上有新書朱字,出視之,云:「樵夫董二,前世五逆,罪惡貫盈。上帝有勑罰之。被陳真人安於慈喜菩薩誦經棹下護之,諸神不敢近。」凡三十九字。讀畢失道士所在,未幾余翁坐亡。
故事中樵夫之所以受到雷擊的威脅,是由於其前世的「罪過」─此時雷擊之重點仍在於罪過。而預知雷擊的並不是樵夫本人而是另有一位道教人物形象的「陳真人」,同時也是這位「陳真人」教導樵夫躲在經棹下而逃過了雷霆之擊。故事在逃避雷擊的原有情節架構下,再加上了民間故事中常見的「智慧老人」原型,以彌補平凡人無非常能力以預知雷擊的敘述邏輯缺口,成功地將逃避雷擊的情節擴大到除了龍之外的其他人物角色上,為後來由精怪承擔此角色奠下成功的範例。
到了明清時期的筆記小說中所看到的精怪變化傳說,不論在故事內容的擴大性或是敘述技巧的文學性運用等方面,都有不同於隋唐以前較為單調而簡單的記錄型式。其中,在故事內容的發展上,受到宋代以後道教與各種民間信仰的興起,精怪變化傳說的內容也有了新的情節內容的加入。由故事內容所涉及到的修煉成仙思想與雷神信仰來看,這主要是受到當時的宗教─特別是道教中的內丹思想與雷法理論盛行─的影響,並配合民間傳說的型態複雜化、內容系統化的自然發展趨勢,結合而成的適應當時文化心理與社會環境的傳說情節。在劉仲宇討論有關精怪修煉與道教成仙思想的論著中,即有相當系統性地介紹了中國傳統精怪文化中從妖精到修成正果之間的傳換,是佛、道教寛容性的表現。他並列舉了數種歷代精怪成仙的事跡,用以說明精怪的修仙史與整部道教的修仙術史的平行性與同步性。
從筆者所搜集作為討論對象的清初這幾篇精怪避雷劫傳說來看,對於這些新題材的運用,敘述者在新舊成份的融合上都表現得非常成熟,不論是將其作為故事中的大框架或只是單純地在開頭或結尾順帶解釋,都能使此一情節在故事中發揮其應有的特殊文學效果。這樣成熟運用的手法,應是這一類傳說情節的思維基礎已在民間長時間廣泛流行,使得不論是敘述者或閱聽者都習見樂聽,敘述時運用自然,閱聽時亦不以為異的結果。
《聊齋志異》的〈嬌娜〉一篇,精怪避雷劫情節是作為故事中一個較為獨立的事件存在,在這之前主人公與精怪相識、交友、結婚、分離並且已知精怪的真實身份,在主人公取得功名之後又再一次見面。此時,狐精預知了雷劫的來臨,並對主人公提出庇護的要求。
一日,公子有憂色,謂生曰:『天降凶殃,能相救否?』生不知何事,但銳自任。公子趨出,招一家俱入,羅拜堂上。生大駭,亟問。公子曰:『余非人類,狐也。今有雷霆之劫。君肯以身赴難,一門可望生全;不然,請抱子而行,無相累。』
為了取信於主人公,狐精將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盤托出,這樣做等於是讓對方「目睹了自己卑微、軟弱的一面,而難以再維持其虛矯的假面。」 狐精兩次相請,並「招一家俱入,羅拜堂上。」一方面顯示出對此事的重視及其嚴重性,另一方面也正逐步地在將整個緊張氣氛往上提昇,聚集閱聽者的注意力。在主人公答應提供庇護之後,實際的庇護方法則由狐精來教導主人公。故事的敘述在緊接下來,在沒有其他空間與時間的間隔的情況下,馬上進入雷擊前劇烈變化的場面,在一陣天搖地動的聲光效果之下,充分營造出雷擊駭人的驚人效果。
果見陰雲晝暝,昏黑如磐。回視舊居,無復閈閎;惟見高冢巋然,巨穴無底。方錯愕間,霹靂一聲,擺簸山岳;急雨狂風,老樹為拔。生目眩耳聾,屹不少動。
急驟風雨與主人公的不動如山恰成強烈對比,顯示出主人公堅毅的勇氣與剛強之決心。於是最後主人公雖為救狐精嬌娜而為崩雷所擊,終為狐精所救而免於一死,對照於另一家未受到主人公庇護的狐精,則是「同日遭劫,一門俱没。」可見亦有避劫失敗的例子。而在《聊齋志異》另一篇〈小翠〉中,精怪避雷劫傳說的作用就大不相同,而成為主要故事之前作為解釋作用的情節。在主人公的父親年幼時所發生的事件,預示了他未來高貴的身份,因為狐精在其遭遇雷劫的轟擊時,曾躱在其身下而得到庇護。
王太常,越人。總角時,晝臥榻上。忽陰晦,巨霆暴作。一物大於貓,來伏身下,展轉不離。移時晴霽,物即逕出。視之,非貓,始怖,隔房呼兄。兄聞喜曰:『弟必大貴,此狐來避雷霆劫也。』後果少年登進士,以縣令入為侍御。
高貴之人因其非常的身份,在民間傳說故事中往往受到禮遇,各種超自然的力量必須避免傷害到他,縱使他的高貴是未來才會發生的亦然。於是,狐精受到了主人公父親的庇護,為了報答此庇護之思,於是才會發生後面主要故事中「率女登門,自請為癡兒婦」 ,並幫助主人公一家打擊敵人、治療癡兒。可以說,這一段精怪避雷劫情節是整個故事中重要的發展線索,為故事結構提供前後因果邏輯的架構。
相較於蒲松齡「用傳奇法,而以志怪」的浪漫戲劇手法,袁枚的《子不語》「摒去雕飾,反近自然」 。卷十二〈雷震蟆妖〉條中所述的蟆妖「長三尺許,頭戴綜纓帽,腳穿烏緞靴,身著元紗褙褡,宛如人形。」 既未見其有何作為,亦未見敘述者於此故事中有何情節之安排,而只是一單純民間傳說中對雷擊事件的忠實記錄。
同書卷十五所載〈褐道人〉一則,則敘述精怪運用智巧試圖逃避雷劫,情節完整而豐富。蝎精所變化成的道人,為避雷劫而作長遠之規畫。先以其非常之能力預言主人公之未來,在逐一實現後得到身為大官的主人公的信任,相信其預言中雷擊事件將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於是懇求教以避雷擊之法:國初德侍郎某,與褐道人善。道人精相術,言公某年 官,某年得紅頂,某年當遭雷擊。德公疑信參半。後陞官,一如其言,乃大懼,懇道人避雷擊之法。道人故作難色,再四求之,始言只有一法。公于是日約朝中一二品官十餘位,環坐前廳大炕上,公坐當中,過午時則免。
道人所教授的方法,正是以大官貴人環繞主人公,同樣是以雷不敢擊貴人的思考模式產生的庇護方式。主人公如其言而行,在雷擊的過程中,「忽家人飛報老太太被雷攝至院中」,主人公及其他官員離開原地「急趨往扶」,結果發現原地為雷所擊碎。雷霆將庇護者引者他處的行為頗有「調虎離山」之意味,而被擊碎的炕中發現大蝎,正是化成褐道人的原形。從蝎與褐字形上的相近,蝎精變化成人之後,仍以道人的身份出現,除了欲吸引主人公的信任之外,與其本身即希望修煉成仙應有一定關係。
對於這些精怪避雷劫傳說的討論,在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中是較為詳細而理性的。卷十一《槐西雜志一》中有一則故事,狐精在山東某民家中居住頗久,在離去前自述其所以來去的原因:
君雖農家,而子孝弟友,婦姑娣姒皆婉順,恒為善神所護,故久住君家避雷劫。今大劫已過,敬謝主人,吾去矣。
避雷劫是精怪出現的隱性且實際的原因,而主人公之所以能提供庇護,則不是因為他是高貴之人或有非常之能力,而是因為其家中之人能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一家和樂而受到神明的保護。這樣的說法在另一則故事中說得更為詳細。在卷十六《故妄聽之二》中,敘述者經由狐精之口,敘述狐精逃避雷劫的幾種重要途徑:
凡狐遇雷劫,惟德重祿重者庇之可免。然猝不易逢,逢之又皆為鬼神所呵護,猝不能近。此外惟早修善業,亦可以免。然善業不易修,修小善業亦不足度大劫。
所謂「祿重」即前面幾則故事中所提到的高官貴人,而「德重」則為一般人中能行孝為善積德之人,這兩種人都能提供精怪逃避雷劫的庇護。但因尚有「不易逢」及「不能近」的困難,於是才有故事中精怪或當面求助,或欺騙設計主人公的情況出現。
在《夜譚隨錄》卷一〈阿鳳〉一則故事中,狐精即是利用欺騙的方法,使主人公不得不提供庇護。故事中的狐精原與主人公一家發生糾紛,在主人公之父出面調和之下,狐精稱主人公將有災厄,願以狐精之女阿鳳充妾媵,來照顧主人公。阿鳯至家之後,果然「事舅姑極婉順,妯娌之間,亦甚和好,夫婦異常繾綣。」到了雷劫發生的那天:
會夏日,大雨大雷,女驚惶失措,抱四郎臥帳中,現形為一黑牝狐。四郎無計擺脫,不勝忐忑,霹靂繞屋,奔騰逾時始定。狐復化為女,跽謝四郎,欣喜之色可掬。夜半遂失所在,後不復來。
從狐精成功逃避雷劫之後所表現的欣喜之色,以及經過雷劫之後即離去不復來「始有意終無情」來看,狐精所稱主人公的災厄其實是假的,只是為狐精能靠近「祿重」的主人公所設下的騙局。
與〈阿鳳〉中忘恩負義的狐精相比,〈玉公子〉中的狐精則顯得有情有義,確有修行者的操守與風範。狐精之來,同樣是為了逃避雷劫:
實狐也。以大劫在邇,故父母令兄嫂攜來東游以避之。
但此故事中之主人公既非「祿重」亦無「德重」,更差點在狐精以美色相誘的試驗中做出傷風敗德之事,真正能提供庇護的是主人公家中什襲供奉的「貝葉梵宇金剛經」,方法則是:
午後雷雨大作時,祈君念一夕之情,匿兒輩與姪女於佛座下,君開經虔心跪誦佛經,則此劫可逃。然後共究性命之原,講修持之道,仙籍可登也。
佛經向為教門所珍視,寶經的觀念由來已久,前引《夷堅志》中〈查市道人〉一篇,亦即以佛經與經棹為避雷劫的庇護場所。於是,雖然雷電大作,天地震搖,但最終是「奉佛旨免之矣。」有趣的是,狐精請求主人公的庇護,用的是佛教的《金剛經》,但狐精要與主人公共同研修的,卻是道教系統的神仙之道。這種雜揉佛、道兩教的立場,正是晚明以來民間廣泛流行的三教合一的融合宗教觀。
[ 本帖最後由 ask568 於 2012-10-25 07:4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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