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回覆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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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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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11:41 上午 in reply to: 想詢問一下(剛PO錯)

    原帖由 yan630513 於 2006-11-15 07:25 PM 發表。
    另外想請問我今年工作運如何….因為都一直找不到適合的,如果這時候換工作適合嗎??或者我應該往那方面尋找比較適合…

    格局祿忌配合很好,有潛能。
    今年運勢稍差,須斟酌行事。
    還年輕多學習,眼光放遠。
    須習專長,始克有成。
    可以的話,進修充電。
    44-53,佳運。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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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9:57 上午 in reply to: 巨機同宮

    原帖由 soon5773 於 2006-11-15 05:04 PM 發表。

    是位可愛的女孩~~:s12:

    名花有主否?:pig7: :pig4: :pig11: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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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9:54 上午 in reply to: 太陰化忌坐夫妻宮,婚姻不美格?

    原帖由 icypear 於 2006-11-15 05:07 PM 發表。
    對不起,真的不清楚,只知他現在父母雙全,與父母感情一般,有兩位兄長及孿生弟弟,他已婚,孿生弟弟已離婚。

    只能說,建議他對夫妻互動EQ須加強,若結婚,加倍用心經營婚姻家庭。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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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9:44 上午 in reply to: 馬主席

    如果真是馬主席的命盤,看行運對身宮的影響:
    身宮在丑,已有先天大限雙同忌,明年丁亥,流年巨忌也在丑,戊子年,流年機忌從巳宮沖丑,看來馬主席在社會的形象,已有很大的變化。
    (已無法躺著即進總統府)如何問鼎2008大位,是往後馬主席思考重點。

    ………………………………………………………………………………………………………………………………………………………………………………………..
    冷眼集》刮痕,不沾鍋致癌危機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特稿】 2006.11.15 03:06 pm

    外界形容馬英九像不沾鍋馬英九,這次特別費核銷造成的風暴,在馬英九這只不沾鍋上,狠狠的畫下一道刮痕。連家庭主婦都知道,鐵弗龍不沾鍋上的刮痕,可能會釋出致癌物質,繼續使用是很危險的。

    開口閉口句句不離「依法行政」的馬英九,在反貪倒扁活動的路權申請上,一句「依法行政」,讓紅衫軍氣得快得內傷,讓施明德怒斥為「法匠」;在第一夫人捲入國務機要費時,他也義正嚴辭地提醒檢調單位,不要跟人民的期待有距離。

    馬英九在市長任期最後這半年,在大大小小場合中,常引以為傲的舉天下雜誌調查指台北市「廉能」第一,如今以清廉自持的馬英九,卻被質疑他的清廉度。

    特支費風暴發展至今,雖無法證明馬英九或市府員工有人中飽私囊,但這個事件也讓外界重新檢視馬英九以及他的市府團隊,危機處理的態度是否像是「鍋子裡的青蛙」?

    早在兩個月多前的8月2日,民進黨立委謝欣霓、高建智、黃偉哲、林國慶等人認為馬市長違法使用特支費,8月2日前往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告發馬英九,一直到11月9日,馬英九辦公室才發現發票的核銷有問題。

    兩個月來,民進黨人士對馬英九特別費窮追猛打,馬團隊上上下下還信心滿滿的認為一切沒問題,只被動澄清疑點,然而每次澄清後,一味自恃清廉,反而凸顯危機處理的低能。

    特別費風暴,讓馬團隊一直處於被動捱打的地位,9月23日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指稱馬英九利用首長特別費支付「馬小九」的健檢及醫療費用,金額高達7萬9700元,事後馬英九大費周章解釋,領養「馬小九」時只有9900元由公費支出,他最後自掏腰包以「支出收回」方式繳回市庫。

    在馬英九卸任前夕,外界看到的是,一個被特別費搞得焦頭爛額的馬英九。馬英九公開向社會大眾承認,特別費的核銷有「行政瑕疵」,這個「瑕疵」是否可能擴大為他通往2008 年總統的「大石頭」,還要看馬英九能否拿出危機處理的本事和能力。

    古人稱讚明君「治大國若烹小鮮」,馬英九如果連特別費都處理不好,恐怕會影響他2008年問鼎總統大位。

    [ 本帖最後由 pgup 於 2006-11-15 05:46 PM 編輯 ]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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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9:02 上午 in reply to: 太陰化忌坐夫妻宮,婚姻不美格?

    他父母幾年生?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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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8:56 上午 in reply to: 太陰化忌坐夫妻宮,婚姻不美格?

    配偶命盤?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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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8:50 上午 in reply to: 巨機同宮

    原帖由 soon5773 於 2006-11-15 03:59 PM 發表。

    哈哈哈~~~我知道大大是誰人也~~:f38:

    好有緣哦~~你的紫微功夫很強了哦~~有空指點指點我咧~~呵呵face0… …

    何方高人?:查找: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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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8:47 上午 in reply to: 想詢問一下(剛PO錯)

    原帖由 yan630513 於 2006-11-15 04:03 PM 發表。
    那請問一下以我們的命盤來看適合一起嗎??

    夫妻盤,理論上的理想,但無法普遍在實際上。
    很多夫妻,皆是不合的多,但也過一生而生兒育女。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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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6:51 上午 in reply to: 看看此盘是不是很烂?

    32-41,佳運。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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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5:47 上午 in reply to: 想詢問一下(剛PO錯)

    大限夫妻在卯坐忌星,流年夫妻在申坐大限昌忌,先天夫妻在寅,受大限昌忌、流年廉忌侵犯,三代夫妻宮位皆被干擾之下,今年婚姻較不順遂。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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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2:34 上午 in reply to: 看看此盘是不是很烂?

    同一命盤者,皆有富貴貧賤窮通壽夭之人,非為某人專屬量身訂造。
    現代命理觀念,已迥異往昔。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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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2:31 上午 in reply to: 想詢問一下(剛PO錯)

    原帖由 micmag 於 2006-11-15 10:07 AM 發表。

    ~~:色情: :f10: :色情:

    [font=新細明體]算命時,依何證明,輸入性別,排出正確大運?(男女大運不同)[/font]
    [font=新細明體]依身份證?[/font]
    [font=新細明體]依身體特徵?[/font]
    [font=新細明體]依基因染色體?[/font]
    [font=新細明體]還是當事人自己說了算?[/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

    [font=新細明體]環球時報[/font]2006[font=新細明體]年[/font]11[font=新細明體]月[/font]10[font=新細明體]日[/font][font=新細明體]紐約擬允許市民自選性別[/font]
    [font=新細明體]雖然人的性別是生來注定的,但紐約人今後將能夠自行“更改”性別。據[/font]11[font=新細明體]月[/font]7[font=新細明體]日[/font][font=新細明體]美國《紐約時報》報道,紐約正在醞釀一個計劃,使人們不必經過變性手術,就能夠改變自己出生證明上的性別。[/font]
    [font=新細明體]紐約健康委員會正在考慮這個計劃,很可能不久之後就會被採納。只需要一份醫生和精神健康專家提供的為什么變性的證明,出生在紐約市的人將可以不做變性手術就改變出生證明上的性別。但申請者必須保證他們的改變是永久性的。此外,申請人必須改變他們的姓名。[/font]
    [font=新細明體]隨意改變性別將會導致很多問題,比如一個男人把性別改成了女性,能和另一個男人結婚嗎?收養機構是否應該弄清楚孩子養父母的最初性別是什么?一個女人把自己的性別變成了男性,那她能以男性的身份去參軍或參加全國足球聯賽嗎?[/font]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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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1:47 上午 in reply to: 馬主席

    在台灣,政治人物,言行均須攤在陽光下受檢驗,不容許逃避。
    馬主席,快要御任台北市長職位,而欲邁入2008年的總統寶座之路,流年戊子逢空劫,必然多些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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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特支費不是你的薪水!
    政治 | 2006/11/13 23: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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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瞭解,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中,有一半的特支費支出,是按月匯入馬英九的私人帳戶,且有入無出,造成存款累增,馬英九還把增加的存款申報為公職人員財產,顯然已變成其所得及財產的一部份,毋庸深入調查即可認定馬英九貪污公款,即使事後補有完整的報銷單據,也不能推翻貪污既遂的事實及責任,反而涉有拿不實發票或領據虛報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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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特支費不是你的薪水!

    台灣高檢署黑金小組主任侯寬仁檢察官,預定明天傳訊馬英九,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將特別費當薪水匯入其私曩案。報導說,平時行程滿檔的馬英九,為了專心準備應付明天得傳訊,今天只有一個公開的市政行程,原訂出席上午台北市教育局舉辦的簡報也取消。顯然馬英九已意識到特別費一案的嚴重性,雖然他口說使用都按政府規定,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其實心裡已七上八下卡卡不安。

    據媒體報導,高檢署查黑中心,預定明天上午九時三十分約談馬英九,調查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市政府也混淆視聽地表示,馬英九將充分配合調查,他明天只是去說明特支費的使用情形,不是被告,沒有請律師。他的特支費使用都按政府規定,全台灣有六千五百名首長都是這樣使用。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規定」,特別費報支手續,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但為顧及實務上之取證困難,倘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別費半數為限。此一規定很清楚,即首長特別費或特支費祇能因公使用,不是首長的薪水或變相待遇,不能納入私曩,拿回去貼補家用或當儲蓄存款。

    據瞭解,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中,有一半的特支費支出,是按月匯入馬英九的私人帳戶,且有入無出,造成存款累增,馬英九還把增加的存款申報為公職人員財產,顯然已變成其所得及財產的一部份,毋庸深入調查即可認定馬英九貪污公款,即使事後補有完整的報銷單據,也不能推翻貪污既遂的事實及責任,反而涉有拿不實發票或領據虛報的刑責,而以特別費認養流浪狗「馬小九」的部分,馬英九雖表示是部屬疏失,且已繳回不該領的錢,仍不能消除其責任。

    雖然台北市審計處李月德處長曾說查核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未發現違背預算或法律的相關規定,但老同事李處長是個迷糊人,對法律責任根本搞不清楚,不足為憑,而偵辦本案的省嘉中老學弟侯寬仁檢察官是個精明幹練的人,手下又有素質優良的檢查事務官協助辦案,應該不會輕易讓馬英九掙脫法網。查黑中心的二仁檢察官,很可能搞掉一位總統及另一位準總統,將來必可名垂青史,真是何其有幸!但仍要特別提醒侯寬仁及陳瑞仁,對貪官污吏千萬不能有婦人之仁,以免縱惡又被反咬,對大貪官的無情,才是真正的仁民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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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的龜腳露出來了!
    政治 | 2006/11/15 0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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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之所以對民進黨政府的貪腐,表現得非常懦弱無能,原來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他很心虛,他怕自已也被追究同樣的情事。如今龜腳狻出來了,馬英九不但與2008大位無緣,似乎連其國民黨主席的身份都已搖搖欲墬,如果更嚴重一點恐怕連牢獄之災都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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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的龜腳露出來了!

    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今天(14日)晚上,不尋常地在市府簡報室舉行記者會,坦承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單據有拿他人發票報銷情事。李述德說,有位科員取巧、貪圖省事,拿大額發票取代零星發票,核銷特別費;市府表示,一半需要單據、發票核銷的市長特別費,每個月約有一萬元、兩萬元,用在購買水果、報紙等,由於發票金融較零星,這位科員貪圖省事,所以拿自己或他人較大額發票,取代零星發票核銷特別費。市府秘書處這位前承辦科員,自民國九十二年開始承辦相關業務,至九十五年六月調離現職;初步估計,這位科員核銷市長特別費三年六個月期間,每個月貪圖省事核銷特別費的金額約一萬元、兩萬元,計三年六個月期間,貪圖省事核銷總金額約八十萬元。

     李述德說上揭假報銷情事,是市府約在今年十月清查發現的,原本擬由市府政風處人員帶領這位科員前往檢調單位說明,但因檢察官公務繁忙,市府才在今天上午書面陳報檢調單位,市府並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由於市政府的記者會是在馬英九被偵訊以後,吾人研判應是查黑中心亮出查獲證據,市政府才趕緊作出掩人耳目的說詞,找一個小科員出來頂罪的。這從查黑中心人員表示,檢方對此情況已有掌握,也已在調查中,因涉偵查不公開,他不能證實今天庭訊中有無就此部分訊問馬英九,或馬英九有無主動向檢方說明此一狀況,但根據目前調查,尚未查到馬英九授意承辦人使用他人發票報帳,或馬英九搜集他人發票交給下屬核帳等事證。目前也尚未發現有中飽私囊之貪瀆罪嫌,但便宜行事涉及行政疏失部分,已構成應予行政懲處要件,至於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則應函送檢調單位偵辦判定。吾人認為,應已構成「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嫌,若再有侵奪公款供私用,則將構成貪污罪。

    另外外界質疑馬英九特別費,直接匯入帳戶的17萬元,被質疑沒有用完的部分,馬英九直接匯入私人戶頭,秘書長李述德表示,行政院規定的制度就是如此,額度給首長就是用於公務支出,因為制度沒有規定要記帳,無從計算,而一般來說,首長的餽贈、招待、紅白帖使用,金額都相當大,每個月都不會有餘額。李述德的上述說法恐怕連他自已都會汗顏。

    馬英九之所以對民進黨政府的貪腐,表現得非常懦弱無能,原來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他很心虛,他怕自已也被追究同樣的情事。如今龜腳狻出來了,馬英九不但與2008大位無緣,似乎連其國民黨主席的身份都已搖搖欲墬,如果更嚴重一點恐怕連牢獄之災都難逃!

     

    [ 本帖最後由 pgup 於 2006-11-15 09:51 AM 編輯 ]

  • pg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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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1 月, 2006 在 1:24 上午 in reply to: 請教事業、財運、婚姻

    上班族,較好。
    因一生未有強而旺的事業運與財運,官祿宮無主星,空宮,承擔力稍嫌不足。
    空劫加左右,異路功名,有專業技能才得出類拔萃。

  • pgup

    會員
    15 11 月, 2006 在 1:14 上午 in reply to: 馬主席

    馬市長(主席),今年有夠衰,老是遇到池魚之殃的窘境。
    流年坐忌,昌曲夾,暗藏昌廉惡格,外患暗犯居多,昨日,戊戌月丁未日,流日遷移一堆忌星,有夠倒楣。

    ……………………………………………………………………………………………………………………………………………………………………………………….

    2006.11.15  中國時報
    馬政治生涯最大危機
    蕭旭岑/特稿

    國務機要費案幾乎搞垮陳水扁;沒想到這把火,一燒還燒上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之身。

    從歷史脈絡來看,特別費的設計是對當年政務官薪水不高的「補償」,有點類似加薪的性質。但既然名為「特別費」,就應當與公務有關,不管是因公招待、餽贈、獎賞等;不論怎麼說,都沒有放入自己的口袋的道理。

    馬英九坦承「沒有用完的都列入財產申報」,也許馬自認坦蕩蕩。尷尬的是,主計長上周才在立法院宣示,特別費也得用在公務,先不論違不違法,至少社會觀感不會好。公務用預算不能納入私人口袋,一顆鑽石如此,一百元亦復如是。

    而台北市政府已承認有一調職人員「取巧」,以他人發票報帳,市府主動發現後立刻函送檢調單位偵辦。雖然沒有國務機要費扁珍涉案情節嚴重,馬英九也沒有下令的犯意動機,北市府亦在馬高標準要求下主動「家醜外揚」,但瑕疵畢竟是瑕疵。

    國民黨高層評估馬英九「已經過關」,但法律問題與政治問題不同。市府程序有否瑕疵、馬有沒有犯意,是法律問題;但只要檢方認為馬英九有觸法,馬英九就算還有打官司抗辯申訴的法律解釋空間,政治風暴即會排山倒海席捲而來。

    不必等起訴與否,不過是應訊,黨內即有一缸子立委加油添醋,沙盤推演如果馬微罪起訴、貪汙起訴、緩起訴如何如何,「馬下台」與「連回來」的聲音全部浮出檯面。連馬英九自持清白,「不像扁那麼厚臉皮」都成了馬英九頂不過這關的弱點和說詞,風暴似已從黨內開始。就像馬英九不能等同陳水扁,面對馬英九的特別費瑕疵,國民黨人也不能如同民進黨人般厚臉皮護航。

    無可諱言,這是馬英九從政生涯以來最讓他想像不到的風暴。先不必預想他的政治生命會不會因此終結,至少讓他學會一件事:清白如紙者,還是可能有折痕遭人非議,要登頂必得過這關,過不了,只能說,他笨得沒這個本事玩政治的大戲。

    馬英九特別費 假發票報帳

    馬被傳訊後 市府主動招認

    特別費 不再霧煞煞?

    高檢署查黑中心昨天約談台北市長馬英九,調查特別費案,檢察官臨時變更訊問地點,改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

    〔記者陳曉宜、林慶川、林俊宏、蘇永耀?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上午才為首長特別費疑涉不法案應訊,昨晚竟傳出北市府特別費也有使用他人發票報帳情事。

    台北市政府昨晚七點半主動召開記者會指出,市府查出馬英九特別費中,從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六月,共三年半時間,約有七十萬至九十萬元,是由承辦人余文以自己消費或向他人索取的大額發票,抵用原始小額發票。

    歸咎承辦員 完全與馬無關

    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表示,該承辦員便宜行事,屬行政疏失,且原始小額發票都還留存裝箱,共約四千多張,已在昨天上午由市府政風處長楊石金,將所有事證寄到台北市調處。李述德強調,所以這些作為都是該承辦員個人所為,完全與馬英九無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該員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貪瀆罪嫌,將由檢調單位調查。

    由於各界多所質疑,馬英九今天將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

    對馬英九特別費出現驚人發展,市府卻將責任歸咎承辦員,民進黨昨晚痛批馬英九此舉是斷尾求生;馬英九應以同樣標準立即辭職下台並接受調查。法界也認為,依國務機要費案的認定標準,使用不符實際名目發票核銷經費,至少已構成偽造文書罪嫌。

    假單據核銷 稱是程序瑕疵

    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該員使用假發票報帳,與陳總統國務機要費以假發票報帳情況是天壤之別,馬的特別費確有公務支出,且支出後的小額發票都還留存,以此證明是有公務支出事實,只是該承辦員用其他大面額的發票來報帳,屬程序瑕疵。

    李述德表示,今年十月,市府內部在釐清特別費使用過程時,詢問該承辦員相關問題發現,他的辦公室還有許多發票未拿去報帳,經詢問才發現該員貪圖省事、偷懶,用一些總價相近的大額發票黏貼於憑證上,報銷購買一些便當、茶水、點心的小額支出;由於報上來的發票難以辨識品名,因此秘書處與主計、審計單位在核銷時並未發現。

    余文昨晚接受媒體訪問提到,「我沒貪污,對得起人家,很坦蕩!」他強調,是以大額發票取代小額發票,當初不曉得事情會這麼嚴重,雖然程序上有瑕疵,但一切合法,自己沒有中飽私囊,所有發票也都留存裝袋,並確實有支出,他會向相關單位說明清楚。

    馬英九辦公室主任鄭安國表示,該員平常負責的業務相當多,包括市長的禮品、信件整理,處理紅白帖及特別費的報銷,今年六月已將該員調回秘書處第二組,即未再處理特別費事務。

    馬說沒問題 檢不排除再傳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馬英九使用首長特別費疑涉不法案,昨天上午以他字案「關係人」身分首度傳訊馬英九。馬訊後表示,他一路走來依法行政,公私分明,強調自己沒有問題,檢方指出,相關發票憑證尚未全數比對、清查完畢,若有疑點,不排除二度傳訊馬說明。

    馬此次應訊有備而來,庭訊時提出不少數據、資料佐證,表示特別費支出的每筆費用都依法核銷。

    據轉述,馬英九主動向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說明「馬小九」認養經過;另對外界指控特別費中有太大比率用於犒賞員工,不合常理,以及特別費結餘列入財產申報等疑點,馬均充分說明。

    馬腳露出?

    人人心中有一把尺,把把尺度不同,尤其涉及政治立場時,這把尺可能「天差地別」,連社會的「道德量尺」,都會因政治偏斜,只能靠「司法量尺」量度,司法這把尺一定要一致,不能尺尺不同。

    陳水扁總統涉國務機要費案,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所涉市長特別費案,都是政壇超重量級人物,兩案都涉及「公家的錢」問題,是否構成罪責的關鍵,都在於是否有「入私人口袋」。

    兩案不論由那位檢察官偵辦,司法的量尺都應一致,調查規格也應相若,不能予人厚此薄彼觀感,才能建立司法公信。司法案件的證據,常須經由檢察官徹底追究,如果馬馬虎虎,可能大案化小,甚至化無,如果循線追究,就可能抽絲剝繭,找出關鍵證據。

    國務機要費案中,檢察官陳瑞仁對發票、收據、領據等等逐一清查,相關人證都約談到案,還兩度約談有刑事訴究豁免權的總統,並比對相關證詞及證物,最後決定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

    檢察官侯寬仁昨天傳訊馬英九,因偵查不公開,外界難以得知全貌,不過,從北市府在訊後承認,確有以「其他發票」報支「市長特別費」來看,市府過去堅稱沒問題,審計部並審計過關,如今「馬腳」露出,其中涉及的違法、說謊、查核不實等法律責任,檢察官必須詳查追究!

    金色恐怖

    林文政

    第一夫人因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也因特別費使用遭檢察官傳訊,連民進黨四大天王呂、游、謝、蘇與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的特別費使用也可能遭檢方調查是否有不法情事,台北政壇目前正籠罩在「金色恐怖」中。

    馬英九強調他的特別費運用一切於法有據,雖然市長特別費的半數不需單據,市長可自由使用,但是將公款轉入私人帳戶,再以單據報銷半數,還是一種挪用公款的行為,這種做法即使合法,也是不符合道德標準的。

    過去首長特別費是個黑箱,許多首長就將特別費視為薪酬的一部分,先放進口袋中,需要找發票報帳,自然有秘書處理,不必首長操心,馬英九自然也是如此。過去官場慣例相循,大家相安無事,現在在野黨用顯微鏡檢視國務機要費,讓特別費突然成為政治攻擊的武器,寬鬆的標準突然變嚴格,變成一個引君入甕的制度陷阱,現在非但是現任首長大家忐忑不安,如果大家翻舊帳,連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首長,晚上都要睡不好了。

    特別費既然是首長於公務上可支用的特別費用,就不能視為薪水的一部分,放進自己的帳戶,也不能用於私務。雖然主計單位宣布了新的特別費使用標準,所有的特別費使用都必須單據、傳票或領據。但是這還不夠,主計單位有必要再加一項「馬英九條款」,首長不能把特別費先轉進自己的帳戶,沒用完就必須繳庫,不能變成個人財產,終結「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特別費核銷方式。有了明確的特別費規範,首長才能免於「金色恐怖」的威脅。

    (作者林文政,資深新聞工作者)

    直言集》用假發票、為何申報? 馬須解釋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 2006.11.15 03:16 am

    馬英九陷入特別費泥淖,從制度面、其他正副首長實際支用情形來看,馬英九面臨兩道難題須合理解釋,一是檢具憑證核銷的半數特別費何以出現「假發票」;一是不必檢具憑證而匯入帳戶的半數,如何解釋為何把節餘款也列入個人的財產申報。

    綠營首先質疑「半數匯入私人帳戶」,這實是蓄意打烏賊戰,財政部每年都函文各機關,要求依據「內部審核處理準則」規定,「零用金以外之支付方式以直接匯入受款人存款帳戶為原則。」

    至於「因特別費匯入帳戶而使其財產增加」的質疑,存在探討空間。因為馬英九帳戶,除了薪水、特別費,還有演講、稿費、互助金等其他收入,無從指控增加財產是因為特別費。但這當中要釐清的是,帳戶內的特別費是否「全數用於因公支出」,此點則涉及特別費得半數條領的制度設計,畢竟行政院規定條領的部分不必檢具憑證即可核銷,不必交代流向,這部分則很難查核「真正」流向。尤其,如果首長選擇領取現金,則去向就更難查核了。

    正因如此,先前馬英九及幕僚自承「特別費有剩餘且依法列入財產申報」,讓會計、審計人員嚇一大跳,認為這種說法「老實過頭」,等同自承把剩下的特別費當成自己收入,畢竟只要說「全用光了」,根本無從查起。如今除非馬市府「更正」先前說法,否則很難解釋「因公」編列的特別費,何以會有部分剩下未繳庫,反而列為財產「據實申報」?

    更嚴重的是,半數檢具憑證核銷的特別費,出現承辦人便宜行事、以其他發票混充報帳。雖然初步看來,這些發票非馬英九授意收集,「以假亂真」,但在會計稽核制度上仍屬「詐偽」,除了經辦人、會計人員得面臨刑事、行政究責,即使馬英九能避開究責,但對其形象仍有不小的負面影響。

    冷眼集》老實反而違法 制度正可釐清

    【聯合報?記者何明國】 2006.11.15 03:16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因特別費被檢調約談,引起政壇震撼。其實,特別費存在一個非常弔詭的問題,藉此機會釐清,也不是一件壞事。

    首長特別費在很早以前就有過爭議,要不要納所得稅?民國六十六年財政部的函明確指出,首長特別費是「因公支出」,「非屬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如此一來,問題就來了。

    既然特別費不是薪資,但是行政院的規定,卻准許一半的特別費和薪資一起直接撥入首長的私人帳戶,這豈不荒唐?這是制度的不對,不能錯怪官員。

    進入薪資帳戶的特別費,因不需要憑證報銷,完全憑首長的良心,自由心證,審計單位從不過問,從不去查。結果當然都是認定這些特別費如數花在公務上,犒賞、餽贈得一毛不剩。但事實是否真都如此,只有天曉得。

    若以陳水扁以前任台北市長,或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他們的特別費都是支領現金,所以可能不會入申報財產的帳戶,現金流向更不易查明是用於公務或私務。

    馬英九的狀況則是與多數首長一樣,特別費直接入帳,甚至將特別費節餘列入財產申報,所以就出現問題。特別費不是薪資,有節餘須繳庫,否則可能觸法。如此一來,老實人反而可能「犯法」,不老實的反而沒事。多數官員打死都不會承認特別費有節餘,反而會哇哇叫不夠用,不然豈不自承犯了貪汙罪。

    不過對於說謊者還是可以查,只要查特別費撥入的帳戶,每月的提款支出若少於特別費撥入的金額,就證明特別費沒有完全用盡。但這同樣有一個弔詭的問題:揮金如土的官員不會被認定違法,節約儉樸的官員反而可能被認定違法。

    [ 本帖最後由 pgup 於 2006-11-15 09:4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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