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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史賓沙 於 2006-5-23 10:58 PM 發表

有兩點問題:1) 高和尚是誰?
2) 因甚麼事要受極刑?
錘殺阿合馬,軍民爭食其肉
至元十九年(1282),王著與高和尚合謀,錘殺大奸蠹宰相阿合馬,大都百姓與軍士怒而食之,狂舞痛飲三晝夜以示慶祝,京師之酒為之售罄。《元史卷205阿合馬傳》:阿合馬,回回人,中統三年(1262)領中書左右郎,1264年為中書平章事,1266年並領制國用使司。1270後為平章事。開鐵礦,專賣農器,課賦,以疏布易羊,以石絨制火布,采銀礦、括戶口,專藥材,專銅器,設運司專錢糧。以專事聚斂,為世祖所專任。在位日久,恃寵驕橫,大肆貪暴,強取豪奪,民不聊生,流離失所,大臣劾其不法,世祖不肯信。
至元十九年(1282),益都千戶王著,與妖僧高和尚合謀,結八十餘人,以三月十七日夜入京,使人偽裝皇太子召之,著數阿合馬罪,以銅錘其腦。宮衛兵出,著不逃,挺身請囚。
廿一,誅王著、高和尚,醢之。著臨刑大呼: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
阿合馬死,世祖猶不盡知其奸,及詢樞密副使孛羅,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乃命發墓剖棺,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子侄皆伏誅,沒入其家屬財產。其妾有名引柱者,藉其藏,得二熟人皮於櫃中,兩耳俱存,一閹豎專掌其扃鐍,詢問莫知為何人,但云:詛咒時,置神座其上,應驗甚速。
阿合馬虐毒殃民與王莽、董卓等,軍民食其肉是情理中事。《元史》有異說,柯劭忞《新元史》成於晚清,不採《心史》,不詳其故。 -
丁 己 甲 丙
卯 未 午 辰 *** 男 *** ==>>> [丙辰年]○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年)
春,正月,丙寅,罷征東行中書省。
丁卯,諸王扎喇呼至自軍中。時皇子北平王,以軍鎮阿里瑪圖之地以御哈都,
諸王錫裡濟與托克托穆爾、撒裡蠻等,謀劫北平王以叛,欲與扎喇呼結援於哈都,
不從。薩裡曼悔過,執錫裡濟等,北平王遣禮喇呼以聞。
妖民張圓光伏誅。
二月,辛卯朔,帝幸柳林。
修宮城、太廟、司天台。
戊戌,遣使往干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壬寅,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為令。」
乙巳,立廣東按察使。
戊申,帝還宮。
己酉,減省、部冗員。
徒浙東宣慰司於溫州。
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壬子,遣諸王桑阿克達爾擊緬。
初,尼雅斯拉鼎自緬還,言熟其國形勢可擊。遂以檯布為右丞,伊克德濟為參
政,命桑阿克達爾督諸軍復往擊之。
甲寅,帝幸上都。
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三月,戊寅,益都千戶王著,以中書左丞相阿哈瑪特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
殺之。
著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錘,自誓願擊阿哈瑪特首。會高和尚以秘
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屍欺眾,逃去,人亦莫知。著乃與合謀,
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時皇太子從帝如上都,而阿哈瑪特留守京師,著以太子素惡其奸,乃遣二西僧
至中書,詐稱皇太子與國師還都建佛事。時高觿、張九思宿衛宮中,詰之,倉皇失
對,遂以二僧屬吏,訊之,不服。觿、九思乃集衛士及官兵各執弓矢以備。及午,
著復矯太子令,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會東宮。易不察,遽以兵往,觿問何為,
易附耳語曰:「太子來誅左相也。」既而省中遣使出迎,悉為偽太子所殺,奪其馬,
入健德門。夜二鼓,觿等聞人馬聲,遙見燭籠、儀仗將至宮門前,一人前呼啟關,
觿謂九思:「它時殿下還宮,必以鄂勒哲、薩陽二人先,請得見二人,然後啟關。」
觿呼二人,不應,即曰:「皇太子平日未嘗行此門,今何來此也?」賊計窮,趨南
門,觿留張子政等守西門,亟走南門伺之。偽太子立馬指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哈
瑪特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錘碎其腦,立斃;繼呼左丞郝禎至,殺之,囚右丞
張惠。觿乃與九思大呼曰:「此賊也!」叱衛士亟捕之。留守司達嚕噶齊庫端遂持
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髮,眾奔潰,多就擒。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額森特穆爾馳奏,帝時方駐蹕察罕諾爾,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
密副使博囉、司徒和爾果斯、參政阿哩等馳驛至大都,討為亂者。
帝疑廷臣多與謀,召典瑞少監王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之曰:「張易反,若知
之乎?」對曰:「未詳也。帝曰:「反已反,何未祥也?」思廉徐奏曰:「僭號改
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張易之事,臣實
不能詳也。」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但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帝、趙太祖
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歎曰:「朕
往者有問於竇默,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朕今有問,汝能然乎?
且張易所為,張文謙知之否?」思廉即對曰:「文謙不知。」帝曰:「何以知之?」
對曰:「二人不相安,或知其不知也。」帝意稍釋。
庚辰,獲高和尚於高梁河。
辛巳,博囉等至都。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於市,皆醢之,並殺張易。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
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復以張易從著為亂,將傳首四方,
張九思曰:「易應變不審則有之,坐以與謀則過矣,請免傳首。」從之。
戊子,以領北庭都護阿密實哈為御史大夫,行御史台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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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未 午 辰 *** 男 *** ==>>> [丙辰年]壽元符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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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賀雲飛新刊合併官板音義評注《淵海子平》第124頁,有一個論命實例記載了一個高姓和尚遭極刑的命理因素,該書第125頁白話文中的評點者李峰則從命理的另一個角度,註解了高和尚的死因。筆者看完原文和註解,覺得高和尚之死的命理因素,非常值得再研究和探討,這並非筆者獨鳴自得,而是筆者認為書上的原文和註解都說的非常精彩,但不該是最終的結論。再研究,再探討對於提升四柱應用精確度和提高辯證思維能力都是有益的。同時再研究,再探討也是一次不盡信書,破除迷信的過程。
現錄該書的原文如下:
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此論印綬格,十干生我者是也。為父母、為生氣,又能護我之官星,故印綬無傷官之患矣。大要生旺,忌死絕,若四柱中元有官星尤好。忌見財氣,格行官運則發,若行財旺鄉,貪財壞印,禍患百端,行死絕運必受其傷。假如丙辰、甲午、己未、丁卯,此命月生日干為印綬,系高和尚命。大運丁酉,流年壬午,當年三十歲,至元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遭極刑。故謂印生逢死絕之運,又見壬來破印也。此當年用天元,大運用地支。
這段原文主要是圍繞著印綬來講的,主要是論述了印綬的旺氣不能破壞,如原文中講:若四柱中元有官星尤好和大要生旺,忌死絕等句,就說明了印綬的功用。即印綬是生助日元的為生氣為壽元符號。然後圍繞著這個壽元的符號展開了壽命論述,並且舉了高和尚命造來說明其理論的合理性。從這個角度來講,與其說是以日元為中心,到不如說是以月令為中心。其實不管怎麼講,僅以印綬來說明高和尚的命理死因都是不充分的。因為僅憑午見酉為死絕,壬合丁或壬沖丙來解析此命的死因是在理論上站不住腳的,主要原因沒有講清午見酉絕,壬沖丙或丁的生剋制化力量大小。直觀點看,柱中印綬較旺沒有死亡的信息。
接下來再看一下評注者李峰的觀點,現引錄評注如下:
再看本注所舉高和尚例,丙辰、甲午、己未、丁卯,言其壬午年三十歲遭極刑。細推此造,壬午年當是二十七歲,大運丁酉。再看全局,火強土旺,甲木官星全靠卯木為根。運至丁酉,酉金沖卯木,甲官無根,格局破損而遭極刑,並非印臨死故。何說壬午年丁印得命不得死。
由李峰的評注來看,顯然也是非常不贊同《淵海子平》原文中講的高和尚之死命理原因的。李峰從命局的全局分析了印綬的旺衰,並從木為用神的角度,論述了卯木被衝破而死的命理因素。這些應該說從分析到取用,反駁原文都是值得肯定。如果靜下心來,仔細推敲一下李峰講的酉沖卯,格局破損而遭極刑的論斷就會發現論斷過程中的疑點和難點,即有這樣幾個疑點:一是在柱中午火較旺,流年午火臨木旺月生助的情況下酉金是否有力量沖卯木;二是就算是甲木官星以卯木為根或為用神,被酉金衝破,按照用神觀點比較凶,但禍不應至遭極刑,只是有災而矣!三是李峰的註解中說酉金沖卯,甲官無根,格局破損而遭極刑,這裡所指的格局是否說的是印綬格呢?如果是,按照原文的論述「印旺則無傷官之患矣!」有些矛盾。如果說特殊情況特殊對待的話,《淵海子平》的原文中則指出「若行財旺鄉,貪財壞印,禍患百端,行死絕運必受其傷。」從這裡可以看出既便是如高和尚這樣的死亡命造也僅是受其傷而矣!並沒有必死的結論。同時,經過這樣一分析還可以找出命理論述死亡信息的難點:一是印綬能代表壽元的符號嗎?如果能,為什麼此格論述的高和尚死亡又顯得這樣的蒼白。二是用神是不是什麼都可以代表?如果是那麼高和尚之死的論述,顯然是比較牽強。三是論述死亡即壽元的符號到底是什麼,怎樣去計算?能否固定?四是從高和尚的死亡之例,怎樣才能看出其是遭極刑或者說其死亡的信息怎樣論述才較為合理?帶著這些問題筆者進入了深深的沉思……
通過對高和尚之死的研究,我認為該書的原文即以印綬為壽元符號和李峰註解中以用神即印為壽元符號,都是正確的運用命理知識分析和解決命理難題的好方法。然而又都有其局限性,因為命理知識應該說是博大精深的。不可能每位命理學者對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都處理的那麼妥當,因此,不管是該書的原文作者還是評注者李峰的論述都不是十分全面的,從這角度來講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十分正常的。
從《淵海子平》書中關於印綬的原文中,把印綬看作是父母,為生氣的類象來講,就是把現實生活中生我者為父母的人生現實,濃縮昇華類喻到了命理中,由印即父母生兒育女的現象,想到生命、生氣的概念。即把印綬根據類象比的原則喻為生命的象徵,在四柱命理中可視為壽元的符號。由此可知印綬這個符號如果出了問題,就意味著有生命之憂。同理註解者李峰則從全局出發,根據命局中的旺衰程度,找出了日元己土的所需之神官星,也就是命理中常講土旺喜木疏的用神。這個官星甲木和地支中的卯木均可視為整個四柱命局中的關鍵力量,或者說核心力量。如果將這個關鍵和核心力量視為一個人的話,最合適宜的應該喻為命的概念,即壽元的符號。這也就是目前命理界喜歡用用神來論命的道理所在。確實的按照用神論命,在實踐中起作用嗎?筆者的實踐證明,起作用。但起絕對起作用嗎?不起絕對作用。從高和尚之死的論證不充分,就說明了這一點。既然取象類比都比較合理,實踐中又不那麼絕對的靈驗,道理何在?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取象的變通不夠,結合歲運和具體情況不緊密。從而導致了理論聯繫實際看似緊密合理,實則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問題。
那麼怎樣才算緊密聯繫實際,靈活變通取象類比,正確找準所需的壽元符號呢?
這個問題還得從原文的印綬說起,從上面引錄《淵海子平》的原文,可知印綬的類象為壽元符號,主要來自印代表生氣這一觀點來取象的。如果我們按照這個觀點就可以類出死神的符號,即印綬的生氣是以日元為中心來講生氣的,同樣我們也可以按此思維類出死神的符號,即以日元為中心,取剋日元的干即為死神的符號——官殺。在這生與死之間可以得出另一組符號即克制官殺的食傷,因為食傷均為克制死神的符號,所以食傷亦可代表壽元的符號。至此,我們可以列出三個代表壽元的符號了,即印星、官殺(按李峰觀點即為用神時)、食傷。由此可知壽元的符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結合命局的具體情況靈活可變的。但是有不變的前題,就是取象喻意的類比思維比較相對穩定。
經研究,本文中所談的高和尚之死這個例子,筆者認為,把壽元確定為食神較為合理。下面筆者將列出高和尚的命造及大運和流年,按照食神為壽元符號的觀點整合干支象數思維,對此命例的死亡因素進行詳細的解析論述。
高和尚命造:丙辰 甲午 己未 丁卯
大運丁酉 流年壬午
從高和尚這命造來看,四柱僅辰中一點癸水,被午中旺丁衝去,故無財為和尚之命造。由此可知財星亦不能確定為此命局的壽元符號。再看柱中辰午相刑,午旺生辰可知辰亦變為燥土。午未合化火,故日元旺極。從這點來看,以卯木為用神似乎也說不過去了。這樣看來,只有酉金才有資格代表命造的壽元了。
因為本文探討的主要問題是高和尚的死亡命理因素,故應將壽元的符號酉金視為中心。同時結合日元的六親進行分析判斷。即辰土不生酉金(上有論述燥土不生金),未亦土不生酉金(未午合化火)。結合命局大運流年可知酉金無生助。流年午火旺而動,柱中火旺,加之卯木再生助午火,為火旺極而動克酉金,卯再衝一酉,丁火再蓋頭,結合流年天干壬和大運的天干丁火及時幹的丁火相合即丁壬合化木均為日元己土的七殺,(因柱中卯為甲之刃己之殺)酉午自刑,加之酉上丁火化殺,因丁在天干有殺頭之徵候。又因柱中甲木之根卯木被酉沖、午化而克洩交加亦無生入未墓之象(因無水生助卯),則甲無根,柱中火旺土相,甲己合化土,甲主頭、為頭顱入土之象,又因壽元符號為酉、為金主肺,又為呼吸系統。丁壬合木為繩子的信息。可類象為高和尚被繩絞住,窒息死亡。這樣高和尚的死亡信息,筆者認為較為清晰了。綜上所述,分析判斷一個人的壽元符號,並非易事,需要精思審辨的反覆研究、探索,然後方可確定。否則,只拿固定的思維或已經確定的觀念來論人的生死,應該說準確率不會太高。由此可知一些江湖術士信口開河講某某有生死大災,真是害人不淺啊!
筆者本文的主旨在於深入的探討命理實踐中的難點和疑點,推陳出新昇華命理文化中的一些精髓,不斷的提高對生命科學研究探索的能力,開闢研究生命規律的新路子,探索提高生命質量的新境界。不妥之處,望方家教正。
http://good.2008red.com/article.php?workid=1253&articleid=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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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5-22 07:06 AM 發表

女命例二
老實說,人長的一點都不漂亮。又瘦又乾,人也矮小,皮膚黑,還有一點暴牙,嗓音也很粗啞。
脾氣也很不好,喜歡?人,而且?人的髒話像連珠砲一樣,一大串。
有趣的是,她?人的樣子,的確不大會讓人覺得討厭,反而覺得是在跟人打哈啦。
看著她那瘦瘦小小的個子,卻張牙舞爪的在開?。
的確是不太覺得可惡,反而覺得有趣。
從事的,也是偏門事業,賺錢很有一套,月入以數百萬計。
二十年以來,所賺到的新台幣,應不下五億。
她越?人,反而客人越喜歡上門,而且消費更多。
逆向親和力,有趣吧。女命例二
丙 丁 庚 辛
午 亥 子 丑 *** 女 *** ======>>> [水雞喝午]看了半天,,,
我覺得本例之研究重點,,
1—五億
2—罵人
:抱抱::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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