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石上流-台灣林本源家族尋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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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石上流-台灣林本源家族尋地記?
Posted by 清水石上流 on 15 3 月, 2010 在 11:53 上午看此局…….
要以水立向亦、來龍立向?
四大水十二局~
金局,乙辰……
養生來水~aaa181715 replied 15 年, 1 月 前 6 Members · 19 Repl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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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清水石上流 於 2010-3-17 04:20 PM 發表。

葉九升云:
蓋水法之吉凶,定於向之生、旺、墓,
而向之生、旺、墓,定於縫針之雙山,
則水法為地理之區紐,而縫針又水法之區紐也;…..
山龍甲兼卯氣貫頂門?
突乳寅山申向~
穴場?林本源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
林平侯(1766-1844)-林平侯板橋林家的開創者 ,林家在臺發跡的就是林應寅的二兒子。字向邦,號石潭,乾隆31年(1766)出生。少受業於王天台,英敏豁達,厚重卓識,認為將來他會成大器。16歲來臺尋父,道光24年(1844)無疾而終,享年68歲。 從政之前: 平侯白手起家,小時候受僱於米商鄭谷家,從基層歷練起。由於處事明快,自奉甚儉,獲東家賞識,鼓勵他自立商號,獨當一面;商場上以善籌算,深謀遠慮而確立信譽,沒有多少而儼然為小財主身份;眼光宏遠,商場上發跡之後: 從政之前 (1)首先與竹塹(今新竹)林紹賢合辦會臺鹽務,格局恢宏。 (2)其次為拓展商務,購買帆船,經營沿岸近海貿易,不數年即擁資數十萬,已是一方富紳 (3)再者,一艘從香港滿載燕窩的商船,遭遇強風漂流至淡水港,先生聞訊前往商洽,受託代售該批貨物,得十萬元厚利,以之購買土地,招佃墾殖,是為林家以大地主身份起家的契機。四十歲時已擁有資金數十萬兩。他開闢桃園、宜蘭、台北等地,為祖孫留下龐大的地產。 由商從政: 年少時唸過詩書,嘉慶8年(1803),興起「計然之策,用之於家,曷若卜式輸財,用之於國」的想法。平侯滿懷卜式的理想,於嘉慶11年(1806)挾資至京師,得到「同知」的官銜,分發至廣西省儘先補用。長達七年的公職生涯,一直在廣西服務。表現出「安靖地方、清介公明、黨民如子」的作風。當他正在柳州主掌政務時,不畏權勢,硬將一位欺壓木材商的官宦加以逮捕,雖然有人勸阻「為宦不得罪巨室」,他則正色以道:「為民公祖、當除民害」,毅然採取行動。後來對方逃至省城,乃虛構事實,控告於兩廣「總督」,所幸這位首長兼聽平侯的陳述,得以真象大白。為此則絕意仕途,嘉慶21年(1816),稱病請辭,回到台灣。 再度從商: 辭去太守的職務返臺,正是臺灣北部漳州、泉州及廣東人相互械鬥的高潮,新莊首當其衝(因新莊正是漳、泉兩籍移民械鬥嚴重之所)。平侯又是漳籍人的領袖,為避開紛爭,在痛定思痛之後,於嘉慶23年(1818)舉家遷往大嵙嵌(今桃園大溪),於上街與下街間建造一座佔地四甲餘的方型石城「通議第」(今大溪國小),並經營山地開發:一則怕泉州人的追殺;再則因避難嵙嵌的人口日多,嚴重影響原住民泰雅族的生存空間,不得不為的防備。至此,林家家業呈現空前的新局面: 1.首先買別人的墾權,成為「大租戶」(即當時在臺灣地籍未明之際,率先佔領使用的人 家,即擁有權益),再出鉅資開鑿龍過脈埤及新埤,引水灌溉,從此大溪當地才開始有水田。 2.利用淡水河帆船水運之便,從事米、鹽的運輸事業,吸引了許多佃戶來大溪耕種,大溪城鎮聚落之形成乃更充實、繁榮。 3.道光3年(1823),大舉招攬工人,拓墾今台北縣未闢之荒野,遠及葛瑪蘭廳(今宜蘭縣),宏圖大展。所開闢的桃園、宜蘭、台北等地,為祖孫留下龐大的地產。 4.自動出資開闢三貂嶺,打通淡水、宜蘭間的孔道。更由於其聲望,宜蘭當地的許多重大事件,均由其出面處理。 5.除了米、鹽的買賣經營外,在致富以後,曾招兄弟來臺,開墾宜蘭方面的產業,從此也成為樟腦的大供應商。嗣後劉銘傳銳意經營臺灣之際,在官辦該業的政策下,林家成為樟腦鉅子的淵源所在。 6.從事「錢莊業」的經營。林家為漳、泉械鬥而有遷家的舉動,平侯卻從中獲利,因為在械鬥過程中,他從事銀錢的放貸而賺取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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