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園林五大類別業:陳中和墓園〈三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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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園林五大類別業:陳中和墓園〈三級古蹟〉
[font=新細明體]陳中和墓園〈三級古蹟〉[/font]
[font=新細明體] 墓園也是古蹟嗎?很多人都有此疑問,但當反問想不想參觀埃及金字塔或是中國大陸的秦始皇墓時,答案又都是肯定的。其實中國古代園林五大類中就有「別業」這一項,即指墓園,其間草木扶疏,環境幽美,也是庭園景觀之一。 [/font]
[font=新細明體] 陳中和墓園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旁,為原十四號公園預定地。這個墓園建於日治時期,是台灣少數的幾座著名傳統墓園之一。其格局與配備有棺壙、墓龜、墓埤、墓埕及墓手。墓前的后土、土地神及半月池等都齊備。雖然土地神及一些石雕有毀損,墓埤也非原有的,墓前兩邊之對聯及名人題字主要為巨匠蔣馨之精心作品,為泉州白石與綠色青斗石都是上等石材,雕工也很精緻,在前埕的一對日式燈幢,則是日人所贈,一般人較忌諱的柩靈則遷葬於大社的陳家墓園,現址僅為墓園建築而已。來墓園參觀者,也大都對人物比較有興趣而非墓園本身。 [/font]
[font=新細明體]陳中和祖藉福建同安人,年輕時受雇於當時打狗首富陳福謙當隨從,隨陳福謙在香港、中國、日本和台灣之間往來從事貿易。因其聰明能幹,深獲賞識,後來逐步被陞為七十二行部之總家長。在陳福謙去世後,因與其後代子孫不和,遂離開陳家,自行出來從事貿易。靠著豐富的經驗與能力,陳中和累積了相當的財力。 [/font]
[font=新細明體]日治時期,日本計畫在台發展重工業,因此需要大量的土地興建廠房,但是在選取土地時,卻不清楚是否為私人所有,便實施土地登記制度,公告可將土地登記為私人所有,並且可以自由買賣(註一)。但因當時大部分的民眾是文盲,看不懂告示,加上民智未開,認為土地私有化簡直是天方夜譚,所以大部分的民眾在不知道或不敢登記的情形下,喪失了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機會。而陳中和是個來往國際間貿易,閱歷豐富的商人,深知法治國家的政策,就在這樣的時機下,將高雄縣、市的大批土地登記為自己所有,此後便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地主。 [/font]
[font=新細明體]在日人獎勵糖業發展時,陳中和又率先以私人資金投資糖業,在當時,國際的糖價非常好,讓他從中獲得非常豐厚的利潤。同時他也引進新式電力機器開創碾米廠、在彌陀莊烏樹林也開闢鹽田、並承購高雄鹽埕區部份海沙回填的土地,當時高雄的商業重心是哈瑪星,而鹽埕區則為不被看好的垃圾地,但隨後市區發展逐漸往東移,日人在鹽埕區開始進行都市規畫,陳中和之前購買的垃圾地一變而成為黃金地段,至此陳中和已成為高雄市的首富。至今其後代還影響著高雄的政壇。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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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新細明體]註一:自古以來,中國的土地政策是: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人民只能租用,但沒有所有權,更不能買賣土地[/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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