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儀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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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1 下午

    祭祀禮儀:
    神前擺供祭品。
    點燃神案蠟燭。
    神前獻茶三杯。
    焚香迎神。
    敬酌第一杯酒。
    擲杯筊請問神明之降臨。
    神明既降,進第二杯酒。
    對神明有所祈禱者,擲杯筊請問神明之諾言。
    進第三杯酒。
    執杯筊問神明已否餐畢。
    雙手捧金銀紙與爆竹,拜供神明察納。
    焚燒金銀紙,燃放爆竹。
    持酒潑洒金銀紙,稱曰「奠酒」,然後撤收祭品。
    拜佛、祭祀祖先,儀式僅有繁簡之差,大體相同。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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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1 下午

    儒家「三年之喪」的喪禮儀式:
    第一天:
    屬纊:人在斷氣之時即以新棉置於死者口鼻間,以試探是否還有呼吸。
    復禮:若呼吸已停止,家人即登屋招魂。哀聲高呼:「魂歸來兮。」
    沐浴:當碓定死亡後,為死者淨身。
    飯含:然後以米或貝放在死者口中,以示死者死後口不常虛。
    第二天:
    小殮禮:將死者以殮具裝束成方形,以便入棺。
    第三天:
    行大殮禮,殮屍入棺,以俟其生
    成服禮:家人穿上喪服。
    士人的葬禮在死後第三個月舉行
    奠祭:設酒食以文死者。
    窆禮:到了墓地後入葬。
    迎尸主位而返,表示形而住,迎魂而還,暗含靈魂依附神主牌上之意。
    回家後行初虞、再虞、三虞禮,用以安撫鬼魂接受死亡。
    卒哭禮:在禮儀後不用日夜哭泣。
    祔祭禮:卒哭一日後,將死者之靈祔入祖廟,至此喪禮告一段落,開始服喪三年。
    周年忌日:
    小祥禮:祭禮後孝子的飲食居處可以稍寬。
    死後二十五個月:
    大祥祭。
    死後三十七個月:
    禫祭。至此三年之喪結束,孝子恢復正常的飲食居處。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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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3 下午

    天主教葬禮:
      誦  經:誦早課經。
      彌撒聖祭:全體參與彌撒。
      追 思 禮:全體同至靈柩前,誦追思已亡祝文。
      行  祭:先由司祭降福祭品,後由喪家自行奠拜。
      告 別 式:全體依序向靈柩灑聖水,行鞠躬禮,或向遺像上香,並行鞠躬禮。
      弔  辭:由喪家自行準備。
      封  棺:所用子孫釘,由司祭祝聖後交還喪家自行封棺。
      出殯行列:遺像、彩輓、輓聯、花環、鼓、樂隊、教友、司祭、靈柩、喪家、親朋。
      掩  土:先由司祭降福墓壙,繼即掩土埋葬。
      立 牌 位:喪家可在家中立亡者牌位,懸掛遺像,晨夕為其誦經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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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4 下午

    棺木煞:
      據傳,當一個人死了,其周圍必然出現昔日死去的陰人來迎接及聚會,特別是出殯時,陰氣最盛,如受沖犯,謂之「棺木煞」。如死者屬凶死枉死非正常死亡的,受沖犯更顯凶險。
      有些人體質較弱,尤其體質屬陰的人,一踫上送殯隊伍,就沖犯上了,死者或過往亡魂,乘著陰氣盛,馬上附身而歸,跟著陰氣重的人回家了,同起同臥,依附在一起,於是,患者或頭痛欲裂,或忽冷忽熱,或失眠、陰夢連連,或生病,或昏迷不醒、不省人事,嚴重者,出殯者才下葬不久,他也死掉,跟著去了。
      所以一提到「棺木煞」,有些人是挺害怕的。他們這些人,只要遠遠望到出殯隊伍,或聞到哀樂,離遠便繞道而行,深怕一遇上,就有禍事發生。
      化解「棺木煞」方法:
      可取「去邪除煞」的植物如柚葉,放於沐浴水中,給犯者沐浴,洗後自然清爽。
      或以神廟的香灰、香腳,放於沐浴水中,給犯者沐浴。
      或念觀音經、金鋼經解煞。
      或收驚收煞、燒紙錢送煞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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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5 下午

    徒舖:
    病重臨危,則將病人由床房移至正廳中臨時舖設之板床,稱「徒舖」或「搬舖」。凡男女成人,中年以上有配偶子嗣而死,謂之壽終,而依古禮,男徒正寢,女徒內寢。惟徒舖為男移正廳正旁(右側),女移倒旁(左側)。如是,徒移正廳,認為死者能在家屋中最好地方死得安定。俗以死者在睡床上死,冥魂將被吊床中,不能超度。因此未成年者夭折,雖不移正廳,亦移床前地上。家有長輩,亦不移正廳而移護龍(側屋)。凡被徒舖者,巳知將離此世,招喚家人留遺言,分配遺物,此謂「分手尾錢」,囑家人預備喪事。
    豎魂帛:
    死後,死者身上蓋用白布中央縫紅綢之被布「水被」,以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米飯一碗,飯上置鴨蛋一粒及插筷子一雙「腳尾飯」,燒銀紙,點香燭,意在充其食用及路費,並照明其行路。
    用厚紙上寫死者姓名,死亡年月日,作「魂帛」暫代位牌,供於正廳一角,燃燭燒香,謂之「豎魂帛」。
    取下廳中天公爐,以布蓋神明、祖先靈位,此於納棺後始復原狀。
    將碗器擊破其一,門聯上斜貼白紙條,燒紙製小轎借以對天奉告死亡,門前置香案等,類此均為喪家之表示。
    開魂路:
    至死亡後,即請道僧誦經「開魂路」,由道僧製「旛仔」(男者綠色,女者黃色),三四尺長白布,上寫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將之懸於有葉竹枝。旛仔,葬儀時由喪主執之作為領先摽誌,除靈時燒卻。
    乞水:
    死後,家人穿孝服,往河邊「乞水」。即擲戶,以銅幣投於水中,作為買水之意。水乞回後,用竹端挾白布沾之,由父母雙全之「好命人」以之拭淨死者,或仿作其狀為儀式。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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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6 下午

    套衫:
    繼而為死者綰髮穿壽衣,稱「張穿」。
    死者穿的壽衣,古時按貴賤之別,穿以三重、五重、七重等,而壽衣是由其兒女贈製唐裝衫褲。女之壽衣即用婚嫁時穿服之白布衫裙。壽衣,男需用褲二條,女需用裙三條。穿於死者之底衣俗稱貼肉綾,是指絲質柔軟白綾,共有襯衫、襯褲、襪三件,此由孝女負擔。「張穿」前,古時有「套衫」之儀:即由喪主先套穿壽衣儀式之謂。通常在正廳或門庭置一面竹篦編製之叢壼,內放一隻低椅,喪主穿覆戴笠站在椅上,手則伸直兩側持麻繩,而由一人相對之,將壽衣一重一重穿套在喪主雙手上,喪主即以麻繩檕結之,然後脫手則成全套。乃以此全套之壽衣,且作秤量狀,而加以表明壽衣為兒孫贈製云云吉祥句套。
    抽壽:
    「套衫」後,另有「抽壽」之俗。喪主及家人均食壽面煮烏糖或紅糖者,借此化凶為吉(糖原用於吉事)。俗以抽壽,死者年歲可添加於子孫壽命,為吉兆。
    哭路頭:
    死亡之後,全家遺族圍在死者身邊號哭慟哀。嫁出女兒,接到訃音,隨即回家。其時沿途號哭稱「哭路頭」,乃由家人接進家中,隨之哀號更為凄絕。
    報外祖:
    母死,報訃於外祖稱「報外祖」。其時因隨帶白布赴之,或稱「報白」。外祖至喪家,子女跪下迎接,稱「接外祖」。此時,外祖對於親生女兒之死因查明詳備,偶或認為子女疏忽,即加咎責罵,毫不容赦,足見外祖對喪家權限極大。外祖未往喪家,可由其餘外戚代替其事。
    母死,接其生家母舅母妗,稱「接外家」或稱「接外客」。是時,喪家門前排桌,其桌裙反面結之,桌上雖置燭台香爐,卻不燃之,孝男等跪哭而接。奔喪外家則掀開桌裙一角於桌上,而入喪家。待外家入喪家後,方可入殮。
    守舖:
    死後至納棺期間,喪主等人侍服死者舖惻,稱「守舖」,以示孝服。又,納棺後,遺族亦睡棺旁,稱「睏棺柴」。
    埋喪:
    人死未殮,至戚親朋往弔,稱「探喪」。即至靈前焚香,喪事限燒香條二枝。又親朋賻贈,稱「送禮敬」,則以輓聯,輓幃,大銀燭,糕仔封(白腊燭,銀紙,糕仔,香條等,以白紙包封者)弔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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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7 下午

    買壽板:
    買棺木避言買棺柴,而謂「買大厝」,「買壽板」,以取吉祥。
    運棺途上,過橋及十字路處,需留置銀紙及紅布一條,稱「放紙」。喪儀時亦要放紙。棺木運回,燒金紙「接棺」,奉入廳中。
    圍庫錢:
    接棺後,行「圍庫錢」之儀。庫錢即冥幣,乃由遺族焚燒庫錢及紙製庫官庫吏。其焚化庫錢灰,日後埋入墓畔。「圍庫錢」時須多燒,此為寄托死者轉交早前亡故之其他家族,稱「寄庫」。
    掛孝:
    喪家於門柱「掛孝」貼用白紙,亡父貼斜左,亡母貼斜右。門外另貼「訃白」書明卒者姓名卒年月日時。
    大殮
    大殮:
      置屍於正廳一、二日,請道士擇定時刻,將屍體納入棺內。
    辭生:
    納棺前,備十二種菜碗供祭死者,稱「辭生」。此為對死者表示告別之儀。其儀,由道士取各種食料作給食之狀,而念吉祥之句。
    放手尾錢:
    入殮前有留身後錢財「放手尾錢」之俗。俗稱「放手尾錢,富貴萬年」,以死者身後有錢留存子孫為吉兆。於納棺前預先在死者袖中存置制錢百二十文,倒入桀器,然後取出分與子孫,繫於各人手上,稱「結手尾錢」。臨終時「分手尾錢」或「分手尾物」,其意亦同。分得遺物和金飾、衣服、錢幣等,子孫均極珍重之。
    割鬮:
    喪俗有「割鬮」者,以長麻絲一端繫於死者身上,他端則由遺族各執其一段,而由道士念吉句,將絲一一斬斷,然後各人將手中麻絲包入銀紙燒之。俗以如是可與死魂斷絕來往,此後始免被擾。
    洗淨:
    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喪家每人用指頭沾濡此水於眉下處,稱曰「洗淨」,意為潔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均有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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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09 下午

    收烏:
    納棺,請道士供祭,稱為「收烏」。收烏後,始正式蓋棺。移屍入棺前,先於棺底棺側填滿銀紙庫銀等冥幣或金器類。納棺後棺上蓋「水被」,再蓋以「掩身幡」。
    擱棺:
    因擇吉日吉地安葬以致停柩日久,稱曰「擱棺」或「停棺」。則於收殮後,傭工在棺上油刷多次以防濕防漏,此稱「打桶」。以後又多在旬祭時,復作此種油刷。擱棺之風,古時尤熾,今則少見。

    居喪:
    遺族自死者斷氣時起服喪,稱為「居喪」。死者之遺族須脫冠履,披髮跣足,婦人則脫去身上裝飾品,脫下彩色衣服。男子不穿皮鞋,不著華服。男女各依其輕重,穿孝服,戴麻冠。
    居喪之孝子禁理髮。夫妻不能同房。禁晤賓友、赴宴、參詣寺廟等。此類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嚴格,以後直至「除靈」仍遵守之,以昭孝道。
    帶孝:
      服喪之孝服如下:
      麻: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
      苧:苧布,孫、甥、姪用之。
      淺:淺布,曾孫及其同輩用之。
      黃:黃布,玄孫及其同輩用之。
      紅:紅布,直系玄孫之兒子用之。
        喪事用紅係出自死者有五代子孫,含 有引為榮譽之意。
      白:白布,與死者同輩及外親用之。
        略式者僅以白布附於衣上,正式者 穿白長衫戴白帽。
      孝帽,大人戴「草箍」(喪布圈以蒿繩者),
        兒孩帶「荖包」(喪布疊摺帽狀者)。
      孝鞋,男用草鞋,女於布鞋上縫喪布。
    帶孝,由於孝之輕重,男分白藍青黃四色,用絨線摺縫小球佩之。男佩左腕,女結頭髮。待至「除靈」後依次換其顏色,則由「粗孝」換上「幼孝」,此為「換孝」。服父母之喪,古時至百日,須服麻布衣而不斬衰,不剃髮。過百日,始剃髮。用麻布條紮腕,至七旬換白布條,至百日「脫孝」,女兒嫁出者,則帶孝方式多以「手尾錢」寄以生家靈桌上,限於歸寧致祭時,始帶之。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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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10 下午

    麻燈:
    喪用燈類統稱「麻燈」,有下列各種。
    大門燈:圓型白地藍字,前後兩面書寫「大門」兩字,懸簷下大門正中。
    柑燈:柑欖型白地藍字,男寫「鄉飲大賓」,女寫「孺人」,懸大門燈兩側。
       出殯時,持行前面。
    孝燈:圓錐型白地藍字,前面寫「幾代大父(母)」,後面寫姓字。
       視死者代數,以白紅藍布及麻苧,摺其層數繞之。
       按,人死則多加一代算,由此無孫者書為三代,有孫者書為四代。
       此燈懸於柑燈之次。出殯時,隨行魂轎兩側。
    紅 燈:小型紅地無字,或稱「小孝紅燈」。出殯時,遺族各持其一。
    富貴燈:小型,畫有紅色條,中寫「富貴春」三字,用於葬列後面及培墓。
    麻燈因用竹托之,亦稱托燈。
    又紅燈象徵求吉祥,藍燈在前,紅燈在後,取逢凶化吉之意。
    埋葬
    埋葬:
      埋葬多採土葬,年來漸多火葬,埋葬由擇日師擇定日時行之。
    出山:
      即出殯。其儀式如下:
    轉棺:
      將棺木移出門外。
    起柴頭:
    或稱「起車頭」。備牲醴供祭跪拜。此時喪主跪在桌下,答禮外祖,女婿,孫婿之跪拜。另有禮生主持禮儀,代讀祭文。祭文讀至未句「鳴呼哀哉,尚饗」,獻弔祭文者須行三跪九拜,俗稱其狀為「噴土粉」,喪主須在背後「隨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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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14 下午

    封釘:
    將棺蓋蓋在棺木,四端各打長釘一支。封釘時,道士念吉句如下:
    一點東方甲乙木,子孫代代居福祿。
    二點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家伙。
    三點西方庚辛金,子孫代代發萬金。
    四點北方壬癸水,子孫代代大富貴。
    五點中央戊己土,子孫壽元如彭祖。
    旋棺:
      由道士領導,孝男孝婦圍行棺側三次。
    絞棺:
      以擔具縳棺,棺上蓋棺罩。
    哭棺柴頭:
      出棺前,喪家婦女身穿喪服倚棺而哭,稱「哭棺柴頭」。
    弔祭:
      「起棺柴頭」時,外祖女婿等攔醴「弔祭」。
      對此,喪家視其費用答以比之多額之巨禮。
    發引:
      弔祭後,喪葬行列開始起行,此稱曰「發引」。其喪葬行列如下。
    草龍:
      稻稿束如龍形,焚其端,使有煙。
    銘旗:
      寫故人姓名之白旗。
    孝燈:
    燈上,三代者繞以麻布,四代者繞以淺黃布,五代者繞以黃布,正五代者繞以紅布。蓋以實際代數加一代表示孝燈代數,而燈上寫「大父幾代」「大母幾代」等字,由子孫舉手。
    吉燈:
      上寫字姓來源如穎川、南陳、太原等字,或者「百子千孫」等字。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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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15 下午

    放生籠:
      往時籠中放活龜活鳥,後則放鴿子或雞,至墓地放生之。
    銘旌:
      由女婿孫婿贈弔者。
      輓軸、花環、藝閣、化裝,多排二十四孝、三藏取經等故事場面。
    香亭:
      轎亭內置香爐。
    像亭:
      內置故人遺像。
    魂轎:
    內置五升米桀,桀中安置位牌、魂帛,並放五穀種子、銅幣、鐵釘等,各以象徵五谷豐盛,財寶,子孫昌榮。
    紙橋:
      內置紙製魂身,由子孫抬扛。
    鼓吹:
      南北管、西樂等大小樂隊。
    靈柩:
    由孝男沿途哀號,跟隨其側。棺,通常為八人至十六人,亦有卅二人至六十四人舁,雇人或由宗親、結拜抬之。
    遺族:
    婦女則由一人在前領路,用長布條曳行之,而各手執其布條,沿途號哭而行。
    道僧、金童玉女:裝扮隨伴死者昇天之男女天使。
    弔祭者:
    即送葬者。往時,親戚頭紮「白頭布」,朋友在腕紮白布會葬。今多以喪徽帶於胸前。葬列行至一小段,喪主則「謝步」婉謝其送行,並以面巾手帕等答謝。
    葬列多極盛大莊嚴,為此而傾家動產者時亦有。
    排路祭:
    喪葬途上有排路祭之俗。此為其親戚故舊或受恩於故人者,為答謝其生前恩德,特於葬列行途上備辨香案供祭。對此乃由喪主以白布金品作為答禮。

  • s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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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15 下午

    落葬:
    埋葬時,先將棺柩置墓前,哀哭一番。然後由僧道誦經。又在棺木穿氣孔,「放栓」以便棺內屍體與地下土氣相通。然後,由土工在壙內安棺,而由喪主動土埋之。埋畢「孝墓」及「祀后土」(祀墓前土地公)。
    點主:
    埋後另有「點主」之俗,以求子孫吉運。多由學者官人充之「點主官」,在「神主」(靈牌)上點朱,繼而在朱點上點墨。用後之朱筆擲向犬陽方向,墨筆留之。
    返主:
    落葬後,由道僧或地埋師將木桀內之五穀種子播於墓地上,以期五穀豐登,亦為子孫繁殖之象徵。然後取墓土一塊放入桀中,連同留存少量五穀種子,乃由長孫乘「魂轎」攜回,此稱「返主」。其時,長孫脫喪服而改穿淺黃長衣,蓋為表示「返主」為吉事。
    豎靈:
    「返主」回家後,設靈位於廳旁,稱「豎靈」或稱「安靈」。亦有出「糊紙店」裝置孝堂,俗稱「結影壇」。壇之背景為神桌,正壁貼以白紙,白紙四邊分貼藍色剪紙之蝙蝠圖樣,白紙正中又貼圓型圖紋。廳堂頂部搭格分內外。壇前頂桌正祀置魂身(仿製死者之紙像)、魂帛(寫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者,置於魂身前面),兩旁並置「桌頭嫺」(紙製之男女僕婢各一,男僕手捧喫煙具的水煙吹,女婢手捧茶盤茶杯)。金童玉女紙像、幢幡。下桌置香爐靈燭等祭具。壇後排設靈桌,桌上放油燈,桌下放竹凳,凳上置死者衣服鞋襪。不設影壇者則僅置靈桌,祀置魂身等各件,以備供祭。影壇於旬祭期滿「除靈」時撤除,而往時多將撤除之靈桌棄於郊外。
    孝飯:
    喪家婦女自收殮時起至除靈日止,每日早晚兩次在靈前哭泣,俗稱「叫起叫睏」,即藉以喚醒其起床與進床。同時並在靈前晨夕供膳祭之,稱「孝飯」,祭至除靈之日。惟逢七月,因屬於鬼月,乃廢之。亦有因至除靈日太久,乃自「五旬」以後改為「寄飯」,平日只以薪米供奉於靈桌,以代每日二次孝飯之煩。
    巡山:
    葬後一兩日喪主穿孝服至墓地參拜,並勘看埋葬後之情形,稱「巡山」,或稱「巡灰」。同時拜謝后土,而舉行「完墳」(墳墓竣工)之儀。富家另擇吉完墳。
    此後每年清明節及重陽節前後十日間,各戶均往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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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5 月, 2005 在 3:16 下午

    做旬:
    出葬後,除每日朝夕「孝飯」外,另每隔七日奠旬祭一次,稱「做旬」。其各旬旬祭情形如下。
    頭旬:
    第七日稱「頭旬」,或稱「頭七」。俗以死者直至此日始知自己死亡,其亡靈將歸宅哀哭。為此,喪家乃於亡魂歸宅以前,即於是日午夜以後,開始號哭。而至正午,致祭供養或延請僧道在靈前誦經「開魂路」。道僧舉行法懺,多設法壇於葬家(一、三、五、七旬的大旬均設之)。壇中懸三寶佛,左右懸十八地獄圖,喪家遺族隨僧道獻敬。
    二、四、六旬:
      為小旬,奠祭從略。
    三旬:
    稱「女兒旬」,嫁出女兒需於是日回家奠祭。中流以上家庭舉行「做功德」,是由嫁出女兒及女婿備辨豐富祭品至岳家致祭。其儀,先由僧道誦經,繼由禮生司儀,女婿致祭讀祭文等,儀式極隆重。是夜,喪家設宴酬謝。做功德,為期一畫夜,亦有做二、三日者。又逢五旬、七旬等大旬,亦做功德。
    做功德之後,時或作「弄鐃」,係類似技藝表演之行事。做功德時,或另在靈前由道士舉行「打虎煉度」「目蓮救母」兩齣節目。前齣扮演一行者為尋覓吉地安葬,途上逢猛虎,經與之搏鬥,虎終為孝恩感動,放其通行。後齣飾演目蓮上人設法救出其母在地獄受苦。均為宣揚存道。
    五旬:
      由孫女侄女致祭。
    七旬:
    即尾旬,俗稱「做尾日」。尾旬除「做功德」奠祭,入夜有「燒靈厝」之俗。靈厝為紙竹紮製之家屋摸型,製作美觀精巧宛如權貴第宅,是夜,與「魂身」(依死者生前形像製成之紙製座像)一併焚燒,以供死者在冥界居住之用。
    喪家,紙製飾物另「有廿四孝山」,係示廿四孝之故事場面,懸於大門上。大門兩側又由出嫁女兒贈製「金銀山」為裝飾,類此均為答謝死者之親恩。
    旬祭多者做至十一旬,此為應「套衫」時套衫衣數而定。關于旬祭日期,俗謂「死人快過日」,因此一旬縮短為七日,且初旬以後又以六日為一旬,由此七旬原為七七四十九日,實則做旬四十三日。惟上壽者仍按照四十九日為尾旬。又俗稱「死人無閏月」,其對年(周年忌),均以實月則包括閏月於其內計算之。
    除靈:
    於尾旬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撤靈桌。古俗,除靈次日喪家婦女換穿素衣,至寺廟行香後,始准回家省親,稱「行圓」,蓋視喪中為不吉祥也。喪中,喪家鄰右門上懸紅布,以示其為安康之家。
    換孝:
    帶孝至「做百日」或「除靈」安位後,則由「粗孝」更換為「幼孝」,此稱「換孝」,而於一週年忌「做對年」合祀於祖先位牌「合爐」後,始「脫孝」。
    帶孝期內,喪家年節概不作粿粽類,僅由親戚餽贈。

  • sange

    會員
    28 5 月, 2005 在 3:17 下午

    風水:
    「風水」(墳墓地理)之說,本省尚盛。其選擇,概由「風水先生」(地理師,即堪輿家,擇日師、算命師兼業之),占卜其地勢方位之吉凶。
    所謂風水即稱天地之氣,廣義解為「藏風得水」之意。多應用於建屋,蓋造寺廟,惟一般多指稱墳墓地理。
    據風水師說,山脈象徵為龍,因稱為龍。龍脈突起處稱龍腦,分脈稱分龍,脈之起處稱起龍,脈之終處稱注龍或稱龍尾,而以龍腦相通為吉地,分龍為最吉,注龍及無龍脈為凶地。又生氣聚處稱穴,如噴火口等處或地形如動物處亦稱穴,而視結穴處為最好風水。他如:穴後之山勢稱來龍,遠大之來龍稱祖山,近高之來龍稱宗山,穴後之高山稱主山或稱後山,而視其形,配以五行,分稱水火木金土之五山。擇風水時按死者之生卒年月日擇吉地,或覓座北向南眺望佳地及土質土色佳處。且按山之形狀,其在木山則應取節(稍高處稱節),其在火山則應取尖(山頂稱尖),其在金山則應取口(臨溪流處稱口)等,由此可知風水說之一班。
    居民重視風水,因而不惜重金尋覓吉地。偶而葬後,一家子孫不平安或家運不振,又歸咎風水,無不換地改葬,其間難免為奸滑之術士所乘。其實俗說「福地福人居,福人居福地」,足知風水之好壞之說實甚渺茫。

  • sange

    會員
    28 5 月, 2005 在 3:17 下午

    墳墓:
    墳墓的築造,概述於下。
    墓碑書「顯考」者係用於有勳功之男人,「顥妣」為其婦,一般書寫「故考」及「故妣」。其字數,每行未字須為「生老病死苦」中之「生」或「老」字,必避病死苦三字。
    墓碑左右石稱墓耳,接於墓手,墓手彎曲處造印頭(方柱)石筆(圓柱),而以左右的墓手圍墓庭(或稱拜庭),墓碑下設有墓桌。又墓碑兩側豎立石獅。墓碑後面,土盛於棺上成饅頭形處為墓龜,其周邊盛土處係墓山,墓山的界堤稱砂手,面向右方謂龍砂,左方謂虎砂,另稱穴周圍的山,左稱青龍,右稱白虎,均屬風水之說。
    墓地分為塚埔(公共用地,係官有地,供一般埋葬)、私塚(私有墓地)。昔時富家權勢多設廣闊的私塚,以致時而發生阻礙一般小墓的弊端,現巳無此種現象(現時大者也不過二、三十秤)。至於「劫棺」「盜墓」之弊風早巳絕跡。
    此外關於墳墓及風水,俗多聽信風先、卜者之言,以屍葬為凶葬,而以骨葬為吉葬,因而改喪的習俗。據說「九葬九遷,十葬萬年」,意即表示改葬次數不嫌多,愈改愈良。
    夫婦有合塚於同一壙穴者,或兩壙相接而共其墓庭者,兩壙以磚為界,男埋左,女埋右。
    生前預設墓壙者稱為壽城,至今時有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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