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aekae 於 2009-12-24 03:00 PM 發表。 
我有兩個哥哥~我排最小的~~
父親凌晨4.5點就要起來捕魚到8.9點結束!!時間不長但蠻辛苦的!!
父親從台中~母親則是台東!!
但父親十幾年前欠了大筆賭債!!現在還沒還完~~家裡錢還蠻緊的~
但不至於沒錢花用( …
我在這裏勸您的父親不要去捕魚,因爲這是殺生業,要轉行。
【釋迦牟尼佛戒殺論】:
【四十八輕垢罪,食肉戒第三】:“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斷大悲性種,一切衆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衆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肉者,犯輕垢罪。”
【不能殺生戒第二十】:“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
【楞伽經】:“一切衆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廻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雲何于中取之而食?”
【涅槃經】:“一切衆生聞其肉氣,皆悉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捨之走。”鹹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諸善男子善女子不習食肉。”
【佛說十善戒經】:“噉肉者多病,當行大慈心,奉持不殺戒。”
【關聖帝君的戒殺放生文】:
文曰:
凡屬血肉動物,同是天地生成。
不過禀賦未全,不敵人有智能。
好吃人心殘忍,能夠把他來擒。
試看殺他之時,狠心迫死追生。
捉殺無處逃避,悲聲慘不忍聞。
活活鋼刀加頸,霎時命喪幽泉。
天地好生爲德,戒殺即是放生。
放生自有福報,傷生自有禍臨。
【蓮池大師戒殺文】:
文曰:“世人食肉,鹹謂理之應然,乃恣意殺生,廣積冤業,相習成俗,不知不覺,罪過執迷。當知天本好生之德,天地生物,以供人食,種種植物類,如穀、果、蔬菜、水陸之素類珍味,可謂供食之千足萬足也。吾人怎可無仁慈之心,何苦復將同有血氣,同有母子,同有知覺,覺病覺癢,覺生覺死,同有靈性之活物,來忍心殺而食之呢?仁人君子良心何在?豈理也哉。”
【土地公的感嘆】:
求神拜佛降吉祥,鮮花水果禮最當。
三牲酒醴開殺戒,不能得福反禍殃。
六道輪迴君不信,親戚朋友轉牛羊。
某甲殺鷄反殺子,乙君屠豬竟屠娘。
觀音茹素何用酒,佛祖最忌殺豬羊。
神靈多是仁慈心,豈有貪腹飽肚腸。
只有邪道貪口腹,未見正神壊綱常。
勸君莫信三拜祭,一片誠心三炷香。
多獻財帛濟貧苦,世代子孫得安康。
素食不害無辜命,一年四季保平安。
【宋朝 願雲禪師偈】:
偈曰:
千百年來碗裡羮,冤深如海恨難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三官經】:
經曰:
“ 世人殺生害命,罪積如山,若不早日猛心回頭,清靜齋戒,懴悔改過,則三災八難,其劫難逃脫。”
【修眞錄警世文】:
文曰:
肉字本是兩個人,迷人不知大口吞。
吃他半斤還八兩,算來還是人吃人。
【蓮池大師戒殺文】:
人人愛命,物物貪生,何得殺他,充己口食,或利刀割腹,或尖刀刺心,或剝皮剖鱗或斷喉劈殻,或滾湯活煎,可憐大痛無伸,苦極難忍,造此彌天罪業結成萬世冤仇,令人多病多夭,或死蛇虎,或死官刑,或死刀賊,或死瘟疫,或死割喉,或死自刎,或死落水,或死吐血,或死格食,或死鴉片,或死藥毒,或死惡症,皆殺生吃葷所致也,我今哀告世人持斎修行戒殺,前業消除,福壽綿長,種種吉祥,難以具說,世人食肉,鹹謂理所當然,乃恣意殺生,廣積冤業,相習成俗,不自覺知,昔人有言,可謂痛哭流涕長太息,是也,計算迷執,略有七條,開列如左,餘可類推雲。
一曰:生日不宜殺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殺持齋,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升,現在椿萱增延福壽,何得頓忘母難,殘害生靈,上贻累于親,下不利于己。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殺生。
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爲積福,反而殺生造孽亦太愚矣。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殺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孽耳,夫八珍羅于前,安能超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爲矣。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三也。
四曰:婚禮不宜殺生。
世間婚禮,自問名納采,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凡幾,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慘乎。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殺生。
良辰美景,賢主佳賓,蔬食菜羮,不妨清致,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餍飲于杯盤,宰殺怨號于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五也。
六曰:祈禱不宜殺生。
世人有疾,殺生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殺他生命而延我生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爲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殺孽具在,種種淫祀亦復類是。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六也。
七曰:營生不宜殺生。
世人爲衣食故田獵或魚捕或屠宰牛羊豬犬等以資生計,而我觀不作此業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亡,殺生營生,神理所殛,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地獄之深因,受來世之惡報,莫斯爲甚矣,何苦而不別求生計乎。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