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數的曆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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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數的曆法問題
現在2006年,都即將走入尾聲了,而陰曆丙戌年,卻還在十一月之初!這是因為今年閏七月,以致於陰曆年節硬是延後了一整個月。
閏月一直是斗數上的大問題,不但新學的人喜歡質疑,老學者亦是不定期地發出新見。之所以會有閏月,肇因於中國曆法為日月合璧,而陰曆是月亮文化,日、月、地球之間的運行上,有其須要調整之必要。
曆法問題實際上甚為繁複,簡單來說,在無中氣(入節前的節氣是節入,月中是中氣)的月份裡,須加入閏月以調整時節;十九年中,共有七個閏月。
斗數主體是太陰曆
八字學等以節氣來計算月份干支(論節不論月),就不會受限於閏月的問題。但是斗數只談日、月、年、日,不考慮節氣,所以關於閏月該以上月或下月的歧見,因之產生。
斗數之創制,率以太陰曆為主,如〈起例歌訣總括〉所云:“不依五星要過節,只論年月日時生”。這可知斗數應該來自民間(官方或學者較重節氣),參考七政四餘等術數而成的。
既然閏月多出一個月,理論上本月與閏月,不應該同月而論;這也是本人判斷閏月盤時,會考慮節氣的原因。目前斗數界論閏月,多以閏月二分法;閏月之前十五天,屬上月,後十五天歸入下個月。這種論法大致無誤,但還是要考慮節氣,以及實際上依定盤而確認。
另外是歲首的問題;以斗數法則,只論年月日時,所以並不須要考慮這個問題。目前有些新派、新解者,堅持立冬,或是子月換年才是正確。以曆法來說,中國人大部分是以寅月(夏曆)為歲首,子月立首的,算是周曆之制了。
回頭來說,不管夏曆、周曆,既然“只論年月日時生”,立春或是立冬,子月或是寅月者,也就不是重點了!斗數的“數”,其中最簡單的意義之一,就是單純數字化,不牽涉其他曆法、歲首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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