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一命多解:兩神成象乎?官殺混雜乎?貪合忘貴乎?

  • 艮陽

    會員
    28 12 月, 2006 在 4:23 下午

    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12-28 09:01 PM 發表。
    沒有第二重之激剋,日主可以輕鬆勝任。加一分。

    五行土進氣。兩神之中,旺氣歸我。再加一分。

    扣兩分,又加兩分了。
    平分秋色。

    還有其他的論點麼?

    局中無印, 日主不能久任. 扣一分

  • fourp8w

    會員
    28 12 月, 2006 在 10:33 下午

    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12-28 16:33 發表。

    坤造:

      日
    乙 己 戊 甲
    丑 卯 辰 寅

    62524232221202
    辛壬癸甲乙丙丁
    酉戌亥子丑寅卯

    丙戌年,虛歲卅三歲。

    此坤造究竟該以〔兩神成象〕論,還是以〔官殺混雜〕論,還是該以〔貪合忘貴〕論呢。

    小弟認為〔兩神成象〕,〔官殺混雜〕皆可成立,,
    但〔貪合忘貴〕則不成立, 甲己根本不合, 干支安排不當, 其情不向,,

    〔兩神成象〕:

    此造辰中乙木司令, 地支東方, 以旺弱論, 木勝於土,, 以十干性情論, 亦宜丙火通關,,
    此造基本上可以敵對(丙庚)二用, 但局中無金, 用亦不顯,, 以時令論, 火向旺而金向衰,
    故以丙火較佳,,

    〔官殺混雜〕:

    此造基本上並無棄官留煞或棄煞留官的問題, 主要是官煞皆不能去, 四柱無食傷, 運見亦無力,
    聊勝於無而已,, 辛金無用, 取清宜見傷官合煞,, 其實所謂取清, 亦有能取不能取的分別, 比如
    是造重點不在取清, 而在情向 –> 丙火較宜,,

  • artdh5

    會員
    28 12 月, 2006 在 11:51 下午

    原帖由 史賓沙 於 2006-12-28 09:52 PM 發表。

    身殺兩停宜制殺, 若將此句運用在這命造上, 小弟有所保留.

    小弟認為 身殺兩停 宜制殺, 最好先在原局有食神制殺, 否則, 身殺兩停, 以通關之運, 較制殺之運為佳.

    身殺兩停取扶抑,兩神對恃取通關,雖然都只見權官兩星可是格局大不同,是兩個不同格局啊!
    身殺兩停宜制殺代表身弱,身弱如何取食神洩身,為何不是用印轉化?

    兩神成象、身殺兩停、兩神對恃應該是三個不同的格局。

    [ 本帖最後由 jamesy 於 2006-12-29 07:55 AM 編輯 ]

  • hahaha999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12:27 上午

    原帖由 史賓沙 於 2006-12-28 09:45 PM 發表。

    hahaha999 兄, 指教可不敢說, 小弟後學, 以下是我的意見:

    任官敵殺 這句形容詞, 這祇是用來表達 原局的日元 並非弱, 但郤並非說 以官殺作用神. 此造小弟認為原局並沒有”用神”, 兩神成象 …

    謝謝史大指點﹗

    小弟請教大大的重點為在土旺的情況下, 甲己如真有合意, 兩者心之所向的互動關系。

    小弟認為日主己同官星甲的關系不是想象的那樣好。

    請大大多指教﹗

  • 西芳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12:39 上午

    史賓沙大大身殺兩停宜制殺
    其意不在制殺.:感冒: .

  • hahaha999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12:48 上午

    原帖由 fourp8w 於 2006-12-29 06:33 AM 發表。

    小弟認為〔兩神成象〕,〔官殺混雜〕皆可成立,,
    但〔貪合忘貴〕則不成立, 甲己根本不合, 干支安排不當, 其情不向,,

    〔兩神成象〕:

    此造辰中乙木司令, 地支東方, 以旺弱論, 木勝於土,, 以十干性情論 …

    在下之見為此命的一大特點是日元己土,月令辰透土,命木眾甲乙透支會東方木,辰令土進木退氣,土旺還是木旺是大家應先討論清楚的要點。否則取甚麼用神都會沒有意義了﹗

    在下個人對〔貪合忘貴〕之論有包留,請黃老師多加說明指教為好。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font=arial][size=13px][/size][/font]

    [ 本帖最後由 hahaha999 於 2006-12-29 08:58 AM 編輯 ]

  • 艮陽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2:11 上午

    原帖由 jamesy 於 2006-12-29 07:51 AM 發表。

    身殺兩停宜制殺代表身弱,身弱如何取食神洩身,為何不是用印轉化?

    也不一定, 有很多命造, 日元稍弱, 也可用食神制殺. 但此造小弟認為不宜制.

  • 艮陽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2:12 上午

    原帖由 西芳 於 2006-12-29 08:39 AM 發表。
    史賓沙大大身殺兩停宜制殺
    其意不在制殺.:感冒: .

    西芳兄, 小弟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 hsktwg7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2:33 上午

    原帖由 jamesy 於 2006-12-28 08:41 PM 發表。
    四神成象,合官棄殺,乙戊干我何事

    道竹兄所言,亦不為無見,著眼於〔日主之情〕。

    然則兩神成象,必須考量〔象不可破〕。

    乙戊必須視作〔格神〕,未可視作〔閒神〕呢。

    若云〔干我何事〕似非所宜。

  • hsktwg7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2:46 上午

    原帖由 史賓沙 於 2006-12-29 12:23 AM 發表。
    局中無印, 日主不能久任. 扣一分

    史兄所見不凡,木土兩強交戰,取其〔通關〕。

    原本木雖仍當令,然已近退氣,而土則當令,且尚進氣,其進方長。
    木土兩神,木消土長之象本明。

    以〔象不可破〕之理論而言,本宜扶木。

    然則辰丑二溼土,培木之根,反令木之氣勢凌駕土之上。
    如此,則又宜見印,益增其福。

    史兄高明。

  • hsktwg7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2:57 上午

    原帖由 hahaha999 於 2006-12-28 09:26 PM 發表。
    請教大大此命中是乙木克己的力大, 還是甲合向己的力大?

    原帖由 hahaha999 於 2006-12-28 09:10 PM 發表。
    小弟請教大大︰
    (1)〔貪合忘貴〕論的條件和定義是甚麼?
    (2) 甚麼情況下才為(貪合忘貴)?

    本主題的理論較深,建議哈兄再加強〔基本功〕。

    基本功力不足者,似不宜進來探討本主題。

    小弟直言,得罪莫怪。

  • hsktwg7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3:01 上午

    原帖由 duke-chan 於 2006-12-28 11:57 PM 發表。
    請教黃老師此造一些簡單的問題謝謝:
    1.就黃老師所言兩神成象,就是相生喜我生,相剋喜我剋。如果以黃老師所論此造既然不能符合條件的話,請問老師該如何稱為兩神成象?一般好像勉強稱為身殺兩停而已。因為身殺兩 …

    同上第27樓。

  • hahaha999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3:18 上午

    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12-29 10:57 AM 發表。

    本主題的理論較深,建議哈兄再�

    基本功力不足者,似不宜進來探討本主題。

    小弟直言,得罪莫怪。

    謝謝黃老師直言。 不過大家到此探討的目的是交流,因小弟所學或同大大之論有出入, 小弟雖不才,然望黃老師不要見外為盼﹗

    命理論理之深奧還請大大不吝多多指教了﹗謝謝﹗

    [font=arial][size=13px][/size][/font]

  • artdh5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3:21 上午

    兩神成象乃兩神成一象,是由天元一氣所引申而來,故有其相生關係。因其相生固有所謂之破相。
    身官(殺)兩停乃是對立,身強能掌握官喜其利益更大故可用財(於兩神成象論為破格因為破壞兩神),若是身弱官強取比劫助其權取智化其壓力,故以扶抑論。
    兩神相恃是指兩力相當且互相無情(權也不要官),所以互不相讓,扶官與扶身皆有爭戰故只能通關。
    身官兩停與兩神相恃雖都是可用印但其用不同,身官兩停取智〝化解〞故出於自身,兩神相恃取印乃媾和,出於他人,故身官兩停著眼於功利,兩神相恃著眼於福(福者皆依賴於他人),故其差異甚大。
    再論此命,甲己戊乙各自有根,甲克戊乙剋己,己合甲卻可救戊,但乙剋己戊卻不管他,所以四者豈能論為同性即相同,其心既不同其向豈相同,道不同不相為謀,故此四干既非兩神成象也非身官兩停更非兩神對恃。
    己合甲救戊,則戊得利,己喜甲而懼乙,戊被傷於己無損,乙被剋於甲又何害?故乙戊受制不干我事,反我得利,但己弱甲強,壓力還在己,雖言得利又起真得利?
    格神之論須先確立何格,如同強弱論需先確立何者強何者弱,分析稍有誤差則滿盤皆非。

  • hsktwg7

    會員
    29 12 月, 2006 在 3:29 上午

    原帖由 hahaha999 於 2006-12-29 11:18 AM 發表。
    謝謝黃老師直言。 不過大家到此探討的目的是交流,因小弟所學或同大大之論有出入, 小弟雖不才,然望黃老師不要見外為盼﹗
    命理論理之深奧還請大大不吝多多指教了﹗謝謝﹗

    我想,不光是我不想跟你交流啊。

    你所發的主題,一向也都乏人問津的不是麼?

    你不妨先自己檢討檢討,為什麼大大們都不願同你交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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