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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制之誤區
二進制是由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公元 1646-1716) 所創立。他是以單子多元論之理念發展出二進制。單子(MONAD)概念上類似原子﹐但單子是原全獨立的物質單元。物質就是由許多獨立的與及不同層級的單子所組成。每個單子本身就是完備的﹐它沒有可出入之窗戶。它們彼此沒有溝通﹐一切只是依照本身具備的前定和諧活動着﹐就好比機械鐘之運動一般﹐所以它們的秩序與組織是依據前定和諧。這就是單子多元論之大概。
好明顯這個與中國古人的是陰中有陽或陽中有陰﹐陰陽互根並且相交之理念殊不相應。所以在萊布尼茲來說單子可以純是陽性以(1)來表示或純是陰性以(0) 即X=(1/0 ) 來表示。故此他亦是以此角度去看朱子的先天易圖的各種註解﹐以至把兩儀?四象?八卦等看成是層級性之組織結構。于是乎好事之徒以一知本解的情況就以朱子說物物一太極來附會。
現代人對二進制背後之理念不清楚而以之與中國古人之陰陽學說混淆一起﹐以至濫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邏輯訓練不足﹐不能深入了解問題。
以下我們從邏輯角度比較一下朱熹與邵雍的象數。
一般人不正視二進制由數化象上是有一定的問題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知易的數?象?理是相輔相成的。就是對易有一定認識的亦未必有興趣以傳統觀點去研易。要解易(文王易?先天易)都不必定要以二進制來解。易數是天地自然之數?河圖洛書數?大衍數?六十甲子?律數?該數?卦象爻策數等系統非常龐大﹐但從來都無所謂二進制之數。故此我們的論點一開始就無須對二進制表示些甚麼。我們甚至可以把它拿掉而不會影響我們的論點。
二進制只是近乎于南宋朱熹所謂的“加一倍法”﹐而他是曲解邵雍的“加一倍法”。兩者都是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八?八變十六?十六變三十二?三十二變六十四﹐乃至于四千零九十六。不過朱熹以為是逐爻變﹐那是邏輯上所謂未完成符號﹐是可以隨意地打掉或擺放﹐因而影響整組的符號組合性及系統的健全性。
邵雍講的是卦變是邏輯上的完成符號即有特定自我完整的涵意﹐而不能隨意更改或打掉﹐但若然您硬要打掉其中一個卦亦不會影響其他卦的完成符號的特性。其他卦(符號)依然可完成預先指派的任務。單單就這一點當中的邏輯性之強﹐邵雍在中國思想史上可以說得上是空前絕後。話又說回來﹐他亦是嚴格遵守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八?八變十六?十六變三十二?三十二變六十四﹐乃至于四千零九十六這個原則。
但邵雍所說的數精彩之處不限于此﹐而是直接與筮法有關的卦爻策數。朱熹的“加一倍法”以至于近代所謂的二進制相較于在邵雍的先天易系統的數理根本是膚淺之見。
二進制數化象一般講法大致如下﹕
1) 2 的N次方。N數是代表不同爻劃的組合代表不同的現象,
2) N=0是代表渾沌一氣,初始未分,即為太極
3) N=1是代表一氣運動而分陰陽為兩儀(0,1)
4) N=2是代表再分為四象(00,01,10,11)
5) N=3是代表分為八卦(000,001,011,111,110,100,101,010)
6) N=6就有六十四個象,一般以到此為“依象言理”二進制在純粹概念來說並無問題。可是一旦涉及轉化為象的時候其邏輯方面便受考驗。“N=1是代表一氣運動而分陰陽為兩儀(0,1)”的問題是0?1所代表的陰?陽是未完成符號(INCOMPLETE SYMBOL)即孤陰不長?獨陽不生之意。邏輯上講未完成符號是無必然性而可以隨時被拉掉﹐即0或1均有可能被拉掉﹐此情況下便有孤陰獨陽的出現﹐兩儀(N=1)不能成立。四象(N=2)的四個組合(00,01,10,11) 更不穩定﹐只要拉掉這八個符號(其實只是0或1這兩個)中任可一個則四象(N=2)不能成立﹐余類推。另一問題是N=4 及N=5 都無所指﹐即是說N=0 到N=6 是指的是一個過程而全都不是指名物﹐這亦足已證明二進制所化的象是實際上是未完成符號(INCOMPLETE SYMBOL)。
邵雍所說的三劃八卦是四象以至八卦(六十四卦)本身是完整符號(COMPLETE SYMBOL)都是指名物而不是指過程。任可一卦都可作現象獨立來看待處理的﹐但依然依據孤陰不長?獨陽不生而陰陽互根之基本原則﹐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易傳》說乾﹐陽物也﹐既然是物則必有始?壯?究三態故以三剛爻來表示﹔坤﹐陰物也﹐故亦以三柔爻來表示。以一爻或兩爻來表示物是無意義的。從氣上講乾卦是陽物﹐但從理上講﹐乾是自由?自動?自然即自然原則﹐故此系統上乾是必然的本體﹐不能隨便取消。由于乾是不能隨便取消﹐當乾變易之時實則上是生﹐即乾上爻由剛變柔而生兌﹐亦是由奇零絕對而變為配稱相對。這是一卦生成兩卦(加一倍)而不是一卦變成另一卦(始終是一)。所以說邵雍的先天易是生易而不是變易。生易之可能是由乾開始亦終于乾。這樣在拉掉任何一卦之情況之下都不會影響乾卦本身生生之德。只要乾元(仁體)保着﹐那麼系統便保持生生不息。
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N=2實質上是N=1與N=3的限制(LIMIT)﹐同時N=2至N=5亦是N=1與N=6的LIMIT。即四象是兩儀與八卦的限制﹐但四象依朱熹所說並無實際作用﹐這亦等如可以拉掉。邏輯上LIMIT (即點數或非整數)是不會出現在二進制系統之內。這即是說二進制不能容納如漢易之六日七分法的卦氣數理概念。易一向以來被認為是無所不備﹐倘若有所不兼容則無以為易。故此二進制在數化象的邏輯問題是不小的。所以一劃分為兩劃的分陰分陽的畫卦方式並不能完滿符合邏輯辯證。當然朱熹的先天易並不等如邵雍的先天易﹐所以不能混為一談。邵雍的先天易是可與康德的哲學系統會通的。
還有一種主張認為研究二進制的中心其實是它的數學原理即七八不變﹐用九用六之類的理論。在二進制表示方法里﹐7表示為0111﹐8表示為1000﹐9表示為1001﹐6表示為0110。這樣看來它們具有明顯的奇偶特性和運算規律。
例如﹕
9變8 即1001 – 0001 = 1000
6變7 即0110 + 0001 = 0111但是此主張者卻以“相反的過程卻是很繁雜而無規律的”為理由而沒有作進一步的解析。至于為什么舍棄其他的數字呢? 他們的理由為“我們知道﹐1-5 的二進制表達﹕0001?0010?0011?0100?0101 因為他們是生數﹐所以能夠再乘﹐也就是互相相加而最大成數9﹐最小成數是6﹐也就是成卦的原理。”
如是我們倒要問這裡只是說了兩個不同系統數之間數值的對換﹐是數代數﹐並不是數化象。這何足證明二進制在數化象之有效性與必然性呢﹖況且四則運算乘除是代表氣之消長而加減是氣之分合。乘法就是乘法斷不能以加法代之。這裡亦無交待何以七八不變而用九用六之二進制理據。故此我們實不能接受如此這般所謂二進制之數化象的解析。
朱熹一方面為繼成周敦頤的太極圖﹐另一方面又想把邵雍的先天易作為納入其理學系統之內故別出心栽地演繹無極而太極?兩儀四象等﹐他把白紙“背景”比作無極﹐紙上畫一線圈代表太極﹐然後把線圈截開拉直即太極或一。把一分割成兩等份即成兩儀﹐這當中還要把其中一等份分割成二以象陰。如此一來陰陽可不斷分拆成爻來完成其理一分殊之論。
朱熹以分拆爻的方法在推出去上看似是無問題﹐可是一旦分拆則有兩爻是否有能力再整合為一﹐還是只分拆不整合之問題存在。倘這問題不能解決即表示他不能逆轉或還元。依他畫一線圈代表太極之法﹐他不能將分開的兩爻整合為一﹐除非他是變魔術﹐故無所收攝而訴諸無極而太極的設准 (postulation)。如是其功夫境界就不能完滿。邵雍的方法﹐八卦是收攝還元于乾﹐即以仁為本﹐聖學之資。基本原則就是易道恆中﹐恆中生生﹐ 乾元一氣變化。
我們是以數演象﹐依象言理。講變易是以數為氣之用﹐而非純本理如朱熹所言﹐故有所不同之見。一般人所解河洛與先天易之法為朱熹一道。朱熹以“加一倍法”來解伏羲八卦。故後世有以為二進制與其類通。其實是個解法的問題所在是有可能超過一種卦序的出現﹐所以一樣並無絕對之必然性。朱熹的“加一倍法”只要每一層的陰陽有所調動是有可能產生所謂的“神農易”之神農八卦卦序即坎一?巽二?艮三?坤四?離六?震七?兌八?乾九。如此一來只有二進制這個數理是實﹐而象不能見得是真。如是二進制頂多是表達陰陽必然性之可能﹐可是五行呢﹖它不能證出五行的必然性。這麼說二進制是有特殊性而普遍性是有所不足。卦象最小是兼陰陽五行﹐還要兼顧三才四象等﹐事關中國的傳統是聖人治歷明時﹐歷法從來都是陰陽干支三合歷。二進制又是否足以證成種種呢﹖故此前人有象非偶不立﹐數非奇不行之說以明象數。
先天易圖(合方圓二圖為一)是有“加進遞增”與“分列遞減”兩種概念﹐ 即邵雍所謂“長大為小皆自下而上﹐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朱熹只能從逐爻變的方法去理解方圖的組合﹐所以他只是模糊地知道“加進遞增”這概念。他對卦變的原理不甚了解﹐所以不明白圓圖如何會是“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這個“分列遞減”概念。可是他固執地以為圓圖同樣是“加進遞增”而不了解圓圖實際是講“分列遞減”。
由于缺乏邏輯訓練﹐爻變與卦變一念之差足成千古之恨。我們不能確定萊布尼茲是否有從傳教士所翻譯的中國典籍接觸過理學材料﹐所以才有單子多元論與二進制之產生。但他的理論確與朱熹之見頗有相象之處。在邵雍“長大為小皆自下而上﹐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所表達的是氣之消長分合是循還無端之體用問題而不是層級秩序之因果問題。所以我常說朱冠邵戴的先天易理論毒害易學界近千年而幾乎無一人敢提反對聲音﹐可真是千古奇冤。
最後重申二進制背後之單子多元論根本與易之思想不相應﹐它亦與朱子的理一分殊理念一樣不能收攝﹐加之邏輯上問題多多。所以我們說二進制非易象之所宜。學者宜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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