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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桥皇帝四死不死

    Posted by 鬼谷子上山 on 15 5 月, 2010 在 11:57 下午

     李辅群原名润,俗名朗鸡,广州番禺人,10多岁时加入“广东堂”沙匪集团。由于其凶狠毒辣,深受匪首赏识,很快由一个小喽罗跃升为著匪。

      1938年冬,国民党军队在市桥成立自卫办事处。李辅群应办事处之邀,率200余人进驻市桥,担任市桥自卫大队长。不久,进占新造的日军警备队长佐田对李进行利诱,李便公开投敌,当了汉奸。

      1940年5月,汪精卫伪国民政府成立后,李辅群被汪委任为“陆军第四路军司令”,控制了沙田地区。同年冬,李接纳国民党军统局戴笠派去的军统特务刘炽,安排为旅部上尉副官。这样,李成为汪、日、蒋三位一体的禺南统治者。 1946年春夏之间,李朗鸡在广州多宝路的“李公馆”被广州肃奸专员公署正式逮捕;之后李妻及李的群臣订出“用钱赎命”的对策,而国民党政府则趁机张开口袋,以抗战胜利接收人员的姿态,实行 “袋袋平安”。于是,演出了四幕“死刑不死”的闹剧。
    第一幕由第二方面军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但更高级的官员却为之辩护。认为李朗鸡“屈节投敌”,只是“ 忍辱负重等待时机,配合国军反攻,是救国之举”。结果军事法庭只好重判:“李朗鸡非军人身份,本部未便受理”,把案子转交广东高院。
    第二幕由广东高院审理。李朗鸡当然有恃无恐的拿出他做“反谏工作”的筹码。但是高院不得不考虑社会各界的愤怒情绪 ,不敢改判。
    这时李朗鸡的群臣意识到李在广东的民愤极大,难以改判,于是继续通过金条政策导演出“易地复审”一幕。
    第三幕,转移到南京首都高院“重新审理”。朗鸡群臣 更懂得适应新形势,实施“随地放稽钱”的对策。在首都高院,出庭作证的人少了,但第二方面军军事 [table=318][tr][td][table=98%][tr][td][img=295,355]http://www.pyda.gov.cn/dangan/half/images/lilanj03a.jpg[/img][/td][/tr][tr][td]处决前的李朗鸡。[/td][/tr][/table]
    [/td][/tr][/table]法庭和广东省高院两大叠禀章和档案历历俱在,只好右手收金条,左手不得不写上“判决李朗鸡死刑”,但没有执行时间,李朗鸡的军师们自当会意其中的希望所在。
    第四幕李朗鸡的军师以三百万元港币重金, 聘请蒋介石好友许某出面求情。于是就即上南京见蒋,不打自招的告诉蒋,自己收了李朗鸡三百万港元,要求蒋帮他一次,免李朗鸡一死。蒋以“曲线救国”的观点来看李朗鸡,自然没有叛国投敌这样严重,改判有期徒刑15 年。
    李朗鸡,由南京转到上海监狱,正满怀希望逃出生天,上海却快得出人意料的解放了。
    李朗鸡一个臭名昭著、罪恶累累的汉奸、恶霸,落到人民手里自然是照片所记录的下场。

      1945年9月,日本投降,李辅群被委任为“珠江先遣军总指挥”兼第一纵队司令。番禺、顺德等地人民纷纷向有关机关控诉其罪状,“禀章”数以千计。1946年夏,国民党政府迫于群众压力,由广东肃奸专员公署将李逮捕,并以汉奸罪判李死刑,但迟迟未有执行。1959年,李被人民政府从上海监狱押回市桥,同年9月29日经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在市桥执行枪决

    鬼谷子上山 replied 15 年, 4 月 前 1 Member · 0 Re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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