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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易学基本问题
Posted by lidch008 on 13 3 月, 2006 在 11:17 上午[box=#FFFFFF][font=標楷體]有个易学的初级问题,困挠了我太长的时间,特别渴望有人能给解释一下.
按照太极生八卦,是太极先生阴阳(一爻组成),阴阳再生四象(二爻组成),四象最后生八卦(三爻组成).而六爻卦则是由八卦两两相重而得,或按加一倍法形成.每爻都是或阴或阳两种情况.文王六十四卦即是如此.
但是在蓍法中,每卦也是由六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却是四象中的一种情况,现在的摇卦也是用这种形式.如果以加一倍法为准,把由蓍法形成的卦换成阴阳爻的形式,则就成了十二爻.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怎么换算,这个问题困挠了我太长时间,渴望有空余时间的老师能给解释一下,不胜感激.[/font][/box]4596819 replied 16 年, 2 月 前 13 Members · 16 Replies -
16 Re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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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f59:
回lidch008先生,首先,關於八卦的原始來源及由誰所創,至今仍未有結論。先生所提到的關於筮法的問題,愚好像記得谷洪版主曾經在龍隱網寫過一篇有關筮法易數解的論文。先生可以去該網站的易理研討版找找看! -
找到了壇主
筮法易数解___谷洪新作
筮法易数解谷洪
摘要:《周易·系辞·上·第九章》详细记录了孔子所传的《周易》的占筮方法,只要正确
解读便可以知道,根据爻位的不同,《周易》中的阳爻分别为56策、48策、40策、32策、24策、
16策,阴爻分别为44策、36策、28策、20策、12策、4策。以往学者按阳爻都是36策、阴爻都是24
策理解是错误的。36策表示阳爻的易数时,为乾卦(?)用九爻的策数;24策表示阴爻的策数
时,为坤卦(?)用六爻的策数。
关键词:天地之数、洛书数、蓍策数、成变化、行鬼神、挂、分、揲、归奇于扐。
作者简介:谷洪(1964——),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无业。
《周易·系辞·上·第九章》详细记录了孔子所传的《周易》的占筮方法,只要了解古文句读学
的特点,正确标点断句,并能考虑到“八卦而小成”五个字是错简,这五个字的正确位置应当在
上文的“五岁再闰”之后,这段文字本不难理解,一目了然。可是,自秦汉以来,学术界一直未
能正确解读这段文字,牵强附会,荒诞不经,与掷物成卦的方法混为一谈,完全失去了过揲的意
趣,索然无味,以至筮牍不告,最后只好被以钱代蓍了。正确解读这一段文字的内容,不仅可以使我们了解先民揲蓍成卦的过程,而且可以使我们领
悟出一些过去学者所未能领会的易学知识。
先看原文(“八卦而小成”五个字已放在它的正确位置“五岁再闰”之后):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
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八卦而小成……故再扐而后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
五百六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所谓“天地之数”就是河图数,即河图中黑白点的多少。其中六、八、十组成坤卦(?),“成变
化”为洛书数(即洛书中黑白点的多少)的一;六、九、十组成艮挂(?),“成变化”为洛书数
的二;七、八、十组成坎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三;七、九、十组成巽卦(?),
“成变化”为洛书数的四;一、三、五组成乾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六;一、四、五
组成兑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七;二、三、五组成离卦(?),“成变化”为洛书数
的八;二、四、五组成震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九。再加上洛书中央的洛书数五,洛
书总数为四十五(1+2+3+4+5+6+7+8+9=45),乘四,便“成变化”为过揲所用的蓍草的蓍策总数一
百八十(45×4=180),通过过揲这一百八十颗蓍草求卦的过程就叫做“行鬼神”。
把蓍策总数一百八十看作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
(180=50+42+34+26+18+10),
蓍策总数便分成了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这六个部分。在筮法中,先民
通过三次挂、一次分、一次揲、一次“归奇于扐”这六个步骤,分别过揲每一部分的蓍草,便可
使这部分蓍草的蓍策数变成所求卦爻阳爻或阴爻的策数,从而画出该爻的阴阳。一卦六爻,每一
部分蓍草只能过揲出其中一爻的阳爻或阴爻的策数,六部分蓍草便可过揲出所求易卦的全部六爻
的阳爻或阴爻的策数,从而画出所求易卦的卦象。六部分蓍草的蓍策数不同,所过揲出的六个阳
爻之间或者六个阴爻之间的策数显然也不应相等。以往学者所理解的六个阳爻都是三十六策(216
÷6=36)、六个阴爻都是二十四策(144÷6=24)显然是错误的。三十六策表示阳爻的策数时,应
是乾卦(?)“用九”爻的策数;二十四策表示阴爻的策数时,应是坤卦(?)“用六”爻的策
数。这里九与六指的是洛书数,九与六分别乘四,“成变化”的蓍策数就是用九爻的三十六策(9
×4=36)与用六爻的二十四策(6×4=24)。“用”通庸,平常、平均之意。乾卦(?)的洛书总数
(216÷4=54)被 六除,平均每爻的洛书数就是九(54÷6=9);坤卦(?)的洛书总数(144÷4=36)
被六除,平均每爻的洛书数就是六(36÷6=6)。
以往学者都找不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与“大衍之数五十”之间的关系,所有的解释都牵
强附会,极不自然。自秦汉以来,本文第一次解开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之迷,即“天地之数五十有
五”“成变化”为洛书数四十五,再由洛书数四十五“成变化”为蓍策总数一百八十,蓍策总数
一百八十由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这六部分蓍策数组成,五十就是其中的
“大衍之(蓍策)数”。
原文中的“大衍之数五十”的后面应是省略了“挂一”两个字,“其用四十有九”的后面应
是省略了“以象一”三个字。“挂”,悬置,意为不用,减去。大衍的蓍策之数为五十,在这五
十颗蓍草中,随意取出一颗悬置一旁不用,使大衍的蓍策数产生第一次变化,由五十减去一,变
化成为四十九(50-1=49),以便象征一,这是第一步。以往学者按掷物求卦的原理来理解,看不出
这第一步有什么作用,所以很多学者都直接揲数四十九或者四十八颗蓍草求卦,殊不知这第一步
正是“十有八变而成卦”的第一变,意义重大。第二步是把剩余的四十九颗蓍草随意分成两部分,以便象征两。
再在这四十九颗蓍草中随意取出一颗蓍草悬置一旁不用 ,以便象征三。这时蓍策数产生第二
次变化,由四十九减去一,变成四十八(49-1=48),这是第三步。
每次四颗四颗地分别过揲这些已被随意分成两部分了的四十八颗蓍草,以便象征一年中的四
季,这是第四步。如果每一部分蓍策数都恰好是四的倍数,那么便恰好能把这四十八颗蓍草揲
尽,即“揲之以四”了四十八颗蓍草;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数都不是四的倍数,那么,经过“揲
之以四”后,每一部分都会剩余少于四颗的蓍草,无法在这一部分被“揲之以四”,两部分剩余
的蓍草总数必定是四,这四颗蓍草在“揲之以四”这一步骤中闲置一旁未用,第一次被“挂四”
了。也就是说,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数都不是四的倍数,只能过揲四十四颗蓍草。无论在这一步
过揲了四十四还是四十八颗蓍草,蓍策数都没有产生变化,还是四十八策。“揲之以四”的目的
不是为了改变蓍策数,而是为第五步“归奇于扐”创造条件,只有被“揲之以四”了的蓍草,才
能被“归奇于扐”。
“归”,汇集;“奇”,通齐;“扐”,“归奇”的手法。第五步是把第四步过揲过的蓍草
用“扐”的手法归拢到一起,以便象征两个闰月所需要经过的五年时间。“归奇于扐”的目的也
不是为了改变蓍策数,而是使被“归奇于扐”了的蓍草不能再参与第六步的“挂”。在原文中,“五岁再闰”的后面本应是“八挂而小成”五个字,但在后世的流传过程中,这
五个字脱落到了后文的“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与“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的中
间,而且“挂”字也变成了古时通用的“卦”字,成为错简。“八挂”即“挂八”,“八挂而小
成”五个字的后面应是省略了“以象六”三个字。如果第五步“归奇于扐”了四十八颗蓍草,此
时已没有蓍草可供再“挂”,所以此时“八挂”只能译为“取出无的八颗蓍草悬置一旁不用,使
蓍策数由四十八减去无的八,产生第三次变化”。有为正,无为负,所以此时蓍策数产生第三次
变化,由四十八变成五十六{48-(-8)=56}。如果我们把后文的“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看作
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216=56+48+40+32+24+16),那么“乾之策二百一十有
六”便分成了五十六、四十八、四十、三十二、二十四、十六这六个部分,这六个数字显然表示的
是乾卦(?)六个阳爻的各爻的策数,所以,五十六为阳爻的策数。所以,如果“大衍之数五十”经
过以上六个步骤变为五十六策,我们就可以据此画一阳爻。如果第五步只“归奇于扐”了四十四
颗蓍草,则把已被“揲之以四”这一步“挂四”了一次的其余四颗蓍草再一次“挂四”,即将这
四颗蓍草取出一颗悬置一旁不用,这一次“挂四”才能使蓍策数产生第三次变化,由四十八变成
四十四策(48-4=44),这四颗蓍草两次共被“挂八”,即“八挂 ”。如果我们把后文的“坤之策百
四十有四”看做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144=44+36+28+20+12+4),那么,“坤
之策百四十有四”便便分成了四十四、三十六、二十八、二十、十二、四这六个部分,这六个数字
显然表示的是坤卦(?)六个阴爻的各爻的策数,所以,四十四为阴爻的策数。所以,如果“大衍
之数五十”经过以上六个步骤变为四十四策,我们就可以据此画一阴爻。以上为第六步,以便象
征六。
之所以称为“小成”,一卦六爻,每一次的过揲过程都需要画出本卦与之卦全部十二爻的阴
阳,而一次“大衍”的过程才刚刚画出一爻的阴阳,只有再重复一次“大衍”的过程并继续完成
其余五部分蓍策(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的过揲过程(依次为二衍、三衍、四衍、五
衍、小衍),才能画出全部十二爻的阴阳来,而大功告成。
由于第四步象“四时”,第五步象“五岁再闰”,而且后文有“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的说法,所象都是时间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其余步骤(第一、二、三、六步)所象似乎也应是时
间意义上的概念,而不应该是过去所理解的太极、两仪、三才等。
在筮法中,通过上述大衍过程画出本卦这一爻的阴阳后,还需要把这五十颗蓍草重新用
“扐”的手法归拢到一起,再把“大衍”的过程重复一遍,从而画出之卦这一爻的阴阳,所以要
“再(归奇于)扐而后挂”。在原文中,“故再扐而后挂”的后面应是省略了二衍至小衍过揲过程的所有文字,每一衍的
过揲步骤都与前述大衍过程相同,所以,可以通过二衍至小衍的过揲过程揲出本卦或之卦的其它五
爻的阳爻分别为四十八策、四十策、三十二策、二十四策、十六策,阴爻分别为三十六策、二十
八策、二十策、十二策、四策,从而画出本卦与之卦其余全部十爻的阴阳而大成。所以 ,如果所画易卦的六爻都 是 阳 爻(乾?),则这一卦共计二百一十六策
(56+48+40+32+24+16=216),如果所画易卦的六爻都是阴爻(坤?),则这一卦共计一百四十四策
(44+36+28+20+12+4=144),乾坤二卦共计三百六十策(216+144=360),相当于一年的三百六十日(由
此我们可以猜想,《周易》的历法观念为:平年——本卦与之卦一乾一坤,为三百六十日;最大
年——本卦与之卦都是乾卦,为四百三十二日;最小年——本卦与之卦都是坤卦,为二百八十八
日)。
在《周易》的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每一蓍策数的阳爻与阴爻都是三十二个(384÷
12=32),所以《周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共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56+48+44+40+36+32+28+24+20+16+12+4)×32=11520],相当于万物之数。
在筮法中,通过经营四个数之间的三次变化(例如大衍过程:五十变化成四十九、四十九变化
成四十八、四十八变化成五十六或四十四),揲出一爻的蓍策数,从而画出该爻的阴阳。一卦六
爻,只有经过十八次变化才能画出一卦的卦象来,这就是所谓的“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
卦”。
“引(筮理)而伸之(于方类),触(方)类而长之(于数象),天下之能事毕矣。”就是说,把筮
法原理引伸到万事万物,归纳出各类事物的数象性质,再把各类事物的数象性质体现到筮法上,
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筮法了解天下万物的性能和通变了。
通过上述筮法可以画出所求易卦所有各爻的阴阳来,也就是“显道”(一阴一阳之谓道);各
爻是阴是阳完全是随机性的,不可预知,也就是“显神”(阴阳不测之谓神);但画出的卦象却是
唯一的——必定是表象求筮者所求之事的正确答案的本卦与之卦,也就是“显德行”(默而成之,
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所以说,筮法可以使筮者正确回答求筮者的问题,如得神助。
综上所述,孔子说:“知(成)变化之(一阴一阳之谓)道者,其知(行鬼)神之所为乎。”了解
了河图数、洛书数、蓍策数之间的“成变化”的阴阳原理,也就会进行筮法操作了。
略懂易学的都可以看出,以上对《系辞·上·第九章》的解释,是迄今为止最合理、最符合这
段文字原意的解释。以往那些拼凑几多几少,六、七、八、九,老、少阴阳的与掷物求卦的原理
混为一谈的解释都牵强附会,不合原意。掷物求卦的方法,远古或曾有过,例如《连山易》或
《归藏易》,但决不会是这段文字所记录的《周易》的占筮方法。《周易》的占筮方法产生的易
数更多,所包含的易学思想更加丰富。
以上是我对《周易·系辞·上·第九章》的解释,敬请方家赐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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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关四象的说法也不是邵子[皇极经世]上所说的,少刚少柔太刚太柔.还有就是邵的先天八卦理论有待考证,还有天地定位…水火不相射的解释根本就不是这样,很多问题待整理好后就发出来和大家讨论讨论.face0face0fac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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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淺見﹐有請高明斧正。
朱熹的“加一倍法”是否邵雍的“加一倍法”是有點疑問。
朱熹為了要建立自己的理學系統﹐對其他易學如北宋劉牧及邵雍的學說進行了改造﹐
並以自己的學術態度及關念來詮譯他人的學說﹐至使後世有許多對先天易的誤解。周敦頤的<<太極圖說>>云﹕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
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
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周子這段話無疑是因“系辭上傳”中“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
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一節而來。周子為其太極圖所註的文字很明顯
是以“易有太極”的一段話的詮譯並且為理學派的宇宙生成論(本體論)打下基礎。
但是問題就是出在“易有太極”的一段話是通行本周易而廣為人知﹐可是另有帛書
本作“易有大恆﹐是生兩儀﹐兩儀生四馬(象)﹐四馬(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
凶生六業。”值得留意的是帛書本這段話是與“說卦傳”的內容基本一致。即是說
“系辭上?下傳”(或謂系辭傳) 與“說卦傳”是共通而且精神一致(易道恆中和恆
中生生)﹐“說卦傳”可說是“系辭傳”的綱領。理學講易有太極的原因是把太極作為理﹐特別是朱子將之作為無形之理﹐但同時他
的世界關認為是理氣一元的實有﹐之不過理是一切的至高(即所謂極字的本意)。所
以在他的心目中的理的地位相當于道家所說的道﹐不過阻于他是儒家不能口邊常掛
着道字﹐所以以理字代表了便算﹔另外道有虛無之意而理則有實在之意﹐此亦是他
之所以以太極一理為他的易學系統解說。他的理學的易學觀一開始就有靜態的主觀絕對的實有價值觀﹐所以他以一奇一偶爻
為陰陽兩儀﹐跟着奇爻上加一奇一偶爻﹐偶爻上加一奇一偶爻而成四象﹐再以相同
做法把四象演成八卦在思考(主觀絕對)方面似無問題﹐而且可以堂而煌之的說“不
待智力而成”﹐言下之意是邵先生之學在我老朱看來無甚稀奇。再者他這個“加一
倍法”亦含有理學的學問功夫是層層而上的意義。可是他這個線性及平面思維是嚴
重地犯了客觀現實的邏輯上的問題﹐最小他是無法解釋四?五爻為甚麼是無名稱但
到了六爻六十四卦時又有卦的稱謂的。他這個“加一倍法”在排列程序上是可以有
多過一種組合形式﹐所以近來有所謂“神農易”的出現。這個都是拜朱熹老人家的
糊塗賬所賜。邵雍所用的“加一倍法”同樣地是理氣一元的實有價值觀但它相反是動態的客觀相
對的。他以一個乾卦(或一個坤卦亦可)從卦變的方式而求得八卦(四象)和六十四卦
(八卦)﹐一個卦變兩個卦﹐兩個卦變四個?八個?十六個?三十二個?和六十四個
卦﹐量變的同時就有質變﹐所以是動態的思維模式。基于時間所限﹐實際操作暫且
放下﹐日後再作談論。所以他的“三劃八卦是四象”的說法重心是在于理氣一元之
陰陽的主觀絕對性(理的方面)﹐而同時兼顧到剛柔的客觀相對性(氣的一方)。陰陽
剛柔在他的系統中指的是日月星辰?水火土石﹐所以他的“加一倍法”本來就是格
物至知的科學性的。同時“三劃八卦是四象”的變化原則用在六十四卦(八卦)的變
化上是一致的。就是層面不同﹐仍是理為一貫﹐而達到執簡御繁之效。爻並不以陰陽而名之﹐當中原因是因為在揲蓍過程中有著先後次遞的問題。以數言
之爻為奇偶﹐以象言之爻為剛柔﹐以理言之爻者交也﹐陰陽二氣之交在先而剛柔有
體于後﹐故爻只可以奇偶剛柔而言之。陰陽二氣之交(太陽之數九﹐少陰之數八﹐少
陽之數七﹐太陰之數六) 在揲蓍過程中正是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之所以懸一﹐
分兩﹐掛一﹐揲四﹐歸奇于_力﹐陰陽二氣分合﹐三變而得一爻﹐十有八變而成卦(六
爻俱備六十四卦的先天圖才是八卦的全體大用)﹐八卦而小成(即三劃八卦是四象)。
其實三爻三變是合于九數﹐六爻則是九九八十一合于宮音。太陽之數九其符號[ 0
]﹐少陰之數八其符號[ ”]﹐少陽之數七其符號[ ’]﹐太陰之數六其符號[ X ]
作用是分辨爻的動靜來求得變卦。由本卦與變卦的關系來判斷吉凶﹐因此所求得的
卦即本卦雖只有六爻﹐但透過各爻的動靜則有十二爻之譜。如此揲蓍雖只是求本卦
但變卦已在其中矣。揲蓍的過程﹐一切都在動而一動無所不動﹐這是四度空間式的時空運作而不是二度
空間式的平面運作。這一切的變易是有所指的。要得八經卦(四象)﹐甚至六十四卦
(八卦)﹐其實只要有一個乾卦及懂得卦變之法即可﹐而無須像理學(實則仍是經學的範疇)以“易有太極。。。” 附會“加一倍法”來大作文章。不過我們是可以理解及同情理學派對于卦變說極像金丹道一類學說而于以否定其學說﹐可是它仍堅持太極一理超然物外的處境。[ 本帖最後由 紅塵織?於 2007-11-14 10:3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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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重要的问题,可惜几乎没人注意,朱子曾说筮法索的卦亦可看作12爻的卦,邵子的分四其实亦可能从此来,资料记不清太具体,可以自己查观物外篇和朱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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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公元1011-1077)是著名的北宋五子之一﹐並傳下實質上是儒道合體的聖人之學 – 先天易。而南宋朱熹(公元 1130-1200)則是試圖把先天易納入理學使其成為理學的形上學工具。後世所謂的先天易基本上大多數是朱冠邵戴的程朱理學。時間上說邵雍的學說絕無可能從朱熹的學說而來。邵雍的學說是可以說是乾元仁體的理氣一元﹐而朱熹是理氣二元兼且分化的學說﹐彼此的功夫境界有着天淵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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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楼主您是一位老实的认真研究易学的学者。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思考过。现把我的一点心得写下,以求同仁共同研究。我认为,卦的生成过程与后人占筮求卦法的形成过程是两个历史阶段上的两类发明。先有八卦及六十四卦的发明,这个发明,凝聚了发明者(可能是伏羲,抑或可能是其他人,但生于黄帝之前的先贤是没有问题的)的智慧——他们对世界的认识的结晶。八卦与六十四卦形成的知识系统,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和功用是多方面的。《系辞》中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又说,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后人说易道广大无所不包。说的都是这个意思。用易卦(八卦或六十四卦)占筮预测,只是易卦功用之一。伏羲时代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占筮求卦的方法,以后各代,各地都可能有各自的求卦方法,《系辞》中记录的揲蓍求卦法,只是一部分用易卦占筮的人求出六画卦的一种方法,是他们自己的经验总结。可以肯定地说,《系辞》中记录的揲蓍求卦法,绝不会是伏羲时代与发明八卦六十四卦同时产行的求卦法(如果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最早的求卦法)。因此对易学史来说,楼主提出的这两者是不能混淆的两个问题。楼主提出的以四象之一定一爻的规则,很是新颖,这个说法有可能冲击六画卦是由两个三画卦相叠(“八卦相荡”)而成的说法。希望有志于此者作深入的研究。谨此向楼主,网站各位版主,特别向锐山先生,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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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揲蓍求卦法之前,存在着多种形式的求卦法,鸡卦,甲骨占卜,在民间至今流传的圣爻也是其中之一,我们研究的中心其实是它的数学原理:七八不变,用九用六.我们在二进制表示方法里,7表示为0111,8表示为1000,9表示为1001,6表示为0110,它们具有明显的奇偶特性和运算规律,比如9变8,6变7,但是相反的过程却是很繁杂而无规律的.为什么舍弃其他的数字呢?我们知道,1-5的二进制表达:0001,0010,0011,0100,0101,因为他们是生数,所以能够再乘,也就是互相相加而最大成数9,最小成数是6,也就是成卦的原理,蓍圆而神就是说它包罗了万物的数理,所以类万物而行鬼神也,是说它能模拟万物的状态和互相的作用,大至历法星象,小到种作饮食.而大衍筮法则完全的模拟了古代历法,36这个数字就是上古10月历的平均日数,而24则是上古30时令整除一年的商数,28为近地月周期,32为最长朔望月周期,这些都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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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揲蓍求卦法之前,存在著多种形式的求卦法,雞卦,甲骨占卜,在民間至今流傳的圣爻也是其中之一
比賽抽簽是隨機數﹐只是絕對客觀與主體無關﹐這裡無必然性亦即無理性可言。以甲骨?聖杯或三個銅錢問卦嚴格來說是卜法不是筮法﹐這個是主體自覺地以天?地?鬼?神為訴求之對象﹐所以方法上是以隨機數的絕對客觀性為對象之意志來取數或象﹐由于是主體自覺的訴求﹐所以是主觀的。如訴求的對象是天(帝)﹐則是主觀地以天之意志為絕對當中不再包括地?鬼?神或其它。其必然性就是以天之絕對意志為保證。這套只能是感性的而不能是知性的。
筮法是指蓍筮﹐即五十根蓍草(大衍之數)。蓍筮是跟據傳統宇宙觀而設﹐而這個宇宙觀是以陰陽五行為核心的﹐總天?地?人?鬼?神之理故謂太極所以實際是主客消融理性之一套﹐那是有思想有理論跟據的所謂象數並不是一般的隨機數。當中原則是仁﹐仁是善是性﹐此即《易傳》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
我們研究的中心其實是它的數學原理:七八不變,用九用六. 我們在二進制表示方法里,7表示為0111,8表示為1000,9表示為1001,6表示為0110,它們具有明顯的奇偶特性和運算規律,比如9變8,6 變7,但是相反的過程卻是很繁雜而無規律的.為什么舍棄其他的數字呢?我們知道,1-5的二進制表達:0001,0010,0011,0100,0101,因為他們是生數,所以能夠再乘,也就是互相相加而最大成數9,最小成數是6,也就是成卦的原理,
這裡只是說了兩個不同系統數之間數值的對換﹐是數代數﹐並不是數化象。這不足以證明二進制在數化象之有效性與必然性。況且四則運算乘除是代表氣之消長而加減是氣之分合。乘法就是乘法斷不能以加法代之。這裡亦無交待何以七八不變而用九用六之二進制理據。
蓍圓而神就是說它包羅了万物的數理,所以類万物而行鬼神也,是說它能模擬万物的狀態和互相的作用,大至歷法星象,小到种作飲食.而大衍筮法則完全的模擬了古代歷法,36這個數字就是上古10月歷的平均日數,而24則是上古30時令整除一年的商數,28為近地月周期,32為最長朔望月周期,這些都是依据.
這段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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