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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易甫 於 2013-5-25 12:00 PM 發表。
一、善!善!此論當為道德經本義。
若以“已”為“矣”,則全盤皆錯矣!
道德經句句玄機,若非深悟虛無大道者,實無法解得。二、色界天應尚有善惡意識(猶太教、基督宗教之上帝皆在色界天 …
[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標楷體]天下皆知章第二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 難易相成, 長短相形, 高下相傾, 音聲相和, 前後相隨.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離,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 是以弗去.[/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新細明體]美醜、長短、高下、前後、皆為相對,既是無相對之[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新細明體]世”、”境”[/font],又何來善惡相對.[/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新細明體][font=新細明體]要分的是,[/font][font=新細明體]在此”世”彼”世”、此”境”彼”境”、此”我”彼”我”.[/font][/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新細明體][font=新細明體]此”世”、此”境”、此”我”,故有[/font]善惡相對,其善當以三教之弟子規、五德倫常、十善業為標準.[font=Tahoma][/font][/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font=新細明體][font=Tahoma]<[/font][font=Tahoma]及至無色界, 則善惡俱泯(無善惡意識)。至於是否仍有善惡之存在,則端看吾人如何定義善惡。[/font]>[font=Tahoma]那麼佛、魔的善惡如何定義?[/font] [font=Tahoma]也是[/font][font=Tahoma]端看吾人來定義[/font][font=Tahoma]?[/font][font=新細明體][/font][/font]
[font=新細明體][/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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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一、1、弟子規是否應推廣,值得商榷。鄙人卻從未曾要求[/font]
[font=”] [/font][font=”]子女遵行弟子規。[/font]
[font=”] 2[/font][font=”]、五德:仁義禮智信。其中之仁、義、信屬道德;禮、[/font]
[font=”] [/font][font=”]智不屬道德。倒不如改為忠、信、仁、義四德。[/font]
[font=”] [/font][font=”]五倫:五倫屬倫理,不屬道德。且中國自古五倫之推[/font]
[font=”] [/font][font=”]行,弊病甚多,理應再作檢討。[/font]
[font=”] 3[/font][font=”]、十善業:十善業很好。唯第一條“不殺生„頗有問題。[/font]
[font=”] [/font][font=”]釋迦佛從未制定殺生戒(只定殺人戒),不知為何中文[/font]
[font=”] [/font][font=”]硬要把殺人戒譯為殺生戒?“不殺生„只有三果以上[/font]
[font=”] [/font][font=”]聖人才做得到。一般人受此戒,恐怕要被戒罪壓垮。[/font]
[font=”] [/font][font=”]又,佛入滅後數百年才出現的大乘佛教確有不殺生戒[/font]
[font=”] [/font][font=”]。然此戒甚為不妥,鄙人曾提議廢不殺生戒,改定不[/font]
[font=”] [/font][font=”]虐生、不濫殺二戒,至今似乎仍未為佛教界所接受。[/font]
[font=”] [/font]
[font=”]二、善之標準:1、廣大 2、上升 3、順暢。此適用一般眾生。[/font]
[font=”] [/font][font=”]至於高級生命體,則須再加4、淨靜。[/font]
[font=”] [/font][font=”]廣大、上升、順暢、淨靜四個標準,則通用於法界眾生界。[/font][font=”]謝易甫 昱法[/font]
[font=”] [/font][ 本帖最後由 謝易甫 於 2013-5-31 10:3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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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U 於 2013-5-26 10:06 AM 發表。
閣下既知道德經,又談及善,豈不聞『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為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水性趨下,不知又當如何解釋?[font=”] [/font]
[font=”] [/font][font=”]水之“善„係在其1、善利萬物 2、不爭 3、甘處卑下(處眾人之所惡)。而不在“趨下„之性。[/font][font=”] [/font][font=”]“善利萬物„自然是善。但為何“不爭„與“甘處卑下„會被稱善?[/font]
[font=”] [/font][font=”]這可從兩方面來講:[/font]
[font=”] a[/font][font=”]、不爭與甘處卑下可造就出、維護住利於修行的環境。[/font]
[font=”] b[/font][font=”]、“不爭„是“為道日損„的具體實踐;而“甘處卑下„[/font][font=”]則可去除我慢、長養道心。[/font][font=”] [/font][font=”]道德經往往有兩重含意:表重是一種哲理甚至是政治主張;裡重則是修行心要、修道口訣。[/font]
[font=”] [/font][font=”]一般學者理解的大多為表重,卻不知表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修行,而真正的精隨是在裡重。[/font]
[font=”] [/font][font=”]十五樓那篇講解即深入到裡重,且精準地掌握住道德經精義,比起黃元吉的﹤道德經精義﹥高出不止一籌,實令人讚嘆。[/font]
[font=”] [/font][font=”]近日查找,方知十五樓之文係轉貼自“道論„,為呂純陽之作。除深感呂純陽對虛無大道體証之深刻外,亦驚嘆於其對天道理解之深入。[/font]
[font=”] [/font][font=”]感謝貴版塊能公開此珍本,功德無量![/font][font=”]謝易甫 昱法[/font]
[ 本帖最後由 謝易甫 於 2013-5-31 10:3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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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易甫 於 2013-5-31 10:25 PM 發表。
3、十善業:十善業很好。唯第一條“不殺生„頗有問題。
釋迦佛從未制定殺生戒(只定殺人戒),不知為何中文
硬要把殺人戒譯為殺生戒?“不殺生„只有三果以上
聖人才做得到。一般人受此戒,恐怕要被戒罪壓垮。
又,佛入滅後數百年才出現的大乘佛教確有不殺生戒
。然此戒甚為不妥,鄙人曾提議廢不殺生戒,改定不
虐生、不濫殺二戒,至今似乎仍未為佛教界所接受。不知閣下聽誰言論言佛未制定殺生戒?
請問您有研究過戒律嗎?
佛教言三世四生六道十法界,若定言不殺人,
就言此世界好了,有胎生、卵生、濕生和化生各類不同的眾生。
他們各有其因緣果報,閣下也有其過去世,
您之宿命通未通達,故不知您所殺眾生之中,
是否有您過去世中的的親人,或有其因緣之眾生。
佛教乃心地法門,一切以心為主,故若起殺心則有罪。
您所顧慮者,或許是一些蚊蚋蚤蝨等生物,然佛觀一鉢水,八萬四千蟲。
佛教人飲水亦須先持咒方可飲之,竟謹慎如此。
佛法之中的行、住、坐、臥皆有其深意,不可等閒視之。 -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
【註】此釋前章可名非常名,以明世人居有為之跡,虛名不足尚。聖人處無為之道以御世,功不朽而真名常存之意也。意謂天下事物之理,若以大道而觀,本無美與不美,善與不善之跡。良由人不知道,而起分別取捨好尚之心,故有美惡之名耳。然天下之人,但知適己意者為美。殊不知在我以為美,自彼觀之,則又為不美矣。譬如西施顰美,東施愛而效之,其醜益甚。此所謂知美之為美,斯惡已。惡,醜也。又如比干,天下皆知為賢善也,紂執而殺之。後世效之以為忠,殺身而不悔。此所謂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此皆尚名之過也。是則善惡之名,因對待而有。故名則有無相生,事則難易相成,物則長短相形,位則高下相傾,言則音聲相和,行則前後相隨,此乃必然之勢。譬如世人以尺為長,以寸為短。假若積寸多於尺,則又名寸為長,而尺為短矣。凡物皆然,斯皆有為之跡耳。凡可名者,皆可去。此所謂名可名,非常名也。是以聖人知虛名之不足尚,故處無為之道以應事。知多言之不可用,故行不言之教以化民。如天地以無心而生物,即萬物皆往資焉,不以物多而故辭。雖生成萬物,而不以萬物為己有。雖能生物,而不自恃其能。且四時推移,雖有成物之功,功成而不居。夫惟不居其功,故至功不朽。不尚其名,故真名常存。聖人處無為之道,亦由是也。蓋萬物作焉已下,皆是說天地之德,以比聖人之德。文意雙關,莊子釋此意極多。摘錄自老子道德經憨山註
[ 本帖最後由 HAU 於 2013-6-1 10:0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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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易甫 於 2013-5-31 10:25 PM 發表。
2、五德:仁義禮智信。其中之仁、義、信屬道德;禮、
智不屬道德。倒不如改為忠、信、仁、義四德。曲禮曰.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安民哉.敖不可長.欲不可從.誌不可滿.樂不可極.
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積而能散.安安而能遷.臨財毋 苟得.臨難毋苟免.很毋求勝.分毋求多.疑事毋質.直而勿有.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禮不妄說人.不辭費.禮不菖 節.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 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 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 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鸚鵡能言.不離飛 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 聚糓.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人有禮 則安.無禮則危.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 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誌不懾.
[ 本帖最後由 HAU 於 2013-6-2 09:2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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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一、水性多著呢!而我們討論的只是﹤老子﹥所提的水性。[/font]
[font=”]二、[/font]
[font=”]1[/font][font=”]、請查佛光大辭典。[/font]
[font=”]2[/font][font=”]、如果有人堅持不殺生,那是他個人的事,我們不反對。(子路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還反對呢。)但若把不殺生定為戒律,則除出家人勉強可以外,一般人實在不宜。[/font][font=”]三、呵呵!憨山講的是老子的道嗎?
[/font][font=”]四、道德經言:“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何解?
[/font][font=”]五、五倫是好的,只是執行上出問題。尤其君臣、父子二倫,弊病更大。於此,近代學者多有討論,茲不贅述。[/font]
[font=”] [/font]
[font=”]謝易甫 昱法[/font]
[font=”] [/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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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易甫 於 2013-6-2 10:48 PM 發表。
二、
1、請查佛光大辭典。
2、如果有人堅持不殺生,那是他個人的事,我們不反對。(子路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還反對呢。)但若把不殺生定為戒律,則除出家人勉強可以外,一般人實在不宜。1.不知您要在下查什麼呢?
2.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子貢要把行「告朔禮」所供奉的餼羊廢除,孔子就說:「賜啊!你是愛惜那隻羊,但我卻愛惜這個禮制。」告朔是古時的一種禮節,天子在每年的十二月,頒佈明年每月的朔日給諸侯。天子與諸侯彼此之間的禮制是一層一層的,諸侯承天子之命來幫助那些老百姓,所以在頒佈的時候,諸侯就去領受,然後再層層傳遞下來。因此這種禮制本身主要的基本精神,就是我們身為人怎樣能夠奉天承運,怎樣做好一個人,天子訂定典章禮樂制度的基本精神就在此。所以告朔是很慎重的事情,要以很重要的東西去祭祀。在佛法當中也是如此,先供養,再祈求、祈請,就告朔這個禮節而言也是這樣。有一次子貢想把供奉用的餼羊廢除,我們不妨揣摩一下,子貢為什麼要廢掉餼羊?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他只是要去掉告朔用的餼羊,並沒有說要去掉告朔,所以不是連禮節也去掉。假定說是要廢除告朔之禮,請問餼羊還需不需要爭論?餼羊當然也去掉,那還何必爭論?所以子貢是要去掉餼羊,並不是要去掉告朔。如果重點是告朔,那應該是說「子貢欲去告朔之禮」,而不是談「餼羊」。
也許大家會有一個疑問:「如果子貢不是主張廢除告朔之禮,那孔老夫子為什麼反對他?」古來非天子不能制禮樂,就像佛教中的制戒,道理人人可以講,戒則除佛以外不能制定,這其中有很深遠的意義。因為你隨便一改,那大家都可以隨便改,這樣一來天下不就大亂了?我們往往對於這種基本精神不太重視,覺得馬馬虎虎算了;也許你馬馬虎虎有你的道理,然而如果你是在上位的人,你雖然有道理,但你一亂,上行下效,沒有道理的人也跟著亂,那大家都亂。別人只看到你這樣改,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看不出你有沒有道理。所以古人做事情絕對不會隨隨便便,我們現在有很多人根本問題沒有把握準,覺得馬馬虎虎沒關係,徒具儀表所以改掉沒關係,而孔老夫子卻說不能動。
至於形式,我們常常覺得別人曉得怎麼做就行了,我們何必囉嗦!可是孔老夫子偏偏「每事問」,叫我們受不了─叫你問,你受不了,叫你回答問題也受不了,孔老夫子卻說這是禮;而且前面談到大舜亦如此,可知聖王都是這樣。我們現在覺得每事問好囉嗦,這表示我們心力太弱;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只能做一個小人,不能做在上位的君子,這是業感當然之理。如果了解這個特徵再去觀察的話,我們就可以看得見有很多事情都是這樣。譬如:人最基本的要求是飲食、男女,成辦這些的過程以人最麻煩,反之動物好簡單─天亮了,張開眼睛就算醒了,我們人卻得做一大堆事情,好比洗臉等等;此外,動物肚子餓了到處走走,張開嘴巴吃飽就算了,我們還要種菜、洗菜、煮菜。要這些做什麼?是不是都是麻煩?但為什麼我們會感得這個呢?這其中有深厚的意義,不要小看它。
http://voicefriend.blisswisdom.org/Tvo/tvo_155/tvo_155_04.htm並非在下堅持不殺生,而是戒律本就是如此,您若硬是要說只是『不殺人』,還請您提出證據。
而佛法本就不是戲論,必須有道心方能為之、持之以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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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切不可斷章取義。
其整章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然此章應與『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進道若退。夷道若類。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廣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質貞若渝。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道隱無名。夫惟道、善貸且成。』互相參考,則理更明。
上古之時,人心淳厚,聞道勤而行之,自此以下,則失道故提倡德,失德之後再提倡仁,失仁之後再提倡義,失義之後再提倡禮。失禮之後便天下亂矣!
禮者人之所履,失所履,必顛蹶陷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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