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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龙先生指点,

    Posted by Andy11 on 23 8 月, 2010 在 4:27 下午

    [size=13px]这是俺女友的四柱,请先生批批,谢谢![/size]
    [size=13px]西元: 1983年 8月26日12時 0分 0.0秒           性別:女性 
    地點:Longjiang@     GMT時差:  480分鐘             
    東經: 114度17分31.7秒 北緯:23度36分10.8秒             
    換日:子初換日  日光節約:                    
    子正是:太陽過天底                          
    時辰劃分:日過天頂天底平均切分                    
    命盤連結 http://bit.ly/cBjyv5                    
    四字斷終生:立向雲階                 大運(虛歲)  
    八字:  時    日    月    年     5    15 辛酉
         柱    柱    柱    柱    15    25 壬戌
         :    :    :    :    25    35 癸亥
                          35    44 甲子
                          44    54 乙丑
                         54    64 丙寅
                         64    74 丁卯
         己丁  丁辛戊  戊壬庚   甲壬   74    84 戊辰
         傷劫  劫正食  食七偏   偏七   84    94 己巳
         官財  財財神  神殺財   印殺             
                                       
     84   74   64   54   44   35   25   15   5 
                              
                              
                              
                              
    庚戊丙 癸乙戊    戊丙甲 辛癸己     甲壬 丁辛戊   
    偏食比 正正食    食比偏 正正傷     偏七 劫正食   
    財神肩 官印神    神肩印 財官官     印殺 財財神   
                                       
    立秋:西元 1983年08月08日 10時29分 36.97秒             
    白露:西元 1983年09月08日 13時20分 02.51秒             
    [font=標楷體][size=+2]用神:[/font][font=標楷體][size=+2]身弱 (財星強), 建議以比劫為用神,印星次之。如印比皆無則用官殺。 用 丙午甲寅 優於用 丁巳乙卯。如果八字中有丙透干,且支藏有根,可優先考慮為用神。[color=#0000ff]此八字喜火木運,忌水金運。[/color][/font]

    [font=標楷體][size=+2]批命:[/font][font=標楷體][size=+2] 丙火坐刃於午,時干甲印為助,秋火雖屬失令,黨眾亦以旺言,月提申金,如有壬透,財化為殺,自當用殺而舍財,誠殺刃雙輝之造也。 [/font]

    [font=標楷體][size=+2]論火:[/font][font=標楷體][size=+2]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font]                大運(虛歲)  
    八字:  時    日    月    年     5    15 辛酉
         柱    柱    柱    柱    15    25 壬戌
         :    :    :    :    25    35 癸亥
                          35    44 甲子
                          44    54 乙丑
                         54    64 丙寅
                         64    74 丁卯
         己丁  丁辛戊  戊壬庚   甲壬   74    84 戊辰
         傷劫  劫正食  食七偏   偏七   84    94 己巳
         官財  財財神  神殺財   印殺             
                                       
     84   74   64   54   44   35   25   15   5 
                              
                              
                              
                              
    庚戊丙 癸乙戊    戊丙甲 辛癸己     甲壬 丁辛戊   
    偏食比 正正食    食比偏 正正傷     偏七 劫正食   
    財神肩 官印神    神肩印 財官官     印殺 財財神   
                                       
    立秋:西元 1983年08月08日 10時29分 36.97秒             
    白露:西元 1983年09月08日 13時20分 02.51秒             
    [font=標楷體][size=+2]用神:[/font][font=標楷體][size=+2]身弱 (財星強), 建議以比劫為用神,印星次之。如印比皆無則用官殺。 用 丙午甲寅 優於用 丁巳乙卯。如果八字中有丙透干,且支藏有根,可優先考慮為用神。[color=#0000ff]此八字喜火木運,忌水金運。[/color][/font]

    [font=標楷體][size=+2]批命:[/font][font=標楷體][size=+2] 丙火坐刃於午,時干甲印為助,秋火雖屬失令,黨眾亦以旺言,月提申金,如有壬透,財化為殺,自當用殺而舍財,誠殺刃雙輝之造也。 [/font]

    [font=標楷體][size=+2]論火:[/font][font=標楷體][size=+2]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font] [/size]
    [size=13px]——————————————————————————-[/size]
    [size=13px]时间上或许不确定,[/size]
    [size=13px]提供下大事记,[/size]
    [size=13px]03年,本人腎結石,
    09年,她父親食道癌手術。[/size]
    [size=13px]今年,她母亲胆囊炎。[/size]
    [size=13px]问下,她的事业,一生的气数,[/size]
    [size=13px]愿龙先生直言。[/size]
    所在行业,货架类,(超市里边的陈列货架),外企。
    婚姻状况,未婚。

    [ 本帖最後由 Andy11 於 2010-8-24 12:32 AM 編輯 ]

    peter333pan replied 15 年, 9 月 前 4 Members · 4 Replies
  • 4 Replies
  • 龍鎮四海

    會員
    23 8 月, 2010 在 9:59 下午

    十分抱歉!我不给恋人算命,不干涉婚姻取舍,请谅解!

  • Andy11

    會員
    24 8 月, 2010 在 3:43 上午

    本文所问,并非婚姻取舍,
    除了是本人为所恋之人代劳之外,
    我不知道哪方面所提出的条件和所问之事不符合龙先生的要求。
    不管龙先生最后给出的结论如何,
    我都会如实相告之恋人,
    甚之,会让她本人上来查看,
    这是由于她自身对相术不是很清晰,也窥望能从中得到一些信息。
    就算龙先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和她命中相克,
    但最后取舍的人是我们,这选择也与先生无关,
    龙先生不必多虑,
    何况,我所问之事不过是事业,和一生气数,不是婚姻合适与否。
    盼龙先生坦言告知,感激不尽!

  • 七哥

    會員
    24 8 月, 2010 在 4:25 上午

    原帖由 龍鎮四海 於 2010-8-24 05:59 AM 發表。
    十分抱歉!我不给恋人算命,不干涉婚姻取舍,请谅解!

    有道理!如果算地不好的了。也就破坏了别人的婚姻。

  • peter333pan

    會員
    24 8 月, 2010 在 4:31 上午

    原帖由 七哥 於 2010-8-24 12:25 PM 發表。

    有道理!如果算地不好的了。也就破坏了别人的婚姻。

    [font=PMingLiu]我如实论断,无论准确与否希望大家如实反馈!

    [/font][ 本帖最後由 七哥 於 2010-7-6 11:20 PM 編輯 ] :pig7: :pig7: :pig7: :pig7: :pig7: :pi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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